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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美国8大奇案-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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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滞留玩耍。其间,理查德至少和三个人说过话:乔尼·乐文森、一名教员J·T·塞思、和他的小弟弟托米。不久,他听见纳森在街对面吹口哨,意思是要他回去。差不多同时,初中学生的棒球比赛开始了,乔尼·乐文森和别的小小孩们被逐出了操场,转移到49街一片空地上开始了自己的棒球游戏。
  纳森认为理查德在学校操场呆久了会引起人们的注意,遂自告奋勇回家取来看鸟用的望远镜,以便于远距离观察。理查德则利用纳森离去这段时间,踱进哈佛学校教学楼对面的小商店,在电话黄页上查找到了乐文森家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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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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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文森家住在两英里开外的40街和湖园路一带,其父是一位著名的律师。9岁的乔尼和洛易家的小儿子托米同上四年级,不久前还去过洛易家参加托米的生日派对。理查德估计,乔尼可能会愿意有人主动开车送他回家的,便顺手在小商店里买了两包泡泡糖。
  纳森带着望远镜和理查德会合后,又开车到了49街的空地附近,在茵葛塞路找到一个视野不错的地方停下来,通过望远镜看乔尼们玩球,一边试图从孩子们中挑选其他可能的绑架对象。但最后还是觉得,乔尼·乐文森是他们中间最理想的目标。
  大约4点30分,小朋友们还在继续打棒球,乔尼和几个孩子结伴而去,而且一去不回。两名案犯等了一会儿,觉得不对,便开车寻找乔尼。他们先在周边的街区转了一圈,又开车到了乐文森家门口,但哪儿哪儿都没有乔尼的影子。
  此刻已经是5点刚过,临近吃晚饭的时间。如果纳森和理查德不能尽快地物色到一个绑架的对象,并尽快地下手,就只能等到下一次了。而且,天知道还会不会有下一次。两个人开着车——关于本案的一个重大疑团,是没有人确切地知道从这以后到底是他们中的哪一位在开车——沿格林坞路南行,在49街处右拐至爱黎司路,再右拐。这时候,目标出现了。
  理查德·洛易的供词:
  我们瞥见勃比·范克斯在爱黎司路路西的人行道上朝南走着。我们经过他的时候,他刚穿过48街。我们也转进48街,将车掉了个头。
  纳森·里奥普的供词:
  我们再回到爱黎司路时,发现勃比已经和后面的那个行人拉开了距离,快到49街了。我们在那里将他骗上了车。
  勃比·范克斯身后的行人就是9岁的鄂尔文·哈特曼。在此之前,他的名字曾不止一次地被两名案犯提出来讨论过。抑或是匆忙之间他们没有认出他来,抑或是他们认为勃比比鄂尔文更合适作为人质。总之,两名案犯开车经过了正在路旁看郁金香花的小男孩,迫不及待地向他们的受害者逼了过去。
  纳森·里奥普的供词:
  理查德认识勃比,就叫他过来。……勃比来到车旁,理查德给我们俩作了介绍。理查德说想请他帮个忙。……理查德说,你上车来,我想问你网球拍的事。等他上来后,我就开车沿爱黎司路往南到了50街。理查德问勃比,愿意跟我们转一会儿吗?勃比说没问题。等车一拐过了50街,理查德就用左手捂了勃比的嘴,右手操起凿子,在勃比的头上连戳几下。
  理查德·洛易的供词:
  我当时开着车,纳森坐在后面。我沿爱黎司路往南,和勃比平行。我停车打开车门,对勃比说我可以送他回家,勃比说不用。他正要走开,我又说,我想问你网球拍的事,他就上来了。我开到50街,向东刚一拐弯,纳森就捂住勃比的嘴,用拳头猛击他的头部。
  为了佐证自己的说法,理查德又补充了几句:“我们最早的计划是用乙醚将他窒息而死,这个点子是纳森想出来的,因为他有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他说这种方法快捷简便,又不会留下血迹等等。……我是不懂这些化学的劳什子,但是他懂,对不对?所以你们看,应该是他坐在后座充当刽子手的角色。”不过,这对凶犯最终放弃了使用乙醚,而改用绳子勒扼。
