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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义父 正文+番外完结_作者:尼罗-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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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雪征把副驾驶位上的小狸猫抱起来放到了后排,而后下了汽车,让金小丰的随从来开这车。
    
    陆雪征盘腿坐在炕桌前,消消停停的吃了一顿好饭。
    及至他放了筷子,金小丰立刻送上香茶,又上床挪到他的后方跪了,抬手为他揉捏脖子肩膀。陆雪征享受着这般待遇,舒服的长叹了一声,忽然问道:“等我将来回了天津,你跟不跟我走?”
    金小丰一怔,随即答道:“我跟您走。”
    陆雪征回头看了他一眼,笑着闭上了眼睛:“大上海是个好地方,你舍得放下?”
    然后他伸长了双腿,小小的舒展了身体:“你混得不错,留下来也会风生水起。”
    金小丰低头偷偷的嗅了陆雪征的头发——有微咸的腥味。
    放下双手张开双臂,他不声不响的搂住了陆雪征:“干爹,您知道我的心意。”
    陆雪征实在是疲惫困倦了,皱着眉头侧过脸来,他枕着金小丰的肩膀问道:“少和我讲这些疯话!你对我有什么心意?”
    金小丰垂了头,沉默良久后才低声答道:“当年,只有您不嫌弃我。”
    陆雪征听到这里,也默然了。
    他没想到金小丰还记着那时节的事情——太久远了,回忆起来简直像上辈子的事情。看着金小丰现在这虎背熊腰的剽悍模样,谁能想到他也曾是个细细瘦瘦的少年?
    “那也不算什么。”他轻声说道:“既然把你捡回来了,这一点责任总要负。”
    金小丰试探着收紧了双臂,叹息似的说道:“干爹,他们说我脏,说我恶心,都来打我。”
    他歪着脑袋低了头,把下巴搭在了陆雪征的肩膀上:“干爹,您的恩情,我一辈子都记得,我爱您。”
    话音落下,他的脑海中闪过了当年从陆雪征那里听过的一句话——“你反正也不是我的对手,还不如放手一搏、险中求胜。我的罗汉,战斗的时候不要只考虑武力,那不全面。比如刚才,你虽然没有进攻的底气,但是你该知道干爹总不会要你的命,既然如此,你还怕什么?”
    于是他就无声的得意一笑,决定要把这句指示贯彻到底了。
    果然,这一次的“我爱您”说出去,陆雪征并没有翻脸。
    陆雪征给他的评语是:“疯言疯语,你也是个怪物!”
    
    
    
    93进一步。。。
    
    陆雪征觉得金小丰这里实在是舒适,推开饭碗便会想睡。但今天太晚了,不适宜他留下来打盹儿了。
    可是金小丰不让他走。
    金小丰似乎是觉出了他的慵懒与疲惫,所以从后方紧紧拥抱住他,让他可以依偎在自己的怀抱中小憩片刻。不声不响的低下头去,他在陆雪征的领口处轻轻的嗅。
    这样的怀抱与温度都太迷人了,陆雪征不由自主的闭了眼睛,同时心里盘算回家之后,应该给叶崇义弄点什么吃食——叶崇义似乎已经不再存有食欲,他每天须得像买彩券一样弄些点心送到叶崇义面前,叶崇义若肯拿起一样两样送到嘴里啃下一小口,那就算他是中奖了。
    这时,金小丰忽然伸出手去,麻利的解开了他的腰带。
    他心中一怔,正要挣扎,然而金小丰那只温暖的大手已经捂到了他的腿间。仿佛受到电击一般的抽搐了一下,他发现自己已经迅速的起了反应——他实在是渴望的太久了!
    于是他没有反抗,闭上眼睛仰起头,他在金小丰的揉搓与撩拨下激烈喘息。金小丰是个会玩的,能让他情不自禁的挺身相就;衬衫下摆凌乱卷起,随着金小丰的手上动作,他那纤瘦结实的腰身在难耐的拱动。
    片刻之后,他低低的哼出一声,将□猛然向上顶起,却是已然快活到了最后关头。金小丰紧紧攥住了手中那根物事,就见那白浊液体高高喷射而出,带着显而易见的热度与力度;自己也有些气喘,但是极力的控制住了,不肯显出急色模样。
    
