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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章

神钥-第2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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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眼睛都快掉了出来,一个个冲到洞穴外头看着天空中手舞足蹈的小娃娃,嘴巴都大张着盛雨,傻了好半天后,才忍不住尖叫狂吼起来,却忘了方才大张的嘴巴里有雨水,接在叫声后头的是一阵猛咳。
太有趣了,太有趣了!
朔华在上方狂笑,他开始明白,为什么留坠会说那些开门者一开始创造世界就不想离开了,不说创造物种本身的乐趣,光看这些物种对于各种事物的反应,也是一件可以笑得满脸皱纹的乐事。
下方的原始族群可不晓得上面有人把他们的反应全看在眼中,还笑得像个疯子。
他们胆战心惊地慢慢伸出手,想抚摸不停发出噗噗叫声的小娃娃,从脸上的表情大概可以猜出,他们觉得这是上天给予的礼物,要小心千万不能让小娃娃受伤。
朔华看着他们的反应,从大笑变成微笑,看着他们好奇的看着小娃娃,然后怕他冷着,将山洞里最好的毛皮给取出来,小心包在娃娃身上,看见娃娃露出笑容,一个个粗犷没有修饰的脸庞也都一起笑了起来。
时间慢慢的过去,他们盖好树屋,让族群中最强壮最漂亮的一对夫妻来照顾小娃娃,强壮的男性不管捕到什么猎物,总是先给小娃娃玩,美丽的女性细心缝制一样样娃娃穿的小衣跟小裤,甚至还有小小的帽子,将娃娃穿得全身毛茸茸的好不可爱。
被照顾得好好的娃娃,没有雨的时候只要他朝天空哇哇叫几声,就有雨落下,下大雨时他身边永远都是乾干燥燥又温暖,让人忍不住就想抱着他取暖,这也证实了他的确跟一般的人类不太一样。
虽然娃娃在这里显得多么不同,却没有人排斥娃娃,大大小小、老老少少都用自己的方式讨娃娃开心。
其实让娃娃过原始的生活也没有什么不好,这里是那么单纯,没有勾心斗角,在这样环境中长大的娃娃,他一点都不认为会变成坏孩子。
「你要让他在这里长大妈?」
在朔华看着娃娃成长的时间里,冷暮也同样看着那孩子日渐长大,他其实已经在一边来来去去很多次,朔华知道,但是冷暮忙他的,朔华看自己的,彼此并没有干扰,看娃娃怎么长大,彷佛变成两者共同的乐趣一样。
「我是这么想的,其实并不一定要跟雷圣他们一起,娃娃还小,不知道自己的身分为何,也就不会烦恼太多,跟雷圣他们一起,还要解释他究竟是什么样的生物,为什么跟雷圣他们不同……我想那不会是一件愉快的事。
「如果他为他的出身骄傲的话,那么他会很希望可以见见我们,如果他觉得自己跟别人不同而自卑,那么日子又怎么可能过得快乐?」
所以当他看着娃娃在这里过很好时,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当初一个小小的恶作剧,似乎是最正确的选择。
冷暮不置一词,但那并不代表他反对朔华的看法,而是他觉得娃娃是朔华创造的,那么娃娃的将来自然由朔华来决定,不需要别人插嘴或是徵得同意。
「外面的时间过了多久了?」
「几天而已。」他们并不赶时间,都有自己的事情可以做,所以不需要催促朔华离开。
「那我再多看会吧!」朔华想看着娃娃长大,不管娃娃长大是什么模样,他觉得自己一定都会喜欢,就像当年母亲疼爱自己一样。
「随你。」
冷暮淡淡的说着,但是他也没有离开,他其实也喜欢看娃娃在原始社会的生活,比起过去他过的那样冰冷刻板比起来,娃娃这样的日子要好得许多。
因此,什么样的世界比较好,冷暮真的觉得没有定论,坚强的生命,自有自己的办法去找到快乐。
下面的娃娃已经是三岁的模样,开始懂得一些事情,懂得在乾旱的时候呼风唤雨可以让大家高兴,在寒冷的天气让空气温暖,可以使大家更容易在冬季里生存,是这个族群里的宝。
尽管这个刚开始的社会还没有完整的语言系统,但是如果他们懂得怎么形容,一定觉得宝宝是神的儿子。
他们发现上天的孩子很多时候喜欢看着蔚蓝的天空,也喜欢对着蔚蓝的天空说话,好像他说出的话语,在云端更远处有人在倾听,好像他明白在那样的地方,有人正看着自己长大。
后来,族人叫他神子,他则给自己取了一个昵称,念做娃娃。
族人们问娃娃为什么,已经很会说话的娃娃说,他记得很久很久以前,似乎就是有人这么唤着他。
族民问,是神吗?是天神赐予的名字吗?
