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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妖魔现世-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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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同房的第二天起,刘三娘就知道这事了,因为她瞧见黑衣男子与女儿并肩踏出女儿的闺房。起先为了女儿的终生幸福,刘三娘是要阻止的,但是当她那一天无意间瞧见女儿望向他的一个眼神,劝说的话就吞回肚里了。成亲多年的刘三娘从那个眼神里知道:女儿陷进去了。唉,那就由着女儿的意思吧。

黑衣男子在她的手心重重一舔,明确地表示自己的心情不好。

“发生什么事?谁给你气受了?”巫主庭轻笑一声。呵,手心会痒。

“不知道。”黑衣男子伸舌从她额头舔起,进行心情改造之工程。把庭儿全舔了一次,香香甜甜的味道会让他舒服一些。

收敛罡气的方法,巫主庭只花了一个时辰就学得极为熟练。她为了方便让他舔,早在他搂她之前,罡气就全收敛于体内,一丝都没外散。

“你讨厌胡劲与越莹?你看到他们总是没好脸色。”巫主庭就算对男女之情有些懵懂不清,但她毕竟是人,对七情六欲比身为半神半兽半妖魔的他多一些了解。

闻言,黑衣男子在她洁白脖子上咬了一口。“我不喜欢你看他们的样子。一看到,我就想生气。”

“哎呀,会疼的。”

“我舔舔,舔舔就不疼了。”黑衣男子伸舌轻舔刚烙下的齿印。

“呵呵,舔脖子会痒,别舔那。你才咬了一口,又舔那痕迹,怪痒的,换位置啦。”巫主庭缩着脖子想闪躲。

瞧见她的反应,黑衣男子的兴致反而来了,抓住她想遮的手,舌尖猛舔着她说很痒的地方。

“哎呀,很痒,哈哈哈。。。。。。别舔那,舔脸啦。”巫主庭被那阵阵的轻痒感逗得呵呵直笑,踢着小脚,努力抽出被他抓住的手,娇躯扭来扭去的动个不停。

黑衣男子没用多大劲道抓住她,就任她的手挣呀挣的,挣开了大掌的钳制,就再抓回来握着。舌尖在她的脸上、脖子、手掌滑动,舔到哪儿是哪儿,尤其是她遮住、说会痒的地方,他更要从她捣住的掌缝里舔到那处。

两人就在床榻上,玩起舔吻的追逐游戏。

对他们而言,黑衣男子从没玩过这么有趣的事,巫主庭则是从迁村之后,第一次笑得这般轻松、快乐。

虽然黑衣男子对舔的认知,仍停留在衣物没包住的地方才能舔。只是随着两人在床榻上的玩闹、挣动,巫主庭的衣袖滑低,露出雪白皓腕。一瞥见那美丽的肌肤光泽,黑衣男子见猎心喜,立即转移阵地的改舔曾舔过一次的手腕。

黑衣男子瞧见之前留下的淡红伤疤,有些不舍的缓慢舔着。

那足有一指长的伤疤愈合很好,再过些日子,那处肌肤就能恢复如昔。

巫主庭察觉到他的情绪转变,轻抚他的肩膀,说道:“它快好了。我没事,别在意。”他不知道从哪里采回来的药材,愈伤生肌的速度非常快。

为了让他别注意那个伤,巫主庭大胆的学他,在他脸颊上一舔。

黑衣男子愣住。庭儿舔他?

随即,他发现由她来舔,也很好玩。

“我舔你一下,你也要舔我一下。”他更改游戏规则,接着,立即行动。

“啊?”巫主庭红唇微张。

黑衣男子在她脸颊轻舔一下,然后目光炯炯的看着她,等待回舔。

在他灼热的注视之下,巫主庭扭捏了半晌,就是不好意思照他的话去做。

“快呀!”黑衣男子俯身上前,又是一舔。“就像我这样。”

他再示范一次,再舔。

巫主庭的脸蛋儿越来越红,最后在他的连声催促之下,双眼微闭,慢慢地朝他靠过去,极之轻微的舔了一下,就飞快退回原处。

“你这不算!这么小力,不行不行。你要像我这样。”他干脆舔洗了她半个脸庞。“还有,眼睛要张开。你要张开眼睛,才知道自己有没有舔对。我舔那么多,你不能舔少了。”

“不要嘛。。。。。。我闭着眼睛也能舔到你。。。。。。”她怯怯的伸舌在他颊上轻舔。

显然地,黑衣男子觉得闭眼睛比较不好玩,他想看到她的眼神,而不是只瞧见她轻颤的眼睫。此时,他突然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他趁她没张开眼看,就朝她的嫩唇深深地舔吻下去。

