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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义父 正文+番外完结_作者:尼罗-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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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晚,俞振鹏打来电话,说是手下人马全被赶出了码头。陆雪征放下电话,派人赶去杜文桢公馆,趁着夜色向院内投入了一颗小炸弹。
    隔了一天,杜文桢乘车出门,半路被人拦下,泼了汽油就要烧车。杜家保镖拔枪冲上,那几人丢了汽油桶上车便跑,一溜烟的无影无踪。
    又过了一天,杜文桢在利顺德和陆雪征迎面相遇。陆雪征一眼叨住他,冲上去挥拳就打;两家保镖混战成了一团,而杜文桢那天本来打扮的很漂亮,要和英国人共进午餐,结果逃出来时“花容失色”,发型本来是个乌油油的大背头,这回头发统一的改了方向,全垂到额头上去了;马褂的纽扣也被撕开了两个。
    
    杜文桢气的要死,做出反击,派人堵住陆宅大门,从早到晚的堵,叫嚣着烧房,要对陆雪征瓮中捉鳖,然而陆宅一直无人露面。杜文桢一边思索着处置陆雪征的方法,一边躺在翡翠别墅的烟室里搂着姑娘吸鸦片烟。正是得意之时,有人一掀门帘冲进来了,他抬头一瞧——妈的又是陆雪征!
    陆雪征恪守了“见一次打一次”的诺言,把杜文桢摁在烟榻上暴捶了一顿。杜文桢抽大烟抽的心神都散了,那里能够还手?被他打的呀呀直叫。而陆雪征毫不留恋,打完就走。
    
    如此过了一个来月,杜文桢被陆雪征打出了心理阴影,一出门就精神紧张,在任何地方都坐不住——说起来,他和陆雪征都可以算作是天津卫里的大流氓,但是道路不同。那陆雪征是靠着打杀吃饭的,除了这个再无别的事业,自然令人防不胜防。而杜文桢现在半黑不白,已经混迹于上流社会的绅士群中,哪有闲工夫天天和陆雪征这种人纠缠不休?
    所以,在一个月后,他接到俞振鹏的求和信之后,心中竟像是飞走了一块大石一样,顿时无比轻松。
    俞振鹏很恭敬,亲自上门拜访,奉上一份厚礼,以及一份薄礼——他的厚礼,以及陆雪征的薄礼。
    “干爹的脾气是坏了一点。”俞振鹏陪着笑脸说道:“但心肠是好的。他老人家上个月气攻了心,所以对您不依不饶。现在过了气头,也觉着自己是过分了,不大对劲。他好面子,托我给您带份礼物压压惊,您也就多体谅、多担待吧。”
    杜文桢咧了咧嘴,想骂,又忍了住,只用鼻子哼出一声:“君子我不怕,毛贼我不惹!”
    
    
    
    115缸中鱼
    
    俞振鹏在杜文桢那里受了两句酸溜溜的闲话,然而满不在乎——挨骂算什么?他小时候还经常挨打呢!干爹一脚踢出来,他当场就能腾云驾雾的飞出老远去;翻身爬起来撒腿便逃,到了饭点溜回来,还是一条好汉。
    从杜文桢那里出了来,他直奔陆公馆,向干爹做了一番汇报,连“君子我不怕、毛贼我不惹”这一句话也依样复述了。
    陆雪征听了,毫不动气,只说:“亏得他是要做君子的,给我省了多少事!他要真是个毛贼,我也惹不起。”
    
    俞振鹏捧住了长久的饭碗,千恩万谢的向干爹告辞离去。而陆雪征回想自己上一个月的所作所为,也觉得可气可笑。杜文桢先前也无非是街上的混混出身,可是如今一旦发达高升,就被那大老板的身份束缚住,连行凶作恶都要讲究礼数。
    陆雪征则不一样,他不讲虚套,君子也罢毛贼也罢,他不是特别在乎。
    
    易横涛发来电报,说是在火车站上错了火车,现在已经到了北平。如今春暖花开,他有意在北平游览一番;希望陆雪征在天津做好准备,因为毕竟上次他是治死了一位势力不大的大哥,他怕自己一下火车,就会被人拖去偿命。
    陆雪征立刻发出电报做了保证,表示在自己的保护下,定然不会有人取他狗命。
    易横涛接到这样一封电报,可能是生气了,没有再做回应。
    
