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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听话-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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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回到学校,寝室里空荡荡的,室友们都出去了,占薇一个人趴在书桌上大哭了一场。
  哭的时候,脑海里其实是空白的,发泄的愿望大过了一切。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没有这样撕心裂肺地哭过了,小时候被其他小孩欺负的时候她没有哭,表白被叶雪城拒绝之后没有哭,就连他后来悄无声息地跑去姐姐在的城市留学她也没有哭。
  她其实很少哭的,可这一刻,眼泪却怎么都停不下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寝室的光线变得暗了一些,眼泪终于有了倦怠的趋势。她感觉有点渴,于是抬起一直伏在书桌上的脸,准备去倒杯水。
  刚转过头,就看见正靠在斜对面的书桌边、抱着胸打量自己的聂熙。
  占薇有些意外,刚才自己完全沉浸在失意的情绪里,竟然连对方进屋的动静都没察觉到。
  还来不及佯装镇定,就见那边的人嘴唇一勾,“来说说,什么事让我们的女神这么伤心?”
  “没什么。”占薇端着杯子起身,大概是保持固定姿势的太久,手酥酥麻麻的。
  聂熙又问,“被男人甩了?”
  “……”
  “让你哭成这样,他怎么下得了手。”
  占薇并不想就这个话题展开,“你能不能当做没看见?”
  “如果我说不能呢?”
  “……”占薇也不知道该接什么话,“随便你。”
  两人同时安静了下来,占薇经过聂熙的身边,去饮水机接水。水撞击着杯底,闷闷的声响在静谧的空间里回荡着。
  眼看水杯即将接满,占薇正准备关上出水按键,突然听到头顶飘过来的声音。
  “喂——”
  听见对方叫自己,占薇回过头来。
  聂熙看着她,眼睛里闪着奇妙的光,“需不需要……姐姐我带你去散散心?”
  那天傍晚,聂熙开着当时那台破破烂烂的别克,第一次带着占薇去了Super Nova。
  是一间位置比较偏僻的酒吧。到的时候是傍晚,周围的低层建筑看起来有些年份了,夕阳从街道的尽头照过来,粉红色的光落在酒吧白色斑驳的墙上,漫着岁月的沧桑感。门面是装饰过的,透着一股后现代重金属味,牌子上夸张的字体描绘着酒吧的名字。
  这家酒吧的名字叫……“超新星?”
  聂熙一笑,“哟,这单词都认识,还挺有文化。”
  占薇,“……”
  进了屋,一楼的空间并不大,角落里有个吧台,后面的酒柜上摆满了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酒。大概是因为还没到营业时间,只有一盏黄色的壁灯孤零零地亮着,周围稀稀落落散布着餐桌。因为光线晦涩的原因,更里面的情况看不太清。
  “过来。”聂熙朝她招手。
  占薇跟了上去,心里想着聂熙说带她散心,难道指的是泡夜店?
  她长这么大,还没有过类似的经历,母亲韩汐对此更是明令禁止,认为这是不符合身份的举动。可这一切对她来说都是新鲜的。看着周围神神秘秘的装饰,她心里充满了好奇,甚至连关于叶雪城的烦心事都被暂时抛在了脑后。
  走到屋子的尽头,才发现有一条通向地下的长楼梯。
  下面隐约地透出了一些光亮。占薇跟着聂熙,鞋踩在木质地板上,发出错落有致的回声。
  稍稍拐了个弯,下面是间很宽敞的屋子。头顶的白炽灯悉数打开,将整个空间照得通透明亮。屋子的最里面甚至有一个不大的舞台。那正中间是一架立式麦克风,旁边是键盘,不远处的角落里还放着看上去配备齐全的架子鼓。
  角落昏暗的光线里坐了个男人,占薇看得并不太清。
  那边的人察觉到这边的动静,用略显沙哑的声音朝更里面吼了一嗓子,“聂熙来了——”
  过了几秒,大概是里面毫无动静,那人径直将一旁的小门踢开,走了进去。
  占薇看得有些懵。
  聂熙笑着跟她解释,“那是我们乐队的贝斯手阿勤。”
  “乐队?”
