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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章

封刀-第1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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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此间事了,先回百鬼门处理事务,然后……”楚惜微顿了顿,握着叶浮生的手抬起头,“我们想请道长带路,去太上宫和飞云峰一趟。”
  沈无端不怀好意地笑了:“哟,丑媳妇见公婆?”
  端清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老不修当即闭嘴,叶浮生暗叹了句“一物降一物”,遂嬉皮笑脸道:“是啊,我要娶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儿,不得先带回去让师父掌掌眼?”
  楚惜微挑了挑眉,重复道:“你娶?”
  叶浮生对他眨眨眼,诚恳道:“你嫁也行。”
  楚惜微当即决定今晚身体力行跟他好好谈谈这个问题。
  端清抬头看了眼身后光秃秃的桃花树,目光里闪过一道柔色,应道:“好。”
  他们在后院里煮茶清谈了一晚,说了江湖大事,也笑了家长里短,不知不觉夜色将明。前院中两个闲不住的小兔崽子绕着圈子你追我跑,时不时看看两边院门,忽然间瞧见远方一道烟花窜上天迹,炸开了绚烂颜色。
  阿如一时没收住脚,跟谢离摔成了滚地葫芦,后院的四个大人也被惊动,陆续走了出来,看着那边烟花接连升起,在隐现天光的穹空上铺展开流光溢彩。
  小孩子不知道这烟花代表了什么,却看见了叶浮生他们脸上同时露出的笑容。
  四大两小在院子里站了很久,直到狂风卷动流云,头顶昏暗的天幕亮起了一道刺目的光,将原本沉寂冷漠的颜色染上红缎似的艳丽,太阳热烈夺目的影子在云后隐隐若现,晨曦被无形的手剪裁成金丝玉絮,一片片延伸舒展,仿佛暗夜破了一个洞,抛出了一团生机勃勃的火。
  这不是叶浮生第一次看日出,却是他最喜欢的一次。
  万物枯荣生灭,一面在黑夜里腐朽溃烂,一面又在阳光下生长回春,世人也好,世情也罢,或峥嵘,或潦倒,都在这样一个轮回里转过。
  也许终有一天,冷铁刀剑断刃卷鞘,高山流水填平消逝,连江湖岁月也在时间长河里辗转绝唱,但有一线天光,便是热血未凉。
  叶浮生恍惚了片刻,又被一个拥抱拉回了神智。
  楚惜微双手环过他的身体,将头轻轻放在他肩膀上,侧头轻轻一笑,道:“师父,我们该回家了。”
  那双眼里映有华阳暖日,驱走了冷夜刀锋的寒凉透骨,稳住叶浮生半世飘摇的风雨行舟。
  你心安处,是我一生所归。
  注:改自白居易《初出城留别》:“我生本无乡,心安是归处。”
  青山荒冢说:
  赶在双十一前完成了这一章,至此,《封刀》正文完结,番外不定期陆续补充。
  写到这一章感慨良多,然而现在匆匆之下语不成熟,只能暂时简单感谢一下大家长期以来的支持和喜爱,没有你们,这便是一本孤独的书。
  感谢,鞠躬。


第212章 番外四(上)·物是人非事事休
  一、
  慕清商来的那一日,秋风乍起,吹落了满树枯叶纷扬如雨。
  赫连御在那棵将死的树下看着他,如望谪仙人。
  院子里面躺着一只死狗,跪着一排人,其中锦帽貂裘的少年满脸不服气,却被赫连绝的手掌用力压住,一声也不敢吭。
  他是赫连绝的幺子,名唤赫连钊,娘是妾室,死的又早,因此从小就学会了欺软怕硬,在父兄面前乖顺得像摇尾巴的狗,背地里就狗仗人势,赫连家旁系子弟里没几个敢惹他,毕竟跟人结仇还能报复,被狗咬了难道还能咬回去?
