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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不可思议之强者-第1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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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爬上了墙壁,顺着管道走,连穿几个房间,最后出了酒店,来到外界。   
  此时阳光正炽,十月的秋风颇大,他的六只长腿抓紧墙壁,有点吃力。他慢慢向下走,墙壁笔直向下,十二层楼高的高度,以他的小身材,看着好晕。   
  突然,一阵大风吹来,他再也无法抓紧,被风一下卷入天空中。   
  他想惊叫。却只能无助地看着周围旋转的一切。        
第十一册 第一章 虫子的精彩    
  呼呼的风声在耳边疾速吹过,幸亏丁强已化身为蟑螂的身体结构,那声音对人类来说虽然很响,但身为小虫子的他还可以忍受,要是他的灵魂落到一个普通人类的身上,如此大的风声就会对耳膜造成一定的伤害。   
  因为热气流向上,高层建筑的上方一般风都很大。值此关键时刻,昆虫的本能再次救了丁强,他身上的翅膀自动伸展振动,在风中翻滚了几个圈,稳住了身形,缓缓向旁边的商业街区落下。   
  记得在大学里博览群书时看到过,蟑螂,是地球上最古老的昆虫种类之一,年龄比人类长的多,是地球上的活化石,仅以发现的研究成果来看,它们三亿五千万年前就存在于这世上,比恐龙还早几百万年,而实际的年代可能还要遥远得多。   
  然而那只是理论上的一点点知识,丁强虽然附身到这蟑螂身上,对它的本事却了解不多,准确的说是一无所知。   
  在他的印象里,这种讨厌的小爬虫不过是无处不在、携带病毒、肮脏的杂食动物。它们就象城市的毒瘤,活跃于相当大比例的家庭、酒店中,它们昼伏夜出,短时间内可以大量繁殖,每当暴露在人的眼光下都造成千人追万人打,堪称女性的天敌。   
  妈的,结果现在自己变成它了,秀逗,不行,必须想办法争取主动。   
  风仍很大,气流忽上忽下,他亦随之飘荡,现时他想飞向警局的方向亦是不能,狂风的力量根本不是他一只小小的昆虫能抵御的,他只能顺着风向飞。   
  他用心操纵那翅膀,试图夺取它的控制权,因为万事依托于本能那不是他的作风,将事态抓在自己的手里,那才是他的行为宗旨。   
  他发现蟑螂的身体真的是一个非常奇妙的组合,思维和力量传送几乎没有时间的延迟,几乎他每一念头都可立即传送到相应的器官,速度远比人类的要高。这绝对是一个值得学习的技能,神经也是可以锻炼的,他的神经反应速度已经由七彩霞神功改造的比普通人快好多倍,但是现在看,和伟大的蟑螂兄弟比还差上不少。   
  从酒店出来已经超过十分钟,可他不仅没有降下,反倒向上升了几层楼的高度。   
  “这该死的风!”丁强在心里骂了一句。   
  眼前忽然晃过一道黑影,他的全身泛起一阵战栗,因为他看的很清楚,那是一只麻雀!    
  麻雀除两极地区和一些海岛外,遍布于世界各地,在这里里看见它一点不奇怪,而这位大侠对他这只空中的蟑螂意味着什么,况且他还是初次使用这个身体?答案不用再想——赶紧跑路要紧,否则小命休矣!   
  丁强不及再看,立即竖起翅膀,六条腿收回,依靠狭长的身体破开狂风,笔直向下扎去。   
  身后阴风阵阵。那麻雀已然发现他的存在,有点狰狞地向他追来。妈的,平常这鸟不是很可爱的吗,嘁嘁喳喳无忧无虑的,原来为了吃食也是这么可怕,和人类、狗类、猫类、什么什么类一样嘛,快跑!   
  他身体后部的神经须将那麻雀的每一进袭都传递到他的意识里,让他估算出麻雀的下一步行动,精确计算出双方距离和麻雀靠近所需的时间。他发现如果不采取点措施,没等他落到地面,他已经被人家吃掉了。   
  操,要是他堂堂丁大侠号称百命小强的丁丁同学,被一只平常受尽人类欺负、傻了吧叽的破麻雀吃掉,那他妈真是没天理啦!   