  在深蓝色威利骑士牌轿车里,勃比·范克斯顿时鲜血满面,而且昏迷不醒,或已经死亡。他被拖到了车后座,嘴里塞进一大团布团,“一直塞到了喉咙”。因为勃比一动不动,案犯们便没有如事前策划好的,再用绳子勒他。勃比被放倒在地板上,纳森或理查德,继续驱车南行。他们越过州界,抵达印第安纳州境内,停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去处,开始动手扒掉勃比的衣服,为的是不在尸身上留下任何可资辨认其身份的证据。在离开那里之前,两名案犯将勃比的部分衣物,鞋、皮带等等,东一件西一件地随手撒落在四周的荒野里。
  此时天色尚早,或者说,夜幕尚未降临。纳森和理查德漫无目的地驾着车消磨时间。其间,他们停下来买了几个热狗充作晚餐。
  直到天黑透了,两个人才顺着一条坑坑洼洼的泥泞小路,开车到了沃夫湖畔。按照预先的计划,用一条毯子裹好尸体,连抬带拖地搬到涵洞处。再将毯子拿掉,在死者的脸上泼了盐酸。纳森换上他那双不合脚的橡胶靴子跳进水渠里。两名案犯齐心协力,把尸体塞进了涵洞中。然后,就着渠水将自己稍事清洗了一番,把所有的物件收进毯子包好,再不慌不忙地离开现场。
  纳森回忆说,在此过程中的某一刻,很可能是跳进水渠以前,他曾脱掉外套放在地上。后来收拾现场的时候,理查德将外套倒提着拎起来。估计就在那当儿,眼镜从左胸的口袋里掉了出来。但是理查德说不是他,是纳森自己捡起的外套。
  返回的路上,他们先在某商店停下,纳森需要给家里打电话。里奥普先生对儿子说,他的姑姑和姑父正在家里等着他开车送他们回家,纳森答应将尽快赶到。到了下一家商店,两个人从电话黄页上查出范克斯家的地址,当即抄写在赎金索取信的信封上。后来路过一个邮筒时,将这只注明“特邮专递”并已贴足邮资的信封投了进去。然后又根据从黄页上抄下的电话号码,从一个公用电话亭打电话到范克斯家。这就是范克斯夫人弗萝拉接到的那通令她晕眩倒地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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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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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森和理查德先去了洛易家,在地下室的壁炉里焚烧掉勃比·范克斯的衣物等。他们本来也打算烧掉那条毯子,但是太大了,塞不进壁炉,又担心烧起来味儿太重,遂将它暂时藏进了园子中温室后面的灌木丛里。两名案犯再用肥皂和水粗粗冲洗了一遍车里的血迹,然后开车到里奥普家。纳森从车库里开出史万·英格伦已经拾掇好了的红色威利骑士牌轿车,送姑姑和姑父回家。回来后在客厅里加入到里奥普先生和理查德正在进行的谈话中。快到12点时,里奥普先生自去歇息。两位年轻人又玩了一会儿扑克牌,估摸老头子已经睡熟了,才又开车出去,在格林坞路和49街处扔掉了凿子。
  第二天,当雅各布·范克斯收到那封特邮专递的赎金索取信时,纳森和理查德正坐在各自的教室里上课。他们在校园里吃过午饭,理查德先回家取来一副眼镜、一件大衣和他父亲的帽子,两个人再一起去里奥普家洗车。司机史万·英格伦看见他们又是肥皂又是刷子地忙活,问怎么回事?他们说昨天晚上喝高了,吐了一车。史万要帮忙,两个人说不用,这就快完了。史万觉得挺奇怪,因为他从没见过这些孩子们动手做家务,更不要说洗车了。
  纳森到楼上自己的卧室里取来早已准备好的各式信件后,案犯们便开车去了那个计划中的垃圾桶。但他们没想到的是,垃圾桶表面非常油腻,胶布根本就粘不上去。最后,他们只好放弃这一打算,决定跳过垃圾桶,在打到药店的电话中指示范克斯先生直接到火车站待命。
  他们要去的下一个地点是市中心的伊利诺伊中心铁路火车站。下车之前,理查德先将自己伪装起来。他戴上眼镜,穿上大衣,将他父亲的帽子低低地扣在头顶上,然后到售票口买了一张“下一趟去印第安纳州密执安城”的火车票。售票员告诉他开车时间是下午4点整,还有一个多小时,理查德点点头说他知道。他还知道,因为这一班次的起点站是芝加哥,所以列车已经停在站台上了。理查德检票进站,登上空无一人的列车,从大衣的衣袋里抽出一只信封,放进最后一节车厢的信号箱里。
