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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我的专属锦衣卫-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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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寇头目虎着脸瞪了他片刻,终究没敢说什么,直到重新骑到马上,才低声释放起怨气:“连你干爹厂公都让皇帝老子给剐了,还当自己是锦衣卫指挥使呢?哼,什么东西!”

    见到徐显炀转过脸,双目朝他射出两道寒光,流寇头目慌忙一提缰绳,朝队伍前头溜过去:“咱们走,自有官兵替咱收拾他!”

    一行人重新上路,踽踽前行,李祥看看他们,又看看徐显炀,稍作迟疑之后,还是上马跟着队伍走了,一句话也没给徐显炀多留。

    周围很快静了下来,仅余下了徐显炀与杨蓁两人,连那时倒地不起的杨婶都不知被谁拖上大车拉走了,说不定就会成为几日后的军粮。

    徐显炀没再朝他们看上一眼,见杨蓁的棉衣破裂得厉害,已然无法蔽体,他解下自己的狐皮斗篷,为她盖在身上,又从怀中取出一方帕子,为她擦去脸上的泥垢和血迹。

    她看上去不过十□□岁,乌油油的长发簇拥着一张雪白的脸蛋,秀美的双眼半睁半闭,像是仍在目光淡淡地望着他。

    杨蓁支撑着最后一点残存的意识,望着面前的男人,努力记下他的样子——他只有二十出头的年纪,眉目英挺,面容清隽,几乎是她所见过最为英俊的男子——这就是此生此世最后一个对她显露善意的人。

    他腰间悬挂着一柄佩刀,刀身比一般单刀狭长,略带弧度,元宝形的铜制镂雕护手反射着雪光,跃跃闪动。那似乎是锦衣卫高官才会佩戴的绣春刀,她年少时曾经见过。

    只是来不及细看,视野已然变得模糊一片。

    “但愿你来世能投个好胎,别再受这种苦。”她依稀听见他如此说道。

    人逢乱世,命如蝼蚁,何样才算是好胎呢?她觉得讽刺,想笑,却再没了笑的力气。

    连京城里那些昔日威风八面的贵人们,还不是随着新帝登基就一一落马,死的死,流放的流放。像她与婶婶这样的升斗小民更是朝不保夕,躲过了今日之劫也依旧是置身苦海,纵使老天给个机会让她重活一世,她都不知该如何逃过这等厄运。

    身体好像沉入了深海,周围一片混沌。往昔的记忆如梦境般纷至沓来,一幕幕飞快地闪过眼前。

    人生一世,三年只是一段短暂的的时光,可刚刚过去的三年,却发生了好多好多事。

    先是皇上驾崩,新皇御极,后来不知为何辽东边关就失守了,关外的戎狄铁骑大举侵入北直隶,把她与婶婶两人相依为命的村庄洗劫一空。她们躲在地窖里,靠着贮存的一点点余粮活了十几日,才算撑到戎狄退兵。

    随后,附近因外虏洗劫断了生路的大量百姓沦为盗寇,集结起来四处作乱,她带着婶婶东躲西藏了大半年,终于还是没能逃过,被这伙流寇抓了来,以致今日命丧于此。

    含混之间,三年来的见闻在眼前飞快倒流,竟然没有随着生命的流逝模糊下去,反而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真实,身体的寒冷与痛苦都消失了,混沌的感官又敏锐起来。

    杨蓁惊讶地发觉,自己仿若又回到了三年之前那个平静悠闲的春夏之交,只要一睁眼,就能看见自己置身于婶婶家的茅舍东屋,虽简陋,却舒适宁谧。

    难道这竟是死前的一场梦?

    ……

    “但愿你来世能投个好胎,别再受这种苦。”

    徐显炀对她说了这句话,自己也觉得讽刺。在这样的世道,什么样才能算是个好胎呢?他自己倒是曾经显赫一时,现如今还不是落得孤家寡人、朝不保夕的地步?