娃娃看着天空,在天空中的人,或许真的该叫天神没有错,于是他点点头。族民惊喜的欢呼起来,他们又问娃娃天神是什么模样,娃娃说他不记得了。
只记得有着很好听的声音,似乎,还有着一双比天空还要湛蓝的双眼,总是露出一种奇特的表情……
第八章生命找到的出路
娃娃的成长很顺利。
但,也许就是太过顺利了一点,让朔华又有了恶作剧的心情。
他想起玉岚在非黑世界里建造的长城,于是当娃娃的族人考虑着该为自己的部族取个名字比较好称呼时,朔华叫来了天籁,让天籁在娃娃的脑子里说出一个天籁再熟悉不过的名字││轩辕。
于是,娃娃的部落就叫做轩辕。
对于朔华那莫名其妙的要求,天籁照办之后哭笑不得的看着朔华。
朔华懒洋洋的解释,当年他在家里可是最不受重视的孩子,只因为朔华身上的血统不够纯,于是爷爷认为轩辕这个名字最不可能,也不允许在他身上发扬光大,现在他偏偏就是故意要这么做。
玉岚在武腾很讽刺的建造起当年为了防止满清入关的长城,那么他为什么不可以在他自己建立的世界里,给不是朱家的人轩辕这个名字?
反正娃娃也算是他生出来的孩子,他想叫轩辕,又有什么不可以?
这算不算是一种变相的报复?
不只是如此而已,朔华似乎还觉得这样还不够过瘾,他又动手创造了另一个生命体,他们拥有着比娃娃族人还要强壮的身体,可是开发比较少一点点的脑袋,让树海在这些生命里注入灵魂。
同样等这群生命体有了自己的发展之后,又丢进一个懂得如何运用光明和黑暗的孩子,在这个孩子开始有意识之后,让他为自己取名字叫蚩尤。
天籁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噎死,她实在不相信朔华竟然真的在一个完全不同的土地上,创造出传说中轩辕和蚩尤两个鼎鼎有名的敌人。
「历史可不一定会照着地球的版本走。」
「我本来就没有要它照着走,那样太无趣,我只是想知道,给予同样的环境和名字,是不是有可能像地球那样发展,还是会产生完全相反的结果。」
这不过是一点小小的恶作剧,无伤大雅。朔华可没下令要谁歧视谁,谁又一定要讨伐谁。朔华跟非黑不同,他绝对是天底下最宽容的神只,因为他根本就不想管这些生物他们选择了什么样的生活形态。
朔华相信,即使是一点极微小的改变,再加上略有不同的生活环境,也会将这些原本的共同点,变化出没有人能意料到的故事。
后来,蚩尤也长大了,当蚩尤长大成为一个健壮的青年时,轩辕早已将步入中年,在拓展部族领域的过程里,他们两族在森林里相遇。
这是他们头一次看见除了自己部族之外的族群,从一开始的警戒到欣喜,再后来,他们又看见彼此与众不同的能力,用几乎不相通的言语了解他们的出生有多么相像,他们心里突然明白,在这世界上,他们有了对手。
只是他们没有跟中国传说故事那样,最后变成敌人。
相反地,他们成为极要好的朋友,两个人联手为他们的部落建筑出最适合生活的环境,在这一个星球上可以说是毫无敌手的他们,后来将两个部落合并起来,一起寻找新的地方重新建造他们的家。
他们越过比森林更远的地方,找到一片美丽的盆地,不但有山有水适合居住,还水草丰富,生物众多,适合狩猎。
合为一体的两个部族,除了在语言沟通方面比较有困难之外,在其他部分并没有遭遇到太多的问题,反正就算在同族之中,也常常要彼此比手划脚才能传达意思,现在不过是改成跟外来者比手划脚,也没什么特别的不同。
蚩尤的部族个个身体健壮,因此轩辕部族的女子特别喜欢他们的男子,而蚩尤部族的男人同样觉得对方部族的娇小女子很奇特。而蚩尤部族的女子干练俐落,有体贴而矫健的丈夫对她们来说也不是一件坏事。
就这样,没想到两个民族结合生下来的孩子,竟然更适合这个世界生存,他们有着高大的身材,矫健的速度,还有着擅长等待的细心与耐心。
对这一点,朔华跟树海两人特别感到有趣,他们处心积虑创造出来的物种,没想到两两结合之下,诞生的新血统比原来的更好。
以前朔华在地球上就知道通常混血儿都比较好看,他自己就是一个例子。
