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快穿之男神跟着炮灰跑 >

第107章

快穿之男神跟着炮灰跑-第107章

小说: 快穿之男神跟着炮灰跑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也就是说,不管宁凝变成什么样子,转换成什么的样身份,就算不是他的梦中人,他都会爱她,守护她。男主终于看清了自己的心,可是宁凝的健康却……今天三更完了,我们明天见~宁凝还会有一段刑狱推案的精彩表现~


第二一二章 妻主,您家侍君又跑啦二十六
  “云烨……哥哥……抱我,我肚子好疼。”宁凝不再伪装坚强,乖乖地依偎进他的坚实温暖的怀抱里。
  有他在,就算前路再凶险,她也要坦然面对。
  容云烨一下一下地轻拍她的后背,“小东西,我陪你熬过去,没事的,我的健康宝宝。”
  这场难熬的月事,拖了半个月才走,宁凝被折磨得整个人瘦了一圈。
  除了顾云深,侯府其他人都在为她担心。
  快到中秋节的那天,宁凝身子干净了,精神特别好。
  潘管家领了一名素净姑娘,进了宁远侯府。
  宁凝亲自牵了那姑娘,进了顾云深的院子。
  “云深,你看看,这是谁来了?”她笑意盈盈,身后的姑娘垂首不语。
  “表妹?”顾云深犹如身在梦中,不可置信。
  是不是每位才子的身后,都有一名温柔可人的小表妹?
  宁凝将姑娘的小手交到顾云深手中,“之前我羁押你家小表妹,迫你为我所用。现在,我把人好好地交还给你。
  至于将来何去何从,由你自己选择。”
  大喜过望的顾云深还没来得及开口,潘管家急匆匆而来,“主子啊,宫里传来消息,死牢昨夜走水,请主子速速前往勘察!”
  ……
  天牢,焦炭一片,到处是残垣断瓦。
  “这场大火,真是迅猛,将一切证据都烧毁。”吏部尚书亲自审理此案,“幸好牢中都是该死之人,不然罪过大矣!”
  宁凝和慕容鸿飞四周查看,若有所思。
  “纵火之人,目标明确,下手极狠。莫说是死囚,就连部分狱卒都未能生还。”老尚书说。
  “抓纵火犯,应该不是本侯的职责所在吧?”宁凝依旧一副事不关己的纨绔样。
  “女王陛下的意思是,请小侯爷查验现场,确认那个莫相宜是否真的烧死了。其他事由,皆交给我刑部处理,不敢有劳小侯爷。”刑部尚书,是个面容严肃的中年女子。
  莫相宜的尸体,被烧得一团焦黑,根本无法辨认。
  慕容鸿飞蹲下身来,仔细查看,一点都不觉得恶心。
  “鸿飞怎么看?”宁凝问。
  “这具尸体,确系女尸无疑,按照身高推算,虽是被烧有些变矮,但还是和莫相宜极为接近。”慕容鸿飞回答。
  这也符合老尚书的推断,“那便好,我等回宫中复命就是。”
  “且慢!”慕容鸿飞看清焦尸后,抬头看向宁凝,“妻主,这尸首有蹊跷。死者身量虽然和莫相宜极为接近,但很可能不是她。而且死者不是被大火所烧死,而是死后焚烧。”
  “休得妄言!”老尚书斥道,“一个侍君,无知小儿,竟敢多嘴。你懂什么?本官刑狱推案之术,岂容你儿戏?”
  在凤斓,男子的地位过于低下,毫无尊严。
  宁凝轻轻拉了拉面色冰冷的慕容鸿飞,自己上前面对那个刑部老太婆。
  “老尚书,是不是发现焦尸口中有黑灰,便推断死者是活着被大火烧死?”宁凝搓了搓从焦尸口中抠出的焦灰。
