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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异世起源-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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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兄弟!

我给了我兄弟活命的机会,就算你杀了我,那又如何?

维克多喃喃道:“那又如何?那又如何?”摇了摇头道,“搞不明白的你们东方人。”

如果是他们国家,绝对不会为两个普通人的死活而丧失珍贵的情报,也不会有人愿意以生相代。

西方几百年间也有不世出的英雄出现,去无一不在东方折戟沉沙;难道这就是我们一直在东方屡屡受挫的原因么?

维克多正准备将陆一峰丢给钱鸿儒,刘宇突然道:“我们要你左手那个。”

还没等维克多说话,本来一脸平静的陈正超听到刘宇说的话突然涨红了脸,道:“求求你们,先救救小锋。”

维克多看着一脸坚持的刘宇,终于还是将陈正超丢了过去。

刘宇接过陈正超,抬手塞了他一口丹药,然后真气一度,陈正超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已经昏睡了过去。

维克多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黑匣子,如玩魔方一样左右前后拧了几下,黑匣子发出柔和的光幕后打开,维克多按下了一个按钮,紧张的看着黑匣子,终于过了约一分钟光芒散尽,维克多明显松了一口气。

将匣子紧紧握在左手,维克多眼睛眯成了一条线。

俗话说饱暖思淫欲,维克多完成了信息传送,身体经过长时间的恢复,至少已经恢复了一半的实力,他在西方活得非常滋润,自然舍不得慷慨赴死。

钱鸿儒低沉的声音响起,声音带着强大的自信,道:“你现在完成诺言,我还可以给你留一个全尸。如果你要反悔,抓住你之后,不但你脑子里知道的要全部吐出来,而且我定会让你尝遍人世间的苦楚。”

维克多目光闪烁,让他放弃荣华富贵就此自杀的要求迫在眉睫,而钱鸿儒的诅咒看起来还遥遥无期。

自己如果用最后一个替身傀儡带着水晶球跑,他们肯定会去追带着水晶球,那就是自己逃跑的最好机会。而且我的手里还有这么大一个补品,如果能够吸掉他的精血,逃命的概率更是大增。

之前维克多要抓陆一峰和陈正超,一是为了做人质,二就是为了能够在受伤之后能够得到迅速补充。只要不死很久,血液效果差不多,所以暴龙要杀死陆一峰的时候,维克多也没有阻止。

爹妈只生我一次。

维克多心里暗喊了下,将血液滴入替身傀儡,顿时另外一个维克多手里拿着水晶球往后山飞去,钱鸿儒眉头一皱,却早有准备将傀儡截了下来。

闪过刘宇的飞剑,维克多一口咬向陆一峰的脖子,突然一种不妙的感觉从灵魂深处升起,这种不妙迅速变成了恐惧,几乎充斥了他的灵魂。

这时陆一峰睁开了双眼,眼神璀璨的犹如头顶的星空,并在缓缓地转动,让人不自觉地就要陷入其中,身边一股无匹的威势横扫全场。

维克多感受到了巨大的危险,他发现他手里抓的好像不是一个人类,而是一个洪荒巨兽,他顿时顾不上吸血转身往镇上飞了去。

刘宇冷哼了一声追了上去。

陆一峰抬头,傀儡维克多的头被某种神秘的力量强行扭过与陆一峰对视,还没等钱鸿儒重拳击到,就头一栽,从天上掉了下来。

一目之击,威力竟至于此!

(呓语:人生的冷暖取决于心灵的温度。)

第十一章 战场

 陆一峰被暴龙掐的窒息之后,就感觉自己在无尽的黑暗中不断的沉沦,失重的感觉压的陆一峰透不过气来。

直到出现了针尖大小的光芒,陆一峰睁大眼睛刚想看个仔细,暴涨的白光将陆一峰整个人包围,由黑进入全白只是短短瞬间,陆一峰不得不用手臂挡住眼睛,避免被灼伤。

等到陆一峰将手臂放下,白光消退,一个波澜壮阔的生死画卷顿时在眼前徐徐展开。

眼前出现的是一个巨大的投影,就像陆一峰小时候搬着板凳去看的露天电影,只是这里没有那块用来当屏幕的画布罢了。

如果是电影的话这明显是古代科幻战争片。

一个巨大的峡谷,边上都是彤云笼罩的连绵的山峰,彤云里密集的闪电风暴警告着人类不要妄图穿过山峰。

峡谷的入口处约有千米宽,一道百米多高的黑色城墙完全的将入口堵住。

城墙没有了城门,却有人;密密麻麻的人,仿佛是黑压压的蚂蚁爬上了一面方糖。

这里是战场,一方守城,高喊:“把那些混蛋都砍翻下去。”一方攻城,高喊:“杀敌,破城。”

