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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施主,贫僧心悦你-第22章

小说: 施主,贫僧心悦你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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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绯抹一把眼角的清泪,嗤嗤一笑,“我娘跟着他图什么啊?”
  禅机没有说话,他看着她,阿绯似乎总是这样。装委屈时,总会双眼泪汪汪地看着他;可真正难过时,她却在笑。
  禅机的心变得柔软,“既然难过,又何必强颜欢笑。”
  阿绯望天,清泪却不能倒流,“既然不想娶我娘,又为什么去招惹她呢?做盛都第一名妓不潇洒吗?既然不想要我,又何必让我娘生下我?”
  院中寂静,唯有风声轻掠耳边。
  她说,“馋鸡,你抱抱我吧。”
  她的声音仿佛自天边来,似乎跋涉了很远很远的山与水,满载疲惫。疲累时忽然遇见了禅机,她便只想抓住他,靠一靠。
  一双温柔的,留有檀香的手,轻轻地覆在阿绯的脑后,将她倾向自己。她听见禅机迟疑道,“贫僧的肩膀,可以借施主一用。”
  他对阿绯,终究是不同的。
  枇杷树下,阿绯抱着禅机的单臂,枕着禅机的肩。因风旋落裙片飞,秾姿秀色神半伤。阿绯像一只躲起来舔伤的小兽,蜷缩在他的肩头。也许只有禅机见过她这样脆弱的一面。
  肩上传来她小小的重量,禅机却想,这样的阿绯,或许并不只是自己一人见过。
  还有那位逝去的云霄太子。。。。
  没有人说话,她闭着眼,似乎睡着了。阿绯的手始终不离那把断弦的琵琶,禅机将琵琶轻轻拿开,放松身体让她睡得更舒服。
  风拂枇杷,朱颜无二,双双白衣飘渺。寂静如斯,并非尘中人。
  阿绯的呼吸散在禅机的脖颈,他看着手中的琵琶,仿佛看到了当年盛都名妓自人人追捧的枝头彩凤跌落这小小一方宅院。怨弹琵琶,歌尽杨柳晓风,唱尽梧桐秋雨。
  禅机看着阿绯,阿绯真的很美。在她的身上,看不到唐万山的影子,长相应当是随了她娘亲。
  阿绯的眼睫有泪珠,碎成珠芒,盈盈于睫。
  禅机看着,恍惚间便入了神。那曾流连于香烛佛塔的指尖微动,他竟抬起手,温柔地将那点点泪珠擦掉。指腹轻柔,如惊鸿掠影,在阿绯的眼睛上留下匆匆一抹暖意。
  天知道她现在有多贪恋禅机,可是他却匆匆撤离。
  阿绯睁开眼,眸光落在眼前的枯叶上,喃喃地问,“馋鸡,你是喜欢我的吧?”
  禅机以为她睡着了,却原来她没有。禅机的手收回在僧衣广袖中,十指蜷起,“贫僧不曾有此想法。”
  阿绯换了一个姿势,让自己靠得更舒服。语气平淡得就像与他聊今日的天气,“那为什么你不走呢?为什么不会竹鸡山呢?你已经把我送回家了啊。”
  禅机看着远方,“因为施主的处境,不曾令贫僧放心。”
  阿绯仰起头,她看着他,眸光是那么虔诚,“你不觉得,你对我好过了头吗?”
  禅机不看她,面色微冷,“施主何意?”
  阿绯将他的脸转过来,逼他与自己对视,“馋鸡,我不想做我娘,我也不是我娘。”
  “贫僧亦从未想过要做另一个唐万山。”
  方津津与唐万山,不管是谁对谁错,到最终,方津津终究是以潦倒收场。
  唐万山一人之上万人之下,坐拥美眷,儿女双全享天伦。而方津津呢?活了一辈子,怨了半生,只落得一方伶丁灵位。
  唐万山终究是负了她。阿绯看着禅机,是啊,禅机怎么可能会是唐万山呢?
  从头到尾,躁动的都只是她啊。
  秋色渐深,九贤王的狮子总是落毛。九贤王怪癖很多,洁癖是其一,不允许狮子近身。可怜的猫就只能由丫鬟抱着,站得远远地。
  九贤王神色玩味地端详着桌上的画。宣纸之上,墨色染就,画的是一僧一女。第一个画面是女子靠在和尚的肩头,二人相依的背影,画面极尽缱绻。第二个画面转至正面,和尚垂首,以僧袖为女子拭泪,眼中疼惜一览无余。
  虽寥寥几笔,却将神态勾勒得几近完美。
  九贤王唇角渐笑,“唐绯,禅机。。。画得不错。”
  杨功从外面进来,“禀王爷,丞相府四小姐求见。”
  “丞相府四小姐?”九贤王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之后却哈哈大笑,“她这新名头,本王还真不习惯。让她进来吧。”
  “喏。”
  杨功领命离开,九贤王不急不慢地将桌上的画卷起,在中央细细地系了一根红线。
  阿绯进来的时候九贤王正歪靠在贵妃榻上翻一卷世俗小说,见了她,只一句,“来了啊?”
