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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美国8大奇案-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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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罗检察长派了三名警探跟着纳森回去,应声开门的是里奥普家的大儿子、29岁的迈克。迈克听弟弟讲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兄弟俩便开始找眼镜。到后来,家里所有的人连同三名警探全都过来帮忙,但那副眼镜还是不知去向。迈克于是说:“他们发现尸体的那一片,不就是你们经常去看鸟的地方吗?也许你不小心把眼镜丢在那里了。”
  纳森说完全可能。
  迈克建议应该与律师联系,他提到沙缪尔·伊托逊。沙缪尔也住在肯伍德,和里奥普家很熟。他是看着纳森从小长大的。
  沙缪尔正在范克斯府上。迈克与他电话联系后,便带着纳森和三名警探一起去了。纳森说他此前从没来过范克斯家,也不认识他们家的勃比,今天是第一次见到范克斯先生。
  沙缪尔·伊托逊显然不认为纳森·里奥普会和那起绑架谋杀案有关,但“这件事情必须尽快澄清”,他对里奥普兄弟说,然后告诉三位警探,他今后将会以律师的身份过问此事,“请转告科罗先生,如果他要采取任何行动,请事先通知我。”
  迈克陪着众警探和弟弟一起回到拉撒尔酒店。办案人员们继续盘问纳森,迈克则始终等在休息室里。
  现在,纳森已经不否认铁道信号工长保罗·科尔夫在涵洞旁捡到的就是他的眼镜。他又重复了一遍星期天对托马斯·沃尔菲上尉说过的那些话,他曾在绑架谋杀案发生前三天到过沃夫湖附近,只不过讲得更加详细罢了。
  警探们问,既然你有好几个月都不戴眼镜了,为什么还随身带着它?纳森说,我就是懒,眼镜放进衣兜里就随它去了,再不会想到要把它拿出来收好。假如这套西服要送出去干洗,我或许会记得把它取出来。但是像这种在野外粗穿的衣服,有时候一年半载也难得洗一次。
  警探们问:“你记不记得是怎样丢掉眼镜的?”纳森说,可能在他绊跤的时候,眼镜便从胸前的衣袋里掉出来了。
  “你什么时候绊的跤?”警探们追问道,“星期六还是星期天?”
  “一般来讲,我的记忆力是不错的。”纳森答曰,“但是我确实记不起是星期六或星期天在他们捡到眼镜的那个地方摔的跤,不过算来应该是星期六。你们还记得我刚才讲过的吗?那天我们看见了三只费拉尔鸟,我想打下一只来做标本,所以换上了橡胶靴子。那双靴子又大又笨重,而且不合脚,故而跌倒的可能性比较大。”
  警探们把眼镜递给纳森,请他揣进胸前的衣袋里,示范他是如何跌倒,眼镜又是如何掉出来的。纳森往前一扑,双手撑地,眼镜并没有掉出来。又试了几遍其他的姿势,还是掉不出来。
  警探们让纳森将外套脱掉,放在地上,再倒提着捡起来。这一次,眼镜掉在了地毯上。
  但这一切又能说明什么呢?纳森·里奥普完全可能是在与绑架谋杀案毫无关系的一次野外活动中丢失了眼镜。也就是说,办案人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调查的结果,只是否定了他们手里仅有的一件现场物证。
  也许是不甘心吧,几位警探并没有就此放纳森走人,而是开始了进一步的盘查,询问他案发当日,即5月21日,星期三,从下午到晚上的全部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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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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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森先说他记不清了。那只不过是寻寻常常的一天,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再说这段时间一直忙于应付考试,实在是难以记起那一天的每时每刻自己都在什么地方干了些什么或和什么人在一起。
