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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6章

鬼喘气-第4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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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陈天德是真的发怒了,手一扬,也不知洒出了些什么东西,霎时间,整个房间里忽然弥漫起了一股恶臭,与此同时,我的眼睛便如同见了辣椒水似的,火辣辣的疼,一时间都睁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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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中毒



    虽然情况有变,但我不敢撤手,手里的飞刀依旧死死抵住吕肃的脖子,只是这会儿眼睛根本睁不开,几乎就在几秒钟的功夫,我的手便被猛然挡开了。

    妈的,这姓陈的,不完全是在添乱吗?

    在被吕肃挡开手的一瞬间,我知道失了先机,便立刻从床上滚了过去,躲到了另一边。一切都是按照记忆行事,虽然我试图睁开眼睛看看周围的情况,眼睛却火辣辣的直流泪,根本睁不开。

    想来其他人也应该如此,我听到了那个叫大旗的惊讶的嘶了一声,怪声道“不要命的打法,你这人倒是有意思。”我屏住呼吸,尽量不发出声音,既然陈天德这一手是不分敌我的群攻,那么吕肃等人的情况肯定也跟我一样,这会儿只要不发出动静,谁也看不见谁。

    我按照记忆中的方向,轻手轻脚的朝着门口的位置爬过去,这时,便听陈天德道“对付阁下,我不出绝招怎么行。此毒乃是传家物,我活了这四十多年都不曾用过,今儿个用在你身上,也算你的福气了。”

    这时,吕肃出声道“大旗,这什么鬼东西。”

    那大旗哼了一声,道“没料到这人倒是个不怕死的,这是本命尸毒,一般是一代代往下传的东西,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不到绝境,轻易不会使用。嘶……我说这位同行,我还没对你做什么,你就把这保命的玩意儿使出来,是不是太任性了。”我听到此处,便明白过来,心说这个叫大旗的真本事有,但到底是个心智正常的人,而陈天德,是出了名的古怪乖张,谁也很难推测他下一步会做什么。

    这个叫大旗的,一来就踩上了陈天德的死穴,难怪姓陈的会大发雷霆了。不过眼下的情况看来,是这个大旗吃瘪了,他本事想必在陈天德之上,这次却吃瘪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正常人是比不过变态了。陈天德还能算正常人吗?我觉得,自己身边除了文敏,大概没几个三观正常的。

    很快,我爬到了门边,陈天德自己本人当然没中毒,他难得好心的扶了我一把,示意我站到后方去,并且递给了我一个药丸模样的东西,示意我吃下去。我估摸着八成是解药,便一口吞了,对于陈天德我到没什么戒备,他本不是这件事情中的人,性情乖张,钱财难以撼动,没必要来针对我,这药吃下去后,入口便是一大股沁凉的气息,夹杂着一股腥味儿。

    被这凉气一熏,火辣辣的眼睛里便如同被浇了一盆冰水,那种疼痛感立刻消失了。我睁开眼一看,这才发现,吕肃和大旗都推到了窗户口的位置,二人闭着眼睛,显得十分警惕。吕肃一句话也没说,微微侧头,显然是在听周围的动静。

    而另一边,陈天德也早已经给懒货弄了解药,此刻,就我们三人还有灵宠无事,其余吕肃带来的两个人,都跟着怂了,最可怕的是最初与陈天德动手的那个,身上已经起了一层燎泡,在地上不住的呻吟。

    角落的位置,便是那真吕肃,在瑟瑟发抖。

    我想起他刚才忽然不敢动弹的模样,觉得奇怪,便走过去,压低声音问道“怎么回事?”毕竟是我‘救’他出来的,听到我的声音,真吕肃抬起了头,他身体机能完全和正常人一样,因此这会儿也中毒了,虽然闭着眼,但却朝着大旗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咯咯作响道“他、他很可怕,会把人……嘶……”

    他话没说完,像是想起了什么,打了个寒颤。这时,陈天德对我和懒货使了个眼色,示意我们带着真吕肃先走,剩下的他来对付。我心中感激,却也知道这种时候,留下来也帮不上什么忙,懒货更是痛快,直接架起了真吕肃,拧了宝,我们便匆匆下楼。