    陆雪征过上了几天清闲日子,终日十分平和愉快。教育局长是位阔人,搬进来后增添许多家具,又在前院草地上放置了两只大缸,预备天热时蓄满净水,养花养鱼,也是一景。局长走得惊惶,大缸留在原地,陆雪征这时就完成局长心愿,果然从楼内的水龙头上引出一根胶皮水管,哗哗哗的放了两大缸水。
    缸内一时还没有种养荷花,只往里投了几尾小红鲤鱼。此刻正值下午时分,陆雪征无所事事,抱着小猫站在缸前,去看小鱼消遣。金小丰坐在楼内,隔着大开的窗子乘凉瞌睡——他对任何动物都没有兴趣,尤其是不能欣赏小鱼之美,只能品尝小鱼之味。
    
    陆雪征兴致不错,双手把小猫托到水面上,让它近距离的开开眼界。小猫乖乖的低头看鱼,望着望着,忽然“喵”的一声大叫,而后蹬着陆雪征的手掌猛然一窜,“扑通”一声就跳到水里去了!
    大缸足有半人多高,奇大无比,陆雪征眼看小猫连个气泡都不吐,直接就沉了底,吓的连忙弯腰伸手去捞。一捞没捞着,二捞没捞着,他急了眼,一头扎到水里去,踮起双脚伸长手臂,在那深水处奋力一划,一手果然捏住了细细的猫脖子。他心中大喜,正要起身,哪知重心不稳,“咕咚”一声双脚离地,大头冲下的扎到缸里去了!
    这下可是糟了糕!他本来水性平平,如今在倒栽葱似的插在缸里,两只手连个着力的地方都没有,慌乱之下先喝了两大口水。而金小丰昏昏欲睡的坐在窗前,先不理会,后来偶一睁眼,忽然发现干爹不见了,大缸内却是伸出两只乱蹬的长腿,不禁吓的立刻起身,一个箭步越过窗子,一路飞奔而去!
    抓着陆雪征的双腿奋力向外一拽,金小丰像拔萝卜似的,把陆雪征从大缸里水淋淋的拔了出来!
    陆雪征被呛了个七荤八素,晕头转向的就跌坐在了地上,一手还攥着小猫的后腿。神情茫然的张开了嘴,他吐出了一尾活泼泼的小红鲤鱼。
    金小丰知道呛水不是小事,一个不留意,也许会伤了肺,便连忙蹲下来为他又抚胸口又拍后背。陆雪征大口喘着粗气,眼睛都直了,过了半晌才缓解过来。
    低头望向身边小猫,他发现这小崽子竟然也还留有一口热气,虽是侧身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但那肋骨显然是在一起一伏。
    金小丰把他扶了起来:“干爹,别管它了,猫是土命,接了地气就能活。风凉,您先回去把衣服换了吧。”
    陆雪征打了个打喷嚏,一边走一边还嘱咐金小丰:“别让人过来,当心踩了它。”
    金小丰向下扫了一眼,见陆雪征没用手杖,两条腿照样站的稳稳当当;但也不肯说破,一路连搀带抱的就要将陆雪征往楼里送去。哪知步子刚刚迈开,看大门的小仆人忽然颠颠跑过来了:“大老板,外面来了一位小姐,说是想要见您。”
    陆雪征落花流水的回过身来,非常诧异的表示反问:“嗯?”
    小仆人一本正经的答道:“是一位小姐,打扮的挺漂亮,看着能有个四十多岁了,还领着个小男孩。”
    陆雪征歪过脑袋,控了控耳朵里的水:“四十多岁了,还小姐?”然后他转向金小丰:“我认识这么一位老小姐吗?”
    金小丰莫名其妙的答道:“您连年轻小姐也不认识啊!”
    陆雪征扭头又打了个大喷嚏,随即吩咐金小丰道:“你去接待一下,问问她有什么事。如果是生意上门,我们直接收英镑美元,不要鬼子的军用票。”
    金小丰答应下来;而陆雪征走了两步,忽然意识到手杖不在身边,右腿立刻就不听使唤了。
    
    陆雪征回房洗了个热水澡,换上了一身干爽衣裳。回想方才那一场历险,他心有余悸,知道若不是金小丰救命及时,自己很可能会有溺死的危险。他,堂堂的他,枪林弹雨刀光剑影都闯过来了,结果为了一只猫,淹死在自家鱼缸里,这才叫见了鬼!
    颇为庆幸的为自己倒了一杯热茶,他捧起茶杯正是要喝,不想房门一开,金小丰蹑手蹑脚的走了进来。
    “干爹啊……”他以一种迟疑而又茫然的语气开了口:“那个……出事了。”
    陆雪征啜饮了一小口热茶,然后转身面对了他:“什么事?”
    金小丰高高大大的堵在门口:“那女人说……说她那孩子是您的种。”
    陆雪征端着茶杯,当即望着金小丰愣在当地。
    金小丰微微皱起了一条眉毛,极力保持着心平气和:“她……她领着孩子认亲来了。”
    陆雪征这回神魂归窍,把手中茶杯往桌上一顿:“开什么玩笑?我都多少年没碰过女人了?”
    金小丰顶天立地的依靠着门框,犹犹豫豫的说道:“理是这个理,不过……的确很像。”
    “什么很像?”
    金小丰看了他一眼:“那孩子和您……很像。”
    陆雪征抓过手杖,迈步向外走去,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和我很像?怎么会和我很像?难道我夜里梦游,千里之外取人贞操了?”
    