  没人搭理他,赫连钊也惯会给自己找乐子,养了好几只恶犬,纵其伤人赏乐,专挑家族里没名没分的几个野种和下人动手,其中被他盯得最紧的就是赫连御。
  赫连御他娘据说是个犯了大错的贱婢,沦为辗转众人的玩物,后来生了这没爹的儿子便血崩而死。按理说这样的小野种早该被丢去喂狗,偏偏赫连绝不仅把他留下,还给了他一个名字。
  野种无名无姓,赫连御却有了正经名字,哪怕半点倚仗也没有,到底是挂上了赫连家的谱,算是赫连钊半个弟弟,去叫他膈应得很。
  赫连御是被一个舞姬养大的,她名叫腊梅,是被掳来的中原女子,年轻时为了固宠保命,每每怀了孩子便灌了藏红花打掉,到如今色衰爱弛膝下无儿,因着曾跟赫连御生母梓颜有姐妹之情,便承了她临终的请求,把这个孩子认了下来。
  她现在不得宠爱,日子反倒要比被冷待于后院的姬妾好过,在偏房里做着粗使奴婢,磕磕绊绊地把赫连御拉扯到了十岁。
  赫连御从小懂事,知道自己不受人待见,也就很少出门讨嫌,成日里乖乖跟着腊梅干活,直到两个月前腊梅因为失手砸碎了夫人心爱的紫砂茶壶,被打断了一条腿,不得不在屋子里养伤,他这才踏出小院子,帮着一些丫鬟仆人捡豆子擦板凳,每天换来点剩饭剩菜果腹。
  他长得讨人喜欢,也乖巧得不像孩子,本来不该惹上是非,偏偏运气不好,遇到了赫连钊,这家伙平日里低伏做小,就惯会拿人出气,那天正赶上心情不好,就叫人把赫连御揍了一顿,本来这事儿就差不多了,却半路被路过的赫连麒叫了停。
  赫连麒这人说不上好心坏心,只是觉得那不争气的弟弟跟一个小孩儿较劲着实丢脸,训斥了赫连钊一顿,就把赫连御给放跑了。这样一来,赫连钊就像被抢了肉骨头的狗,每天都要来咬赫连御一回。
  他把手里一碗热汤倒在赫连御头上,小孩皮肤本来就细,当下就被烫红一大块,痛得哭叫起来,赫连钊越听越满意,抬手给了他两耳光,说:“再哭大声点儿,把我听笑了就放过你。”
  赫连御扯着嗓子嚎了好一阵,喉咙里都是血气,他才大发慈悲,把碗里剩下的一块肉骨头往地上一扔,他带来的那条大黑狗顿时两眼放光地扑过去啃,赫连钊拍拍小孩的脸,道:“今天厨房没剩饭了,去,从它嘴里把肉抢回来,不然你就等饿吧。”
  赫连御看了看膘肥体壮的大黑狗,又想想自己的小身板儿,于是瘫在地上没动,赫连钊又踢他一脚:“还不快去?你抢赢了,我给你娘请个大夫。”
  所谓的娘自然不是生下他就撒手人寰的梓颜,而是照顾了他六年的腊梅。赫连御犹豫了一下,眼看那骨头都要被吞下去了,终于咬咬牙,扑了上去。
  狗向来护食,更何况是到了嘴里的肉?一人一狗当即滚成了一团,赫连御把吃奶的劲都拿了出来,死命去掰狗嘴,把小小的手伸进去掏那块骨头,犬牙咬在他手上,血腥刺激了狼犬凶性,陡然暴起将他扑倒在地,张口就去咬他喉咙。
  赫连钊年纪不大,但颇有几分狠毒,见状没叫人去拦,反而哈哈大笑,赫连御的胳膊挡住了狗嘴,犬牙陷进血肉里,简直要活活从他手臂上咬块肉下来。
  小孩儿吓得哭都忘记了,只能死命推搡,一名少女忍不住开口道:“钊弟,不如就算了吧?”
  “大哥说了,男子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既然说了话,哪能这么算了?”赫连钊鼻孔朝天哼了一声,余光扫过他们,“今天这事儿,谁敢告诉我大哥,我跟他没完。”
  此言一出,再也没人敢开口,眼见一场惨事就要降临,赫连钊突然眼前一花,下一刻,赫连御的哭喊戛然而止。
  一支白玉簪插进了黑犬的脑袋,力道极大,易碎的玉石却分毫无损,大半都钉入头骨,只有雕刻着云纹的头端留在外面,染上一线血红。
  手上咬力一轻,赫连御愣住,却掀不开死沉的狗尸,只能侧过头去看来人。
  赫连钊一怔之后,火冒三丈。
  这条狗是他从赫连麒那里得来的生辰礼物,平日里没少仗着狼犬凶戾飞扬跋扈,眼下却被人当着他的面宰杀了,这已经不是打狗不看主人面,而是把他脸皮也扒下来踩!