    陆雪征在发泄完毕后,立刻就恢复了神智。
    颇为尴尬的坐起身来,他扭头望向金小丰。欲言又止的张了张嘴,他一时也不知道自己应该作何反应——生气似乎是不大对,毕竟自己刚才的确是狠狠的舒服了一场;但是不生气又当如何?难不成还要向他道谢?
    正在这时,金小丰垂着头,非常诚恳的低声说道:“干爹,您总这么憋着,对身体不好。”
    陆雪征一听这话,不禁快要恼羞成怒:“我憋什么憋!”
    金小丰鼓足勇气,非要把这道理阐述个明白:“您每天下午睡觉的时候,都是……都是……我看出来了。”然后他困惑的抬头面对了陆雪征:“您……您不是一直都和叶先生在一起吗?”
    陆雪征红了脸,很不耐烦的一挥手:“给我放水,我要洗澡!”
    金小丰听闻此言,如遇大赦,赶忙下床推门,吩咐仆人去浴室预备热水;随即又回到床前,蹲下来为陆雪征穿上拖鞋。陆雪征提着裤子站起来,愤愤然的数落道:“混账东西!还玩起你老子来了!你没事总研究我干什么?”
    金小丰为他系好腰带,也不言语,恭而敬之的把他请了出去,又找来洁净衣裳送到了浴室。
    陆雪征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除去了一身的鱼腥味。从头到脚的穿戴整齐了,他就感觉自己神清气爽,是特别的心平气和——可见,人的确是不能总“憋”着。
    他在楼下客厅内喝了一杯热茶,金小丰则是提来了一只大食盒,规规矩矩的说道:“干爹,这是给叶先生带上的几样点心和小菜。您今天回去的晚,想必是没有时间再为叶先生准备晚饭了。”
    说到这里,他下意识的皱了一下眉头。想到干爹居然每天都要烟熏火燎的为叶崇义做饭,他就恨的牙痒痒,觉着叶崇义实在是折辱了干爹。
    陆雪征扯着衣领扭了扭脖子,也没理金小丰,放下茶杯起身便走。金小丰拎着大食盒迈步跟上,直到目送着陆雪征的汽车开出这条小街了,他才心满意足的转身回家。
    
    陆雪征一路哼着歌到了家,因为哼的心不在焉,所以调子多变,从京剧拐到昆曲,末了嘟囔着北平大鼓书下了汽车。进楼之后,四周寂静,他一时听清了自己制造出来的曲调,心中一惊,不由得自语道:“太他妈难听了!”
    将小狸猫赶去客堂椅子上睡了觉,他步伐轻快的上楼走进卧室,一边打开房中电灯,一边唤道:“崇义,我回来了!”
    叶崇义裹着棉被侧身躺在床上,把个脑袋藏到枕头下面睡觉。骤然而来的光明与呼唤刺激了他,让他有气无力的发出了声音:“雪哥……”
    陆雪征快步走过去放下食盒,又坐到床边,将那个枕头拿开:“还睡?起来吃点东西吧!”
    没有了枕头的遮挡,陆雪征一眼看清了叶崇义的面孔,忽然感觉他今天状态有些异常——脸红,疤痕更红,目光却是散乱迷离。伸手一摸对方的额头,他心中一动:“崇义,你怎么发烧了?”
    叶崇义半睁了眼睛望着他,哼哼的细声答道:“下午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儿,风凉,可能是冻着了。”
    陆雪征知道叶崇义的身体已经虚弱到了极点,是万万病不得也伤不得的,连忙起身找来阿斯匹灵让他服下。叶崇义乖乖吃了药,又轻轻的哀鸣道:“雪哥,吗啡用光了……”
    说这话时,他有些底气不足,因为知道吗啡实在是昂贵。不过灯枯油尽的时候似乎也快到了,他不会一直拖累陆雪征的。
    陆雪征想他从早到晚的一个人躺着,孤独可怜,便后悔自己不该在金小丰那里流连太久。脱鞋上床坐住了,他把叶崇义用棉被包好抱进怀里,又低头用手指为他梳理了凌乱头发。
    叶崇义的头发很稀,也很细,唯有乌黑的颜色,还是先前所具有的特点。陆雪征抬起手,眼看着手指上缠绕的层层落发,不禁心痛了一下。
    “喂!小花脸子!”他故意大喇喇的质问叶崇义:“我这样对你,你还是要死吗?”
    叶崇义从棉被下面抽出一条手臂,慢慢的抬手摸向了自己的额头。苍白枯细的手指滑过那两道交叉凸起的疤痕,他闭上眼睛,忽然笑了一下:“雪哥,我快要累死啦,你就放我走吧!”
    “你天天睡大觉,你累个屁!”
    叶崇义举起那只手,睁开眼睛抚摸了陆雪征的面颊,气若游丝的笑道:“自从认识了你,我就很累,一直累到如今,受不了啦!”
    那只手无力的落下来,搭在了棉被上:“你想啊,我每天要吃、要喝、要玩、要乐,要和大哥斗气,要向爸爸要钱,这就已经很忙了,日里夜里还要想你。你对我好一次,我就要高兴好多天;你对我坏一次,我就要怨恨好多天,你说我累不累?”
    陆雪征听了这话,不由得回想起当年岁月。低头在叶崇义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他觉得自己简直快要落下泪来:“疯子,你那时怎么就看上了我?”
    叶崇义笑了一下,抬手环住了陆雪征的脖子:“我是疯子嘛!”
    
