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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老猫-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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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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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不断发出敲打声的怪老头

天气闷热得无可言喻,深夜了,还是热得一丝风都没有,李同躺在席上,拚命想睡著,可是尽管疲倦得很,还是无法睡得著。

李同睡不著,倒并不是因为天热,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楼上发出来的吵声。李同搬到这幢大厦来,已经有大半年了。

大城市中,居住在大厦内,就算住上三年五载,楼上楼下住的是甚么人,也不容易弄得清,李同自然也不知道他楼上住的是甚么人,可是那份人家,李同在暗中咒骂了他们不知多少次,那家人,简直是神经病。

李同才搬进来的时候,听到不断的敲打声,还以为楼上的人家,正在装修。本来,住这种中下级的大厦,根本没有甚么可以值得装修的,人挤在那种鸽子笼似的居住单位之中,只不过求一个栖身之所而已,如何谈得上舒服?

但是,人家既然喜欢装修,自然也无法干涉,于是李同忍受了两个星期的敲打声,然后,静了两天,那两天,李同睡得分外酣畅。

到了第三天,李同才一上床,敲钉声又响了起来,李同自床上直坐了起来,瞪著天花板,咕咕脓哝,骂了半天。

自那天后,楼上的敲打,几乎没有断过。

李同也曾在窗中探出头去,想大声喝问上面究竟在干甚么?可是他只是向楼上瞧了瞧,还是忍住了,楼上楼下,吵起架来,究竟不怎么好,他想,过几天,总会好的。

可是,楼上那份人家,真是发了神经病,每天晚上、早上,甚至假期的中午,总在不断敲著钉子,大厦的建筑本就十分单薄,楼上每一下敲钉声,就像是锤子敲在李同的头上一样,李同几乎被弄得神经衰弱了!

而今天晚上,当李同疲倦透顶,亟想睡眠,楼上又“砰砰砰”地敲打起来之际,李同实在无法忍受了,他自床上坐了起来,怒气冲天,心中还在想,再忍耐两分钟,如果敲打声不在两分钟内停止的话,那么,一定要上楼去,和楼上的人讲个明白。

当他坐起来之后,楼上的敲打声停止了。

李同等了一分钟左右,一点声响也没有,他打了一个呵欠,睡了下去,可是才一躺下,又是“砰”地一声,钉子跌在地上的声音,锤子落地的声音,全都清晰可闻,李同真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他陡地跳了起来,拖著拖鞋,打开了门,疾冲了出去。

李同居住的那个单位很小,只有一间房和一个被称为“厅”的空间,李同是单身汉,他独自居住著。他出了门,大踏步地走上楼梯,来到了他楼上那份人家的门前,用力按著门铃。

过了一会,木门先打了开来,一个老头子,探出头来,望著李同。

李同厉声道:“你家里究竟死了多少人?”

那老者被李同这一下突如其来的喝问,弄得陡地一呆,显然不知该如何回答才好。李同又是狠狠地道:“你们每天砰砰砰敲钉子,在钉棺材?”

那老者“哦”地一声,脸上堆满了歉意,道:“原来是这样,对不起,真对不起!”

李同心中的怒意未消,他又抬脚,在铁闸上用力踢了一脚:“我就住在楼下,我要睡觉,如果你们再这样敲个不停,我不和你们客气!”

他一面说,一面恶狠狠地望看那老者,那老者现出一种无可奈何的苦笑来,不住“哦哦”地答应看,李同愤然转身,回到了自己的住所。

当他又在床上躺下来的时候,他的气也平了,他平时绝不是那么大脾气的人,连他自己也为了刚才如此大发脾气,而觉得奇怪。

他心中在想,还好楼上出来应门的,是一个老头子,而且一看到他就认不是,如果出来应门的是一条不肯认错的大汉,那么,一吵起来,说不定又是一桩在报上见惯了的血案。

李同翻来覆去地想著,楼上果然再没有声音发出来,他过了不久,也就睡著了。

第二天,他下班回来,看到大厦门口,停著一辆小型货车,车上放著点家俬,一个搬运工人,正托著一只衣橱走出来。

李同也没有在意,大厦中,几平每天都有人搬进搬出,原不足为奇。

可是,当李同走进大厦时,却看见了那个老者,那老者是倒退著身子走出来的,在那老者的面前,两个搬运工人,正抬著一只箱子。

那是一只木箱子,很残旧了,箱子并不大,但是两个搬运工人抬著,看来十分吃力。

那老者在不断做作手势,道:“小心点,平稳一点,对,啊呀,你那边高了,不行,一定要平,对,小心一点,小心一点!”