    吕肃几人中了毒,自然是要解药的,接下来他们会怎么处理,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我心里清楚,吕肃绝不可能栽在陈天德手里,第一吕肃属于那种就算死,也会拉人垫背的类型;第二他旁边还有一个大旗,此人深藏不露,一但惹急了,同归于尽的办法,估计多的是。如果陈天德真有把握降服二人,就不会让我们三个先撤离了。

    看样子,他也不过是在拖延时间而已。陈天德虽然乖张,但也并不想死,所以最终的结果只能有一个两拨人各退一步,吕肃依旧不会有什么损失。

    这并不难理解,因此我和懒货下了楼之后,便连夜赶夜车,出了三溪镇入市,到达市区,面积庞大,姓吕的就不可能再找到我们了。我们重新找了家不用登记的小旅馆住下,这次仔仔细细把真吕肃浑身上下检查了一遍,确定不会再有什么追踪器一类的东西,这才放下心来。

    陈天德没有给真吕肃解药,这其中的用意,我大概也能猜出几分,八成是想用这个威胁吕肃。吕肃想要的是活人,并不是活尸,否则也不会费这么大的功夫去‘养’,由此可见,他肯定不愿意看见真吕肃最后毒发而‘亡’。

    这应该是陈天德对付吕肃的筹码了,换个角度来说,也能成为我的筹码。

    我躺在床上,给独眼龙打了个电话,秘密的嘱咐他,在深圳租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我决定把人藏到那儿去。正所谓,大隐隐于市,在深圳,吕肃要想找这么一个藏起来的人,便如同大海捞针一般。不出意外,他只能通过我才能找到。

    此刻,我唯一不放心的,便是真吕肃看到大旗时候的态度,那个叫大旗的,应该就是真吕肃变为此刻这副模样的推手,他们这些炼尸养尸的,总会有些古怪法门,能找到自己所炼养的尸身。

    不过,这情况,在真吕肃身上比较特殊,比较他现在的情况,连尸都算不上,假如那个叫大旗的,真有办法能追踪,那么吕肃又何必在真货身上植入追踪器呢?

    想到此处,我心中大定,第二天便同懒货租了车,一路返回深圳。到了地方,和独眼龙秘密接头,两人便将人给送到了独眼龙早已经弄好的地方。

    那房间和我不在一个区,隔的很远,而且是那种外来打工族租住的老式小区,住在这种地方,只要塞点儿钱,连身份验证都不需要,而且打工的人,来来往往,住户更换频繁,彼此之间很难打听到信息。吕肃就算有劲儿也没处使去。

    我让独眼龙置办好了一些吃食,随即嘱咐真吕肃“我先把你藏起来,吃喝冰箱里都备着,够一周的量,时间到了,我回来看你。听着,你要是不想被关回去,就老老实实待着。”我并不打算留人看守他,因为我很清楚,这个真吕肃不会逃跑,他被关的太久,已经与社会脱节了,根本没有生存能力。

    再者,他对于吕肃十分畏惧,估计我赶他走,他还不愿意呢。原本我也想留独眼龙照看,但吕肃身边,一些奇人异士太多,我和独眼龙得联系,难免不被他查出什么,这年头网络信息太不安全了。

    嘱咐好这些,我在纸条上给真吕肃写下我的号码,道“除非发生极为紧急的事,否则不要联系我。”他挺听话的,立刻点头,脱了形的脸上,隐约能看出一丝感激。

    我心里有些不自在,这真吕肃,心智不过十六七岁,如今是将我当成了救命稻草,但我心里清楚,自己之所以逮他,不过也是出于利用。一但我和吕肃能达成一致,他的利用价值也没有了,最终的结果,不过是我再将人还回去。

    当然,如果和吕肃谈崩了,这人也只能废了,因为我没有尸体可以‘养’,也不知道该怎么养,或许可以交给陈天德?但这两者之间能有什么区别?

