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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重生之虎毒食子-第5章

小说: 重生之虎毒食子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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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伍会意地点点头:“是,我知道该怎么做了严先生。”
  
  严耀钦并不赘言,抬脚向外走去。一众保镖敏捷地护在了周围。走出几步,他忽然觉得少了点什么,一向寸步不离随侍在侧的贴身保镖张崇久,竟然没跟上。
  
  转头看去,那大个子依旧倔强地站在卓扬身旁,如刀砍斧剁样坚毅的脸孔上看不出悲伤与难过,却赌气般一动不动,似是无声抗议。
  
  对于严耀钦来说,张崇久不止是保镖,还是心腹,是盾牌,是钢刀,是少数可以完全信任的人之一。很长时间里,那家伙几乎没有自己的意志,只要老板发出的指令,他从没有过半点违抗和迟疑,今天,竟然为了卓扬,为了一具死去的尸体而破例了。
  
  …
  
  张崇久和赞伍、阿万不同,他不会察言观色,不懂曲意逢迎,从来只是规规矩矩做好自己的分内事。对大少爷敬重有加,对小少爷处处忍让,至于卓扬……这两人都生性沉默,鲜少交流,何来情分可言?
  
  眼睛微微眯起,许多琐碎的瞬间跳入严耀钦脑海。那是什么时候?只记得是红酒拍卖会上,西装革履的傻大个张崇久不懂品酒礼仪,将侍者送上来的漱口水一气干掉了,当时气氛诡异,所有目光集中在了这个土豹子脸上。谁知卓扬扑哧一笑,用别人刚刚好能听见的音量伏在张崇久耳边调皮说道:“崇久哥,关于当众做一件丑事的打赌,我认输了,稍后作为赌注的一餐,别选得太贵!”
  
  几句话,便将因无知而出糗的尴尬化解为无伤大雅的玩笑,这是卓扬一贯的善解人意与圆滑处世。
  
  或许类似的小恩小惠还有很多,只是它们太微不足道,太稀松平常了,以至于没人会放在眼里。偏偏张崇久将其铭记于心,念念不忘。对有些人来说,孤立无援下恰到好处的理解与帮助,比赐给他金钱与权利,来得更加弥足珍贵。
  
  卓扬啊卓扬,你总是惯会笼络人心,张崇久那样一个木头人,一颗木头心,被你笼络了去,竟然连我这铁石心肠也……
  
  真是高明!
  
  你那么有本事,为什么这一次不将自己解救出来!为什么不好好活着!
  
  心里某个柔软的地方被不轻不重捅了一下,严耀钦隐忍着不悦:“好吧,你就留在这,送他最后一程吧……”
  
  …
  
  在众人质疑的目光中,严耀钦冷漠地走出了事发现场。车门关起,依次缓缓驶出。将吵吵嚷嚷的媒体记者抛在脑后,也与触目惊心的伤害和死亡渐行渐远。
  
  严耀钦忽然感到手上不适,涩涩的,恍若戴着副树皮做的手套,抬起一看,指头上猩红一片。他掏出手帕,很仔细地擦拭起来。血迹早已凝固,难以去除,几乎要搓掉层皮。
  
  一不留神,手帕被风卷着,飘出窗外,严耀钦愣了一下,大叫“停车!”
  
  司机阿万反应很快,一脚踩下去,车轮擦蹭过地面,带着火星,吱吱作响。
  
  严耀钦急切地打开车门,却被阿万一句“严先生”唤回了心神,他很快恢复常态,端端正正坐好,面无表情。阿万默契地下车追跑过去,拾回手帕,恭敬交到严耀钦手上,这才重新上车,关门,启动,出发……
  
  老板他身家不菲,自然不会吝惜一方小小手帕。但这条手帕不同,上面沾染了儿子的血。阿万不自觉抿了抿嘴,严先生不许卓扬的血印在身上,却不肯舍弃印了他血的手帕,这份心思,作为一个跟了他二十年的司机,既明白,又不那么明白。
  
  …
  
  整个下午,严耀钦一刻不停地处理着文件与庶务。他需要大量的工作来分散注意,麻痹神经,让他没有精力去回忆去思量去感怀。
  
  可事实上,他到底高估了自己的忍耐力。一个念头总是反复在大脑里盘旋——如果那时,先救出的孩子是卓扬,会怎么样呢?或许依旧改变不了他走向死亡的命运,但起码……该是带着欣慰离去的吧……
  
  …
  
  回家的路程变得漫长而难熬。途中势必会经过那座父子俩曾促膝长谈过的小型运动场。
  
  依旧是黄昏,依旧无人,依旧寂静。
  
  薄雾升起,笼罩半山,如梦似幻。影影绰绰间,隐约可见一对父子在场中跑动戏耍,小孩子八|九岁模样,动作笨拙可爱,做爸爸的也很年轻,在儿子面前,显得越发高大有力。
  
  能有个爸爸和自己一起打球,是件很开心,也很骄傲的事……这是谁说的?噢,是卓扬。严耀钦的视线有些模糊,那是……去年的九月十三号,是卓扬的生日。
  
  这个日子,现在我记住了,可是人已不在,记住又有什么用?
  
