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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谋杀似水年华-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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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纸笔写下一行话——

〖秋收:

请你别走!等我回来!

爱你的 小麦〗

她将纸放在铺好的床上,再用笔压在上面,确保秋收回来可以看到。

小麦走出房门锁好,没忘记看清楚门牌号码。楼道里果然堆满了杂物,墙上贴着苍蝇似的无数小广告。对面的房门打开,走出来两个年轻小伙子,看起来大学刚毕业的样子。那扇门敞开的时候,她无意识地往里看了一眼,屋里还有好几个年轻男生,也能看到房东隔出来的几道小门——明显就是群租房,怪不得环境那么糟糕。

两个小伙子走过她的身边,向她投来暧昧的目光,显然这道门里从没来过女生,突然早上出现一个漂亮女子,自然会浮想连翩起来。她尴尬地把头低下,先让这两个人走下去,看着他们廉价外套的背影,还有乱糟糟的头发,大概就是所谓的“蚁族”吧。

来到破烂不堪的楼下,却不见那辆黑色轻摩,秋收肯定已骑着它远去了,看来还是不要死等的好。现在正是上班时间,不断有年轻人走出楼道,既有刚才那样的小伙子,也有不少相貌平凡的女生。有的看上去就是大学生,有的却好像步入社会已久。只是大多数人的脸上,看不到从容和快乐,全是匆匆忙忙忧心忡忡,肩负着眼前和未来重担。

走出破旧的小区大门,是条杂乱无章的马路,许多小贩摆着早点的摊位,许多年轻人就在这里解决早餐。小麦肚子也饿了,找了家鸡蛋饼的摊位,排在好几个年轻女孩身后。她们的衣着打扮都很简单,若是姿色出众恐怕也不会住这。总算排队等到一张鸡蛋饼,就连卖饼的也是个年轻小伙,像是刚刚大学毕业的。小麦好几年没吃过蛋饼,没想到只要两块钱,也不管有没有地沟油,拿起来就赶紧吃了。

忽然,有人高喊一声:“城管来了!”

所有小贩都像快进画面,收拾各自的东西,向着四面八方逃去。

小麦快速离开这条小路,身后突然袭击的城管,已抓到两个不幸的小贩。

她清楚地记下路线,保证回来不会迷路,才拦下一辆出租车,赶往陆家嘴去上班。

出租车刚开出没多远,小麦就想起另一个男人——盛赞,这个可怜的为人子者,他的爸爸找到了吗?

于是,她打了一个电话。

结果令人遗憾,盛赞和他的妈妈依然在度假村,警方继续在淀山湖组织打捞,但没发现盛先生的任何踪迹。电话里他说着说着竟哭起来,她只能用语言来安慰盛赞,却想起数小时前的秋收——该如何面对“未婚夫”?

挂断电话,她闭上眼睛,靠在车窗边,看着天边阴冷的云,摘下手指尖闪耀的钻戒。

第四章

下午。

秋收回到了家里。

再也没有小麦的踪迹,他孤零零地躺在床上,感觉自己会一觉睡到明天。他想起昨晚那些短暂的温柔,想起她在他耳边说的那些话。那种感觉既是那么陌生,又是那么熟悉;既好像已远在天边,又仿佛还在他的胸膛。他相信小麦说的这些话,全都是发自她的肺腑,绝没有搀进半点夸张。

可是,他却对小麦说谎了。

当小麦问他:这么多年来,他还有没有其他女人?

他有过。

她的名字叫阿春。

那是在六年前,那年秋收二十二岁,在东莞的一家台资电子代工厂打工,干的是最普通的装配工,每天十几个钟头站在流水线上,不断重复那些简单动作。那时他的头发留得很长,胡子刮得却很是干净,远看很像当年流行的F4中的某一个。

秋收第一次见到阿春,也是他第一次踏进这个工厂。那家工厂的宿舍像个迷宫,为了防止工人私自外出,每个窗户都用铁栏杆封死。他在宿舍区转了好久,都还没找到自己的床位,又不小心转到了女工宿舍,正巧撞到刚从职工浴室回来的阿春,把她怀里的脸盆也撞掉了。他立即尴尬地帮她捡起脸盆,没想到两个人同时弯下腰去,两个头就撞到了一起。刚洗完澡的阿春,湿润柔软的头发扫过他的脸颊,她身上的气味混合着香波,被他深深地吸入胸中。等到他重新抬起头来,看着阿春的眼睛时,两个人彼此都愣了一下。

她长得娇小而清秀,并不是很漂亮,直勾勾地盯着他,两只眼睛像盯着一团烧灼自己的火焰,怔怔地说出两个字:“哥哥?”

