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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蛊巫传说-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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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是贪婪的,谁都不例外,而高明的人总会合理地控制自己的贪婪并且获得应得的收获。

我在心里暗自叹了口气,知道自己不便表示什么,就没多话。

我打开蛊巫蛊术栏,看到了二级元蛊对应的蛊术。

蛇蛊:毒牙,造成中毒效果。

蛙蛊:附毒,使武器附带毒性攻击。

蜣蛊:粪溢,驱赶等级不高于自己十级的怪。

蛛蛊:地网,造成迟缓效果。

蚕蛊:茧缚,造成固定效果。

蝎蛊:尾针,造成眩晕效果。

蝶蛊:蝶粉,造成睡眠效果。

蜂蛊:蜂刺,造成盲目效果。

蝉蛊:知了,获得看透黑暗、迷雾、隐身、幻象等能力。

龟蛊:龟甲,获得防御增强效果。

蜃蛊:蜃影,制造幻象。

鳝蛊:鳝游,无视水中阻力并增加水中移动速度。

附注:蛊巫的蛊术仅受“阶位震慑”的影响。

《欲望》中,除了在新手村,所有玩家、NPC或怪每十级算一个阶位。十级到十九级是第一阶位,二十级到二十九级是第二阶位……九十到九十九级是第九阶位,九十九级以上,通称超阶位。

《欲望》中的大部分技能或魔法也分阶位。

所谓“阶位震慑”,就是高阶位对低阶位有一定的额外的影响,如有伤害加成、防御加成等,而且敌对双方阶位差距越大,阶位震慑的效果就越明显。

因为我的蛊术受“阶位震慑”的影响,我要是面对高级怪物,我的蛊术效果就会打一定的折扣;而如果我面对低级的怪物,蛊术效果则会有一定的加强。

“唉!”我叹了口气,蛊巫的蛊术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可就是没有一个强力攻击蛊术。当然,作为一名职业玩家,我明白,如果能合理地利用这些蛊术,绝对会有常人意想不到的收获。

最让我不爽的是,《欲望》中对蛊术的说明非常简单,很多地方需要玩家自己摸索。

蛊宝宝升到二级,攻击力也升到了每秒二点,使用他们的时候我也得耗费二点的生命值。有了蛊术,我的攻击力强不了多少,但自保的几率却大了好几倍。当然,新的蛊术意味着额外的生命开支。

蛊巫使用蛊术之前,拥有那个蛊术的蛊必须处于攻击状态,无论是在攻击别人还是自己,每使用一个蛊术,蛊巫都将消耗十点生命值;而蛊术一旦失败,蛊巫就会受到反噬,反噬会造成蛊巫降低大量生命值和短暂眩晕的效果。

比如我想用蛇蛊的毒牙蛊术,就得将蛇蛊发出去攻击敌人,然后耗费十滴生命值,我便可以发动毒牙攻击。

如果蛊巫周围没有敌人,可以让蛊宝宝攻击自己,这样就能使用蛊宝宝所附带的蛊术。蛊宝宝在攻击自己主人的时候,无论蛊宝宝多少级,伤害永远为一滴生命每秒。

如果我想在水中增加速度,但是周围没有怪,我就可以让鳝蛊攻击自己,受到一每秒滴生命的持续伤害,并耗费十滴生命后,便可发动“鳝游”这个蛊术。

有了新蛊术,我顿时觉得扬眉吐气,我不屑地看了看远处的野狗,对静蕊说:“我现在有了蛊术,已经不怕十级的灰狼了,咱们慢慢向灰狼区推进吧。”然后我看了看状态栏里的现实时间,接着说:“咱们还能玩十二个游戏小时,然后就到现实里的中午。我估算了一下,咱们大概用十个游戏小时就能冲到十级,然后离开新手村。运气好的话,还可能碰到新手村最强的BOSS——金瞳狼王。怎么样,去杀灰狼吗?”

静蕊在这种小事上,并不在乎,她轻轻地点了点头,非常温柔地回答:“嗯,这种事,都听你的。”

我越来越喜欢她这种温顺乖巧的性格,一个技巧很强、意识不错、维护队友且性格温柔的女性,是我梦寐以求的搭档。我不禁脱口而出:“嗯,我跟你组队游戏很愉快,我们以后就组成固定的练级队伍吧。等到了二十级,我就建立个佣兵团,那样经验还能增加百分之五。”

静蕊眼中闪过一丝喜悦之色,然后她静静地看着我,用力地点了点头:“在你没有抛弃我之前,我绝对不会离开。男人队长!”

