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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半阙词-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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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阙词
  作者:小鹿廷仔

【文案】
一段年少时的青涩往事,一场两大家族的争夺战,当真相慢慢揭开的同时,她却发现一切的一切,不过是枕边人编织出来精心上演的戏码…。。他曾问,我本以为会与你一辈子。但是,倘若只要有一天你不在了,都算不得一辈子。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我选择给你自由,我本意并不是禁锢。阿晨,在你的心里,自由会比我重要么?
原文《晨光透过烟雨梦》,嗯,文重开。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近水楼台 

搜索关键字:主角:越晨光,宁唯 ┃ 配角:慕良,涂锦,宁彦曦 ┃ 其它:婚姻生活,细水长流

  ☆、一个名字

  两个月前的车祸,我广告牌砸到脑震荡,重伤入院,然后就像所有电影里的戏剧性画面一样,失忆了。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出现在S市。
  睁开有意识的第一眼,映入眼帘的是那个穿着一身白袍的高挺男子。
  他背对着我;手里应该是拿着医学报告,对着身边的小护士吩咐什么话。
  小护士红着脸唯唯诺诺地答应着。似乎,带着一股青涩的朝气,也不知道是不是刚刚投入这份职业。
  我抬起眼,转动眼珠四处看了一下,雪白的天花板,雪白的墙壁,还有雪白的病服。
  我还想再看清楚一点,却在那一刻,脑袋恍若从深处涌动出弩重的痛意。
  他们似乎听到声响,男人转过身子走过来,看着我温柔地笑了一下,脸颊处的酒窝若隐若现。
  “你终于醒了。”
  这就是自己记忆的始端。
  大概,跟初生的鸟儿般,会有雏鸟情结。我一开始很是依赖陶医生,几乎对别人都带着戒备。这也可能,在睁开眼的那一刻,那个带着小酒窝的亲切笑容让自己感到无比的安心和熟悉。
  所以,他说什么我总是信什么。
  他跟我说,我的家乡其实是在远在S市千里之外的A市。之所以会来到这里,是因为跟自己的丈夫假期旅游,却不料,来到S市的第三天,台风盛行,在路上乘坐的车被大型广告牌砸到发生车祸,丈夫当场死亡,而我却捡回一条命。
  当然,这些都是透过警察调查而得知的。
  据说我被送进医院那天,满头都是血,而为我进行手术的是陶医生。
  醒来的第四天,我坐在病床上失神,头上依旧缠着纱布。忽然间,很想找个镜子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的。也不知道别人失忆是不是也是这个样子的。什么都是一片空白。就连对刚死丈夫的悲痛也没有。当时听到后,唯一的反应也只是说了一句:“哦。”
  小护士很惊讶,问道:“你居然是这个反应。”而后又说:“失忆原来是这个样子的。”
  失忆原来是这个样子的。以前的自己深爱的丈夫死了,除了惋惜外还真是什么感觉也没有。
  陶医生进来,拿着一个黑色的背包。背包里的东西不多,倒出来,一个钱包,一张照片,一张身【隔】份证,一个似乎很旧的同心结还有一个纹路精致的打火机。说是车祸现场找到的,警察归还。
  照片里,长发女人和一个长相温和的男人站在一起。这个女人陶医生说是我,那么旁边的男人必定是自己的丈夫了。照片中的男人长得并不算好看,但戴着眼睛,气质温文。