  阿绯却出乎九贤王的意料,她居然双手交叠,贴在额前,很规矩地给九贤王行了礼。
  九贤王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你吃错药了?”
  阿绯对他浮夸的表演不感兴趣,她说,“只求王爷将我娘的事尽数告知,方绯感激不尽。”
  “哦,这事啊。你怎么不去问你爹呢?你爹知道的比本王可清楚多了。”
  阿绯知他是故意的,若是唐万山肯告诉她,她用得着来找他吗?不止唐万山,唐家任何人都不会告诉她。
  九贤王知她脾性,胃口吊足了,他也该见好就收,“本王这里的版本,确实比别处更详尽。可本王背后嚼舌头,实在与本王玉树临风的形象不符,对本王有什么好处?”
  阿绯转身就走,“不说拉倒,总有别人知道。”
  “站住。”九贤王起身,踱步至阿绯面前,俯身道,“告诉你也无妨,顺便,本王发发善心,将你与云霄太子的过往,一并告知。只一个条件,从前的约定不变。”
  云霄太子。。。
  这个人,从遇见铃笙开始,便一直在她生活中打转。那日红毯之上,她仿佛看见一个男子,身着蛟龙袍,头戴白玉冠,众星拱月一般地迎面走来。
  那时的阿绯分不清现实与虚幻,可她现在不能否认,她的脑海深处,有一个人藏在那里。
  可是,她喜欢的分明是禅机啊。
  她不太能接受,却又否认不得,“我和云霄太子?”
  九贤王启唇,“是啊,你们俩。。。”他靠近阿绯,紧盯着她的眼睛,气息轻吐,“你们俩,当初可是谁都拆不散的。。。。怎么?失忆之后移情别恋了?”
  朱翎步步紧逼,“唐绯,你对得起他吗?”
  “唐绯,他死了。而你,还活着!”
  “唐绯,你说这是为什么?”
  朱翎面有恨色,将她狠狠地推到墙边,“因为,他爱你。”
  阿绯的头撞在坚硬的墙面上,一时昏沉。她脑中有人不停地喊她,“阿绯。。。阿绯。。。。阿绯。。。绯。。。。”
  那声音有时温如玉,暖如棉;有时克制而有礼;有时暗含喜悦。。。
  阿绯凤眸微眯,那人模糊的面孔在眼前一闪而过。她捕捉到了他的眼睛,绵长而温润,微微地笑着。阿绯身形震颤,步步后退,“云霄。。。”
  “是他将你从深渊里拉出来,你呢?你给了他什么?!”
  那人的音容笑貌呼之欲出,阿绯连连摇头。
  “别急着摇头,精彩的还在后面。只要你别忘了你对本王的承诺,别忘了云霄太子。”
  九贤王很满意地看到阿绯脸色大变,“那就。。。。先说说你娘吧。”
  阿绯猛然抬头,“朱翎,我要听真话。”
  “不信本王?本王还不爱说呢。”
  “岳大公子恐怕不曾说过你娘的出身的吧?”
  阿绯紧盯着他,“我知道,盛都名妓,弹得一手好琵琶,才色并重。”
  九贤王嗤笑,“你果然只知道个屁。”
  “方津津,她可不是一般的歌妓。你娘的出身高贵着呢。”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周六了,终于周六了!这些天都不知道自己过得什么日子,啊,终于可以回家优哉游哉码字~(≧▽≦)/~啦啦啦

    
第29章 馋鸡,我想知道
  第三十章馋鸡,我想知道
  阿绯没有心情与九贤王斗嘴,“什么意思?”
  九贤王背着手踱步至狮子的面前,狮子突然受宠若惊,整只猫都精神起来了,“喵。。。。。”九贤王伸手捏了捏它的耳朵,吩咐丫鬟,“带它出去玩。”
  狮子的脸瞬间垮了下去,“喵~”
  朱翎这个人总是有这样那样的恶趣味,尤其擅长吊别人的胃口。
  杨功忽然从外面进来,“王爷,禅机和尚求见。”
  阿绯皱眉,“馋鸡?”