    我以为自己够铁石心肠了,但此刻心中却还是有一种愧疚感,于是拍了拍真吕肃的头,说“我会保护你的。”说谎是成年人的专利。

    他感动的几乎要流泪,哽咽道“谢谢、谢谢陈大哥。”看他条理分明的道谢,我心中一动,道“屋里用纸笔,你如果想起了什么,就写下来,我以后再看。”

    “恩!”他重重点了点头。

    我于是带着独眼龙离开,只觉得满心萧瑟。人生便是如此,有些事情,不是你想不想做,而是你不得不做。我得为自己考虑,得为自己得兄弟考虑,所以,也只能对不起他了。

    懒货又去了七星楼休息,也不定什么时候走人,我回到铺子不久,果然便接到了陈天德的消息。如我所料,最终的解决办法是各退一步。陈天德已经戴着灵宠回了北京,不出意外,吕肃八成就要找上门了。

    我不急,照旧处理自己的事,正值周末,铺子里游客挺多,但基本都不买,独眼龙只招呼女游客,对男游客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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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挑衅



    我在一边看货,这两天独眼龙收了一件不错的东西,是一块儿红沁古玉,沁色天然,犹如一只火凤凰,实属罕见,这是块古玉壁,具体年代尚且判断不出,但古玩古玩,讲究一个玩字,光是这沁色,就已经很值钱了。

    铺子里较为吵闹,来来往往络绎不绝走了一上午了,一样东西也没卖出去。这一行就是如此,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比起直接对顾客销售,我们大部分时间是靠同行间‘请货’。

    比如有人想买沁玉,而a手里没有,他就把我的玉盘过去,双方不问价,赚多赚少自负。

    正琢磨着,便有两个姑娘凑过来,好奇道“你是这儿老板?”我看了她们一眼,俩姑娘挺年轻,朝气蓬勃,我点了点头,嗯了一声。其中一个短头发姑娘笑着说“老板,你这么帅,结婚了没有?”

    这年头的姑娘,和我们父母那辈人已经不同了,奔放的很。独眼龙走过来,嘿嘿笑道“我说你们俩,怎么不问问我结婚了没有?”

    短头发的姑娘毫不客气,道“你去整个容再说。”旁边一个长头发的看上去挺腼腆,赶紧扯了扯伙伴的袖子,示意她别口无遮拦,随后递上来一样东西,我一看,发现是一份简历。

    那长头发的姑娘有些害羞,说“老板,看你这儿生意挺旺的,我们是实习的,想来你这儿找份工作行吗?”

    这种事儿我也不是第一次碰上了,便道“不招人。”

    她有些失望,那短发姑娘道“一个月两千,不包吃住,这要求够低了吧?你就收了我们吧!老板,你这么帅,肯定特有同情心……”

    帅就等于有同情心?

    我是不是老了,有些跟不上时代了?

    这时,独眼龙暧昧的笑了笑,附耳到我耳边说“当家的,这俩姑娘不是第一天在附近转悠了,以前常来,你只是没注意。其实是长头发那个看上你了,想近水楼台先得月呢。您要不要考虑考虑。”

    我压低声音道“你不会不知道文敏是干什么的?想让我被铐起来是不是。”我想起自己稍微年轻些的时候,二十岁刚出头,正是要什么没什么的年纪,晚上在天桥上顶着寒风摆摊,一件皮夹克,穿了三年,掉了漆皮也舍不得扔。那会儿我看着那些来来往往,衣着光鲜的情侣,心中特别羡慕,什么时候,我也能领着自己的女朋友走在街上?

    这个愿望,在五年以后才得以实现,我有了个漂亮的女友,将最好的捧到她面前,除了稍微有些忙碌外,其余的也可谓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了。我以为这就是感情,可惜,在我又一次一无所有之后,这份感情也消失了。

    现在三十出头,在外人眼里,长相不赖,成熟稳重,事业有成,时不时的确实有挺多姑娘来勾搭,但却没有十年前那种迫切的心情了。有些遗憾,错过了那个年龄和时间段,就再也不能弥补了。

    我想起了十多年前出车祸那次,豆腐将自己攒起来买机器狗的钱给我付了款。那时候的机器狗是一种高级玩具,日本进口,一般小孩子是没钱玩的。豆腐那笔钱攒了挺久,后来不久家里就家变了。

    多年后,我开车路过一家儿童商城,看到一只类似的,更加先进的玩具狗,于是买了送过去,这小子用一种看逗比的眼神看我,说“卧槽,看不出你还挺有童心的,你给我弄这玩意儿干嘛?我他妈连个女朋友都没有,你就开始给我女儿送玩具了?”他一直坚信自己会生一个像白雪公主一样可爱的女儿……

    我思维飘的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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