  于是他和这只麻雀在空中那展开了追逐战、闪躲战,他用尽一切办法,总在麻雀袭来时改变方向,在空中划了不知多少个曲线,地面终于近在眼前。   
  身后的麻雀刚刚被他一个急弯甩开,现在距他足有五米远,他得以从容地再次展开翅膀,借助风力稳住身形,那翅膀就象一张降落伞把他托起,否则就这样一头扎下去恐怕会立即摔死。   
  就在这时,一丝异常的空气颤动通过神经须传递到了他的昆虫大脑,身体竟然在他的意识还未做出反应时自动驱动各处神经,挥动翅膀划了一个诡异的小角度,飞到了另一侧,高度也下降了一米。   
  真晕死,蟑螂的反应能力还真不是一般的强,不愧是三亿多年的强悍生物,比他这个七彩霞传人要厉害得太多!   
  回头一看,偷袭他的又是一只麻雀!好险,都忘了麻雀是群居的鸟类,出现一只就会有第二只第三只。   
  果然,麻雀一只接一只地出现,都对他极感兴趣,争先恐后追逐他,有的还很聪明地对他实行包抄,他完全成了人家口中的美食,这个憋气,心想等我找回自己的身体,一定抓一千只鸟来做鸟酱吃!   
  他千辛万苦才躲开攻击,从三只鸟的缝隙中降落到地面,赶紧爬进了一条屋缝里,走了没两步就感觉睡意上涌,那睡意是那样的难以抵御,虽然万分不愿就此睡着,心知赶紧获知假丁强的下落的重要性,他还是无法控制,只勉强找了个黑暗的地方,刚走了两步,便抑制不住那狂起的睡意,将须子摆到头前,睡了过去。   
  浑浑噩噩中。   
  “嘀嗒,嘀嗒,嘀嗒。”   
  这是什么声音?……哦,是阴冷寂寥的水滴,这又是什么地方?   
  思绪下探,那是一个空荡狭小的空间,水滴不知于何处滴下,黑暗、潮湿、陌生,不知怎的凭空带给他无穷的压力,他惶然,时不时地奔跑,四望,显得那样无助。回荡的脚步声,伴随着他愈来愈急促的呼吸,一切都似无垠……   
  渐渐的,一缕悠扬的男声在整个空间中响起,很奇妙的,虽然听不清他说什么,意思却明,那是一段类似于佛经禅语一类的话,有点象《金刚经》,讲的内容是回答三问,一问人有肉眼吗,答曰有;二问人有天眼吗,答曰有;三问人有慧眼吗,答曰有。   
  天眼?   
  “师父!”丁强猛然大叫着睁开眼睛。   
  他剧烈地喘息着,眼睛疾速四望找寻着,可惜周围的景物告诉他,他仍在那处屋缝里。原来不过是南柯一梦。但是,刚才那应该就是师父的声音,不会有错。师父是不是想告诉他什么呢?   
  多想无用,他收拾心情,动动须子,意在探测一下周围的动静。   
  天已完全黑下,屋缝外灯火通明,现在的他特别精神。睡了一大觉才有所觉悟,怪不得他当时睡意那么浓,蟑螂的生活习性本就是白天睡觉晚上出来活动,看来以后相当长的时间要当夜猫子了,这还不算问题,因为他并不惧怕黑暗,问题是他要尽快克服这种习性,要做到白天和晚上一样行动自如,不然怎么和假丁强抢时间。   
  他随意转动几下触角,找准方向。蟑螂的身体是天然的地磁工具,时间感、方向感极强,根本不用他费心辨别,研究证明,蟑螂甚至可以依靠这种本领测算出地球自转的周期,从而让自己的行动规律符合这个时间。   
  几乎是立刻,他找到了警局的方向,走去是不现实的,没等走到假丁强大概都跑到天边去了,睡着的这一会儿都不知人家走出多远,必须抓紧时间。只要来到街区边上,搭上一辆顺风车就能很快到达警局了。   
  六腿翻飞,身躯各部位配合尽乎完美,他发现他爬行的速度在上涨,短短几个小时,比他在普拉兹酒店时爬行的速度快了好几倍,颇有点“飞毛腿”的功夫,恐怕现在的他在蟑螂世界里可以跑到第一了吧,在蟑螂吉尼斯上列上一年半估计没问题——蟑螂的最高寿命。   
  可能他的灵力开始起作用了,那也即是说,他和这个恶心的蟑螂身体契合得更好啦,呜呜,悲哀!   
