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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我有鬼眼谁有鬼脸-第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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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走在前面,你跟在后面。但走着走着,一向聒噪地你,却在半道上没声儿了。我倍感意外,就边走边问你话,却发现没人响应。扭过头,才发现,你倒在了不远处的空地上,不省人事。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不敢轻易挪动你的位置,但这被临时当做停车场使用的烂尾楼内,又冷又暗,实在不适合长时间停留。我只能先把你挪到了有阳光照进来的位置,先看看情况,尝试着叫醒你,再随机应变。”王行云的脸,依旧没有多余的表情,只是长长的睫毛根部上,坠了一滴汗珠。要不是距离太近,大概并排一起走,也不会发现。
“你刚刚,有听到什么声音么?”拓麻盯着王行云睫毛上的那滴汗珠,呆呆地问道。
“声音?除了呜呜的风声,没有听到其他的声音。怎么,你听到了什么声音?”王行云疑惑道。
“我听到了……好多铃铛聚集在一起,使劲摇晃发出的,特比吵闹,震耳欲聋的声音……然后,我听到了那个很久没出现过的,那家伙的说话声。她说我,预料中的,特别无趣。恩,我想……刚才的一瞬间,我可能是突然被她召唤,然后睡过去了。”拓麻敲了敲脑袋,搭着王行云的肩膀,又走了许久,终于看到了那堵喷满了鬼画符和各种彩色图案的,嘻哈风街头喷绘的围墙。


第173章 七星南街
街头喷绘的艺术围墙,高度大约有两米五至三米,长度受弯度影响,无法准确地通过目测来推断,不过,至少也有十多米。这面墙的面积,少说也有三十多平方米,全部由一个当代艺术家,短时间内完成并展出,确实需要花费不少时间前期规划、准备和喷绘完成。随着口碑的累积和在社会上引发热议,原本只算是大胆尝试的围墙,变成了炙手可热势绝伦的香饽饽。不仅每天前来围观拍照的群众人数不少,更多很多有影响力的名人,慕名而来拍照和上传照片,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让由此而成名的喷绘艺术家,创作的激情更加满满。并准备借着势头,把围墙的面积继续扩建,在原有作品的基础上,继续延长喷绘作品的广度。
王行云和拓麻,要翻越而过的矮墙,就是街头喷绘艺术品,继续砌墙延伸,还未完成的产物。
街头元素所衍生而成的喷绘艺术,近距离地观看和欣赏,的确震撼力十足。虽然王行云向来喜静,不太喜欢颜色繁多,线条粗狂,笔法随意而不讲究整体轮廓感,太过意识流的作品。但他站在这立体感强烈,很有20世界欧洲第一个现代主义流派,被通俗称为野兽派的浓烈风格。其中简练的线条和夸张的色彩,以及协调了街头喷绘中,夸张的字母和文字表现力,完美的将多元化艺术,融合在一起。让喜欢时尚与街头风元素的年轻人倍感惊艳,让钟情于老牌艺术的圈内人,也更容易接受。
拓麻倒是没有王行云那些略显学术派的鉴赏能力。他只是单纯的觉得,这个构图讲究,立意新奇的艺术墙,很震撼又不失活泼,算是近现代比较能拿得出手的佳作罢了。
按理说,这个知名度较高的墙壁,周末节假日,人流量应该比较集中。但或许是近期天气渐冷的原因,已经时至中午,周围却空旷异常,除了王行云和拓麻两人,并无他人前来参观。
这一情况的出现,也和今日天气的变化多端有关。原本阳光明媚的周末上午,在两人从停车场出来后,突然由晴转阴,乌云密布,还刮起了凉凉的小风,有点要变天,下雨的征兆。这一突然的状况,让很多计划多待一段时间的游客,提前准备了离去。熙熙攘攘的街道和商业区,也人群渐散,清冷宁静了许多。
