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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咏凯传说-第117章

小说: 咏凯传说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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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闫如玉就是!”他似笑非笑的表情让我有些怀疑,我便让他在班里给我指,他站在门口扫了全班一眼,说到:“现在不在,等有时间吧!”而我则怀着失望的心情和他聊一会天之后就离开了。

本以为还需要去找祝坤给我指认的,没想到有时候你想知道的那个人就在眼前。几天之后的一次晚自习,在十一班门口,站了一个女生,她的打扮很前卫,远远看去,似乎很漂亮,因为我没有戴眼镜,所以人影很模糊,我问和我一起经过的张甲帅:“那个女生是谁?”他瞟了一眼,很确定的告诉我:“八班闫如玉啊!”原来祝坤说的就是她啊,为了看清楚,我专门回教室拿了眼镜,镜片外的她看起来的确很漂亮,不过却没有那种清纯阳光的感觉,换做的是一种妖娆,有点像猫,但更多的是像狐狸,我也知道这么评价别人不太好,所以就至始至终没有主动去认识。

初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对什么人都有新鲜感,那些男生女生,看尽了这个年级的美女之后,大家都会极力的去寻找最适合自己的那个,王阳光张孟都是如此,我也在极力的发现,只是到了最后,心中的那份牵绊始终挥之不去,无争春成了我的情劫!在军训刚结束的那段时间,唐振华过来找我玩,我便拉着他一起给无争春打了个电话,因为我害怕是她的父母接的,为了证明我仅仅是以一个同学的身份打的,所以找了他在旁边当我的挡箭牌,不知为什么,对于这种事情,当事人总很紧张,而旁观者则是极力的在一旁支持,起哄。电话响了几声之后,我一听声音,谢天谢地,是她接的,我随意的跟她聊了一些高中的生活,然后便转到了我最想说的一句:“你不要爱上别人哦!”她向我承诺:“放心吧!”这个承诺让我高兴了很久,而唐振华也在一旁为我欢呼:“恭喜恭喜啊!”我觉得我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周围都被爱包围着,我不想去管她的过去有过多少暧昧,交了几个男朋友,有了她这句话,便比什么都强。

不过这些承诺仅仅是语言组成的而已,没有一点的价值,她从来就没有实行,不久之后,我听弟弟说,她交了新男朋友,再到后来,她给我写信,说她的心里一直有一个人,我们不合适。这让我的感情几乎到了绝望的地步,我不知道该以一种什么方式发泄,很想和她断绝关系,可一想起那个拥抱,便再也狠不下心,最后终于是屈服了,做不了恋人,总可以做朋友吧,于是,我写了一封长长的信,是以一个朋友的方式写的,足足写了五夜,当这件事情完成的时候,我的心里像放下了一块石头,从此之后,我又单身了么?或者说从来就没有成对过,因为她从来就不曾答应做我女朋友。

回想起和她交往的点点滴滴,心里便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初始时是甜蜜,慢慢的变成了忍受,到了后来,便是恼火,从来没有一个女生像她一样让我心力交瘁,而每当真要放弃的时候,却又是于心不忍,我想我的性格是天生脆弱的,尤其是对于感情的这方面,我并没有别人表现的那么豁达,曾经有过一段情,那么我一生便记着。当初问的那个问题:“有一段情,你希望是天长地久还是曾经拥有?”她选择的天长地久,可是却用行动告诉我是曾经拥有,而我试图用行动去证明天长地久,却孤掌难鸣之下只能曾经拥有。

还好还是朋友,偶尔会通那么一两个电话,不过却再也不提爱,我也有尝试着去挽回,不过一切都于事无补,她没有向我说她心中的人是谁,不过却给我解释了她曾经的笔名,因为她答应过,等我上高中才告诉我她的笔名“心雨”是什么含义,就是代表着她爱的那个人,心中曾经为他下过一场泪雨,这是她的话,而以前认识的朋友告诉我的则又是另一番情况,她的男朋友换了好几任,都是离她比较近的。这我算是明白了,距离终究是爱情的伤,她不相信异地恋。

对她的那些痴梦也在张甲帅主持的一夜夜卧谈中慢慢的变淡,他告诉了我们一个令男生振奋的消息:“七班有一个女生,叫王露,是大美女,模样那是绝对漂亮,身材也一级棒,最重要的,她是新疆模特队的!”这引起了我们宿舍所有男生的好奇,都想一睹风采,而张甲帅则把那些美丽的形容词用了好几百遍,弄的我们迫不及待,我也依稀的记得,有人似乎在篮球场上用粉笔写了几个大大的字,“我爱王露”,当时还以为是哪个男生在表白呢,现在看来,顶多就是一种猥琐的表达。白天上课的时候,我们终究是没有勇气跑到七班的地界去看美女,不过我却是到了八班的门口,假意的去找赵斌聊天,然后一阵打望,来来往往的美女很多,我还真不知道是哪一个!