  警探们不着急,他们有的是时间,也有的是耐心。他们就是吃这碗饭的。好好回忆回忆,他们启发道,那一天并不是那么久远,才刚刚过去八天,也就一个星期多一点儿。要不咱们再从头开始,想一想星期三你都上了些什么课,再一点一点地往后捋,这就比较容易了吧。
  纳森面现难色,他说他其实是记得的。如果只是他一个人的事也就罢了,他早招了,但是因为涉及到了另外一个人,他总不好出卖朋友吧。
  那个人是理查德·洛易。
  纳森·里奥普说,星期三下午没课,他和理查德先在费尔茨烧烤店吃了午饭,然后开着纳森的红色威利骑士牌轿车去林肯公园看鸟,顺路买了一瓶杜松子酒和一瓶威士忌。他们喝得很高兴,但是谁也不曾醉。理查德的父亲是不允许他喝酒的,他怕家里人从他的气息中闻出了酒味,决定吃了晚饭再回去,两个好朋友便一起去了爱黎司路和53街交界处的椰子园餐厅。晚饭以后,两个人又沿着63街兜风,想找两个“没事可干的姑娘”玩玩,很快就找到了。他们叫了两个女孩子上车,一路开到杰克逊公园。“我们在公园里找地方坐下来喝酒。但是没和那两个姑娘谈成,她们很不上道,我们就打发她们走了,然后我们也各自回家了。”
  警察们开始就这一段话细细地盘问。那两个女孩儿叫什么名字?纳森说一个叫爱德娜,一个叫梅怡,但是不知道她们的姓。长得什么样?20岁左右,个儿不高。你们具体是在什么地点诳她们上车的?什么时间?姑娘们说她们可以跟你们走多远?你们接吻了吗?她们在什么地方和你们分的手?什么时间?你们到过林肯公园里的哪些去处?看见了什么样的鸟?晚饭吃了些什么?喝了些什么?你和洛易先生又是什么时候分手的?你送他到家是什么时间?你自己是几时到家的?当时家里都有谁?那两个姑娘叫什么来着,你能不能再说一遍?你肯定她们没有提起她们姓什么?……
  周而复始的问题,越来越详尽也越来越广泛的问题。纳森表现得非常合作,回答了警探们关于他的家世,他的经历,他的业余爱好,他的朋友熟人等等的询问,以及——
  不错,我有一台打字机,汉梦德牌,多功能的,已经用了好几年了。当然,那是台式的。多年前曾经有一台手提式的,科罗那牌。在那之前还有过一台奥利弗牌的。我打字非常熟练。是的,我完全可以打出那封赎金索取信来。
  是的,我在报纸上读到了那封赎金索取信,文笔相当不错。但不一定非得是大学生,有的高中生也可能写出那样漂亮的文章来。你是问我吗?毫无疑问,我也能写出类似的信。不错,我注意到作者使用了一些法学术语,但那并不能说明他在这方面有多丰厚的学问。
  不,我并不认识勃比·范克斯,但听说过他的家庭。勃比这孩子大概不喜欢鸟,否则我会认识他的。哈佛学校对鸟类感兴趣的学生都上过我的课。
  不错,我同意你们的观点,绑匪应该对那一带很熟悉,否则不会黑灯瞎地还能找到那个涵洞。
  是的,我在报纸上看见了眼镜的照片,但在今天以前,丝毫不曾想过那会是我的眼镜。
  …………
  夜深了,警探们改变战术,轮番问话,一个人在里面问,两个人在外面歇着,只有纳森·里奥普毫无倦意。警察们背地里议论说,看来做学问的人都是夜猫子,越到晚上越精神。
  检察长罗伯特·科罗一直没有露面,但也一直没有离开拉撒尔酒店。他在另一间屋子里坐镇指挥。
  当纳森·里奥普提到他的汉梦德牌多功能打字机时,科罗检察长马上派人和迈克·里奥普一起回到里奥普家,不但取来了打字机,还顺带进行了一番搜查。在三楼纳森的鸟类标本室里,办案人员找到了一大罐乙醚——一种强效麻醉剂,一瓶士的宁和一瓶砒霜。尽管都是些带刺激性的有毒化学物品,但说到底,也是鸟类研究者的必备工具,很难讲就一定与绑架撕票案有关。在纳森书房的书架上,有一本罗伯特·史蒂文森写的小说《人质》。侦探们还拿走了几张纳森的打字样品和书写样品,以及一只有奥蒙·珂宜光学公司标记的皮革眼镜盒。在纳森的红色威利骑士牌轿车中,他们发现了一团用绳子捆绑得很结实的报纸和几张列车时刻表。
  在此之前,科罗检察长还派人“请”来了理查德·洛易,由检察长本人亲自问话。
  5月30日,星期五。《晚间美国人》报记者豪尔·梅耶在早晨7点钟被电话铃吵醒,主编命令他马上去洛易家——赶快!自从上次在凡德波格与罗斯药店成功地查找出绑匪打给范克斯先生的电话后,报社便派了豪尔报道本案。这样的殊荣并不是每一名见习记者都能享受到的。
  豪尔到达洛易家时,正巧看见理查德从马蒙斯牌警车上下来。“嘿,豪尔,”理查德仍一如往常般地打着招呼,“你知道的,我一直想坐一坐马蒙斯,今天总算是如愿以偿了。”