  卓扬,你现在一定很后悔吧,后悔这个叫严耀钦的男人是你的爸爸……
  
  …
  
  吃过晚饭,严耀钦躲进了书房。捧着摞厚厚的资料,努力阅读着。
  
  张崇久的一通电话,将他试图平静下来的心绪再次搅动起来:“严先生,二少爷背后的子弹取出来了,是比利时产SS90高速弹,口径5。7毫米。而警方与绑匪使用的,都是点三八左轮枪……”
  
  也就是说,向卓扬开枪的人,根本不是那些匪徒!
  
  严耀钦的眼神陡然冷了下来,对着电话低沉说道:“按你的意思去做,把结果交给我就行了,别声张。还有阿彪,把他从警局弄出来,我要亲手处置!”语气一贯的毫无起伏,生硬漠然,却在挂断电话之前,轻声补充了一句,“崇久,谢谢你为卓扬做这些!”
  
  …
  
  直到深夜,大少爷严予行才风尘仆仆赶了回家,浑身带着消毒水的刺鼻气味。他一向最疼小弟,应该是刚从医院回转无疑。
  
  严耀钦坐在自己宽大的真皮座椅里,眼皮挑起,轻飘飘问道:“予思怎么样了?”
  
  这一天里的变故,令严予行心情沉重:“刚刚醒了,精神不太好。医生说还需要留院观察一段时间。倒是阿扬,接下来……”
  
  “交给你去办吧。”严耀钦疲惫地摆摆手。
  
  严予行作为家中长子,又已成年,早就开始独当一面。只是弟弟的身后事毕竟不同寻常,还要斟酌着征求爸爸意见:“关于葬礼……爸爸有什么打算?”
  
  “你决定。有什么问题,和彩衣商量。阿扬生前不喜欢热闹,一切从简吧。”严耀钦从烟盒里胡乱翻出支香烟,火机大力擦了两下,却没点着,他烦躁地将烟揉成一团,丢到了烟缸里。
  
  严予行察觉出父亲情绪不对头,他很清楚,这一刻老实退出去才是最好的选择,但是有些事,牵连太大,无法擅自做主:“爸爸,卓家那边……”
  
  话还没完全问出口,已无端将严耀钦憋在心头的邪火惹了出来,他“啪”一声将茶杯掼在地上,摔得粉碎:“说了让你去搞!你是听不懂我的话吗?”
  
  严予行一激灵,有些不知所措。印象中,爸爸最善于掌控自己的情绪,从来喜怒不形于色,像这样摔东西大吼的严耀钦,多年不曾见过。他的失控,难道是因为卓扬?那个可怜的弟弟,不仅仅是个靶子而已吗?
  
  严予行暗自思索着,默默向门外退去,却又被严耀钦从背后叫住了:“阿行,今天的酒会,你怎么没去参加?”
  
  “爸爸,你不是让我接待好美国来的胡公子吗?他今天下午的飞机。”严予行如实作答。走出几步,猛然间心头一惊,想着爸爸素来疑心甚重,行事狠辣,一滴冷汗从鬓角无声滑落。
  
  …
  
  房门重新扣拢,严耀钦无声轻叹,越想回避与卓扬有关的一切,越是躲不开。
  
  楼下车轮声响,赞伍指挥人手搬了个画作样的物品,交给了管家凌彩衣。片刻光景,走廊尽头那间大屋传来稀稀拉拉的脚步声。随即,似有若无的松节油气味透过门缝钻进书房。
  
  严耀钦的手插在西装口袋里,有意无意碰触到了那张便签纸。赞伍送回来的,应该是卓扬所讲的礼物吧。犹豫许久,终究忍不住向那个满地月光的空旷房间走去。
  
  画就搁在窗口的画架上,掀开覆盖的绸布,一眼便可看出,画中人正是自己。那个自己看起来年轻很多,英俊很多,神色得意,笑容灿烂。那个自己穿着银灰色西装,围着绛红的男士领巾,身姿挺拔,义气风发。
  
  或许这是卓扬想象中的爸爸吧,在他眼里,爸爸是个了不起的英雄,国王,威风又慈爱……
  
  严耀钦忍不住伸手摸了上去,不想蹭到一手油彩,红呼呼,血渍一样。
  
  是卓扬说的吗?厚色层里加了罂粟油,会干得很慢,尤其是红色,完全干燥可能需要半年之久……
  
  原来他竟对自己说过这么多的话,为什么从前不觉得呢?这样专业而生僻的内容,竟也记住了。从卓扬十四岁来到严家,三年过去了。三年里,一个活生生的人又会留下多少痕迹?
  