有幸在一次合唱比赛的时候,七班坐到了我们的后面,在张甲帅不停的指点下,我们也终于见到了那位传说级的美女,她真的很漂亮,个头也很高,全身上下似乎没有一点瑕疵,我们看时,她正在帮一个男生整理头发,似乎是为了迎接接下来的上台表演。这些本就是很平常的事,不过却触动了我灵魂里的东西,在她们走上台的一瞬间,我就呆在了当场,这一幕,我已经经历过了,那是在我三年级的梦境里面:

周围好多人,像一个大礼堂,他们都整整齐齐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礼堂倾斜向下,在最低的地方有一个舞台,这些人就这么高兴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看着舞台上的表演,舞台上为首的是一位性感女郎,带着她身后的几个男生,整齐的打着节拍,嘴里唱着听不清楚的歌曲,我想努力的听清些,慢慢向舞台靠近,走了两步,我发现我又到了二外公家的院子里,相同的位置,红薯洞就在旁边,周围仍旧是黑乎乎的一片,“归来吧!”我听见一个声音在呐喊,向从别的地方传来,更像是从心里传来,“你是谁?你在哪?”我向着这个寂静的世界喊了几声,没有人回答,周围还是黑乎乎的一片,还是那么寂静,我慢慢的抬起头望向天空,天空的情景让我一惊:一片星星,确切的说是一个长方形,每行五颗,总共八行,到了最后一行的时候,末尾少了一颗。

现在的情形不就是这样么,一个大礼堂,礼堂倾斜向下,王露的打扮很性感,正带领着几个男生在舞台上打着节拍,唱着那首英文歌ROCKYOU,天上的星星却并不是天花板上的那些小灯,这是唯一不同的。不过当初的那个梦境把今天的景象真的描绘出了大半,我看着天空中的那些信息,思维开始飞快的运转:我,另一个自己他,还有身体,还有我所在的这个世界,还有那些稀奇古怪的梦境,这一切到底是什么关系?学校学习的那些纯科学的理论已经完全不能解释我的认知,我只能把这一切都归功于在某个时空中都已经分配好了,那么接下来,我开始创造,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完美世界。

第一百七十三章 自己的理解

爱因斯坦的理论里面,有形的东西和无形的东西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而这一切都是从无中诞生的,那么,信仰世界里的元素齐全了,只需要塑造就行了。力统摄着一切,却没有生命力,按顺序排下,最先出现的应该是声,声和力基本就是相同的东西,只是性质稍微不同而已,声的命令下才产生了电,到了电这里,已经有了意识,只是没有形,而热则可以化成有形的物质,光便是物质有形化之后的最完美表达。这么推下来,宇宙应该是分为五维的,在五维的世界里,这些东西都是同时诞生的,但我们紧紧是生活在四维的空间,所以必须按照时间的法则,一点一点去实现,第六维的世界我根本不敢去想象,因为那太不稳定,它就是无,出现即代表消失,这五个元素,是现实世界的根本,也是我信仰世界里的根本,我的思维在这个平面的世界里有了一种顿悟,我开始飘到东边的热旁,迫不及待的为自己塑造一个身体。