老者一面说,一面向后退来,几乎撞到李同的身上,李同伸了伸手,挡住了他的身子,那老者转过身来,看到了李同,忙道:“对不起,真对不起!”

李同顺口道:“你搬家了?”

那老者抹了抹脸上的汗:“是啊,我搬家了,吵了你很久,真不好意思。”

李同的好奇心起:“你每天不停敲打,究竟是在做甚么?”

可是那老者却并没有回答李同这个问题,他只是不住吩咐那两个搬运工人抬那口箱子,直到那口箱子上了货车,那老者亲自用身子,将那口箱子绑好,才像是松了一大口气。

李同没有再看下去,等著电梯,上了楼,他已经将钥匙伸进了自己住所的门,可是突然之间,他心中一动。

李同心想,那老头子看来也是独居的,他像是发神经病一样,每天敲打著,究竟是在做甚么?

如今,楼上正在搬家,门可能还开著,自己何不上去看一看?

他拔出了钥匙来,绕著楼梯到了楼上,果然,门开著。一个搬运工人,正搬著一张桌子出来。

等那搬运工人走出来之后,李同就走了进去。

那是一个和他居住的单位一样,空间小得可怜。

东西全被搬空了,地上全是些纸张及没有用的杂物,李同走进了房间,房间也是空的,李同才一推开门,就看到房间的一角,有著一大堆旧报纸。

那一角,正是楼下他的睡房中放床的地方,本来,那一堆旧报纸,也引不起他的兴趣,但是每次的敲打声,总是从他床上传方下来,所以他向前走去,用脚将那一大团旧报纸拨了开来。

旧报纸被拨开,李同便不禁陡地一呆,他拨开了上面的一层报纸,就看到下面的报纸沾满了血迹!

李同的心怦怦乱跳,他想起那老头子的样子,总有一股说不出来的神秘,而如今,又在旧报纸上发现了那么多血,怎能不心惊肉跳?

看起来,旧报纸下面,还有甚么东西包著,李同又踢开了几层报纸,突然之间,他看到了一副血淋淋的肠脏,李同不由自主,怪叫了一声,连忙退了出来,他退到了门口,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才好,他急急向楼下奔著,连电梯也不等。

他一直奔到了大厦的入口处,当他在向下奔去的时候,他原是想拦住那老者,叫他解释这件事,可是当他到了楼下,那辆小货车已经不在了。

想起那副血淋淋的内脏,李同仍然不免心惊肉跳,那副内脏,看来很小,人对于血淋淋的束西,有一股自然的厌恶,李同一看到就吓了一大跳,自然不会仔细去看,他只是联想到,那老者可能杀了一个小孩。

一想到这里,他感到事情严重之极了,他忙回到了自己的住所,拨了一个电话,报了警,他又再上了楼,在门口等著。

不到二十分钟,大队警员,在一位警官的带领下,赶到了现场。

那位带队的警官,是才从警官学校毕业,已经连接升了两级,前途无量的警务人员,我和他很熟,我们几个熟朋友都叫他为杰美,他姓王。王警官见到了李同,李同便指著门内:“在里面!”

王警官带著警员,走了进去,李同跟在后面。

由于旧报纸已被李同踢开,是以那副血淋淋的内脏,一进门就可以看到,王警官和警员乍一看到,也不禁都吓了一大跳。

可是,当王警官走向前,俯身看视了一回之后,他脸上的神情就不再那么紧张了,他站起身来,道:“这不是人的内脏!”

李同半信半疑:“不是一个小孩子?”

王警官摇了摇头,对一个警官道:“医官来了没有?去催一催!”

那警员忙走了下去,王警官向李同道:“李先生,你住在楼下,怎么会上来,发现这副内脏的?”

李同苦笑了一下:“楼上的住客,每天早上、白天、甚至晚上,总是不断在敲打甚么,昨天晚上我上来交涉,楼上住的那个老头子就搬走了,我为了好奇,所以上来看看,我……不知道那不是人的内脏。我报警,错了么?”