  颜料由湿变干,感情由淡变浓,牵挂由少变多,都是一个过程。因为它太长太缓慢,才难以发觉。
  
  等到终于明白过来,画毁了,人没了,俱已成空。
  
  宽大厚重的龙凤床底下,传来窸窸窣窣的细微摩擦声。循声望去,一条毛茸茸肥硕的尾巴从阴影中晃荡出来。那是卓扬的小狗,名叫波比。刚来的时候,就像个小毛团,从卓扬背包里傻傻探出脑袋,好奇地东张西望。如今站立起来已有一人多高了。
  
  严耀钦凑近了一步,波比扑腾着爪子,向里侧缩了缩,生怕被赶走。因为严予思有哮喘,不能碰触动物的毛发,它平时都居住在后院的狗屋,一定是今天没有见到主人,才循着味道偷偷溜进来,躲在这里等候。
  
  如水般荡漾流淌的月光底下,一人一狗相对沉默,许久,严耀钦小声问它:“波比,卓扬不在了,你……想他吗?”
  
  “嗷呜……”波比瞪着乌黑溜圆的眼睛,迷茫着,似懂非懂。
  
  严耀钦点点头:“我也……有一点想他……”
  
        



☆、怨灵作祟

  
  严予思住院的第三天,在大儿子连番“不经意”提醒下,严耀钦终于顺道去探望了他。
  
  医院走廊空旷而寂静,浓烈的消毒水气味充斥其间,如阴风般来回飘荡,熏得人脊背发凉。推开房门,一步之间,霎时从昏暗跨越进明亮,阳光迎面袭来,刺激得眼球生疼。
  
  严予思屈膝斜倚在床头,一手垂在床沿上输液,一手捧着本书,百无聊赖地翻看着。康玉珠坐在一侧的单人沙发上,用小刀耐心削着果皮。两人都置身于满世界的闪耀洁白之中,影像显得有些虚幻。
  
  这姨甥俩都继承了康玉柔的美貌。小姨子康玉珠年纪与严耀钦相仿,虽然在保养上下足了力气,终究岁月不饶人。为了掩盖那些眼角眉梢的细碎痕迹,她总是将妆容描画得极尽奢华细腻,却不知化妆品会掩盖一个人的灵气,美则美矣,却凭白多了几分艳俗。
  
  心事多的女人,总会老得比较快,无论身体还是气质。
  
  反而严予思,虽然是个男孩子,却生得精致通透,眉眼如画之外,更添爽朗英姿,无论身处何地,都明珠般璀璨夺目。
  
  听见门响,严予思抬头,淡淡叫了声“爸爸”,便又将视线调转回了书籍里。这倒与他平日风风火火的言行很不相符。
  
  转念想想,也不觉奇怪了。他向来爱耍性子,挑剔又刁蛮,这次发病入院后,自己迟迟没来探望,难免会因为受了冷落而发脾气不理人。遇到这样的时候,根本不用去哄劝,只管由着他去就是了。严予思是小孩脾气,心里存不住事,一转眼就忘得干干净净。
  
  康玉珠微微挑起眼梢,看到是姐夫,笑着招呼了一声,又低头专心致志削起果皮。
  
  房间过于安静,令人有种气闷的错觉。严耀钦走到另一侧,推开窗子,楼下是广阔碧绿的草坪,一阵清风扑入室内,卷杂着落叶与泥土的干燥清香,令人心旷神怡。
  
  回头的瞬间,正看到严予思沐浴在舒畅微风之中,他挺了挺脊背,懒懒舒展着肩膀,脸上不自觉绽出一个悠然笑意,额前发丝被吹拂而起,露出明亮的大眼睛,睫毛长且卷翘,眼珠黝黑发亮……
  
  严耀钦的心头一惊,仿佛有股电流传遍全身,动也不能动。
  
  这个惊鸿一现的眼神,与他心心念念的某个情景离奇地融合了在一起……四周升腾起白蒙蒙一片,密林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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