  藏在袖中的素手微动,不久前她与禅机不欢而散。只因她要寻九贤王问个清楚,禅机却不允许。禅机觉得九贤王在将她当成一颗棋子用,阿绯虽知他此话有理,可九贤王恐怕是唯一一个肯与她说实话、说详尽的人。
  阿绯记不起她与她娘的经历,可是抬眼看那满院荒芜,想到当初母亲灵位被丢弃枯枝败叶中,身为女儿,她容不得自己母亲被这样糟践,又岂能顾得上九贤王如何目的不纯?她只想知道过去的所有。
  九贤王眼角斜笑,“你人来就来了,怎么还带条尾巴?”
  “你说话放尊重点,谁是尾巴?”
  “哟,还挺护着。”朱翎冷哼,“真是可怜那地下的云霄太子。”
  阿绯被他堵的心烦。
  九贤王吩咐杨功,“请岳大公子进来吧。”
  禅机到的时候,阿绯正坐立不安,她不知道禅机也有这么强硬的一面。他不同意她来找九贤王,可是她来了,禅机却当真寻了过来。
  之前凭着一股气与他争执两句,现在气消了,再见他时阿绯觉得自己像个见了夫子的顽童。
  九贤王手里捧着蜂蜜茶,见禅机便笑,“大公子坐啊。”
  禅机却说不坐了,寻一个人便走。
  “寻谁?唐绯?”
  禅机没有正面回应他,转身去看阿绯,“阿绯,跟贫僧走。”
  阿绯倏然抬头,对上的是一双不含任何情感的眼睛。这是禅机第一次唤她的名字,阿绯。。。
  阿绯曾经设想过禅机唤她名字的场景,应该是温和的,缱绻的,至少也该是喃喃的害羞。可这一声阿绯,只有她自己听得出禅机的固执与脾气。
  阿绯扭头,“馋鸡,我娘她很可怜。。。”
  九贤王饮着茶,凉凉的看这两人,“你们俩当王府是戏台?来本王这里唱戏来了?”
  禅机深知阿绯的脾气,“当真不走?”
  她咬着唇,“不走。”
  “那好,贫僧便也留下。”
  九贤王哼笑,“出家人这么热衷世俗事?”
  阿绯不悦,“一个人听也是听,两个人听怎么就不行?王爷口中的故事莫非有假,怕馋鸡听出来吗?”
  “好一张利嘴,行啊,你不介意本王又何须藏着掖着。”
  九贤王问,“听说过安国公府吗?”见阿绯面露疑色,“哦,你肯定不知道。不知大公子可有耳闻?”
  禅机自小便入竹鸡山,对盛都的事并没有深入的了解。但苦吟寺香客往来,安国公他曾有所耳闻。禅机点头,“略有耳闻,先皇金笔御封,爵位罔替。”
  九贤王点头,“对,爵位罔替,只可惜啊,只传两代便被抄家。男的流放边关,死的死,疯的疯。女的充作官妓。”
  听到官妓二字,阿绯僵直了身子,“有我娘对吗?”
  “聪明。说起来,你的祖父安国公并无过错。错就错在他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兄弟,私造龙袍啊,多大的罪!够诛九族的了吧?若不是老安国公曾立下赫赫战功,子孙得以荫蔽,方家何德何能只落个抄家流放的宽恕之罪?若非如此,唐绯,恐怕今日坐在这里的就不是你了。”
  方津津随族中姐妹被充入教坊司时不过十三岁年纪,正是豆蔻年华好时光。可命运偏就做出了如此安排,令她从一个高高在上的国公府小姐落入泥潭。
  四年时间,足以改变一个人,身份、地位、容貌、经历与脾性。谁也记不清楚方津津究竟是从何时名满盛都的。
  二十三年前唐万山只是一个入盛都赶考的书生,生的并不英俊,却胜在胸怀壮志。初入盛都的唐万山只识得方津津的艳名。
  乌舍凌波肌似雪,绫罗飘飓,反弹琵琶,令多少人痴迷。此女虽为官妓,却仗义豪爽又知风雅,每每万花从中过,却又片叶不沾身。这其中又惹得多少男子神往。
  遂得名——风流名妓方津津。
  二十三年前的方津津,可谓名噪一时。
  然而,物极必反。花开得再鲜妍,总有凋零的那一天。
  那年科举,天下之士,聚于京都,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一朝黄金榜下,几家欢喜几家愁。
  榜上有名者,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盛都花。科场失意者,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
  而唐万山恰恰是那落榜的考生。十年寒窗,几度春秋,胸中壮志,只一朝便尘埃落定。若是他无才无德,便也认了,可偏偏那向考官塞过金钱的纨绔子弟却跻身三鼎甲,得皇上赐进士及第。
  唐万山年少轻狂,他不甘受此不公平待遇,想尽方法混入那卷宗密室,想要一看那位纨绔是如何的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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