    叶崇义不肯吃饭,陆雪征打开食盒,见里面有一碗好汤,便端出来想喂他两口。叶崇义勉为其难的喝了一口汤,可是咽不下去,含了半天,还是吐了。
    在食盒下层,陆雪征又看到了一盒吗啡针剂。他连忙为叶崇义打了一针——叶崇义的手臂上针眼密布,肌肉僵化,陆雪征简直要找不到一块完整皮肤来进行注射了。
    
    吗啡让叶崇义渐渐镇定、或者说,麻木下来。温热的汤喂进口中,他虽然依旧没有食欲,但也不至于作呕,能够慢慢的吞咽下去了。
    陆雪征拧了一把毛巾,为叶崇义擦了擦手脚。又坐在枕边拉过叶崇义的一只手,一边为他剪指甲,一边讲述今天码头上四位老板的泼妇行径。叶崇义微笑着倾听,一直抬眼盯着陆雪征看。夜很深了,两人也不肯睡,只是低声的谈笑。
    与此同时,同样没有入睡的,还有金小丰一个。
    
    金小丰盘腿坐在大罗汉床上,一手拿着一支拆解开来的注射器,一手用镊子夹起药水瓶中的棉球。在留声机传出的靡靡之音中,他面无表情的把那棉球探入针管内部,仔仔细细的进行擦拭。
    
    
    94一世。。。
    
    战争期间,交通不畅,即便是在依然繁华的大上海,也埋伏了物资匮乏的隐患;尤其是药品——吗啡虽然还不缺乏,但是注射器止血带等小物件,却是统一的走俏起来;至于盘尼西林等物,则干脆是不能轻易见到。
    所以陆雪征接受了金小丰的好意——瘾君子所需要的一切物件,从吗啡针剂到医用棉球,他全盘接受了。
    既然有了金小丰的支援,他手中攒下余钱,就为叶崇义缝制了几身夏季衣裳。沦陷区虽然与外界隔绝,但也兴起了自成一统的摩登潮流;陆雪征不吝啬,选那最好的衣料,光顾最贵的成衣店,一色全要时新样子。
    
    叶崇义仍旧是发烧——他是不能添病的,一旦病了,就简直没有好转痊愈的可能。趴在床上抚摸了那一叠崭新衣裤,他很天真的笑了。
    他是和姨太太们长起来的漂亮孩子,身上带了脂粉气,从小就知道臭美。伸出一只细细的枯瘦手臂,他展开一件西装上衣看了看,然后仰脸轻声笑问道:“现在都兴窄领子了?”
    陆雪征掀开棉被,把他抱了起来,轻飘飘的,像是怀中的一捧骨头:“人家裁缝说了,领子窄一点,显得精神。”
    叶崇义抬手搂住了他的脖子:“裁缝当然是怎说怎有理。”
    陆雪征抱他出门,前往浴室:“我记得你原来还往西装袖子上打过麂皮补丁?”
    叶崇义笑着依偎到了他胸前:“那怎么一样?我那裁缝可是个真正的法国人!他总不会骗我。”
    陆雪征走到浴缸前,弯下腰把他小心翼翼的放到了热水中去:“窄领子总比大补丁好看,你就别挑三拣四了!来,坐直了,咱们剪剪头发,然后穿新衣裳,好不好?”
    叶崇义靠着浴缸,果然尽力挺直了腰。
    
    陆雪征用毛巾围了叶崇义的脖子肩膀,然后拿来剪子剃刀,很精心的为对方理发——叶崇义是无论如何不肯出门的,所以陆雪征在不得已之下无师自通,悟出了剪小分头的手艺,成果居然还很不错。
    仔细打扫了他那后脖颈上的头发茬子,陆雪征自行收起理发用具。而叶崇义坐得久了,很是疲惫,便不由自主的向下一溜,躺回了热水中。抬手摸摸自己的短头发,他也觉出了几丝清爽舒服。
    “雪哥。”他扭头向门外细声说道:“我想吃冰淇淋。”
    陆雪征快步走进来,满脸惊喜的笑容,因为万万没想到叶崇义会主动想要吃点什么:“冰淇淋?好,等洗完了澡,我出门给你买回来!”
    然后他挽起衬衫袖口,急急的从水中捞出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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