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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神钥-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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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清楚听见了那些女孩子说话的声音。
从她们吵著最近谁谁谁是不是送了谁一束花开始,到昨天竟然真的到宿舍底下弹吉他唱歌被舍监抓到,所有人的一字一句,她都听得再清楚不过。
那是她不曾感受到的一切。
从小她就有听力障碍,即使戴上助听器,四周声音依然模糊,只能在安静的场合中,从模糊的句子里,对方的唇型上,猜出他们想说的事。
如果到了街上,街道上汽机车的声音会盖过一切,就算科技再如何进步,想要做到同步过滤这些不必要的音讯,单独留下人说话的声音,用如此小小一个塞在耳朵里的机器,依然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所以,她从来不晓得,在大街上清楚听见人家说话,会是怎样的感受。
现在她知道了
只要听,就可以了。
因此,明明知道这是一个幻觉,她却忍不住地沉溺其中。
在这里,她可以听见声音,可以弹琴,可以和朋友一起讨论最近哪个歌星的歌好听,可以跟男朋友一起去听音乐会
最重要的是,当有人喊著她的名字时,她终于可以笑著回应,而不是总是擦肩而过。
不太记得自己究竟在幻觉里待了多久,她好喜欢每天早上起来,就已经准备好去听听这世界所有的声音,从第一天的大街、第二天的音乐会、第三天的唱歌一直到不晓得第几天的海边。
浪花拍击著海滩的声音,会令人有一种蓄势待发却又安宁的矛盾情绪,就像明天要去参加一场比赛,但在前一天的夜晚却可以睡得好安稳的感觉一样。
于是,当自己闭上双眼时,她知道够了。
这样就已经够了。
这世上声音太多,就算在这幻觉里待上一辈子,她也听不完
如果真的待上一辈子,那么她就会和过去那些进来陵墓的人一样,再也无法出去吧?
待在这里可以拥有如此真实的幸福,同时也是如此真实的结束,如果这个幻境有个名字,她会想叫它“和死亡共存的幸福”。
她还不想死,她知道自己还有更多的事要做,所以她站起身来,拍掉身上的泥沙,坐上往城市的公交车,下车之后,一路喘著气,跑到她初恋情人的眼前,微笑地大声说著─
“我喜欢你,很久很久了。”
这是她早就想做的一件事,想了很久很久,但是不管想多久,心里还是会扑通扑通地剧烈跳著。
“不管你能不能接受我,请对我说一句‘我爱你’好吗?”
她想这大概是一个女孩子,一辈子里最想要听的一句话,从自己心爱的人口中说出。
男子皱眉,眨了眨眼,然后笑了。
“没想到你这么大胆,天籁。”他伸手轻轻弹了一下她翘翘的小鼻头,一脸宠溺。
“我本来就是傻大胆,快!快说!不然我掐死你!”
天籁嘟著嘴,没想到对方竟然一个伸手,把天籁整个人抓起来抱在怀里,英俊的脸庞微微地红著。
“天籁,我已经爱了你八年我爱你天籁,要我说几次都可以,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眼泪终于忍不住落下,天籁看著他的双眼,里面充满自己的身影
天籁将自己的脸庞埋在他的肩坎中,闭上双眼,泪水不断从眼角滚落。
这样,就够了
最重要的声音,她已经听到
于是,当她再度张开双眼时,那个说爱著自己的男人,早已经消失无踪,那低沉的声音,却始终在自己的耳里回荡。
“怎么了?你瞧见了什么?”
朔华看著天籁,总是喜欢嘲讽的蓝色双眼中,有著担心,彷佛在问著她什么样的梦想,值得让她哭成这模样?