王行云仔细查看了下手机地图上的路径规划,确认无误后,选了个位置比较低矮的在建墙面,准备轻轻巧巧地翻越而过。
拓麻没有王行云的那两下子身手,望着那不算太高,却也对他来说,翻越而过不那么容易的墙面,发愁。
王行云显然早有准备。他从裤兜里翻出一双稍厚的白手套,从容地戴上。在矮墙的附近寻觅了一圈,从施工的现场,扒拉出了四五块还未铺建成墙面的干净砖头,放置在那面矮墙底部垫好,做成了一个虽简陋,但确实有用的翻墙利器。
他挑了挑好看的剑眉,常年无休,波光万丈的桃花眼,也随着眉毛的起伏弧度,朝着拓麻的方向,晃了晃。
拓麻看到难攀的墙下,竟然铺垫了一节可以踩着上去的台阶,顿时蔫哒哒的精神状态,秒回常规。三步并作两步地一跃而上,一脚踩着累高的砖头,一脚一攀,横跨过矮墙的顶部,双手再扶住墙头,支撑着身体,把踩住砖头的脚,也挪过去,最后再用力一跃,完美双脚落地于墙面另一侧的地面。
王行云在此过程中,并不催促拓麻慢吞吞的行动。等他彻底翻过去,并躲开矮墙背面的范围后,他才拍了拍因为搬砖,而沾到砖灰的双手,调整了下手套的贴合度,单手一撑墙面,轻轻巧巧就翻墙而过。
拓麻酸溜溜地看着王行云那双长腿,暗自诽谤对方的长腿,也就翻墙好使,没其他大用。可不是,个子太高,稍微矮一点的车顶,坐里面都憋屈,更别提买衣服都浪费料子。
他满脸的恶趣味,两只大眼睛,从王行云的裤脚,一直往上,把他的整条腿,从上到下,来来回回地扫射了好几遍。
王行云忙着在看手机地图,也没太在意他溜溜达达的视线和不怀好意的脸,直到他终于配合着苏苏的手绘地图,到达了一个被地图标注为‘未知街道’,却在远远的道路尽头,看到一个字迹清晰,标识明显的路标大牌子,上书‘七星南街’,才松口气般地停了下来。
他毫无预兆地停了下来,全程都在无脑跟随状态,光顾着窥视和诽谤王行云那两双大长腿的拓麻,却没有及时的停下来。这就直接导致了,他脆弱的鼻梁,跟王行云没穿外套,略显单薄的后背,有了一次亲密的碰撞和接触。
“哎呦喂!王员外,你好好走着,停下来干嘛。撞死我了。”拓麻捂着被撞得生疼的鼻子,两只眼雾气蒙蒙的,险些滴下泪来。
王行云被撞到的后背,也不好受。但他的注意力,显然被集中在了新发现的路标上。
找到了七星南街,也就意味着,那个藏匿着男神尸体一部分的废旧工厂旧址,近在咫尺。
拓麻也显然意会到了王行云未开口说出的潜台词。
果然,在两个人重新调整状态,集中精力,小心翼翼地边观察,边核对早已被汗水捏湿了的手绘地图的十五分钟后,终于在一条‘之’字型的道路拐角,发现了那个明显与周边建筑格格不入,大铁门紧闭,整个环境好像蒙了一层灰,许久不曾有人出入的废弃工厂旧址。
工厂的四周,稀稀疏疏地种植了矮小的灌木和泛黄凹凸不平的草皮,显然在不算太久远的曾经,艺术街的规划方,想方设法地想美化一下这充斥着破败之气的周边环境。但却因为某种原因,中途放弃,随之自然发展了。
绿化的失败,必然会让曾有过一段时间好转的水土流失状况,再次恶化,造成沙子和土,随风摇曳,让落寞的废弃之地,更加蒙尘;让这块无人问津的土地,更加没有重出大众视线之日。
这本是一件让老派国家工厂旧址,就此淡出人群,不再被人提起,它曾有过的辉煌历史,无比失落和令人惋惜的事情。但对于别有用心之人来说,却是个藏匿终极秘密,既方便取回,又不怕被人发现的,最适合埋葬已逝爱情和罪恶遗骸的世外桃源。
王行云和拓麻,小心翼翼地围绕着工厂旧址外墙,走了整整一圈,才在一个偏僻外墙的拐角,发现了那个造型奇特,被王行云一直比喻成‘喷水池’的工业蓄水池。
令人费解的是,明明工厂早已荒废几十年,断水断电都不知持续了多久。这个水池中的水,竟然还是冰冷和清澈见底的干净水。仔细侧耳聆听,工厂黑灯瞎火的院落之内,仿佛也有汩汩流水之声不绝于耳。
难道,这里还有人?