巫主庭惊呼了声,很快地张开眼睛又紧紧的闭上,任由他深深的舔吻着,以舌尖勾动自己的小舌。

虽然双眼紧闭,她知道自己永远都不会忘记刚才那一瞬间看到的——

那双足以勾魂摄魄的俊眼。

第九章

“庭儿!”一道惊人的呼喊声在山谷里回荡。

“天哪,好响。”山谷里的众人忍不住捣起耳朵。

“长老,祭祀的事情先说到这里,剩下的交给我们,您有事,请先去忙吧。”村长恭敬的说道。

巫主庭歉意的一笑,“辛苦大家,一边忙着集结物资,还要一边筹备祭祀。”

“长老客气了,再怎么忙,都不能马虎了一年一度的祭祀,封谷的事儿,也是大伙都同意的,能够避开鞑子军,再辛苦也值得。”一位村中耆老说道。

大家听到这声交换,都知道是住在客栈那位法力无边的半神在找长老

他们万不敢耽搁那位半神与长老的宝贵时间,纷纷请巫主庭先行离开。

村民只知道黑衣男子是降凡的神仙,神法无边,特地来巫长老身边,助村子度过这次的乱世,因此他们遇到黑衣男子时,极为恭敬有礼,对于黑衣男子作出的种种不合常理之事,都赞叹的认为“果然是神仙啊!”

巫主庭又说了几句话,就匆匆离开村长家,骑马赶回谷外的有缘客栈。

由于巫主庭曾对黑衣男子说,在封谷前希望他别踏入山谷,否则山谷内的结界破除后,她要花费一番大功夫,才能重新架设结界。因此听到越莹说她进谷去,黑衣男子索性放声大喊,其声音之宏亮,差些儿震跌空中经过的鸟儿。

没多久,疾驰的马匹就送来黑衣男子在翘首盼望的人儿。

“怎么了?”巫主庭勒马,身手利落的跃下。

“庭儿,送你。”黑衣男子的手一比画,一个约有四扇门那么大,跟小宇一般高的长方体落在地上,砰的一声,地面传来轻微的震动感。

“这是什么?”她不解地望着那个半透明的东西,走进细瞧。

“鱼,很大只吧,呵呵。”黑衣男子一脸得意貌。“只有我才抓得到,而且是活的,我用法术把海水冻了一部分,把活鱼装得好好的运回来,很厉害吧。”他下巴微抬,炫耀地看了下旁边的胡劲与越莹。

“大爷,这是鱼?”小宇圆溜溜的眼睛眨巴眨巴,不敢相信这条庞然大物就是他吃过一次的鱼,“可是,我吃过的鱼,只有这样大而已,原来鱼长大了,会变成这么大一条啊!”小宇比划了下之前越叔叔带回的肥鱼大小,哇,原来鱼长大了,会比小鸡变成公鸡还要胖。

“庭儿不是说过鱼很营养,要多吃些吗?这条海鱼比起那些湖鱼要大多了,够你们吃上半个月也没问题。”黑衣男子得意得鼻子都快朝天了,“这种鱼要到大海里找才有,还要潜到很深的地方去,普通妖怪别说抓她,连看都没看过呢。”

胡劲很配合的点点头,的确,他活了六百年,第一次见到这种大鱼,而且还是活的。

在内陆地方,即使有湖泊河流,鱼货海鲜依旧取得不易,许多人终其一生,都没尝过鱼肉的味道。

越莹没什么表情,也没什么被比较下去的怒意。

巫主庭半掩着红唇,她第一次瞧见这种比成年男子还要大条的鱼。天啊,还是活的!如果祭祀时,不杀鸡宰羊,改用这条大鱼,让鸡与羊留着繁衍,可以省很多……

巫主庭惊讶完了,下一个反应就是抓起算盘,飞快地算账。

望着算盘上的最终数字,巫主庭欢呼雀跃的扑入黑衣男子的怀里,双眼灿若星辰的瞅着他,无限景仰的道:“大爷,您真厉害,我好喜欢好喜欢这条鱼,非常谢谢您,不知您明儿,能否再帮我抓一条回来?”

黑衣男子意气风发的朗笑,“一条,够吗?我干脆再抓两条回来给你。”

两条!“那绝对是我收过最棒的礼物了,谢谢您,大爷。”

瞧见巫主庭钦佩仰慕的表情,黑衣男子这一个月来的莫名积郁一扫而空,他故作高傲的摆摆手,“小事一桩,不用谢。”

“好凉哦。”小宇好奇的用手在外面的那层冰东摸摸西滑滑。

“大爷,这外层的冰会融化吗?如果融化了,里边的鱼怎么办啊?没那么大的鱼缸能先养着。”巫主庭问。

他沾沾自喜的道:“没关系,我的法术能维持一整天,只是里边的鱼没吃饭,最多只能再活一天。”

“一天就够了,明天的这时候煮了,正好能在祭祀结束后,在晚上的庆典吃,呵呵,你抓鱼忙了一下午,累吗?要不要先休息一下,喝碗鸡汤?”巫主庭殷勤的表达出高度善意。

“没出什么力气,不累,鸡汤用碗装不够喝,你要整锅端来……”

二人有说有笑的往里边走去,留下胡劲、越莹、小宇围着那外冰内水,还有一条鱼在甩尾的长方体瞧着。

“这么稀奇的鱼,当然要跟小二子说。”小宇跳起来,跑进谷内,决定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大家一起来看鱼吧,她看起来很好吃呢!

