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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义父 正文+番外完结_作者:尼罗-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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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晚躺在了床上,他怀着心事询问金小丰:“那两个姓李的,到底是在香港忙什么呢?”
    金小丰侧卧着看他:“应该是闲着呢。”
    陆雪征叹了一口气:“他们二位这辈子,到底还能不能找到房子了?”
    金小丰察言观色:“干爹,您这回是真的要走了?”
    陆雪征抬起一条手臂,让金小丰凑过来枕上:“不走怎么办?关外那边已经是败退的一塌糊涂了!我出生入死半辈子才有了今天,这NND最后要是被人‘共’了,可是犯不上!”
    金小丰笑了一下:“干爹舍不得走。”
    陆雪征抬手在他那光头上一敲:“屁话!就你聪明!我在这天津卫活了四十年,现在当然舍不得走!”
    金小丰含着笑意一缩脖子,然后爬起来探头望向了陆雪征:“干爹,您带云端先走吧。”
    陆雪征看着他:“什么意思?”
    金小丰认真的说道:“您先走,把手头款子带去;如果那边的房子还是没有着落,也好快找住处;我留下来再调集几次现金——我算过,除去房产不算,我们至少还有二十万美元放在外面。这个账目有些乱套,想要把钱全收回来,需要时间。”
    陆雪征听到这里,心事沉重,忍不住推开金小丰坐了起来。默然无语的垂头片刻,他忽然问道:“他们几个,是什么打算?”
    金小丰也随之起了身,口中答道:“丁朋五是决心要走,俞振鹏他们还没有定下主意——都舍不得码头生意,毕竟是拿命换回来的地盘,金碗一样,坐地就能生财。再说大家只是靠码头吃饭而已,就算改朝换代了,也得让人吃饭不是?”
    陆雪征背对着金小丰说道:“别人我不管,免得将来到时穷了,还要怪我断了他们的财路。你不一样,你必须走!”
    说完这话,他向后一仰躺了回去。金小丰坐在一旁,心情则是颇为激荡——他当然是一定要走的,这本是双方心照不宣的事情;但是陆雪征把它挑明了再说一次,这就像一种承诺或宣言一样,让他感到心安理得、死心塌地。
    他转过头去,想要对干爹讲两句实心实意的好话,不想未等他张嘴,陆雪征忽然蹙着眉头急切叫道:“小丰!”
    他连忙答道:“干爹。”
    陆雪征伸手一掀棉被,挣扎着想要起身:“小丰,哎哟,腿抽筋了!”
    
    金小丰不睡觉,长久的为陆雪征揉搓按摩腿上痛处。他那巴掌大而火热,一把能够攥住陆雪征的小腿。而陆雪征把一条腿伸到他的怀里,一条腿搭到他的肩上,自己闭上眼睛,就这么舒舒服服的睡着了。
    
