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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半阙词-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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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家佣人们终于松了一口气,各归原位,该干啥干啥。
  结果,刚松懈没几天,又看到了秦家大小姐的来临,而且还完全秉承了她家那位叔叔的做事风格,又带了只小PET CAT过来,不过这次的小PET CAT毛色是黄色的。由于跟小G是同一胎,也就是传说中的同胞。估计这只小PET CAT遗传了他老爸的毛色。不过看那小黄 CAT 躲在小篮子里瞪着两儿猫眼睛喵喵叫的时候,习性像极了前面的小G,话说,自那小G来到了宁家,总的局面就是,那少夫人的心情直线往前飙,他家宁少的心情指数也是在飙,不过方向就是直线往下。
  按照以往,他家少夫人心情不好,于是宁少心情不好,他们的日子已经够难过的了;现在就是,他家少夫人心情好了,宁少心情更不好,他们的日子别提有多难过了。如今又来一只小PET CAT;看着众人冷汗直冒。
  这下可好了,又进入一级戒备状态。
  于是带头人赶紧屁颠屁颠儿地跑去打电话请求指示。
  那时,宁大少刚压迫完员工,连着一夜没合眼,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扯开西装领带,闭着狭长双目,一手疲惫地揉着眼心,就一句话:那女娃就让她去,要是来了个公的,就直接扔出去。
  手下默了默,刚出生的小雄猫算不算?
  宁大少想了片刻,心中冷笑,秦小妞儿,当年本少真是救错了你!!
  修长指尖放了下来,要那秦初真敢送,你就随便找个好去处把那公的给埋了。
  手下收到指示,立马去做。
  于是,秦初小姐来到宁家受到前所未有的热烈欢迎,就差还没拉横幅,烧鞭炮。一个个佣人笑容满面,愣是看得秦初心理压力猛飙。人家就是来看看宁家媳妇儿,看看就成。宁家上下这么副表情,换一句话,就是,很不爽,真是太不爽了!
  于是,原本打算逗留宁家五小时的秦初用了五分钟就坐不住,走人!
  拍拍篮子里的小黄CAT,小F啊,本来打算带你来看一看你那小妹,但是来到这里,发现压力忒大,咱们还是走吧!总有机会的。
  小F睁着眼泪汪汪猫眼睛:走吧!走吧!这家人佣人的眼神儿太可怕了,总是散发着“我要把你活埋”的邪恶气息,咱还是走吧……〒_〒
  如此这般,雄猫小黄CAT总算逃过一命。
  往后的日子,每次秦初要去宁家,小黄CAT就死命死命地咬着桌子垂下来的布角,死活不肯去。卷卷的短尾巴拼命地摆,就两个字儿,不去!打死也不去!它要和小G断绝兄妹关系……
  秦初:“……”
  许是天气太冷,而越晨光没有做好保暖加上抵抗力实在是比以前下降了n个梯度的缘故,于是,毫无疑问,她得了重感冒。顶着晕乎乎的脑袋,脚步像灌了铅,连走路也不稳。阿秀伺候着她吃了药。就这么昏昏沉沉地窝在被子里睡得不知明夕何夕。加上天冷,人和动物的本能,嗜睡。越晨光缩着身子躲在被窝里,不敢醒来。自从自己的脚出了些问题,就愈发地不想出去,尤其不喜欢雪雨的日子,动一动,都是碎骨的疼痛。小曦穿得浑身胖呼呼呆在院子里把那些狗粮一点一点地喂小G。头上落了点点落雪。阿秀在外头忙活着指挥佣人打扫房子。宁老夫人也不得空,总得去些服装店,品茗阁应酬着几位平素要好的夫人。宁家过去一年多的业务总结大会也将会在本家举行。宁铭夏虽已退了宁氏当家的位子,也好歹在宁氏占着股份,几天下来,周旋在宁家几位长老级别的骨鲠之臣之间。
  当宁唯回到来,摸摸她的脑袋,有发烧的趋势。
  “阿晨……”
  闻言,越晨光睁着半开的眼睛,浓重的鼻音:“怎么那么早回来?”