但这里已经不能仅仅用战场来形容,修罗地狱或者更为恰当,如果这真的是电影,那肯定是限制级,而且是等级最高的那种。

到处是残破的尸体,大声呻吟的伤员,努力砍人或者被砍的战士,由大量禁魔属性组成的黑曜石巨大城墙,彷佛被刷了一遍红漆;城墙下的土地都已不能承受如此多的鲜血,积成了一片片血的水洼,即使远离城墙百米,土地肥沃的一抓都能捏出血来。

喊杀声,刀剑相交声和濒死的惨叫声,一道道手臂粗细的电流如灵蛇般穿过四五个战士的身体,将他们电成焦炭;一颗颗拖着长长尾巴的大火球不时落在人群中,激起一阵阵巨大的爆炸,咻咻声的羽箭带起了一蓬又一蓬的血雾,带走了一个又有一个不甘的灵魂。

城墙上的天空是红色如岩浆般翻腾的火云,不时有巨石从云中破出,砸在城墙中激起一个个大坑,也将不幸运的守军或者攻城者变成一团团模糊的血肉。

这里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绞肉机,守军一队队的从城墙后面涌出;城下排列着十几个巨大的攻城方阵,随着长官的高声号令,一个个方阵的士兵沉默着踏着整齐步伐涌向城墙,走向死亡。

城下的尸体越积越高,而城墙上的人数却没有变少。

生命在战场上,已卑微的有如草芥。陆一峰已感觉自己忍不住想吐,他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来到了地狱,但是他突然开口道:“父大王,已经鏖战了整天,各军团将士们都已疲惫不堪,士气已衰,不如让将士们停下休整,明天早上再来攻城。再有三天,我们肯定可以将要塞拿下!”

甚至感受到自己的嘴在动,但是陆一峰却肯定知道自己绝对没有说过话,而且这种语言很奇怪,和Z国某省的方言挺像,陆一峰没有学过这种方言,但是却能够完全理解。

难道是穿越小说的狗血情节,我被暴龙杀死后异世重生了,但是我附身的人物却分明还没有死。

随着头部的转动,一位全身披甲的威严老人出现在陆一峰的视线,老人一双眼睛锐利非常,竟似能直刺人心,看穿人的内心一般。老人银白色战甲内竟似有光芒在流动,胸甲前是一条只露头尾的云中龙。

老人将视线从投影处转向陆一峰,眼中退去了锐利,多了慈祥道:“你说的兵家常理。但是你不要只局限于眼前,而应着眼于大局,这就是优秀将领和名将的区别。据可靠消息,钱不易已不日即将抵达要塞驰援。攻下要塞确实只是时间间问题,但时间恰恰却是我们现在最缺少的。”

“陆一峰”又道:“父大王教训的是。那请父大王允许我带领本部三千禁卫军,参与下一次攻城,孩儿一定将城池拿下。”

边上一位身材匀称穿鲜红色铠甲的战士快速出列,右手击胸,左手外摆,左脚拖上并拢行了个军礼,大声道:“羽林军三师六团团长田翼,愿意执行下次攻击任务。”

“陆一峰”怒道:“田翼,你敢和我抢任务。”

田翼不卑不亢弯腰行了个礼,道:“还请殿下恕罪。相信陛下会选出最合适的攻击人选。”

“陆一峰”转头道:“父大王。。。”

大王挥手制止了“陆一峰”,道:“羽林军三师六团团长田翼听令。”

“末将在。”

“看到城墙上那面黑旗了么?去把它给我夺下来。”

“遵命。”

田翼退回队列后快速跑到一头高约三米,长着尖锐长角的巨马旁边,一跃而上,手一盖,一道红色的鬼面盖住了英俊面容,道:“羽林军三师二团战士,全体都有了,列散兵阵列,今天晚上我们要用敌人的头颅当酒杯,让我们的战马饱饮他们的鲜血。”

右翼一个骑兵方阵如雕塑苏醒,有序的奔驰出镇列出了散兵线,排在队列最后的穿白色长袍右手拿书的祭祀举起书高声吟唱,歌声古朴,浑厚,激荡人心,一道淡红色的光芒突然从空中洒下,将出列的二团千余人马笼罩其中,人的眼神由开始漠然生死变成了对血的狂热渴望,马的眼睛慢慢由黑珍珠变成了鲜艳的红宝石,不时有战马长嘶起来。

站在前面的田翼将骑士长枪与横刀负于身后,右手持投枪,高声喊道:“羽林!”