  那些焦灰立刻化成灰烬,飘散在空中。
  老尚书断案无数,很有把握,“是的,小侯爷。大火燃烧时,死者一定还活着,吸入大量浓烟粉尘,因此口中满是焦灰。死人没有呼吸,死后焚尸,尸体口鼻中当无任何吸入物才对。”
  她对自己的推断,极有信心。
  没想到……
  “看来,老尚书真是年事已高,断案尚不如我家大侍君。谁说男子断案,就是儿戏?”宁凝才不给她面子,她是无良小侯爷,她怕谁?!
  慕容鸿飞本是青衫落拓,现在却是站得挺拔端正,看向宁凝的目光,清明一片。
  她从不刻意拉拢他,却总是能令他折服。
  老尚书红了老脸,质疑道:“小侯爷,你有何证据?”
  宁凝胸有成竹,“人若是活着遭遇火灾,必定被浓烟所呛,口中会有唾液,涕泪四流……她口中的烟灰粉尘,被唾液浸润,在焚烧之后,应该是粘稠成块的。”
  宁凝再次检验了,从凶死者嘴里掏出来的焦灰粉尘,确实是干燥呈粉末状。
  “这……”老尚书马上明白自己忽略了什么,“这焦灰是有人故意放进死者嘴里的?”
  因为没有唾液沾湿,所以这焦灰根本就是干的。
  宁凝颔首,“而且这具尸体,根本不是莫相宜。有人救走了人犯,用另一具尸体李代桃僵。”
  “何以见得?”老尚书已经完全不敢质疑宁凝。
  上次的滴骨认亲,就让她明白,这个纨绔小侯爷,其实并不像传说的那样无能。
  甚至有些高深莫测。
  那具焦尸,被烧得就像块焦炭,不知道小侯爷能看出啥?
  宁凝指着焦尸的骨盆部位,“这具尸体,骨骼健壮,虽然被烧的几乎炭化,但是依然能看出,她的骨架粗壮。而莫相宜我们都见过,身形娉婷,骨骼均匀纤细。
  最重要的是,这具身体是生育过的妇女体型,尚书,你看看她的骨盆部位!”
  莫相宜之前一直女扮男装,云英未嫁,虽然二十好几,但光靠肉眼就能辨别,她根本未曾生育过!
  老尚书心悦诚服,“老臣这就去禀告陛下,莫相宜已经潜逃。只是不知道是何人助她潜逃。”
  宁凝往后退了一步,示意慕容鸿飞回答她的问题。
  “既然焦灰是有人放进尸体嘴中的,那么……”慕容鸿飞镇定道,“大火过后,最先赶到现场的那位,嫌疑最大。”
  这时,一名狱卒突然大呼冤枉。
  她跪求,“尚书大人明鉴!方才人人都说,小人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可是这不是真的。
  今日并不是我当值,等小人接到消息,从家中赶来时,一切都已经收拾妥当,大人们连口供都快问完了。
  可是,就有人指着我,硬说我是火灾后,第一个赶回现场的狱卒。
  还说我今天一早就来当值。可是小人没有!”
  其他狱卒可不认同她的说法,“阿胡,你乱说!分明是你一大早就赶来当班,说是明日家里有喜事,特地和老三换的当值。我们几人都能作证。”
  慕容鸿飞盘问:“那你们仔细回想,今天这个阿胡,和平时相比,可有任何不妥?都仔细想,想清楚再回答。”口中焦灰干燥如粉代表是何死状,这个知识点是借鉴宋慈的洗冤录,特此说明。
  谢谢书友不见不见的慷慨打赏,笨猫心里好感谢~你第一次充值打赏就是为了笨猫,真是无以为报~笨猫努力好好写,虽不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