天籁接过朔华递来的手帕,将脸上所有哭泣的痕迹擦去,连同那些美好的一起抹干,然后勾起唇角笑了一下。
她只是做了一个梦。
“一个很美,但是也很残忍的梦”
第二章理性的考验
整个皇者陵墓的建造架构,以这个时代的人来看,可以说是匪夷所思、巧夺天工的巨作。
整个洞穴的高度逾三公尺,每个隧道口也都有三公尺的宽度,看起来像是花岗岩的洞壁,并没有多做什么装饰。
不过,似乎当初在开挖洞穴时,依照了整个花岗岩的色泽纹理,将结晶的部分突出在外,无色泽的部分深陷,当灯火一照,整个洞壁都发出宝石一样的光泽,比起任何雕塑都还要来得华丽。
“真漂亮!”天籁触摸著其中一颗比较大的石英,白色半透明的色泽,在光线下看起来,有一种温润的美。
“我劝你最好别随便乱碰,要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走在斜前方,朔华目光打量著整个长廊四周,乍看之下似乎非常空旷的穴道里,在三人手中的科技照明器具下,可以看得十分清楚,连洞壁角落的一些灰尘小石子,都不会从眼中漏掉。
不过,他可不认为那些奇形怪状的东西都是小石子,至少他还没看过锯齿状有点类似骨头材质的小石头,这种散落在四周并不均匀的东西,怎么看都觉得像是被打碎的骸骨。
天籁顺著他的视线往角落看,果然看到那些像是骨头的碎屑,重点是不晓得是不是自己的幻觉,上面好像还有几颗牙齿
触摸著石英的手,很快地缩了回来。
不管那是不是真的是骸骨,她可不想拿自己跟同伴做实验。
“停!”走在最前面的冷暮,停下脚步,在他的前方虽然还是穴道的景象,不过和刚刚他们走过的那一段,有非常明显的差别。
整个岩石壁变成了褐色,斑驳的褐色点缀著整个岩洞,看起来很脏。
“高速喷溅。”朔华望著那些褐色的痕迹轻轻地说。
“什么意思?”
“仔细看,这些褐色的区域,像不像某种液体喷洒出去,过了一段时间干掉的痕迹?”
褐色的区块深深浅浅,从同样色泽的部分,可以看出液体喷出去之后,洒在洞壁、地上一点一点的痕迹,一点一点的中央部分,颜色通常最深且数量最多。
“你是说,这是干掉的血?”
虽然可以看出来事隔已久,不过隐隐约约中,的确是可以闻到一股独特的铁锈味,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
从进洞开始,天籁就发现这个洞里十分通风,走在里面并不会有气闷的感觉,甚至连一点点洞穴该有的阴暗味都没有。
但在这里,却闻到了一些独特的味道,可以猜出这些褐色的痕迹,需要有多少的量,才能在如此久远的时间之后,依然保留。
“没错,高速喷溅在犯罪鉴识上的意思,通常就是人体动脉因外伤而大量喷出鲜血,遗留在现场的痕迹,所以我想,这里大概是个死过很多人的现场,仔细看,墙上有洞。”
所以,陷阱的模式并不难猜。
天籁看过去,果然墙上有著密密麻麻的小洞穴,但是因为洞壁被鲜血染成深褐色的关系,所以一时之间并不容易看出来。
“射箭口?”
话音刚落,一直站在前面的冷暮,迅速丢出一样东西。
朔华跟天籁完全没有机会看清楚他丢出了什么,洞穴机关反应的速度实在太快,冷暮丢出的东西,几乎才刚进入陷阱的范围,密密麻麻的小洞穴,瞬间射出成千上万深褐色的飞箭,穿过那样被丢出的物体,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又进入对面岩壁的小洞口中。
他们三人看著那东西在深褐色飞箭不断的飞射之下,体积越来越小、越来越小,当它从高空中落下,即将接触地面时,那大概拳头大的东西,已经没有剩下。
看著地上只剩下一点点,像蚂蚁般大小的碎屑,整个洞里瞬间沉默。
“你刚刚丢什么?”
“合金金属杯。”
“你确定?”
这句敢质疑冷暮回答的话,是天籁问的,她已经整个人蹲了下来,很努力地眯起眼睛,试图把那一个小小的碎屑,拼凑在所谓杯子的形状上。
冷暮没回答她,不过看著她的眼神,很像是在考虑继金属杯子之后,下一个是不是要把她给丢进去,让天籁起一阵鸡皮疙瘩。
“我想那些飞箭上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力量,就是涂了什么可以溶解所有东西的材料。”朔华说道。
“王水?”
这次换朔华用同样的眼神看她,让天籁赶紧起身退后一步,很不好意思地呵呵直笑。
朔华又说道:“基本上,以王水的腐蚀度,不可能在接触物体的一瞬间就溶解,连最简单一只鸡的尸体都不可能,更别说是合金,以地球目前的材料,就算你用浓硫酸加重铬酸钾也不可能。”
要是上面涂的东西真的是王水之类的材料,刚刚他们会看到一个杯子在半空中被那些飞箭打的匡啷匡啷乱飞,掉在地上之后,还可以捡起一个完整的杯子,顶多上面多了一堆箭尖撞击的凹洞。
“那你想里面会是什么?”
“我要是知道,我还会站在这里?”