  聂熙一笑,“你记不记得之前有天晚上,我被小模特报复的事?”
  占薇不解地看着面前的人。
  “报复我的那个小模特,是我前男友的劈腿对象。前男友是玩音乐的,几年前他拉上了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组了这个乐队。后来他被唱片公司看上,带着乐队里的架子鼓手离开了,乐队现在包括我一共就三人。”
  占薇认真听着,突然看见舞台旁边的小门里走出来一个很高的男人。男人比自己年长一些,穿着白色的T恤衫,两边手臂上都有夸张的纹身,头发略长,一股脑扎在后面。
  他似乎刚睡醒来,一边走着,伸手打了个很大的哈欠。
  直到距离近了,占薇才看清那张脸。本人长得端端正正的,大概是纹身和辫子的原因,浑身漫着股社会大佬的气质。
  聂熙跟占薇简单介绍了句,“这位是我们乐队的键盘手,也是这家酒吧的老板。”
  都是一些跟自己不太一样的人。
  酒吧直到七点半左右才正式开张,地下室的大厅陆陆续续来了客人,大多是打扮时髦另类的年轻男女。其中有几个还特意过来跟聂熙搭了几句话,看来是熟客。
  到了八点,乐队的表演开场,酒吧的顶灯换成了暧昧的淡蓝色。周围稀稀落落的人群在昏暗的光线里变得不太真切。
  聂熙站在舞台的前端,抱着把电吉他,对着麦克风轻声开唱。之前她是乐队的主音吉他手,前男友离开之后,开始兼职主唱,同时承担节奏吉他的工作。
  因为人员的缺乏,乐队的表演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占薇看着她随着节奏摆动的身姿,有些恍惚。平日里的聂熙外表偏中性,没想到还有这么女人的一面。
  正望得出神,一曲完毕,音乐渐渐收尾,周围的人群发出掌声。
  聂熙笑了笑,凑近麦克风道,“今天,我请来了一位特别的朋友。”
  “是我的大学室友。平时在寝室偶尔会听到她哼歌,我想她应该喜欢音乐。所以,我想给她个惊喜,让她上台来感受一下专业乐队的现场版卡拉OK。来,让我们给她点掌声——”
  占薇还没回过神来,便听到周围的人发出起哄的声音。
  这哪里是惊喜,分明是惊吓好吗。
  大概是占薇坐在位置上没什么动静,聂熙继续煽风点火,“我的朋友有点害羞,再多给她一点鼓励吧。”
  说完,聂熙从舞台上跳下,小跑着过来,拉着占薇穿过吵闹的人群、走到前面。
  占薇声音低低的,“太突然了,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不用心理准备。”聂熙笑,“不是说带你散心吗,正好唱唱歌,释放一下情绪。有这么多人陪着你,负能量很快就被消耗掉了。”
  “……”
  “你别管唱得怎么样,把心情发泄了就行,反正也没人认识。”
  占薇还是有些没回过神来。
  “快点,大家都等你呢。想唱什么歌?”聂熙问。
  “……小、小情歌吧。”
  还没等占薇做好心理准备,聂熙回头打了声招呼。那边键盘手比了个OK的手势,随即音乐响了起来。
  占薇呼了口气,强烈的心跳逐渐被流畅的琴声掩盖。
  她凑近话筒,稍稍犹豫后,终于轻声开口——
  “这是一首简单的小情歌,唱着人们心肠的曲折……”
  那声音和她本人看上去一样柔软,隐约带着富有质感的穿透力。声线化成的五线谱,交织成细密的面,像微风吹起丝绸的质感般扑面而来,温柔得不像话。
  原本有些嘈杂的空间,一点一点变得安静起来。
  她闭上眼睛,抒发着那些蛰伏在心里的情绪。
  “你知道,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
  受不了,看见你背影来到;
  写下我,度秒如年难捱的离骚。
  ……”
  年轻的少女亭亭玉立,美丽又深情,让人移不开眼睛。
  隔天占薇在教室外的走廊上碰到聂熙,对方笑着问她,“昨天唱得那么用力,是在想着男人?”