第二一三章 妻主,您家侍君又跑啦二十七
  很快就有狱卒回答,“确实和平时稍有不同。今日的阿胡,很爱洁净,以前都是和我们一个茶壶喝水,今日却宁可渴死,也不喝一口茶。”
  “是啊,连坐同一张凳子,都不太愿意。”
  另外还有人附和:“对,今日上午,阿胡的嗓子是哑的,说是感染了风寒。”
  现在的阿胡,人虽然长得粗壮结实,但是那嗓音,却是尖细锐利的。
  刑部尚书毕竟不是傻子,“此阿胡非彼阿胡。在凤斓,易容术如此高超之辈不多。”
  “的确不多。能够有胆量在女王眼皮底下,救走莫相宜的易容高手……”宁凝笃定,“非东方千秦莫属。老尚书,恐怕接下来你的任务,就是缉拿逃犯莫相宜和皇子千秦。”
  东方千秦在宫中长大,因为容貌惊人,一直受到女王的重点培养。
  培养他做一名超级间谍。
  易容,刺杀,下毒,监视,窃取情报,东方千秦样样拿手。
  能够里应外合,易容救出莫相宜,非他莫属。
  留下目瞪口呆的刑部尚书,宁凝和慕容鸿飞打道回府。
  马车上,慕容鸿飞问宁凝,“既然妻主知道莫相宜必定想办法出逃,也算准谁会救她,为什么不提前防范,而是放任她远走高飞?”
  宁凝看着马车外的车水马龙,答非所问:“鸿飞,过几天就是中秋节了,王城里有灯会吗?”
  好想和爱人一起逛灯会呢。
  慕容鸿飞尴尬,“是的,妻主,每年的中秋灯会,特别热闹。只是……”
  宁凝笑了,“你刚才的问题,我听到了。我放走莫相宜,为的是钓出远在肃州的那条大鱼。”
  侯府三侍君,天下第一皇商——隋向恒。
  “他手里捏着富可敌国的财富,是莫相宜的好靠山。现在东方千秦肯定离开了皇宫,追随着莫相宜。但是失去皇子身份的便利,他反而会成为她的累赘。”宁凝分析。
  慕容鸿飞是何等睿智,“是啊,光是女王和大国师对东方千秦的追杀,就足以令莫相宜他们崩溃。现在他们能依靠的就是皇商隋向恒。”
  “只是……妻主,三侍君隋向恒与侯府离心离德的事儿,你原来都知道。”
  宁凝苦笑,“我之前不懂人心,活该被人坑。现在好了,莫相宜就是一颗炸弹,她往哪儿去,女王就会杀到哪儿。隋向恒恐怕也没几天好日子过了。”
  她也不想这样心机深沉,可是借着女王之手,除掉自己的敌人,是最好不过的办法。
  宁凝愿意帮助任何朋友,却不想面对敌人当圣母。
  “鸿飞,你去一次肃州吧。不能让隋家财富,落入大国师或女王手中。”宁凝说,“你去肃州,找个机会将隋府产业暗地里接手,拜托了。”
  “妻主,鸿飞自当效力,死而后已。”
  ……
  回到了侯府,宁凝意外地发现,容云烨正在雕琢一块黑漆漆的木头。
  他的样子很认真,连宁凝他们踏进静思阁,都毫无察觉。
  “六侍君,你这是在雕什么物件?”顾云深好奇。
  容云烨根本不理他,而是拿着那只被他雕成圆环状的黑木头,在宁凝手腕上比划。
  “这黑不溜秋的玩意儿,你想让妻主当手镯戴?”顾云深百般嫌弃。
  在壕气冲天的侯府,这么块黑木头还真突兀。
  “还妻主、妻主的啊!”容云烨专戳顾云深痛脚,“去去去,回你的院子去,你家表妹正在等你呢。”
  一提到表妹,顾云深难得脸红了,果然不再纠结那块木头,“呃……此事多谢小侯爷成全,顾云深大恩不言谢。”
  这位青梅竹马的表妹,一直是顾云深的心头朱砂痣。
  贪图富贵的顾家人,为了逼迫顾云深嫁入侯府,将他的表妹一并卖给了侯府。
  即使是女子,在凤斓也是等级森严。
  现在宁凝除去了她的婢女身份,成全了他们。
  只不过表面上,顾云深还不能脱离侯府二侍君的名份。
  但是——他和小表妹,已经同房而居,形同夫妻。
  宁凝正要客气两句,容云烨嫌他话多,直接把人轰走了。
  他将木头圆环——手镯,套在了宁凝手腕上,“小东西,你怎么又瘦了?等我雕好了这只手镯,你要天天不离身地戴着。别嫌弃丑,玉镯一敲就碎,我这个镯子随你怎么折腾,都不会坏。”
  宁凝假装嫌弃地左看右看,“千金难求一药方的神医大人,你也太吝啬了吧!这个镯子真的不好看。”
  “乖,别闹,等我在上面刻好图案和花纹,兴许就会好看了。总之你得天天戴着。”容云烨哄着她,“如果要其他好看首饰,明天我带你去买。这个木镯,其实得来不易。”
  宁凝将木镯靠近鼻尖,闻了闻,淡淡地药香似有若无地让她感觉很舒服。
  她也是懂医术的,当然知道,这不是普通的木料,是千年难得一见麒麟木,药用价值极高,还有祛毒功效。
  “买首饰就不用啦,中秋节我们去逛灯会好不好?”宁凝百般期待地说。
  “好。”
  “还要放河灯。”
  “好。”
  “还想吃糖人。”
  “好。”
  “云烨,你敢不敢换个字说?”
  “好。”
  ……
  王城,中秋节,车水马龙、花灯如织的灯会。
  中秋明月,总是特别的令人感怀。
  宁凝穿着普通人家的服饰,和一袭墨衫的容云烨,携手相依。
  抬头,是银色明月,在云层中高悬,为王城披上一层轻柔银纱。
  低头,是熙攘街头,五彩缤纷的花灯海洋,火树银花的簇簇烟花。
  晚归的人们在赶路,羡慕着成双结对逛灯市的路人。
  等待丈夫的妻子,与烛光相守,透过窗花,期盼着那个熟悉的身影。
  宁凝笑面如花,半点不见那个霸道小侯爷的影子,只有纯净如月光般的美好。
  容云烨依然是俊美如神,挽着娇俏的红衣人儿,眼底眉梢都是暖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