半个时辰之内,山谷里的居民几乎都跑来过有缘客栈旁,瞧一瞧那前所未闻的大鱼,众人目光好奇,惊讶,垂涎的品头论足完那条鱼之后,得知巫主庭慷慨的捐出这条珍稀的大鱼作为祭品,皆热烈的站在大鱼旁边,讨论该如何料理鱼儿,才对得起神明的恩赐,对得起长老的大方,对得起自己的胃。

直至晚膳的炊烟升起,村民才依依不舍的离开,期盼明天的祭祀尽快到来。

黑衣男子自从抓了那条鱼,博得了巫主庭的欢心之后,充满胸臆的成就感,让他自动自发的把每天的外出散步变成名为散步,实为进行普通妖怪没能力做到的狩猎活动,顺便显示高人一等的实力。

抓了好几天的鱼之后,他今天换跑去大草原抓马,千寻万觅的终于找到很多很多年以前,曾经经过一次的万马之谷,黑衣男子东瞧西看了一会儿,不知该挑哪两匹马下手,马儿长得差不多膘壮,真让人搞不清楚哪匹比较好,海里的大鱼和小鱼就差很多,这些马儿,他实在分不出哪只的肉比较多,后来干脆就抓了跑在马群最前面的两只马离开。

幸好这两匹马儿极有灵性,除了刚被抓时,有稍微惊吓的反抗,之后就乖乖的任黑衣男子把它们“运”到另一个山谷。

那两匹神骏之极的马中之王,绝对不知道它们被抓的原因,只是因为它们离黑衣男子比较近,而非他是识马的伯乐,如果马儿知道他原先抓它们,是打算下锅煮了吃,恐怕会呜叫得比伯乐当年那匹拉车的千里马还要悲伤。

巫主庭崇拜的看着他,“天哪,你实在太厉害了,我正在烦恼是要买一匹马回来,还是把家中这匹马卖掉,没想到你居然把马儿繁衍的问题解决了。”

战争年代,马儿是比耕牛还要高价许多的牲畜。

“呵呵。”黑衣男子朗笑数声,心安理得的接受她的一连串称赞,虽然他没有想到什么繁衍不繁衍的问题,纯粹是因为万马之谷离这边够远,普通妖怪到不了,才去抓马的。

巫主庭表达完滔滔不绝的赞美词之后,关注起这两匹千里挑一的宝马,她痴迷的目光望着那一匹赤身黑鬃、一匹通体纯黑的马儿,“这马儿好俊好壮,是野马吗?不知道驯服需要多久的时间?”

“你放心,我交代过它们要很乖。”黑衣男子在带着马儿飞行时,就告诉它们不乖的下场是怎样,因此野性甚重的两匹马儿,在威武的神兽面前,也绝对是俯首听命的。

“可以骑骑看吗?”巫主庭一脸兴奋,感觉上这马儿能跑得比风还要快。

“看你是要先骑,还是先煮都可以。”

“煮?”闻言,她双眼瞬间瞪大,这马儿如此高壮神骏,气势非凡,即使不懂得相马,她也看得出这是能够日行千里的神驹,他居然说要煮?!

“对呀,这马儿……嗯,一只就够吃十天,另一只先养着好了。”黑衣男子搓搓下巴审视。

“马儿不行吃!”巫主庭挡在马儿前方,伸手拦住他打量的目光。“你要吃羊肉猪肉鸡肉鹅肉鸭肉都可以,甚至是鱼肉也没问题,绝对不能吃马肉。”

天啊,这随便一匹马拿去大城里卖,至少可以卖得三百两银子,他居然说要吃掉价值三百两银子的马匹!绝对不行!十天吃掉三百两,一天就吃掉三十两,等同吃掉一年分的银钱用度。天啊,光用想的她就快要昏倒了,如果吃了马儿,她肯定会成为巫家的千古第一罪人!

“哦,你要先养着,等它们生六只吗?幸好这是一只公的,一只母的,可是又不知道它们何时才会生六匹小马?也对,先养着,养着可以吃比较多次。”反正最近不缺食物吃,他倒是不介意先养着马儿。

“啊?”巫主庭愕然,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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