  警察们是带着搜查令来的。豪尔以记者特有的本事,缠上了一位穿中士警服的汉子。“这两个孩子麻烦大了,”中士说,“他们讲的故事全都对不上号。”中士告诉豪尔,理查德说,他在星期三下午吃过晚饭就跟纳森拜拜了。但是纳森说,他们还在一起找了两个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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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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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豪尔的看法,这正好就是他这两位朋友各自的作风。纳森·里奥普比较老实,有什么说什么,而理查德·洛易喜欢讲究点绅士派头,不屑跟人谈起细节。但最关键的是,豪尔了解纳森和理查德,他相信他的朋友们是无辜的。
  豪尔立即驱车前往市中心。这时候,纳森·里奥普已经被带到了地区检察长办公室。警探们允许豪尔与纳森见面。豪尔告诉他的朋友,理查德想不起来星期三晚上发生的事了。纳森说,你就对他说,我已经把两个女孩子的事都招了,他自会明白的。
  警方搜查完毕洛易家后,把理查德带到了警察总署。豪尔很下了一番功夫,通过他父亲在警署里的熟人才总算见到了理查德。果然,理查德明白纳森的意思。现在,两个人的供词基本一致了。
  与此同时,另外两名记者,《芝加哥每日新闻报》的詹姆斯·缪罗伊和阿尔文·格斯坦也在展开他们自己的调查。
  他们打听到纳森·里奥普参加了一个法学院研究生们自发组成的研讨会,每周一次的聚会基本上都是在里奥普家纳森的书房里。因为纳森打字熟练,又是少数几位拥有自己的打字机者之一,所以由他当场或事后打出每周的简报分发给大家。
  星期五上午9点半,阿尔文找到该研讨会的一名成员亚诺得·马尔门。不错,亚诺得说,每次我们聚会时,纳森都坐在他的书桌前,用汉梦德牌打字机作记录。亚诺得很爽快地找出几份简报,阿尔文随手翻了翻,发现其中几页的字体跟别的不一样。亚诺得说,那是2月初的一次,因为需要查阅一些参考资料,所以将聚会的地点临时改在学校图书馆一楼。亚诺得记得纳森当时坐在窗户旁的卡片桌前,用的是一台手提式打字机。
  阿尔文几乎压抑不住他的兴奋,立刻通过报社将此线索报告给了检察长办公室。经皇家打字机公司的H·P·沙顿工程师鉴定,研讨会2月初的简报与赎金索取信确实出自同一台打字机。例如两者的字母t,上半部都打得比较重,下半部比较轻,字母m略带倾斜,而字母i则有些扭曲。沙顿工程师解释说,打字机上的每一个键也和人的手指一样,是有“指纹”的。
  但是纳森·里奥普拒不承认那是他的打字机,推说一定是另一位研讨会成员带去图书馆的。向其他聚会者调查的结果,谁也不清楚那台手提式打字机究竟是谁的。检察长罗伯特·科罗再次派人到里奥普家搜查,警探们无功而归。
  已经到了星期五晚上9点,办案人员们尽皆垂头丧气。凭着多年与犯罪分子打交道的经验,他们本能地感觉到这两个孩子一定有问题,然而,几乎所有的证据都站不住脚。眼镜确实是纳森·里奥普的,但他的沃夫湖之行完全可能和案子毫无关系。可以肯定纳森曾经使用过与绑匪同样的打字机,但那台机器又踪影全无。
  罗伯特·科罗将他的全班人马召进办公室:“我们得让这两个孩子回家,”他说,“他们的家庭都非常富有,可以请到最好的律师。所以如果我们拿不出像样的证据,就只能放人。”检察长将扣留纳森·里奥普和理查德·洛易的时限定在是夜12点整,然后勉强挤出一个微笑:“不管这两个孩子是否在我们手里,调查工作还是可以继续进行的嘛。”
  这时候,助理检察长勃梯·克劳逊说话了:“我想找里奥普家的司机谈谈。”
  “为什么?”罗伯特·科罗问。
  “不知道,就是想和他谈谈。”
  勃梯派了一名警员去里奥普家请司机史万·英格伦,然后又埋头于其他工作,把这件事忘在了脑后。直到时近午夜,扣押嫌疑人的期限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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