    翌日上午,陆雪征意外的受到了李绍文从香港发来的快信,说是已经买下了一处房屋,是二层楼房,旧是旧了点,不过还算宽敞明亮,肯定住得开,共花费港币九万元。陆雪征得到这个消息,虽然嫌那房屋陈旧,但是此刻也不是挑三拣四的时候,况且毕竟是有了落脚处,自己出发时也能安心一些。
    他现在已经理清手头账目,将现金全部兑成美钞存入花旗银行,随身再无其它拖累。眼看战事一天一天激烈,这日他对陆云端说道:“儿子,爸爸带你逛逛大街去吧!万一哪天我们真离开了,恐怕就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了!”
    陆云端其实并没有逛大街的欲望,但是很愿意陪着父亲出门走一走。两人乘坐汽车到了闹市,下车沿着路边缓步前行。冷风阵阵袭来,寒意已经很重;陆雪征走到劝业场附近的一处偏僻胡同口,对着陆云端轻声说道:“儿子,爸爸就是在这里发的家。”
    陆云端仰起头望向他,满脸的懵懂。
    陆雪征弯下腰,对陆云端低声耳语道:“爸爸那年是十五岁——其实还不到十五岁,是十四岁多一点,就在这个胡同口,夜里,用一把匕首,杀死了一个人。爸爸和那个人没有仇恨,是受别人指使过来的,只要杀了那个人,爸爸就能得到一百大洋。”
    陆云端轻声问道:“然后呢?”
    陆雪征带着他迈步向前走去:“爸爸得到了一百大洋,先去吃了顿大菜,然后买了一把手枪,和五发子弹。”
    陆云端握住了他的手:“爸爸,你不害怕吗?”
    陆雪征低头向他笑道:“当时怎么不怕?可是怕也没有用。”
    然后他摇头长叹一声:“这个行当不好,总和阎王爷打交道,活过今天方知明天。你不要学爸爸,你可以做点喜欢做的事情,将来也不必非要出人头地,只要能够自力更生就好。”
    陆云端想了想,忽然笑道:“我想去做画家。”
    陆雪征一点头:“画家?很好!”
    两人这时已经重新走上繁华街头,陆云端犹豫着问道:“爸爸,我们走的时候,要带苏家栋吗?”
    陆雪征还真是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对于家中的仆人,他打算采取自由政策,要走要留,全凭他们心意。仆人们都是大小伙子了,自然会有主张;可苏家栋是个愚蠢的小毛孩子,却是不好安排。
    他不好回答,索性反问儿子:“你想带上他吗?”
    陆云端不假思索的答道:“我是想,不知道你想不想。你要是不想,那就不带。”
    陆雪征正要回答,不想前方忽然一阵混乱,抬眼望去,却是有一辆灰土蒙面的破汽车冲破人群 开了过来。陆雪征带着陆云端想要后退躲避,不想那汽车忽然“吱嘎”一声刹住了,随即车门一开,一名军装男子跳了下来。
    陆家父子一眼看清,不禁一起怔了一下——来人竟是李继安!
    李继安穿着一套不甚合身的军装,周身收拾的倒是还算洁净;身姿依旧是东倒西歪的,不过腰背仿佛是略直了一点,形象不像先前那样扭曲的厉害。目光扫过陆雪征,他盯住旁边陆云端,欲言又止的张了张嘴。
    陆云端大惊之余,也不知道应该如何招呼,下意识的张开嘴,他没头没尾的说道:“你……来啦?”
    李继安仓促的笑了一下:“我来啦!”
    然后他转向陆雪征,低声说道:“我要往台湾去了,你还不走?”
    正当此时,一个脑袋从汽车前排的车窗中伸了出来:“师座,时间紧急,快上车吧!”
    李继安答应一声,然后抬手浑身上下的乱摸了一通,什么也没摸出来。忽然扭头看到路边有个卖冰糖葫芦的小贩,他快步走过去拔下一串,扔了一张钞票就往回走。弯腰把那串冰糖葫芦送到陆云端手里,他又拍了拍孩子的脑袋,随即转身上车。
    未等车门关严,破车已经发动,一路颠向前方。
    陆云端举着那串冰糖葫芦,跟着陆雪征继续往前走。走了片刻,他咬下一枚山楂咀嚼咽了,然后抬头问道:“爸爸,咱们什么时候走啊?”
    陆雪征若有所思的答道:“很快,很快。”
    
    160启程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陆雪征送走了一位衣冠楚楚的客人,言谈态度是非常的温和客气,一路谈笑风生的,是有话好说的模样。
    待到客人走远了,他搓着双手回了房,口中只说天冷。这时金小丰也从外面回了来,冻的鼻尖都红了。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只方方正正的小牛皮纸袋,他说道:“干爹,照片洗好了,您要不要看一看?如果不看,我就直接把它装进箱子里去。”
    陆雪征摇了摇头:“不看了,留着将来犯相思病的时候再看吧!”
    上个礼拜,在确定了自己的离津时间之后,他在这公馆内外拍了许多照片,想要留作纪念。
    金小丰答应一声,上楼自去放置照片,片刻之后回来了,又低声问道:“干爹,刚才又来人了?”
    陆雪征背靠着暖气站着,这时就无声一叹:“还是地下党,还是那些话。说是不让走,留下来建设新天津,开始新生活。”然后他抬起头来望向金小丰,笑着一撇嘴。
    金小丰也笑了一下,心中其实是有些凄惶。冬天,万物萧索,再添上离别,就算明知平安,也是让人感觉难过。
    陆雪征这时走去衣帽架前,摘下厚呢大衣穿好,又取下一顶礼帽扣在头上。一首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副皮手套,他一边戴那手套,一边向外走去:“小丰,趁着没走,我再转上一圈。”
    金小丰没说什么,抬脚跟上。
    