她说话的语气虽然依旧悦耳轻柔,但我却从她的话里看到了她坚强和固执的一面。

人与人之间真是很奇妙,有时候,两人交往很长时间也无法相信彼此,但有时候,就如同我和静蕊一样,见面不久,却可以基本信任对方。

我冲她微微一笑,弯腰行礼,做出一套标准侍者礼仪,说:“美丽的女士,请允许我为您带路。”

她嫣然一笑,轻轻点头。

我发现她总是喜欢点头,而且,她点头的时候别有一番女人的风韵,总会让我不由自主地期待她下一次的颔首。

再次来到灰狼的地盘,我已经不用像刚才那样谨慎小心了,哼哼,俺现在有了蛊术,等闲三两只灰狼不在话下。

就这样,我和静蕊连续奋战十多个游戏小时,终于冲到了十级。

到了十级,我们就可以回新手村使用传送阵去系统的皇城中京。

不知为什么,和静蕊一起冲级的时候,我的幸运超好,八个小时内,竟然打到三十多件装备和数十颗小型金疮药,还有十几颗可以用来补充魔法、内力、道力的小型归元丹,这个爆率,是普通玩家的十多倍!

我简直都郁闷死了,这明显是静蕊的功劳。难道静蕊就是传说中的幸运女神下凡?

不过,郁闷归郁闷,好装备咱可从来不嫌弃,嘿嘿……

此刻,游戏中也已经到了傍晚时分,天逐渐暗了下来。

《欲望》中虽然有昼夜的分别,但玩家都有夜视能力,只不过玩家的夜视能力有限,需要升级或者使用特殊技能才可以达到视夜晚如白昼状态。

升到十级,将从灰狼身上剥削的装备换上,我的防御及魔防顿时上了一个台阶。可惜的是,我们俩身上虽然一共有八件高级装备,都还没有鉴定,无法发挥装备的附加属性,只能当普通装备用。好在高级装备的基本属性高于同级别的普通装备,效果要比普通装备强一些。

到了十级,我的状态栏里就出现了各大排行榜。

《欲望》中的有玩家排行和装备排行两个大类别。

玩家排行榜包括:战斗职业等级总排行榜、生活职业等级总排行榜、声望排行榜以及各单个职业的等级分排行榜。隐藏职业没有分排行榜。

装备排行榜包括:武器总排行榜、防具总排行榜、饰品总排行榜、奇物排行榜及各个单类装备分排行榜。

进入排行榜是强制性的,但玩家等级榜上,玩家可以选择隐藏姓名;装备榜上,仅仅显示装备的名字,至于装备的属性和装备的持有人则不会显示。

啧啧,真TMD的畜生,等级榜上清一色的十一级。更让我吐血的是,排行榜前几位的玩家名字居然都是赤裸裸的广告。第一名的叫海尔电器、第二名的叫联想电子、第三名的叫盛大网络……我都太阳了,这些世界前百强的企业居然也在乎这个,真是……要多无耻有多无耻啊!不过想想也是,在游戏中打造出一个高等级的玩家,对于那些世界级的大企业来说,毛毛雨啦。

我那个“虚纳蛊居”排在奇物榜中,不过,整个奇物榜就我这么一件装备。嘿嘿,咱也算是独占鳌头。

最让我羡慕的是,装备榜上居然有一件玄级装备,名叫“罗天披风”。

只有鉴定过的装备才能上榜,没有人会鉴定这种现在用不上的装备;这个东西肯定是任务奖励,只有任务奖励的装备不用鉴定。

不过,这真不知道说这个小子是幸运还是不幸,说他幸运吧,可披风的装备栏只有玩家达到四十级后才能显示出来,他现在就是有天级披风也屁用没有;说他不幸吧,可披风的爆率极低,高级披风的爆率就更不用说了。

活该,活该,披风的主人肯定得郁闷死,嘿嘿,谁叫你的披风不在我手上的,该着你郁闷。

看完排行榜,我们整理了一下装备,发现药品都有剩余,我就对静蕊说:“走,咱们去杀新手村最强悍的BOSS,金瞳狼王。它所在的地方比较固定,只要咱们只要小心地避过那些灰狼,很快就能找到它。”

看到静蕊期待的眼神,我立刻叮嘱她:“你这个笨丫头,给我小心点儿,这次你同样不准出手。你到了十级,有了体疗术,你的任务就是在危机时刻给我用体疗术加血,听到没?就你这小体格,还不够狼王一口咬的呢。反正你可要想好了,你要是先挂了,那我基本也没希望了,狼王可比野狗王厉害太多了。”