    
    
    116血浓于水
    
    陆雪征走到客厅里,一言不发的在沙发前停住了脚步。
    那位四十多岁的老小姐端然而坐,看那打扮发式,的确是个小姐的风格,不过眼角鼻洼皱纹深刻,皮肤又出了点油,厚重的胭脂香粉就卡在了皱纹里,深一块浅一块的不均匀;眉毛倒是扯的精细,画的乌黑,一个嘴唇也涂的红通通。看那眉目,当年应该是个美女,所以现在垂死挣扎着不服老,整个儿的用化妆品在脸上重新描画了一张面孔。可惜力不从心,小仆人当时说她能有个四十多岁,那还是说年轻了。
    老小姐身段还好,前面挺胸,后面翘臀,穿一件红底洒白花的长袖夹袍,枯瘦的手腕子上叮叮当当的带着几只金玉镯子,脖子上的珍珠项链也拖了老长;她打扮的摩登,站在旁边的小男孩也收拾的漂亮——人不大,也就是四五岁的模样,可是穿了一身银灰色的绸缎小袍子,周身上下没有一丝褶皱,按照小号美男子那么穿戴;再看面貌,也是洁净利落,眉宇间透着一股子精神劲儿,用句废话来形容,可谓“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
    这孩子身上挑不出碍眼的地方来,看那五官规格,长大之后定然就是另一个陆雪征;尤其是左边眼角下,居然也生了一点小小泪痣。
    这回可好,连滴血认亲都不必了,谁要说这不是陆雪征的种,那除非是昧了良心。
    
    陆雪征看清了这两人的面貌,又格外盯着孩子细细审视了一番,末了在老小姐对面坐下了,迟迟疑疑的开了口:“我就是陆雪征。”
    老小姐两道细眉入鬓,一脸不好惹的刻薄神情,把小男孩向前一搡,她开口便道:“叫爸爸。”
    小男孩一甩袖子,规规矩矩的向着陆雪征一鞠躬:“爸爸好。”
    陆雪征连忙伸手去扶:“别——先把事情说明白了。”
    老小姐转身拿起手边小皮包,一摁暗锁“咔哒”一声打了开来,陆雪征以为她是要出示什么凭证,哪晓得老小姐从中摸出一只景泰蓝烟盒,打开来抽出一根香烟叼到嘴上,又掏出打火机,很从容的给自己点了火。细长手指夹着香烟深吸一口,她撮起嘴唇喷出笔直一线青烟,而后二郎腿一翘,夹袍大开衩中就露出了穿着玻璃丝袜的大腿。
    “五年前,你在秋香别墅玩了一夜,留下这么个造孽种。”她幽幽的说道,声音很沙哑,是坏了嗓子的模样。
    陆雪征不大确定自己是否在五年前去过秋香别墅,不过从老小姐的做派中,他已经揣摩出了对方的身份:“这种事情,也应该讲一点证据吧?”
    老小姐又不傻,当年算着月份日期,自然是有所知觉的;又因陆雪征是个有名的人物,所以她也一直记在心里。不过她现在病入膏肓,懒得去算那笔旧账,只把小男孩拉扯回了身边:“赎身出来之后,要不是受这小野种的连累,我早再走一步了。不走就不走,本来手头的钱,也尽够我们娘儿俩过活;偏偏我是生来的命苦,没等到小野种长大,又害了肠痨。我活一天,顾他一天,我闭了眼,谁管他去?早就想来找你,可是没地方找去,前两年又听说你是死了;上个月有个老姐妹说在紫竹林看到你和杜老板打架来着,我这才又打听着找上门来了。要说证据,那我也没有,小野种和你活脱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你肯信自然好,不信也没什么,我不会赖着你。我自己都要死了,管不得那么多了。他年纪小小的,将来是享福还是要饭,横竖也刺不到我的眼!看他的造化吧!”
    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摩挲孩子的头脸,手指枯瘦如同细枝。小男孩依偎在她身边,仰脸看看金小丰,再看看陆雪征,末了低下头来,神色平静的望向了自己脚上的小皮鞋。
    陆雪征坐在沙发上,抬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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