身体造好之后,他并没有生命,确切的说,他只是一具尸体,这就需要另外一种元素,电,自然界中,生命的体内都带着电,没有电,什么都是死的,将电按照一定的顺序加之在身体上之后,他苏醒了过来,有了生命,却没有意识,我便化身之中,成了这个世界的第一个人。这一切完成之后,我又停下了,在这个世界里,我成了唯一,这个世界无边无际,我可以去到任何地方,但总是逃不出这五种元素的束缚,过了很久,我又想起了另外一件事:大自然中并没有百分之百纯净的东西,这种哲学思想不也可以用在我的世界里么,力是永远看不见的,但是在任何时候却都能感觉到,所以,它纯净不纯净并没有关系,我所关心的是另外四种元素:声,热,光,电。声这个字作为元素来讲并不好听,还是音比较好听,所以,西边世界改名为音,电很纯,但是雷却不纯,雷包含了电,也包含了光,根据不绝对纯净这一条,这个字就选作了雷,热是纯净的能量,古五行中有火字,火代表了光和热,东边世界的字便定做了火,最后的光,本身就是事物表达的最高形态,所以根本就不用变,这么一来,新的五素定义:力,音,雷,火,光。我便在这个世界中一直孤独,看着天空中的镜像,继续感悟。

现实的世界已经过了好久,高一的第一学期很快就结束了,回到了乌恰县,那个在我离开时扩建的广场,现在已经完工了,本来围着亭子的十二生肖,被移到了北边,绕着亭子形成了半圆形,十字的直线小道,被改的弯弯扭扭,不过人们为了方便,并不是按他事先设计好的路线,这么一来,草坪中间便踩出了一条路。扩建后的广场不仅大,还加了很多别的东西,亭子的西边,多了很多柱子,柱子上面雕着龙凤,顶上还有很多鸟兽,在东南角,有一头大大的牦牛雕塑,好像是用铜做的,不过中间是空的,西南角多了一只特别的花灯,整体看来就像一朵大大的花,我到家时,外面已经下雪了,而这朵花灯在雪的覆盖下,就像夏天人们在晒棉絮。

天气很冷,但并不影响我出去玩的打算,叫上了初中的同学,沿着乌恰县的公路,边走边拍,一些女生的鼻子,被雪冻的通红,分开了一个学期之后,大家都成熟了一些,而且久不见之后的那种新鲜感,让大家之间的距离更靠近了一些,在那朵花灯下,大家照了一个合影,唯一少了的便是给我们照相那个同学,汪毅,刘旋和我照了一张,只是雪刚好飘到他的嘴巴那,看起来就像多了一片白色的胡子。这个假期回来,我并没有见到无争春,说不上是幸运还是遗憾,不过心里总是有那么一种东西放不下。

我在这个世界里,能清晰的感觉到坚强的他给我传来的种种情绪,可是我试图去让他按我的意志做的时候,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一个身躯,两个灵魂,可惜是单行道,不过我在这个世界里所做的一切他却是有感应,他也开始信仰这个世界的五素,并把这个世界定名为“永凯”,他的思维里,开始自负的想要永远胜利,我并没有多么排斥,反倒是欣喜,因为懦弱的我真的希望没有挫折,永远胜利。

新的学期,新人也增加了一个,李天。李天第一次来我们班时我正坐第一排,当时正在早读,班主任领着一个女生到了教室门口,我的余光发现了这一切,抬起头来望时,她已经走上了讲台,我以为是新来的实习老师,便在心里感叹,好年轻啊!不过她上了讲台的脚步并没有停下,而是径直走到了贾煜旁边空着的位置,班主任刚刚似乎就朝那指了一下。我又多看了她几眼,难道这是我们班转来的新生?下课后,我专门去问了,还真是,而且知道了名字叫李天。她很漂亮,这是给我的第一印象。下午的体育课,她一路上都跟在我同桌的旁边,这让我很好奇,在假意经过她们身边的时候,我听见我同桌在给她介绍班上的每一个人,而此时,正好介绍到我:“他是我同桌,我们班一个很搞笑的男生!”我心想:这是在夸我么?心里便美滋滋的,然后回头给了她们一个甜美的微笑!

随着日子的一天天过去,天气也变得越来越热,校服两套早就发了,夏季的和秋季的,有些同学因为觉得热,便换上了夏季校服,而很多同学都迟迟的不肯换,觉得夏季校服太难看,说实话,还真是这样,因为考虑到天气热,所以设计的很松,这么一来,穿上之后就给人一种感觉:上身像孕服,下身像秋裤,最重要的,秋裤还不是紧身的那种。相比之下,男生就不是很在意这些,注重的只是温度的情况,热了就穿夏天的,凉了就穿秋天的,很多女生则至始至终都没有穿过夏季的校服。

我的爱好依旧是在闲暇的时候去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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