  还有这张身【隔】份证。手指轻轻地拂过证上的名字。那一刻,忽然觉得自己是有归宿的,不再是一片白纸。
  我抬起头,眼眶有些发红,却对陶医生笑得开心:“原来我叫陈笑……陈笑……这名字真好听。”
  陶医生只是看着我,漆黑的眼睛,忽然笑了一下。什么话也没说。
  S市的盛夏很是多雨,路上都带着潮湿的热气。
  两个月后的今天,我终于康复出院。只是,我却对于以前的记忆依旧一无所知。我将要以全新的自己开始新的生活。回到那个,据说是自己的故乡的A市。一个人。
  自己唯一的亲人,丈夫,在那场车祸当中已然去世。我想,如今的我,已经不再是从前的我,但无论哪一个自己,都会想要把这个爱过自己的男人带回彼此曾经相爱的地方。
  所以,在这样一个日子,我也的确这样做。抱着装着丈夫骨灰的盒子,然后旁边一个简单的行李箱。
  火【隔】车站里人潮人涌,来送我的是陶医生。那天,恰巧是大雨过后,阳光剧烈照耀下还有淅沥的小雨。陶医生撑着伞就站在我面前,那张漂亮的娃娃脸上那双漆黑的眼睛,似乎在压抑着什么。
  忽然低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陈笑。从今天开始,想要怎么过就怎么活吧。以前的事想不起来就算了。一个全新的陈笑或许比以前的你过得更好。”
  我“嗯”地一声,重重点头。大概他还以为我沉溺在失去丈夫的悲痛之中。
  检完票上了火车,其实*人并不多。位置什么的也是稀稀松松地坐着几个人。
  放好行李后,从车窗口看出去,看到有送别的人也有路过的人。阳光照耀之下的淅沥小雨清晰可见。火车上开起了广播,播着一首又一首很旧的情歌。我理了理戴在颈上的丝巾,想着不知道还能不能看见陶医生的背影,所以伸头往外看一点,此时火车已经鸣笛,准备开动了,找寻不到他的身影,我只好重新坐好。却在那一瞬间,看到不远处,一个颀长的背影。
  “下面播放一则财经新闻,商业巨擘宁氏与秦氏正式结盟,而其现任掌权人于翌日的联姻将成为其结盟的标志……”
  那个人打着一把伞,沐浴在阳光照耀之下,即使看不清面容,却很是熟悉。却随着火车的启动,渐渐小成一个点。
  失神了片刻,随着火车的稳速前进,我调整好位置打算闭目休憩片刻,却在那一瞬间手肘撞到一个人。我赶忙抬起头说对不起。
  “没关系。”他笑。然后,他坐在了我的对面,手里牵着一个孩子,约莫六七岁左右。“我的位置在这里。你好,我叫金凛。”
  我思索了片刻,伸出手,轻笑道:“你好,我叫陈笑。”而后看向旁边的小孩:“他长得很可爱。是你的孩子么?”
  “嗯。他小名叫明宝。快向姐姐问好。”
  “……”
  “对不起,他从小便跟在他的爷爷奶奶住在老乡,有些害羞。”
  我笑:“没关系。他长得很可爱。你的太太一定是一个很漂亮的人。”
  “呃……其实我还是单身的。这是我朋友的一个孩子。可惜后来发生一场意外,留下了他一个人,他那时刚出世没多久,身边也没有什么亲人,我便把他领养了回来。”
  “啊,对不起。”我对自己的问得太多有些懊恼。
  金凛也不介意,说道:“没关系。”
  我伸出手轻轻地摸了一下他的头,他没有抗拒,坐在金凛身边,双手拽着他的衣角,一双圆眼睛就这么看着我。
  我笑:“明宝。啊,你真的好可爱。”
  三年后。
  那时候我应该快三十岁了,我没有再回到过S市。偶尔和丈夫旅游,想起了曾经到过的S市,于是便想起了陶医生。后来,我给他寄了一张明信片,我说道:
  陶医生:
  维多利亚的雨总觉得比A市的潮湿很多,一场雨后,雾气贴着皮肤感觉很是不好受。导致最近脚痛的毛病愈发地严重。那天丈夫带着我和明宝来教堂礼拜,中途几乎走不了路,但幸得丈夫背着我走回家。明宝在回来的路上捡了一个小狗。长得不好看,癞皮。但明宝想要养,所以便把它带回了家。
  记得陶医生喜欢小雏菊,于是托刚好到S市出差的朋友带了一盆过来给你,希望你喜欢。
  最后,愿平安喜乐。
  陈笑