第174章 废弃工厂
拓麻趴在外形酷似喷水池的圆形蓄水池金属边缘,盯着里面似乎是刚刚才被蓄满的水,疑惑不解。
“会不会是,某次下雨过后,残存下来的雨水?看起来干净而已,这里的光线很暗,背光看不出水质的真实情况的。”拓麻猜测道,并试探性地伸手至池边,用手掌捞了半捧水,凑到唇边打算尝尝。
凑到唇边的手掌,却在中途被另一只戴着手套的手掌,拦截在了一旁。
“是谁教给你测试来历不明水源的方法,是递到唇边尝一尝?即使这水真的是干净和新鲜的,这也是工业用水。能不能饮用还是其次,是否勾兑了有毒物质,都说不定,你还敢凑到嘴边尝尝?”王行云隔着手套,握住了拓麻碰过水那只手的手腕,拎到面前,闭着眼睛仔细嗅了嗅。
除了一股浓烈的铁锈味儿,并无其他多余的味道。
王行云松了口气,放开了拓麻的手腕,顺便摘掉了已粘上了不少砖灰和铁锈污渍的白手套,从手包里抽出一张纸手帕,递给拓麻擦沾了水的湿手。
“哈哈哈,王员外,你是不是最近看多了悬疑小说和电影,总觉得走到哪里都会被人投毒陷害啊。啊!大概是那种感觉,‘总有刁民想害朕’?”拓麻笑嘻嘻地接过纸巾,随意团在手里抹了几把,擦干了手掌,毫不在意地把用过的废纸踹进了裤兜里。
微风徐来,拂过拓麻沾过水的掌心,或许是心里错觉,他莫名觉得有点痒。
“是不是大生意要上门了?手痒不是通俗说法的有钱要上门么。王员外,咱们没准要发横财了。”拓麻拉紧了外套的领口,突然觉得有点热。这才想起自己身上披了两件王行云的外套。一套是刚下车时,从车后座顺手拿出来穿上的;另一件是现在披在最外层的皮夹克,原本是王行云穿在身上的外套。在地下停车库的时候,因为自己突然地昏倒,被垫在了身下,当做临时被褥。后来他醒来后,也就一直披着,完全忘记了要还给王行云这回事儿了。
拓麻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借用一件外套,对于洁癖患者的当事人来说,已经很勉强了,更可况是接连着两件。皮夹克因为曾被铺在地上,多少都占了些许灰尘。拓麻自己觉得没什么,可是设身处地想了想王行云的感官,还是缩了缩手。
衣服还是要还给王行云一件的。皮夹克脏了不要紧,不是还有穿在里面的另外一件干净的外套么。拓麻边脱衣服,边感叹着自己心细如麻和惊人的智慧。
他把先脱掉的皮夹克,搭在了肩膀上,然后继续解开里面那件外套的扣子。
皮夹克方便穿脱,是不锈钢拉链一拉到底的设计,脱下来的时间,总共花费不足五秒。但穿在里面的那件藏绿色的呢子外套,却并不好穿脱。
拓麻很勉强地紧跟着王行云的脚步,边走边解扣子。等他终于解开了,与略紧的扣眼纠缠在一起,死活不肯分开的最后一颗纽扣的时候,后背已出了不少的汗。脱下毛呢的外套,仅穿着一个日系浅绿色格子衫,一边肩膀上还搭着黑色皮夹克外套的后背,在废弃工厂的厂房内,却并不觉得冷。
一直担心王行云穿得单薄,被风吹感冒的拓麻,因为对室内温度的感知,而稍稍松了口气。
他重新披上了皮夹克,因为炎热,并未拉上拉链,大咧咧地敞着口,还颇为自在地解开了一颗衬衫上的纽扣,露出了一小截莹白的肌肤,随着走路的颠簸,偶尔能看到他消瘦的锁骨。
拓麻把刚脱下的,还带着他后背余温的呢子外套,搭在了一只手臂上,大松一口气地去抬头去喊理应在他前方不超过五步远的王行云。
他叫的声音不算大,但也足够响彻整片空旷的厂房,却迟迟不见有人回答。
“王员外!王行云!你两条大长腿可真没白长啊,走的也忒快了。快出了声,让双方部队今早会师。这黑灯瞎火的……”拓麻有点轻微的夜盲症,在比较很暗的环境中,视线特别不好。刚才在不知不觉间,跟随着王行云的脚步,进了空旷的砖制厂房,原本光源还算充足的视野,一下子变得昏暗。虽然室内因为隔绝了冷风,而变得温暖湿润,但人类对于看不见的恐惧,从来都是远超寒冷和干燥的外在环境的。
拓麻的胆子从来都不小。他对于未知的事物,有一种迷之冲动。即使内心有所畏惧,但依然无比向往。
就像电影、电视剧那些明知有所作为,会遭遇更多的离奇和鄙夷所思之事,却勇往直前的大多数男主角一样,比起可能会发生的非自然现场带来的恐惧,他更畏惧,因为对未知的担忧,而放弃尝试之后,带来的难熬平庸和后续的懊悔。
所以,当他在黑暗无光的环境中,喊了半天王行云,却没人应答的时候,他的内心并未有什么波澜。
比无人应答,满眼漆黑,还要糟糕得多的情况,他已经不知在另一个环境中,历经过多少回了。比起办事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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