    他发出长长一声叹息,目光又落在面前的女子脸上。与这个苦命女孩比起来,或许他是没资格自怜自伤的罢。

    别说他们这些人难以寿终正寝,连整个的大燕朝都是内忧外患,眼看就要完了。

    他花了半天工夫,才拿佩刀在路边的冻土上掘了个坑,将女孩的尸身放进去掩埋。

    静静伫立于雪原中,瑟瑟寒风钻进衣裳,徐显炀也无知无觉。想起短短一两年间相继辞世的亲人朋友,更是觉得偌大的天地间只剩下了自己孤身一人,了无生趣。

    时近黄昏,京城方向忽然传来一阵马蹄声。只随便一听,徐显炀便可从那马蹄铁踏地的响声分辨出,对方是锦衣卫的缇骑。

    身为上一任指挥使,他对这个衙门再熟悉不过。

    那是来缉捕他的追兵,周围方圆数里都是无遮无拦的雪原,无处可以藏身,徐显炀也完全没想去藏,他已经藏够了。

    自从成了被通缉的钦犯,京城内外东躲西藏地逃亡了一个多月,临到此刻见到了追兵,他反而出奇地心静下来。

    他天生不是那种受得了卧薪尝胆再图后计的人,比起躲躲藏藏地活下去,他宁可与对方拼死一搏,捎带上几个敌人的性命,去阴间与亲友们团聚。

正文 62|虎入狼群

    侍卫们再如何坚信没人敢打王爷的主意; 这会儿也看出不对劲了; 眼下天都快黑了,哪儿来这么多人碰巧踏雪赶路?

    人人都紧张了起来,薛哲向诚王道:“王爷,上马吧,以备不测。”

    再如何做好了赴死的准备; 也不会情愿坐在这儿等人砍啊; 诚王答应了一声; 随着他们都上了马。

    果然见到前面那些人接近,停在后面的那三十多人就缓缓靠了过来; 等到诚王一行人重新上马集聚在官道上; 就正好被那前后两拨人夹在了中间。

    那些人装束各不相同,但无外乎平民常见的粗布棉袄棉袍; 大多戴着棉帽; 虽未蒙面,在这稍显昏暗的阴天傍晚也看不清相貌; 粗略一看都是些青壮汉子,每人身上都配着兵刃; 多数都是朴刀,另也有些长刀、□□和土质狼牙棒之类。

    总之一看就不是寻常良民。

    薛哲手按刀柄高声道:“哪里来的狂徒胆敢冒犯皇亲贵胄?我家主人是诚亲王; 当今圣上的亲弟弟; 敢来挡王爷的驾,你们想造反不成?留神朝廷诛你们的九族!”

    薛哲这么说并没有错,真是遇见寻常的拦路匪寇; 这话想必足以将对方吓退,但此时诚王听了却感讽刺:这下不用逼问,人家也知道没拦错人了。

    前面那群人里两个头领似的人物交头接耳了几句,其中一个忽高声喝道:“弟兄们别听他们胡诌,有贵人花重金买这小白脸的人头,干成了这一票,咱们就是抛家舍业逃之夭夭也够本儿了。动手,砍了那小子就有大把的银子!”

    一时间人呼马嘶,响马们纷纷抽了兵刃在手,声势骇人。

    侍卫们连忙也都抽了佩刀,提缰拨马,将诚王围在了中间,个个严阵以待。

    诚王略略一看,对方的总人数怕是一百二都不止,看上去还都是惯于动武的人,自己这点人手以一敌四怎可能还有胜算?

    “薛哲,记着不要恋战,寻到机会先回京城报讯!”诚王道。

    薛哲一怔,对手有这么多人,此地离京城那么远,怎可能来得及报讯营救?王爷这意思,难道叫我丢下他逃命?

    手底这些侍卫,仅薛哲一人最得诚王信赖,当此时候他自知脱身无望,自然不忍薛哲来陪葬,他扯下腰间悬挂的一枚荷叶玉佩抛给薛哲:“拿这作信物,必可叫皇兄信你不是临阵脱逃。一得机会就回去报讯,听见了没有?”

    不等他说完,对方已然动起手来,薛哲挥刀格开一人的□□,应道:“是!”

    诚王被侍卫围在中间,缓缓抽出了腰间的佩剑。霜刃与剑鞘端口的铜箍相摩擦,发出一阵令人齿寒的轻响。

    这是英国公家的小公爷送他的宝剑,在家做了好几年的摆设,还从没拿来杀过人呢,今日也要开荤了。

    周围很快陷入一团混战,看着一个个面目狰狞的响马悍匪,诚王暗暗冷笑:死在这些货色的手里,还真是有点不甘心呢……

    徐显炀一路纵马飞奔,比诚王他们赶路时行得快了几倍,路过涿州时略略询问,确定诚王午时路过,见坐骑已然累得口吐白沫,他去到当地驿站,匆匆换了一匹马继续狂追。

    驿站驿丞不认得他,还想拦着他签押办手续,结果被徐显炀一脚踹翻,夺了马就走。

    到了天光略显昏暗的时候,纵马飞驰在雪原中间,迎面见到一人一马奔驰而来,待离得近了,借着雪地反射的天光看清了那是王府的侍卫统领薛哲。

    薛哲左肩与右臂各挂了一处伤,身上血迹斑斑,佩刀也不知去向,一眼看出前面来人竟是徐显炀,顿时惊喜叫道:“徐大人,王爷他……”

    徐显炀完全没有缓速,一阵风般从他身边掠过,只抛下四个字:“回京报信!”