她点点头,表示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我就知道用我的安危来说事,她肯定不会像上次那样鲁莽。

我们两个小心翼翼地避开大量灰狼向狼王巢穴前进,同时我教她打狼王要注意的事项。她的等级到了十级,增加了好几个道术,这就大大增加了杀狼王的成功率。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前行,我们终于来到了狼王的巢穴。

狼王的巢穴位于一座高一百多米的小山中部,小山下面则是乱石林立,组成一道天然的屏障,而我们两人就位于那道屏障之前的平地上。

金瞳狼王就是比野狗王强,人家狼王好歹也占着个山头,虽然那个山头更像一座假山,但总归狼王就是有派头……

我让静蕊埋伏躲藏在一块石头后面,然后让她给我加持了“金刚护体”和“风行术”两个道术后,就直奔小山冲去。

我的目的就是把狼王引到山下的平地中,我自有办法慢慢磨死它。

我很快来到狼窝,看到那头有着一双金色瞳孔一身黑色狼毛的BOSS:金瞳狼王,BOSS,等级十。

咦?这只金瞳狼王一切都正常,就是额头上多了一块银色的月牙印记,我靠,难道这狼王是开封府府尹青天大老爷包拯包青天的宠物?包大人可是我小时候的偶像,大名鼎鼎的反腐倡廉的黑面英雄啊!

总感觉在内测里遇到过类似的印记,但现在却记不起来了。有这种印记的BOSS,肯定不平凡就是了。

我对着狼王大叫一声:“呔,尔等垃圾BOSS,不尽心尽力爆掉所有装备为新人谋福利,居然冒充包大人的宠物,该当何罪。”咳……我这个人就这样,越到关键时候越想找个机会贫一把。

我在义正词严强烈谴责恶狼罪行的时候,同时将十二元蛊全部拍向狼王。一等狼王向我冲来,我对着它一竖中指,说:“朕给你定的大罪就是:干你老母!”说完便拼命地向回跑。

这狼王的速度肯定比我快,我只希望能在它追上我之前跑到那片平地上。

好在我到十级的时候,将敏捷加到二十,整体速度有了很大的提高,在跑到平地上的时候,那头恶狠狠的狼王距离我只有不足五米了。

我快速转身,对着狼王就是一个蛛蛊的“地网”,“唰”地一声,以狼王为中心,方圆十多米的地方全都铺上了一层白色的蜘蛛网。

而这时候静蕊也赶紧从岩石后面出来,再次帮我加持了“金刚护体”和“风行术”,并随手往我身上扔了个“体疗术”,然后就乖乖地躲藏在岩石后面看热闹。

第一卷 欲望之门 第五章 狼族盟约

嘿嘿,老狼啊老狼,地网的迟缓效果也许不如诅咒巫师的“迟缓术”,但却胜在范围大、时间长,足够我祸害死你了。

我只是用最简单的方式,围着地面的蜘蛛网绕圈转,让速度减缓下来的白痴狼王跟在我身后追。

我这么做,完全是为了保险起见,谁知道狼王头上的印记是什么东西呢,万一最后它出现变异或者狂化,我的其他蛊术要是处在未冷却的恢复阶段,肯定被它玩死。

狼类的怪物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记仇,第二个特点就是有耐力,正是利用这两个特点,我才放心让静蕊时不时的帮我加几个道术,而我又能专心对付狼王。

虽然现在狼王的速度完全比不上我,但它也不是吃素的,它总会找机会突然一跃而起,向我扑来。男人我好歹也是职业玩家,对付这种智商的BOSS,简直就是轻而易举。

不过这头狼王肩高有一米七,长足有三米,体型远比正常的雄狮巨大,它一扑之威也不容小觑。

但是,在我那无比睿智的目光之下,狼王的一切阴谋皆无所遁形,跟我耍小心眼儿,你还真当自己认识公孙策啊。

我就这么跑了十多分钟,算了算,至少耗去了它六千多的血,它的奔跑速度终于慢了下来,就当我准备等待再过几分钟收获战利品的时候,我看到这头该死的金瞳狼王身上那块该死的印记发出了该死的光芒!

他娘的,我的蛊巫千好万好,就是我这种攻击方式会TMD被大多数怪物认为我是在“虐杀”它们,所以在内测中,我杀的BOSS十只倒是有两只变异或者狂化。要知道,BOSS变异或狂化的几率只有万分之一,我竟然将这个几率提高了两千倍,我真是太佩服我自己了。

遇到狂化的BOSS我也许还能拼个你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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