  理查德回到候车大厅,在事先约定的电话亭里见到他的朋友时,纳森刚刚挂掉电话。他说他已经通知了范克斯先生,让他带上赎金,坐出租车到63街的药铺里等候进一步的指示。
  现在,按照计划,他们应该到67街的一家商店给药铺打电话。途中经过一处报摊时,他们看见了一则不算小的新闻标题,《沃夫湖畔发现不明身份男孩尸体》。理查德在供词中说,他的第一反应是:Thegamewasover(没戏了)!但纳森不这么认为,他争辩说,打电话到药铺问问总是没关系的。第一个电话打过去,对方说,没有这个范克斯先生。他们又换了一家商店,第二个电话打过去,还是没有。至此,两名案犯方才死了心,承认自己干了一件“badjob”(不地道的活儿),遂将那辆深蓝色威利骑士牌轿车送回租车行里还掉。
  他们懊恼的只是拿不到赎金,但并不担心警方会追踪寻迹查到他们头上。纳森·里奥普照常上课,照常读书,照常复习考试。他在案发后的第五天,即5月26日的那个星期一,很轻松地通过了他的法学考试,并要求校方将此成绩转呈哈佛大学法学院。唯一与以往不同的是,纳森现在每天看报,从不放过任何有关勃比·范克斯绑架撕票案的消息。
  理查德·洛易本来就是一只socialanimal(社会动物,或社交专家),如今更是活跃异常。他积极参与周围人们关于案子的讨论,往往主动挑起话题。他对案情的解释、推测和分析之准确,之独到,常常令人们刮目,令人们叹服。他很快便和几位报道本案的记者交上了朋友,热心地为他们出谋献策,提供线索,或只是跟在他们的屁股后面东奔西跑。
  理查德讲到这里,科罗检察长打断他的话,提出了一个警方一直关心的问题:你们是如何处理那台打字机的?
  理查德说,案发后的那个星期六晚上,他、纳森和另一位朋友,带着各自的女友集体约会,直到午夜过后方散。他与纳森又相约凌晨2点在一家餐馆碰头,处理最后的、也是最棘手的两件物证:浸透鲜血的毯子和昂德武牌手提式打字机。理查德随身带去了一把老虎钳,他们先把打字机上的字母键一个一个地钳下来,胡乱撒进杰克逊公园的小河沟里,再绕到公园南面,从一座连接小河沟和密执安湖港湾的公路桥上将打字机扔进了水里,然后开车到城南的73街,把毯子埋在了一个桥墩下面的瓦砾堆里。
  真正让两名案犯感到紧张,感到有危险迫近的,是理查德从他的记者朋友们那儿听说,助理检察长约瑟夫·萨瓦其正带着那副玳瑁边眼镜走访各商家,包括奥蒙·珂宜光学公司。经过了一番“究竟是谁从地上倒提起外套致使眼镜失落”的激烈争吵之后,他们开始为自己编造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由于各自的利益,两位同伙人又在这一点上产生了巨大的分歧。而正是这种分歧,引起了警方对他们的怀疑。
  纳森·里奥普认为,关于两个妓女的说法是最能令人信服,最无懈可击的。理查德·洛易却不以为然,他不愿意自己被牵扯进去,因为眼镜是纳森的,警察完全可能永远也不会追查到自己,所以,他更倾向于两个人在晚饭后分手的故事。争论的结果,他们达成了一项内部协议。如果警方在一周或七天内找到他们,就使用两个妓女的版本。如果超过了一周,则以“记不清了”为由,只对警察说他们很快就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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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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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这两位“少年天才”在此忽略了一个相当重要的细节:这七天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在向警方的交代中,纳森说,他是从5月22日,星期四下午3点30分,即他们打电话到药铺发现没有范克斯先生,而决定全盘放弃时算起。所以当5月29日,星期四下午2点30分,他被两名警探带到拉撒尔酒店时,刚好不到一周,他便理所当然地在自己的故事中编进了两个姑娘。而理查德的算法,则是从5月21日,星期三下午5点刚过,即勃比·范克斯被掳上车的那一刻。警察将他从家中带走的时间是5月29日,星期四晚上,已经超过了八天。
  后来有记者们评论说,尽管二犯在作案过程中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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