女孩操一口浓重的西南口音,秋收想了一下才摇头说:“抱歉,你认错人了。”

秋收的普通话字正腔圆,显然不可能来自女孩故乡,阿春怯生生地退回到角落里。

第二天,秋收又一次遇见这个女孩,原来是同一条流水线上的装配工。他站在上游,她站在下游。那些DVD上的小零件,每次都是先经过秋收的手,变得完整一些以后,再流到阿春的手上。她只比秋收小一岁,是贵州农村出来的女孩,说一口浓重乡音的贵州普通话。幸好秋收以前打工的地方,有不少四川和贵州来的工友,因此也大多能够听懂。

没过两天,短暂午休的空当,阿春主动来找他说话,没想到还是上次的问题:“你到底是不是我的哥哥?”

“不,我从没去过贵州。”

“可是,你的工号牌上,写着我哥哥的名字。”

秋收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工号牌,上面写着“李罡”两个字。

“全中国叫这个名字的人很有多,有穷得出来打工的,比如像我;也有家里富得流油的,比如像——”

“别说了!”女孩悲伤地打断了他的话,“既然,你的名字叫李罡,为什么别人都叫你阿秋呢?”

“我喜欢秋天,所以小名叫阿秋。”

“算了,你和我哥哥长得真像啊。”

听到这句话,秋收的心里扭了起来,他已经明白她的哥哥是谁了。

“哦,真巧啊。”

“三年前,我哥哥刚考上大学,没多久他就离开学校出走,再也没有回过家,我的爸爸妈妈在老家哭干了眼泪,到现在也没有过他的消息。”

“既然如此,我就认你作干妹妹吧。”

从此以后,无论阿春遇到什么事情,秋收总是竭尽全力地帮助她。有一天厂里加班加点到半夜,主管把阿春留下来单独谈话,却是想要吃她的豆腐,结果她奋力尖叫反抗。刚下班的秋收听到呼救,立即冲过去把阿春救了出来,还勇敢地扇了主管一个耳光。此事闹得整个工厂都知道了,台湾老板决定把秋收开除,好在此事责任全在主管身上,几百名工人聚拢在经理室门外,齐心协力为秋收讨说法,老板被迫取消了开除决定,但扣发了秋收两个月工资。

虽然,秋收与阿春一直以兄妹相称,但工友们都暗中要撮合他们成一对,说阿春与阿秋是天生一对的“春秋组合”。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女孩,经常悄悄为他做些好吃的,只要发了工资就给他买新衣服。每次他回想往事而流泪时,她并不问他过去发生了什么,而是静静地把头靠在他的肩上,直到陪伴他一同掉下眼泪。而秋收最看不得女人流泪,便立即停止自己流泪,反而安慰起阿春来了。她最爱听秋收弹吉它,在每月难得几天的休息日,在宿舍狭小的床上,有时会拥挤着十几个人,有时则只有他们两个人,他抱起吉它唱起那些老歌,就像真的在开演唱会。

后来,秋收坚持不要再让她为自己买衣服,他知道阿春家里非常穷,全家人辛辛苦苦种些玉米,供她哥哥考上大学,却再也没有回来过。她十五岁就坐上南下的火车,跟随村子里的姐姐们,到广东的各个工厂里打工。虽然已出来好几年,但她很好地保护着自己的身体,有几次在街上被一些中年女人看中,说要介绍她到洗浴中心工作,而她总是吓得落荒而逃。

终于,在阿春认识秋收半年以后,她把自己的全部给了他。

不久以后,她提出想要和他结婚。秋收却犹豫了好久,并不是因为他恐惧结婚,更不是因为他不爱阿春——而是,他觉得自己还有一件事没有做,这件事对他如此重要,以至于许多个夜晚都会从睡梦中哭醒。

这件事的名字叫复仇。

今生今世,乃至下一辈子,秋收一定要复仇,为1995年死在他面前的妈妈,亲手抓住那只恶鬼。

然后,亲手杀了他。

在完成这件事之前,他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真正活着的人,而是一个飘荡于尘世的行尸走肉,他没有资格真正享受人世间的幸福与快乐,更没有资格给予另一个女人以幸福。