王警官道:“没有错,市民看到任何可疑的事,都应该报警!”

李同松了一口气,不一会,医官也来了,医官向那副内脏看了一眼,就皱著眉:“我看这是狗或者猫的内脏,带回去稍为察看一下,就可以知道了,谁那么无聊,杀了猫狗,将内脏留在这里!”

几个警员,拿了一只大尼龙袋来,将那副内脏放了进去,弄了个满手是血。李同在警方人员收队回去的时候:“这老头子……他不算犯法么?”

王警官也不禁皱了皱眉,他辨过不少案子,像是如今这样的事,他却也还是第一次经历,那老者算不算犯罪,连他也说不上来。

他道:“我们会设法去会见这里以前的住客的。”

李同舒了一口气:“这老头子,我看他多少有点古怪。”

王警官自然不会受李同的话所影响,他到了大厦楼下,已经围满了很多闲人,有的人,看到警员提著一袋鲜血淋漓的东西,登上了警车,敏感得尖声叫了起来。

王警官找到了大厦的看更人,连看更人也不知道那老头子是甚么来历,不过看更人记得那辆小货车的招牌,那就好办了。

第二天上午,警方便找到了小货车的司机和几个跟车的搬运工人。小货车的司机,也就是车主,他道:“是,昨天我替一个老头子搬过家,他没有甚么家俬,只有一口箱子,像是放著极其贵重的东西,搬的时候,一定要放平,紧张得很。”

王警官问道:“搬到哪里去了?”

货车司机说了一个地址,王警官因为这是一件小事,而且,化验室的报告也早就来了,那是一副猫的内脏,杀了一只猫,无论如何,不能算是犯法的行为,只不过随便将内脏遗留在空屋中,总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必须去警告一下。

这是小事,王警官没有亲自出马,只是派了一个手下,照地址去走了一遭。

那警员的任务,也进行得很顺利,他回来报告说,见到了那老者,老者姓张,他承认杀了一只猫,因为他嗜吃猫肉。而那副内脏,他本来是准备抛弃的,不过因为搬家,所以忘了。

那警员告诫了他几句,事情也就完了。

在这以后,又过了一个多月,杰美得了一星期假期。我们有几次在一起。有一次,几个人不知怎么,谈起了各种古怪的食物,有的人说滚水驴肉的昧道鲜美,有的人说蝗虫炒熟了好吃,有的说内蒙古的沙鸡是天下至味,有的盛赞蚕蛹之香脆,连口水都要流下来的神气。

杰美忽然道:“谁吃过猫肉?”

座间一个人道:“猫肉可以说是普通的食物,要除猫肉的羶气,得先将猫肉洗净,放在浓浓的红茶汁中,滚上一滚,再捞起来,炒了吃,比鸡还要鲜嫩。”

杰美笑道:“不过,现在吃猫的人,到底不多见了,上一个月,有个人喜欢吃猫,将一副猫的内脏留在屋中,被他楼下的人看到,以为是一个小孩子的内脏,报了警,倒令我们虚惊了一场。”

那个详细介绍了猫肉吃法的朋友道:“啊,这个人住在甚么地方,找他一起吃猫肉去!”

我笑著:“猫和人的内脏也分不出来,报警的那位也未免太大惊小怪了,猫又不能连皮吃,总要剥了皮下来,看到了猫皮,还不知道么?”

杰美略呆了一呆,道:“嗳,这件事倒很奇怪,没有看到猫皮,那个人是一个老头子,姓张,他搬家,所以将肉脏忘记抛掉了。”我道:“那就更不通了,一个人再爱吃猫肉,也不会在临搬家之前,再去杀猫的。”

杰美又呆了一呆:“你说得对,或许,他是先杀了猫,再搬家的。”

我问道:“为甚么?”

杰美道:“那个报案的人,住在他的楼下,说是那个张老头,每天都敲敲打打,吵得他睡不著,他曾上去干涉过一次,第二天,那人就搬走了!”

我道:“杰美,你是怎么处理这案子的?”

杰美反问我道:“你的古怪想像力又来了,你想到了一些甚么?”

我耸了耸肩:“可以联想到的太多了,随便说说,那张老头不断敲钉子,可能是在钉一只只小木盒,而这些小木盒,放在一只肉脏被挖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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