  他顺着屋缝向前爬,前方的尽头是一片光亮,依据从空中观察的结果那是一条主街道。   
  那条缝隙是房屋年久失修造成的,只有人类的一指宽而已,不过当然难不住变成昆虫的他,他灵活的身躯前进得十分迅速,爬起来轻松加愉快,暗藏的草根、参差的水泥他都先行发现并选择合适的姿态绕开,根本就象事先知道那里有东西在一样。   
  蟑螂的本事他总算窥到了冰山一角。   
  想要到达那边的街区一共需要穿过三间大屋,第一间房在他的小腿奋力挪动下转眼就过去,第二间房也眼看要过去了,前方的亮光已经变亮了许多,亦听到了嘈杂的人声,他的动作却迟缓了下来。   
  他明显觉得这间房里有东西吸引着他,而且是那种致命的、强烈的吸引。那种诱惑力使他控制不住身躯,不由自主地顺着一个通风孔爬进了这间房。   
  呃……原来是一间厨房。   
  妈的,看来昆虫的本能再次发生作用,这个蟑螂的身体闻到了食物的气味,所以赶紧跑进来要开吃。   
  也是的,虫子的生活有什么目的?不就是吃完了睡,睡完了吃吗!   
  被这家伙气死了,哪有时间任它在这儿大吃特吃啊!丁强加大精神力。   
  可惜,虫子毕竟是虫子,蟑螂的身体才不管丁大侠的抗议,不理他的主观意识,它迅速判断出一个安全的角落,一头扎进一堆好吃的食物中,大快朵颐,吃了个不亦乐呼。   
  妈的,蟑螂吃东西那叫一个老虎,而且吃的肉屑纷飞也悄无声息,和美食家这三个字是不沾边,和村汉吃东西相比绝对是高高手。   
  丁强只是灵魂附体,严格说来和蟑螂乃是两个个体,所以他感觉不到蟑螂进食的快感,于是他趁它猛吃东西的时候,想尽一切办法用意念主导这个不听话的家伙。   
  如果他不能做到这点,那就根本没有希望摆脱这副丑陋的身体,只能永远在这个躯壳里生活着,最后灰飞烟灭。   
  关键时刻,曾经和亲爱的公主殿下亲切交流的好处显现,他的灵力终于慢慢破开蟑螂的思维,一点一点地占进去,耗时半个小时,终于完全接管了这只蟑螂。   
  咻。如果有手,他一定要抹把汗才行,真他娘的累,蟑螂的精神力竟然极其强,收伏它还真是一件难得的事。   
  意识完全攻占这只蟑螂之后,他发现它的进食也进行的差不多了,使其抬起扎在香肠上的脸,准备看一眼周围的情况就闪人。   
  他觉得寒毛直竖——如果蟑螂有寒毛的话——周围不知何时已经站了四、五只长相、个头都和他一样的蟑螂,俱都对着食物忙活着,看来是这里的常客一样。   
  头一次看到“同类”,应该怎么办算是正确的打招呼?是摆动一下触角,还是应该哼出两声歌曲?   
  丁强的作法是:闪。   
  当他爬上墙壁时,发现那些家伙刚刚抬起头看他,须子向他摆动着,看起来似乎是某种记号、讯号,算啦,不解,开溜。   
  这次他终于来到大街上。避开行人的脚步,从石头缝里过了行人路,来到两个年轻人身边。准确的说,是脚下。他干脆顺着其中一人的裤腿爬上了那家伙的后背,最后坐在了他的肩膀上。   
  因为很巧,他听这两人说话,他们要去的地方离警察局只有一站地,看来运气还不是太差,至少老天还让他搭得上顺风车。   
  不一会儿,一辆黄色的福特出租车停稳在路旁,两个小伙子都坐到车后座里关好车门,汽车向警局方向驶去。   
  出租车里正播报着国际新闻,其中一条有关中国的引起了丁强的注意,那新闻大意是说通过电视台最新线报,中国北京现在正进行着一场大规模的搜查、逮捕嫌疑犯的行动,可惜抓到的都是平民,然后就是一堆有关人权的例行废话。   
  这条新闻好奇怪哦。现在并不是北京警方的严打期,怎会有那么大规模的搜查,平民……   
  这条新闻要么是美国的新闻工作者弄出来的假新闻,要么,就只能意味着一件事。假丁强回了中国!   
  假新闻的可能性很小,因为时间马上要到了二十二世纪,美国这些大的新闻机构都有它们自己的间谍卫星和独特的信息来源,基本全球边边角角的新闻都能知道。   
  难道白天他判断错误?还是时间出了差错……   
  紧接着的收音机报时证实了他的猜测,原来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他竟然晕厥了整整三天!   
  他吓出一身冷汗,他妈的,还有个屁时间吃饭睡觉!三天时间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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