所以,他不能结婚,但他没有把这个理由告诉阿春。

阿春很难过,虽然不知道原因,但她原谅了秋收,没有再提过结婚的事情。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让秋收无比恐惧——有几次当他紧紧地抱她吻她,她陷入对他深深的痴迷,完全丧失了自我意识,嘴里喃喃地念出两个字“哥哥”。每当此时,秋收就会条件反射似的松开双手,转身抱着自己的肩膀,想起那个鲜血淋漓的夏夜,仿佛自己早已粉身碎骨。也许,在阿春的潜意识里,仍然把他当作自己的哥哥,失散几年渺无音讯的哥哥。

而他几乎就要把那个秘密告诉她了——她的哥哥已经死了。

不过,这是秋收永远也不能说的秘密。

他却再也难以面对阿春,感觉亏欠了她太多太多,再这样下去只会耽误她的青春,不如让她去找一个更值得依赖的男人,而不是像自己这样的“死灵魂”。

于是,在一个炎热的夜晚,秋收悄悄地离开这间工厂,离开深深眷恋他的女子,背着他的吉它,坐上一辆长途巴士,前往珠三角的另一座城市,并更换了手机号码。

几个月后,他从电视上看到一条消息——东莞的一家工厂发生火灾,有数十名工人不幸遇难。秋收立即赶到东莞,赶到曾经打过工的厂子里,却只剩下大火后的残垣断壁。他只想要找到阿春,最后是在遇难者遗体中间找到了。他看到被烧得惨不忍睹的阿春,看到她死时胸口吊着的金属卡片,上面印着阿春与阿秋合影的大头贴,只是已被烟熏黑了。

其实,遇难的工人们都是可以逃生的,但是工厂的宿舍窗户全被铁栏杆封死——当时广东的许多血汗工厂都是如此,火灾中人们根本无法逃生,阿春就是抱着窗口的铁栏杆,活活被大火烧死的。

秋收为她痛哭了几天几夜,他不敢想象阿春在烈火中死去时,是否还在想着几个月前逃跑的他?

他打了自己很多个耳光,为那个胆小鬼似的决定后悔莫及。他不知道自己能否救出阿春,抑或跟她一起在铁栏杆中被烧死?但如果能够再一次选择的话,他绝对不会选择逃跑。

六年光阴,转眼流逝,此刻的秋收,摸着自己茂密的胡茬,躺在床上默默流泪。

忽然,他似乎听到了敲门声。

第五章

傍晚,下班。

小麦中午就给老丁打过电话,想让他的出租车准时来接她,以免在陆家嘴排队等车耽误时间。不过,老丁的电话始终关机,又加深了她心底的焦虑。

她决定去挤地铁,穿越黄浦江下的隧道,来到最靠近秋收住处的车站,再到地面去打车。如此辗转将近个把钟头,才赶到三十年前的工人新村。

七点,冬夜早已降临,路边照例挤满了小摊小贩。小麦记得这里的每个细节,包括有的阳台上挂的东西,很快找到早上的楼道。踏上狭窄的楼梯,她努力调整呼吸,避免因太激动而失态,直到敲响三楼房门。

等待片刻,门缓缓地打开,露出一张年轻男人的脸。

这张脸有些陌生,但她很快认了出来。

不是他,不是她的他。

门里的男人也有些意外,他有双不大的眼睛,平凡的脸上发着青春痘,就跟租在这里的蚁族们一样——他就是第一次见到的“魔女”,曾经被带到公安局的“魔女区”的店主。

小麦还记得他的名字,他叫古飞。

“是你?”他也认出了田小麦,这个在公安局审问过他的女子,“是警察给你的地址?”

她尴尬地摇摇头,不好意思把昨晚在此过夜的事说出来,只能后退一步,轻声问道:“请问,秋收在吗?”

“你是说阿秋?”

阿秋?应该就是他吧,小麦点点头:“是,这是他的家吗?”

“不,这是我租的房子,他不住在这里。”

小麦心想怪不得屋里乱七八糟,原来是你这小子住的,秋收当年还是很爱干净的。

“现在呢?”

他警惕地摇摇头:“我不知道,今天没见过他。”

“请把他的手机号码告诉我。”

“不,我不能说。”

她强迫自己保持着礼貌:“对不起,能不能现在给他打个电话?就说小麦想要和他说话。”

“不行,除了我以外,谁都不能给他打电话。”

“那你到底又是什么人?”

“我是——”古飞搔了搔乱糟糟的头发,“你不需要知道。”

“求求你!昨晚,我和他就在这个房间里!”她什么也管不上了,也不怕被他知道这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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