“长胜。”

“羽林!”

“不败。”

“血与荣耀,战士们,跟我来。”

战马刚开始是小踏步向前,越走越快,最后快速奔跑起来,虽然只有千余骑冲锋,但声势却非常惊人,哒哒的马蹄声如踏在人的心上一般,沉重的让人喘不过起来。

大王左边一位峨冠博带的中年文士皱眉道:“大王,让骑兵攻城是否值得?钱不易十日前还远在北线兰和城休整,即使他回援,五天之后赶到已经是行动迅速,三天之后赶到简直就是神兵了。而且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即使他五天内赶到也势必需要一天休整,如果他只带凤凰军团来增援,凭借我们现在的兵力甚至能够围点打援。羽林军不但是我军精锐中的精锐,而且大多是贵族子弟,如果伤亡过重恐怕引起后方局势不稳。”

大王道:“我直面过十三次暗杀,你知道我为什么到现在为止还毫发无损么?因为每当危险来临的时候,我的直觉都会提醒我。”大王深吸了一口气,“现在我的直觉告诉我钱不易正在以我们不能想象的速度赶来。这是我国数百年来夺取嘉兰要塞的最好机会,我不能让它在我手中溜走。

长角的马速度奇快,很快穿过城墙上弩炮的阻截,来到了城墙三四百米的城下,田翼喝道:“投。“千余只长矛呼啸而出,只听一阵的咄咄声,绝大多数长矛错落有致地钉在了城墙上。

田翼喝道:”下马。斩将,夺旗!“说罢跳落马匹俯身手持横向前冲去。攻城与守城人数足有数万之众,但看到这千余火红铠甲的战士加入战场,竟然让气氛更加紧张起来。城下攻城方士气大振,而城上众人露出骇然而紧张的神色。

城上的守将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眼神有点猥琐的中年汉子,看到羽林军千余人加入了攻城,不由眉头大皱,却用开心的语调喊道:“兄弟们,翔狗的羽林军也来攻城了,看来这次大伙真要为国捐躯了;放心吧,圣灵殿上有我们的蹲位。”

“滚,你当官死光了老子都没事。”

“老子号称金刚不坏,怎么死也轮不到我。”

“蹲位?你以为是拉屎啊,诅咒你拉屎就掉茅坑里面,让你生的平凡,死的窝囊。”

士兵们叫骂起来,但是这么一打岔,城上的紧张气氛顿时一扫而空,羽林军来了又如何,守的住就守,守不住就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那将领又喊道:“翔狗这么拼命来攻城,说明他们等不及了,光明侯的增援随时可能会到,弟兄们,杀一个羽林军抵得上十个小兵,赚功勋的时候到了!”

“长官,功勋是什么,能吃么?”

“可以啊,来换老婆都可以。”

“那好啊,到时给换六个,星期一到星期六每天换不一样的。”

“那星期天呢?“

“你以为我拿个长枪就真的是长枪不倒,星期天也要休息的啊。”

边上的守军大笑起来,一边笑着一边和敌人拼命,很多人一边笑一边咯血,但好像他们都没看见一般,旁边的战士也似没有看见,大家都笑的有如天真的孩子。

羽林军没有理会守军的调笑,依旧俯身前冲,即使有几个被击中也只是在闷哼中倒地,而无论是盔甲防御或者个人能力羽林军战士都远高于普通士兵,所以虽然得到了守城将士的重点照顾,但接近城墙时,也只有十数名身着鲜红色盔甲的战士倒地,只要有一息尚存,羽林军战士就挣扎着向城墙方向蠕动,强悍的如单细胞生物。

田翼跑动速度并不很快,破空的弩箭,地上突起的地刺,爆裂的火球近身时,田翼都是以毫无征兆的斜向移动堪堪避过,攻击都只能击中残影,引起守城方的一阵阵叹息声。

一只翼展两米的火鸟发出尖利的鸣声,升空,半收翼,朝田翼俯冲下来,田翼这次却是抽刀直线前行,双手画半圆举起横刀,刀身上隐隐发出红色的光芒出来,下斩,火鸟一声悲鸣,变成两半消失在了空气中。

田翼收刀横移,从战场上拿了四把长枪,连珠矛发,朝城墙上守将射去,长枪来似长虹惊天,去如流星坠地,矛上红缨竟然因为和空气的摩擦燃烧起来。

守将大喝一声,弃刀,左右手各抓一支射来的长枪,双枪交叉后一剪,第三支长枪顿时被搅的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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