他也听过混血的物种通常比较强壮,并较容易有下一代,现在他想,也许混血的本身,就是生命在找寻最适合环境的一种演变。
就像他们在非黑的进化源那样,用一代接着一代的方式去让自己的物种生命延续,只是非黑的进化源速度快到足以让他们看得清楚,而轩辕、蚩尤他们生活在正常的时间下,带来的感触不那么深而已。
「就像你想的一样,就算生命的本身不晓得自己从何而来,为什么活着,在冥冥之中,彼此前进的方向却是一致的。」
在观察轩辕漫长的日子里,天籁看着这世界的丝线开始交织成网,像在纺着一幅画,现在她的能力已经可以理清这些可称之为命运的丝线,还能看见这些丝线的末端。而她发现,这些丝线排列的方向也是一致的。
朔华在天籁发怔之际,突然就这么唱起一首歌。
不我不愿意结束我还没有结束无止尽的旅途看着我没停下的脚步已经忘了身在何处谁能改变人生的长度谁知道永恒有多么恐怖谁了解生存往往比命运还残酷只是没有人愿意认输我们都在不断赶路忘记了出路在失望中追求偶尔的满足我们都在梦中解脱清醒的苦流浪在灯火阑珊处去不到终点回到原点享受那走不完的路(作词:林夕作曲:伍乐城演唱:刘德华。梁朝伟)
「我突然想起这首歌。或许,生命的本质的确是如此,当年岁长大忘记了这项本能后,他们便会将这本能交给下一代。
「我自己是不清楚这些东西,因为我没有一个关心我的爸爸……我听说,有很多孩子的父母亲,总是期望自己的孩子可以完成自己没有做到的事,这就像是他们用另外一种方式去寻找出路。」
朔华轻轻诉说的声音很低,有点像是在喃喃自语一般,而这首歌词本身就充满着浓浓的无奈,一时之间让天籁也怔怔地看着底下两个部族的生活,不停用脑中那些奥妙无比的问题来难倒自己。
看见陷入重重问题之中的天籁,换来了朔华的一串笑声,他还伸出手摸摸天籁的头。
「别想太多,小心脑袋爆了。」
朔华也只是说说而已,连留坠他们都没有想通的问题,要他们这些人来解答,那就太苛求自己了。
天籁笑笑,说的也是,见朔华又安静下来,静静的看着下面的部族忙碌又充实的日子,她看见了他脸上隐藏的像是欣慰一样的微笑。
原来这个小子,已经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家长,也是因为如此,他才会如此有耐心的看着吧!每一分每一秒都舍不得移开双眼。
那么,她也一起慢慢看,一起慢慢成长吧!
娃娃已经长大,因此就算他们其实也不太懂得娃娃这个词的意义代表什么,部族里的人还是直接从娃娃这个昵称改叫他轩辕。
由于部族选的平原位置非常好,没有太大的灾害,也没有强悍的猛兽在附近,在部落成长的时间里,并没有遭遇太多的挫折与打击,朔华知道再这样继续下去,他们必然会渐渐衰退,失去了进化的目的。
偶尔过来看看的树海同样发现这个问题,因此他们干脆将之前创造的一个部落引到轩辕他们部落所在附近。
这个之前创造的部落,完全是出自一个小小的意外,那时候树海还在犹豫该怎么创造出真正的智慧生命时,因为创造的心态还不够完全,结果就在不自觉间创造出一种类似兽人一样的种族。
他们拥有人的四肢跟大致上与人类相似的五官,只是毛发浓密,还有着尖锐的牙齿跟弱肉强食的本能。
一开始树海甚至怀疑该不该将这样的种族重新销毁再次来过,后来他又觉得任何一种创造必有一点道理,一定有适合他们生存的空间,终究是将这支新种族留了下来。
现在,兽人部族看见了轩辕部族的安乐,对他们来说,如此良好的环境是一个值得争取的地方。
兽人部族喜欢吃各种生物,轩辕的族群在他们眼中看来,也不过是食物的一种,探查到这么大的一个食物供给点,发现轩辕部落的兽人,忍不住兴奋的嚎叫起来。
当兽人急奔回到自己部落,将得来的消息告诉自己的首领,整个部落的战士便集结起来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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