    薛哲愣了愣,看看前面,又回头看看他,刚放下一点的心又悬了起来——他只来了一个人啊!

    ——

    三年之前,大燕朝的年号还是至元。

    至元九年,虽说国朝一样是千疮百孔,岌岌可危,至少外敌尚未破关,京畿一带还算平静,北直隶的百姓们勉强算得上安居乐业。

    北京城地安门内方砖胡同开着一间特殊的作坊,老百姓将其称作“厂子”,那是专管阉割净身的地方。

    春末夏初不冷不热,蚊蝇也少,是适宜净身的好时候。交上五两银子,就能做上入宫为“官”的发财梦了。

    厂子的净房里陈设极简,仅有一炕一桌。受阉的人喝了臭大。麻叶煮成的汤药,由艾叶、金银木、蒲公英熬的汤水洗净下身,半光着身子仰躺在炕上,手脚都拿绫子绑在炕上钉牢的楔子上,眼睛也着绫子蒙了,身下那等割的部件被根细绳拴着,绷紧吊在房梁上。

    管动刀的人叫“刀儿匠”,这会子备好了涂着白蜡、香油、花椒粉的药棉纸,取了两颗新鲜猪苦胆放在桌上,就对着炕上的人念叨起他那套重复过无数回的念白。

    “小哥何事想不开,非要来挨这一刀呀……都是你心甘情愿,我才动刀了断,咱们签了状子,将来可不能反悔怪我呀……”

    炕上人早已怕得浑身哆嗦,不耐烦道:“没错是我自己情愿,你快动手吧!”

    因大。麻水的劲头上来,话音都像含了个枣儿一样含混不清,很快人也不清醒了。

    刀儿匠抬头看看窗户纸照进来的太阳影子,确认已经到了阳气最旺的正晌午,就挽袖子准备动刀了。

    “看见没,这活儿就讲究个分寸。割少了,余势不断,时候长了就又长出一截,到时还得再挨一刀。割多了,长好后就成了个坑儿,撒尿时尿不干净,身上骚臭难闻,宫里哪个主子受得了……”

    刀儿匠一边向小徒弟炫耀手艺,一边麻利地割口断筋,没一会儿上下两件儿都割完了,拿片开的猪苦胆贴上止血,再取过一根麦秸秆来,从一团鲜血淋漓之间精准地找到尿孔插进去,免得血肉封了尿道,这就完活了。

    炕上的人仍然昏迷,世上已多了个去势的男人。

    与此同时,就在距此数十步远的大街上,十几个锦衣校尉正驱赶着一群叫花子招摇过市,街上一片吵嚷嘈杂,鸡飞狗跳。

    这群花子都与炕上那个人一样,是去了势的,其中有的还是同一座厂子出来的产品。

    烈日当空,时任锦衣千户的李祥,手扶着腰刀刀把停步于街头,眼望着厂子大门啐了一口:“真该把这破厂子直接端了,省得每年恁多太监花子要咱们往外赶。这些猴崽子都看着厂公威风八面,就妄想一步登天,也不瞅瞅自己什么德性。”

    “这也怪不得他们,”卓志欣从后面赶上来,脸上带着惯有的随和笑意,“都是时势不好,民不聊生,小民们才去寻这条出路。日子好过的人家,谁肯放着好好的男人不做,去挨这一刀呢?”

    两人站在一处,同是二十多岁的年纪,也同是青绿锦绣服配腰刀的锦衣千户行头,比起黑瘦矮小、显得精明老辣的李祥,卓志欣却天生白净清秀,斯文得好像个书生。

    李祥翻他一眼,哼哼笑道:“要论菩萨心肠,咱厂卫两个衙门万把号人,要数你卓大人首屈一指。哎志欣,你知道他们割下来那玩意怎么处置么?告诉你,是先扔锅里用香油炸透了,沥了油之后再放上香料儿淹着……”

    “去去!”卓志欣笑着搡了他一把,“你恶心不恶心?下回我专挑你吃油炸乳鸽的时候说起这话,看你还吃得下不。”

    “我说的可是真的,炸完了淹上才好不坏啊,然后再放进个小锦盒里,等将来那阉人进宫赚了银子,再回来赎,以后死了好带进棺材……”

    两人一边闲话一边跟在手下校尉的后面,赶着一群花子沿街前行。

    国朝自成祖那一辈就重用宦官,二百多年来曾经风光一时的宦官着实不少,比起十年寒窗考科举,再一步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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