  他气得眼眶通红,转身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开骂:“哪个不要命的杂……”
  “啪”地一声,脑袋都被打偏,五指印浮现在脸上,半张脸都肿了起来,赫连钊被打懵了,却不敢再叫嚣,小声叫道:“爹……”
  打他的人正是家主赫连绝,他早年在塞外打拼,素喜蛮人的胡服打扮,今日却罕见换上了高冠华服,连耳上金环也去了,是难得的郑重模样。
  “跪下!”赫连绝平日对他的作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今天也没心思管他,而是向前方一拱手,道:“慕先生,在下教子无方,让先生见笑了。”
  赫连钊一愣,小心翼翼地转过头,这才发现有一个人不知何时已经越过了自己,蹲在了赫连御身边。
  观其背影,是个身材颀长清瘦的年轻男子,身负一把古朴长剑,一身白衣绣着流云暗纹,泼墨长发披散在背,蹲下时迤逦一地流光。
  他一手托着赫连御的胳膊,一手小心把狗尸拎开,犬牙拔出的刹那鲜血立刻从可怖的咬洞里涌了出来,男子的手指在伤口附近推了几下,挤尽污血,然后掏出条帕子把赫连御的手臂包起来。
  赫连御只是怔怔地看着他,像个傻子。
  男子脸上覆着一张雕刻云纹的白银面具,只露出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声音透出时更增低沉冷淡,语气却是很温和的:“别哭,还疼不疼?”
  赫连御鼻子一酸,胸中的委屈翻江倒海。
  从小失去双亲,被人当贱种畜牲看待,让人欺负了不敢喊疼,回到屋子里腊梅也不敢替他出头,只能让他忍着。
  迄今十载,度日如年,这是第一次有人问他,疼不疼?
  他吸了吸鼻子,小声说:“疼。”
  二、
  从梓颜坟前离开后,慕清商随赫连绝来的这一路,心里难得没底。
  他回忆着梓颜的音容,想着幼时在迷踪岭唯一给了他关爱的女子,若非没有她的柔善温良,也许在这躯壳里活下来的不是自己也不是端清,而是一个满心阴郁的恶鬼。
  可惜梓颜因他而死。
  慕清商不会说什么‘逝者已矣’的无谓之言,也不会在一无所用的悲戚里长吁短叹,他虽然难过,却很清楚自己该做什么——梓颜死了,便把她的尸骨迁出迷踪岭,寻她曾经说过的山明水秀之地妥善安葬,然后好好安置她唯一的骨血。
  他在来的路上想了很多种赫连御的处境,却没想到会是这样。
  射簪救人,一气呵成,他把还在抽泣的小孩子抱起来,入手就不由得皱眉——十岁大的孩子,抱起来竟然比只大猫重不了多少,摸到的几乎都是皮包骨头。
  他想起了自己那些年食不果腹、挣扎市井的日子,推己及人,心里就生出了无限的可怜,对赫连绝的告罪解释也没怎么听入耳,道了一句“失礼”,就抱着赫连御走远了。
  慕清商没抱过孩子,不由得有些无措,小心翼翼地用手抱着,就跟搂了个稀世珍宝一样,唯恐再磕碰着了。等到走出人群,他才轻声问道:“你住哪里?我带你回去。”
  赫连御缩在他怀里不说话,他只好去问了过路仆人,在他们战战兢兢的指引下来到了那处粗使下人才居住的小院子。
  看着这堪比柴房狗窝的住处,慕清商想来这孩子该是下人的小孩,难怪要被主家欺负,便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低头走了进去。
  腊梅断了条腿,却还在干活,正把双手泡进冷水盆里洗衣服,忽然就听到男子温和的声音:“请问,这孩子住在此处吗?”
  她一愣,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冷冰冰的银雕面具,当即便唬了一跳,目光落在他怀里的赫连御身上,被那血淋淋的胳膊吓得脸色发白。
  “御、御儿……”腊梅用脏兮兮的袖子胡乱擦了擦脸,一瘸一拐地走过来,想伸手去接,又不敢靠近,只能怯懦地问道:“我是他娘亲,大人是……”
  “在下姓慕,这孩子受了点伤,请夫人先带我进屋替他处理一下。”在端清没出现的时候,慕清商向来很好说话,他看了看腊梅的双手,便没有把赫连御递过去,而是屈尊跟着她进了那脏乱狭窄的屋子。
  腊梅碗擦了好几遍,给他倒上一碗白水,慕清商碰了碰碗壁温度,这才把水凑到赫连御嘴边,看小孩儿狼吞虎咽喝了几口,便把他放在自己腿上,拆开染血的手帕,细细端详那些伤口。
  污血已经被他挤了出来,但伤口依然可怖,慕清商蘸着剩下的白水给他擦洗干净,这才从怀里摸出金疮药来,细细涂了一层,又让腊梅取了条干净的布,给赫连御包扎好了。
  自始至终,赫连御都一言不发,小心翼翼觑着慕清商,可惜目光穿不透那张铜墙铁壁般的面具,只能目不转睛地看。
  慕清商给他包扎着胳膊,顺手给这孩子摸了摸骨,出乎他意料的是,这小孩的根骨很是不错,如果不是因为梓颜,恐怕赫连家不至于将他糟践至此。
  这般想着,又被那湿漉漉的眼睛看得心软,他摇摇头,摸出个巴掌大的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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