  “今天并没什么事。”宁唯低首往苍白的唇一吻。
  越晨光有些抗拒,眯着眼睛说:“我感冒了。”
  “所以呢?”宁唯理所当然地看着她,一脸的玩味。
  越晨光也懒得跟他说下去,反正他就是个心随性致的人。恍惚中,发觉有了冷风吹进身体,带着被子,然后,还来不及反应,便进入一个温暖的怀抱。如此熟悉的味道,温柔如锦。温暖得让人忍不住想靠近。
  然后,唇与唇相触。越晨光先是愣了一下,没有拒绝了。而后,宁唯变本加厉,舌尖触碰,恨不能永世纠缠。
  越晨光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眼前的人,眼,眉……一点一点地刻在心里,然后难以忘记。忽然,越晨光有一种错觉,这个男人在他自己的世界里的杀戮,在走进她的世界之前已经褪去,而后一点点,丝丝入扣,浮现温爱,仿若为她而罗致的宠溺。光与影交织中,眸色倾泄勾人姿态,顿时释放艳丽无双。宁唯转而吻上她的眉心。吻上自己的岁月静好。
  越晨光看着宁唯,微微喘气,想问,宁唯,你可知道吻人眉心,代表的是什么?你可知道,女人的眉心不能轻易亲吻的?一问出口却变成了:“你怎么盯着我看?”
  宁唯忽然笑了一下,把头埋在越晨光怀里,一向意气风发,难得的疲惫,好看的手轻轻地抚着她的发:“想你。”
  话说,按一般套路发展,若是喜剧,听到这句话的越晨光,一定猛扑到宁同学身上,化被动为主动,开心地抱着宁同学说,亲爱的,我也想你。我每天都想你好几遍呢?然后,宁同学激动,越同学也激动了,然后两人激动激动着就顺理成章地滚床单去了;
  若是悲剧,那么越同学听到这句话就是两行清泪,哭着扑到宁同学怀里,我等这句话等了好久了,你终于想我了。这几年日子没白过了。于是,宁同学的玻璃心也跟着忽闪忽闪地疼,我以后再也不冷落你。我以后绝对每天九点钟上班,五点钟下班。不泡吧,不喝酒,不抽烟,不应酬。剩下的时间算陪你。于是,两人抱在一起痛哭。
  可惜,鉴于本文介于喜剧与悲剧之间,女主性格特别,男主格外傲娇。于是,
  宁唯难得地有心情对着她说几句情话,却冷不丁地把晨光吓了一跳,于是,越同学反应不来,脑袋浑浑噩噩,说了句连自己也不大懂的话。
  “……啊……哦……想……想……有时候想想是……是好事。”
  话一出,宁唯止不住地笑,“越晨光啊!我怎么就娶了你这么个不解风情的女人呢?……”要命的是,越来越发现,却是非你不可。真是,真是,自作孽啊。
  越晨光认真地看着宁唯,小心翼翼地说着:“做太太的,懂持家就好。”
  “的确。可是阿晨啊,你要怎么持家呢?”宁唯捧着她的脸,无比留恋地侧首吻吻苍白的脸颊,蜿蜒而下,留恋细致而美丽的颈项窝。而后,对望。看着她。看着她如此认真的神情。
  于是,按照咱越同学凡事爱较真儿的个性,听了自家丈夫的话,乖乖地低头掰手指:“我会照顾小曦,我会织毛衣,我还会煲汤……”最最重要的,我还会怎么去喜欢自己的阿唯。
  她抬起头,因为脸皮薄,愣是顶着一张变得粉红粉红的小脸,问出了口:“这样的阿晨,你要么?”
  你要么?
  生平第一次情话,带着忐忑的心思,不怕拒绝,问出了口。
  宁唯笑得有些玩味:“你这是表白?”
  越晨光把头更深地埋在宁唯怀里,半晌,慢慢地吐出几个字:“你要当成告白,也可以。”
  宁唯伏在她的耳边,温热的气息透过薄薄的耳骨,传到心房:“如你所愿。”
  夜色袭人,宁爸爸坐在自家儿子的大床旁边。心安理得地随意翻着书籍。本来嘛,哄孩子睡觉这种事,从来都是他家媳妇儿做的。可惜,今天不一样了。
  至于原因嘛,还得从宁妈妈重感冒说起。话说,宁妈妈是不是个好妻子就暂且不论。但绝对是个好母亲。从她每晚来到自家儿子身边陪着自家儿子哄他睡觉可以看得出。然而,好母亲也有身体不好的时候。凑巧今天宁妈妈感冒了,窝床了,昏昏沉沉间也没有遗漏自家儿子。寻思着起床去看自家儿子。于是,宁爸爸不允许了,大手一挥,说,我去。
  当时的宁妈妈听了,端着想说又不敢说,忐忑不安的心情看着矜贵的宁爸爸。却也没什么,想想,其实让他们父子相处亦是好事。就随他去了。
  于是就造成了宁爸爸坐在卧床旁边盯着自家儿子入睡的情况。
  有一点要说明的是,宁先生绝不会像个温柔好爸爸哄着自家儿子入睡,只能用平时对待手下的方式对待自家儿子。一记无比犀利的眼刀盯着宁小曦。宁小曦同学在如此的气氛下更是睡不着。一阵沉默的气氛,两人大眼瞪小眼相对无言。
  良久,宁唯莹白长指翻过书籍一页,狭长眉目看了床上的宁小曦一眼,视线重回书籍,抿唇:“怎么还不睡?”