天籁瞪眼。
“喂!我要生气了喔!别以为树海跟大叔不在,你就可以把欺负的物件转移到我身上,问一下不可以吗?孔子可是说过,不耻下问,是知也!”
朔华看著她其实一点生气表情都没有的脸庞,轻轻地笑,怪不得总是可以看到自己那些堂兄喜欢在嘴上欺负女孩子,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当她们瞪起眼睛,圆滚滚又水汪汪的看著你时,真有一种忍不住想要好好疼爱的感觉。
于是,朔华伸出手,摸摸她的头,然后突然感觉到,自己的头顶,也有一只手做著同样的动作。
“我可以请问你,这是什么意思吗?”朔华指指冷暮放在头上的手。
“他的意思是,你和我之间的关系,就如同他跟你之间的关系一样。”天籁故意皱起鼻子,对他吐了吐一个舌头,然后想想好像还不够,又伸手把下眼皮往下拉。
“你是说主人跟宠物?”他间接承认自己刚刚对待天籁的行为,宠物的成分占大多数。
回眼看了冷暮一下,那家伙竟然假装完全没听到的样子,继续研究著该怎么通过这条陷阱长廊。
从刚刚飞箭射出的范围来看,整个陷阱的长度整整超过一公尺,跑得跟火箭一样快都不见得有用,飞箭从这一头小洞,射进另一头的速度,连一秒都不到,速度惊人。
“原来你也有这种认知啊!”天籁很想踩他一脚,她就知道这家伙老把自己当宠物看。
“那现在我们该怎么过去?”
“试试看你的盾。”朔华想起那天冷暮用来阻挡少泽的合金盾,看起来挺坚固的。
冷暮点头,从空间里取出合金盾往陷阱一伸,刚刚的景象重新再现眼前,差别在于,这次冷暮拿的东西够大,而且握在手中,可以看到伸进陷阱里的那一端,迅速被射出一堆密密麻麻的小洞,然后洞口越来越多,最后全部被溶掉,一点金属渣都没剩。
不过冷暮在整个过程中,有稍微抽了一下手,一只深褐色的小箭在射过盾牌中央时,被抽了出来,继续往前射,朔华的反应也够快,马上用意念停住它的去势,停留在半空中,差一点点就穿过石英洞壁而入。
停住一枝箭,就已经不是很容易的一件事了,更何况是停住这么多的箭,所以想用意念控制整个陷阱的飞箭,很明显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箭头是三棱锥状,箭尾的部分成螺旋纹,这可以让箭矢射出的瞬间,带动空气让整个箭高速前进,而被这种箭射中的猎物,体内则是会被卷出一个洞。”
“意思就是说,涂上不明物质的箭矢,在射进人体时,可以造成比一般箭矢更大的伤口?”
“没错!”
这也是为什么进入陷阱的任何物体,消失的速度会这么快的原因。
“好吧!回归重点,怎么过去?这个陷阱根本是一种变态,一般人想要过去根本是稳死的。”
“所以这印证了我们之前的看法不是吗?这是为拥有钥石者所创造的陷阱。”
之前闯进来的人马,恐怕在这一关就已经全军覆没了,就算他们有著各式各样的能力,甚至有些还拥有高科技,但在这种恐怖的陷阱前面,也不比这个时代只能用火把的人高明到哪里去。
“所以,连第一关都过不了,是不是很丢脸?”这种陷阱被当成第一关,对设计者来说,大概是觉得它最容易吧!
朔华看著那些干掉的血渍。
“称不上丢脸,但至少比那些无知死在这里的人幸运。”不管设计这个地方的人有何居心,光是这种不分物件的处决方式,他就觉得打从心里厌恶。
******
绯红坐在刚从幻境出来的地方,静静地等待她的主人。
她进入的那个幻境,是她小时候居住的村庄,那时盗贼还没前来掠夺。
幻境里,母亲每天早上都会叫她起床,帮她准备早餐,父亲会从农地回来,抱著刚挤出的一大罐牛奶,倒出满满一盘给她和弟弟。
吃完早餐,她会拉著弟弟的手,去教堂读书认字,牧师教书的方式非常活泼吸引人,所以孩子们早上都会很快乐的去上课,一出门,马上能听见每一户邻居之间的开朗招呼声。
这样的景象,绯红一直以为只有在记忆里才能看见,但现在却重回她眼前。
所以,忘了多久没有哭泣的眼睛,竟然泛起了泪光。
差一点点,她就沉浸在这个世界中,直到牧师有天讲起一个故事,提到公爵的儿子,喜欢上一个在河边洗衣服的女孩时,她才想起那个把自己从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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