    陆雪征漫无目的地穿过楼后小门,进入了花园。
    小溪已经结冰,陆云瑞和苏家栋总在上面溜冰,所以冰面正中央就留下了溜滑锃亮的一条子痕迹。木桥上的层层落雪被踩实了,也像冰一样坚硬光滑;陆雪征在前面走,金小丰在后方就伸出双手,试试探探的总预备着要扶他一把。然而陆雪征是不需要人扶的,他步伐轻快,三步两步的就走过了小桥。
    在那凉亭下停住了脚步,他举目四望,就见周遭衰草连天,枯树伸出细瘦枝杈,光秃秃的挂了冰凌,风景很是萧瑟。弯腰伸手拂去了石凳上的一层浮雪,他弯腰坐了下来,一口气呼出去,是浓厚的一团白雾。
    隔着一张石桌,金小丰也陪着坐了。两人先是一起无言,良久之后,陆雪征忽然出声说道:“其实,当初买下这房子时,我是想要给戴国章住的。那时候我就看戴国章好,比苏清顺好。你呢,成天晃着大个子,一句整话都说不出来,我和你不亲近。”
    金小丰扭头看着他,笑了:“我……我话少。”
    陆雪征回想往事,脸上现出了悠然神往的表情:“可是戴国章恋着北平,不肯来。当时我还说他傻,现在一想,他可能是嫌我难伺候,宁愿在北平图个自在——”他转向金小丰,探头问道:“是吧?”
    金小丰笑着摇头:“干爹不难伺候。”
    陆雪征也是笑——往事不可追,想起来又久远又渺茫,带着一种老旧泛黄的滑稽。
    “苏清顺有公馆,我不能把好处都给他。”陆雪征看着金小丰,继续说道:“我当时还想着韩棠——我想让韩棠过来,我和他住。可是韩棠那小子不做脸,一次又一次的不听话,我一生气,心想我不便宜这个没良心的混帐东西,我让金小丰过来吧!”
    说到这里,他笑着一拍大腿:“然后你就过来了!”
    金小丰微笑着垂下头,随即又抬了起来:“干爹,后来呢?”
    陆雪征面向前方,微笑着叹出一口热气:“后来,发现你也很好。”
    金小丰抬眼远眺,看出了千里迢迢的距离。万里河山一片茫茫,在举世无尽的悲欢离合之中,他苦尽甘来、修成正果。
    这时,陆雪征又转身说道:“小丰,我这回到了上海,应该不会多做停留。我不等你,该走就走;你自己掂量着时间启程。钱财乃身外之物,况且我们现在的财产也够吃几年白饭,你能调集多少就算多少,别为了几个钱耽误大事。”
    金小丰立刻肃然答应。
    陆雪征抬腕看了看手表,只见快到午饭时间,便站起身来说道:“还有,等我下午一走,你立刻另换住处,不需再去码头露面。现在可不是出风头的时候了,闷声发财吧!”
    金小丰随他走上木桥,认真答道:“是,干爹。”
    
    正所谓“上车饺子下车面”。陆家这顿午餐,便是饺子。
    陆雪征在杜文桢面前言谈潇洒,仿佛自己毫无牵挂一般,其实当真说起要走,绝非一父一子那么简单。家中的仆人,上下能有二十来个,都是十几、二十的小伙子,先前由干儿子们从手下人马中选拔出来的。一个个皆是又伶俐又干净。陆雪征对他们采取自由政策,结果竟是有七八个无依无靠的孤儿,铁了心的要跟着大老板去香港。还有厨房里一位二十七八的大师傅,是个光棍,没有爹娘,大概是在陆雪征身边活的不错,所以也是死活要走。除此之外,苏家栋像只惊弓之鸟一样终日尾随陆云瑞,显然更是丢不下的了。
    陆雪征知道自己这一走,恐怕是有去无回,但是他不动声色,只说是去躲避战祸。身边这些人年纪轻、精力旺,长这么大还没出过天津卫,兴奋之余毫不愁苦,饺子蘸醋吃的头都不抬。
    等到他们吃饱喝足,丁朋五到了。
    丁朋五无所事事,是要跟着陆雪征第一批走的。他已将自家财产全部处置妥当,如今轻装出行,随身只带了一名最得力的保镖,以及一个哑巴——这哑巴小时候漂亮,陪他睡觉;现在长大了,给他当跟班;除了不会说话,处处都比人强。陆云瑞冷眼旁观,这时就把金小丰拉到一旁,低声急道:“哥哥,你怎么不和我们一起走啊?你让他留下嘛!”
    金小丰知道陆云瑞口中的“他”指的是丁朋五。笑着望向陆云瑞,他轻声答道:“他办事不行,我不放心。”
    陆云瑞气急败坏的“哎呀”一声,觉得哥哥真傻!
    这时,一名仆人拿着一件小皮大衣走了过来:“少爷,穿上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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