  其实这句话宁爸爸是对自己说的。话说,宁爸爸天生装得一手好脸,高深莫测,颜值一百分,其实心里小九九down到爆…娘的!本少就是不会哄孩子睡觉,怎样怎样怎样!?
  但阴阴柔柔的声音传到宁小曦耳朵里,就成了别的意味了。
  “……”于是,咱们的宁小曦只能赶紧闭着眼睛,睡意全无。
  后来,宁小曦回忆起来也觉得,这真是一件很可怕的遭遇。

  ☆、一剪云(10)

  虽说春寒料峭,随着日子的推移,却也有暖意袭人。新年的气息愈发地浓重,越晨光要织给小曦的第二件毛衣完成了。她轻轻地扬起手中的小小毛衣,心里自我表扬了小小一下,咳咳,怎么看也比第一次织得好。
  一时,岁月静好,安然无恙。
  星期天,天空暮色,雪,纷扬。
  PRADA的白色绣花长裙,外罩米黄色羊毛针织外套,漂亮的长发。涂锦凝着指尖,一点一点一,用小小的勺舀开洒在咖啡中的糖。
  越晨光捧着清茶喝了一口,旁边放着的是随行的拐杖。而后,看着手中的素描,无端地失神。
  “那罗基索斯?”
  画中,卷曲的发,傲慢而漠离的眼神。美眸,美目。希腊神话中的少年。这个自负的少年,漠视任何的爱,毋论人或是神。他只爱自己,所以,到了最后,他顾影自怜。看着水中倒影的自己,因为无法得到,郁郁而终。
  这就是这个神话少年所有的故事。如今,凭着想象中的模样,终于被人画了出来。美貌或许不敌神话中;感觉却表现得天衣无缝。
  不得不说,这是画家的才情。但是……
  “这不是涂锦姐的画,对么?”
  这幅画,纸张显示如此久远的痕迹。更像是即兴随意而画。
  “你说的对。”涂锦纤细长指扶了扶水晶眼镜,笑,很多年前,她热爱着这幅满是黑白都热烈的画,时光和寂寞却给了她一个错觉,让她觉得,她是爱上了画中人。
  “是……慕良?”越晨光沉吟。
  涂锦不可置否。
  人们说,这个世界,它需要正义。其实是,正义,需得依赖这个世界而存在,否则,毫无意义。人们错误而又任性的认为,足以颠覆本有的理论。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便也无话可说。对与错,似乎都不要紧。
  “前几天整理旧物的时候发现的。原来,我带着它从一开始的珍之重之,到漂洋过海,再到如今,已经十年了。”
  “宁家的媳妇儿!”声音畅快,是曾经年少的她们从不曾拥有的活力。
  越晨光转身,措不及防地遇到生命中的另一个贵客,她微笑:“秦初小姐,你好!”
  少女笑了笑,坐在对面的位置,摆摆手,拿着匙勺用力地往晶莹的高脚玻璃杯勺出冰激凌,满满地塞了一口。然后杯中色彩华丽,姿势夺目的冰山形状缺了大大的一角。
  “请叫我阿初!”
  话一出,越晨光把画折好,放到桌面上,笑着应:“阿初。”
  秦初拿着水晶杯坐过来,凑到越晨光旁边。
  见状,越晨光介绍:“阿初,这是涂锦……”
  不待越晨光把话说完,便听得这位少女开口:“我当然知道这个女人!真是笑话,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她可是我的情敌……”说着,她嘟嘟囔囔,把冰激凌又塞了满满的一口,满口的冰冷,化不开的甜腻,大大咧咧的语气,就像是一个可爱的孩子。末了,她补充一句:“说错了,是曾经的情敌。现在你快要嫁人了都。”
  涂锦那水晶眼镜下漂亮的眉目撩开,笑,十足的优雅入骨:“以前就听说过李慕良身边那有恋叔情节的小侄女。今日一见,果然。”
  她细细审视,这个小女孩,曾经叫那淡漠的李慕良多么地头疼?一个是秦家养子,一个是秦家千金。这个不谙世事的小女生,却在自己十岁生日的宴会上,就这么大声地宣布,自己以后长大了就要嫁给李慕良。顾不得众人诧异的目光。往后,人们对于这个智商情商还没发育完全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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