  ☆、一页书(1)

  越晨光坐在车里看着窗外的景物浮光掠影般闪过,轻轻地摇下车窗。清晨的风清新怡人,带着柔和清凉的水气迎面扑来。
  她微闭着眼,她轻轻呢喃:“阿唯,生日快乐!”
  她怎么会忘记呢?今天是宁唯的生日呢!其实,她本该跟他说一句生日快乐的。
  可是她还没开口,宁唯便神情淡漠地对她说:“今晚我很晚才回来,不用等我!”
  一时间,越晨光不知该作何反应,只得木讷地看着他发出了声:“哦!”
  那时的宁唯也只是抬头面无表情地看了越晨光一眼,便转身出去。
  “阿唯。”
  越晨光叫住了他,原本,她想说,昨天我跟阿秀学做了长寿面,听说吃了便是平安长寿的。一开口却变成了:“你小心点,今晚你慢慢回来,我不等你!”
  越晨光想,他该是跟尹箬一起庆生的。
  最后,那碗还在餐桌上冒着烟的面便被她跟小曦一起吃了。长寿面本是做了两碗的。因为宁唯生日的这一天,也是小曦五岁的生日。由于晨光对金属敏感,她很少接触厨房,小曦自然也很少吃到她做的食物。小曦似乎对她做的长寿面很满意,一向低垂的眼睛溢了满满的单纯的喜悦,一向苍白的脸因温度的关系而有了丝丝红晕。小曦的身子弱,吃得本来不多,这天却把他自己的那份吃完了,宁唯的那一份也在自己和他你一口我一口地吃干抹净了。看着小曦满足的笑,越晨光想,也许,以后她该经常下厨。
  吃完早饭,阿秀便像往常般叫司机载越晨光送小曦上学。
  车子平稳地驶进了宽敞整洁的柏油公路,车速的关系,风有点大。最后,越晨光摇上车窗。转过头,小曦正枕着她的腿熟睡,小小的手紧拽着越晨光的衣角,轻轻地,时不时地发出几声病态的咳嗽。越晨光把一旁的外套拿了过来,动作轻盈地盖在他身上。
  小曦,她跟宁唯的孩子!五年里,她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希望他平平安安地长大。这个愿望该是不难实现的,越晨光想。因为,他可是吃了自己的长寿面的,长寿面,一生平安长寿。
  车子停在了学校门前,越晨光叫醒了小曦,仔仔细细地帮他穿好外套。小曦总爱习惯性地低着头,有点泛黄的头发,小小的无神的眼睛,骨架也比同龄人小许多。小曦长得并不好看,尽管宁唯美得宛如神祗。可是,他是自己的小曦,心心念念,小心翼翼护着的小曦。
  走下车,来到门口,越晨光蹲下,轻轻地往他的额吻了一下,看着他笑意融融:“小曦生日快乐!今晚回来,妈妈煲汤给你喝。”
  小曦点点头,便进了校门,在门关的那一刹那,他转过身,用因长年服食药物而变得有点沙哑的声音对晨光说:“妈妈再见!”
  送完小曦,该是回宁家的,中途却接到了庄囹的电话。庄囹是越晨光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长长的发,漂亮的脸。
  相约的地点是一家高级雅致的咖啡厅,越晨光到那里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打扮高贵的女人狠狠地打了庄囹一巴掌,声音凌厉:“兼尘已经与我结了婚,还那么死缠烂打地贴过来,你不觉得羞耻,我也替你觉得恶心!”
  女人说着,拿起桌上的水便泼了上去,咖啡厅里的人都一边往这里望,一边窃窃私语。
  庄囹,你为什么不还手,为什么不还击?若是以前的你,那么骄傲,绝不回允许别人这么对你的。而你对沈兼尘的爱,却让那么高傲的你有了这么卑微的姿态。
  越晨光默然,随手拿起一旁的果汁,走过去,毫不犹豫地朝那个女人泼去。站在庄囹面前,定定地看着秦青藜,语气没有一丝起伏:“滚!”
  秦青藜,便是越晨光的另一个为数不多的朋友。越晨光曾以为,她们之间的友谊,该是识于偶然,止于永久的。记得,高中的那会儿,有一次,秦青藜被初恋劈了腿,虽然嘴里说不在乎,可是那为情憔悴的姿势任谁都看得一清二楚。不久后,她便病了,高烧不止。这样的她着实让人心疼,而庄囹,一向冷淡的庄囹居然只身一人跑去找那有黑道背景的男人,心心念念想着的是为秦青藜出气。
  而当越晨光跟秦青藜赶到时,庄囹的腿却受伤了,从大腿蜿蜒至膝盖的伤口,大把大把地流血,那时的秦青藜无法遏制地哭了出来,曾经,即使被所爱之人背叛,虽会神伤,却也没有哭过。而现在,她却哭了,哭得不知所措。而后,还生着病的秦青藜,只有四十公斤的秦青藜背着1米76的庄囹,一路跑去医院,来到医院时,整个人宛如虚脱,汗水湿了衣衫,整个人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嘴里不停地喊着对不起。而庄囹,那么爱漂亮的庄囹却再也无法穿短裙。
  那时的越晨光没有跟去,像往常一样冷静,只是一向对金属过敏的她捡起那把还染着庄囹的血的刀,狠狠地往那个男人的手臂插去,目光冷冷:“如果你再敢伤黎子还有庄囹,我就把你杀了,你信么?”
  越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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