  占薇顿了顿,才回道,“嗯。”
  “害你哭的那个?”
  她没说话。
  “是喜欢的人?”
  沉默了一会儿,占薇点头,“是啊,喜欢得不行。”
  空气安静了几秒。
  聂熙叹了口气,拍了拍她的肩,“先把你男人放一放,跟你商量个事。”
  “什么?”占薇不解地望着身边的人。
  “是我们乐队其他两个托我问你的。”聂熙一顿,“你想不想加入我们乐队,我们缺人。”
  “嗯?”
  聂熙一笑,左耳上那排耳钉闪了闪,“缺个主唱。”


第12章 12
  十二
  第二次出现在Super Nova是下午。
  酒吧里冷冷清清的,贝斯手阿勤不在,只有那个蓄着长发、两手纹身的大佬四仰八叉地躺在舞台边的行军床上睡大觉。
  聂熙走过去,踢了踢床脚,“起来了起来了。”
  大佬的美梦受扰,心不甘情不愿地翻了个身,骂骂咧咧,“找死啊。”
  “人我给你带来了。”
  占薇愣愣的,看着躺着的人霍然起了身,站在自己面前。他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衫,正中间印了个硕大的骷髅头,脖子上还挂着看起来很沉的十字架装饰。身型很高,影子结结实实将占薇笼罩住了,让人有种压迫感。
  空气安静了几秒。
  也许察觉到了占薇的紧张,他神色里的严肃渐渐松懈,勾了勾嘴角,一笑。
  “聂熙,没想到你还认识这样的软妹,”语气顿了顿,“还是只这么美的……”
  他用的量词是“只”,话音里充满了兴奋,就像是看见香喷喷美味后流着口水的食人族族长。
  占薇挺直了背,朝他点点头,“你好。”
  大佬朝她凑近,沉声道,“叫我chai哥、老chai都可以。”说的是第二声。
  “火柴的柴?”
  面前的人森森一笑,不怀好意地看着她,眼睛里闪着光,“豺狼的豺。”
  “……”
  “小妹妹,今天晚上要不要去豺哥家玩?”
  占薇还来不及回应,那边的聂熙就过来踹了他一脚,“你给我少乱来。”
  豺哥让聂熙把占薇找来,其实理由非常单纯,因为她长得好看。
  这几年音乐行业不景气,大家为了混口饭吃,都在殚精竭虑、勤勤恳恳地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可专业素养这东西说起来一本正经,却是有点玄幻的东西。提升到了某种程度,其中微妙的差距外行并不一定能看出来。
  于是,喜欢剑走偏锋的豺哥,决定在乐队垂死挣扎的边缘另辟蹊径。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一群唱得差不多的人里面,突然出现了一个长得特别好看的,是不是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这道理就跟一群小黄片女演员里头,突然有个会写书作画练毛笔字的一样。别人拼才华的时候,我们追求颜值;别人拼颜值的时候,我们追求才华,这样才有胜算。”
  聂熙,“……”
  贝斯手阿勤的理由倒是跟豺哥不太一样。他之所以想让占薇加入,是因为占薇的某种特殊技巧。
  他说,那个叫“蝶窦共鸣”。
  占薇不解地看着面前一脸冷淡的男人,“蝶什么共鸣?”
  “……”阿勤问,“知道鼻窦吗?”
  占薇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
  “知道鼻窦炎吗?”
  面前的人点点头,这个知道。
  “鼻窦就是鼻窦炎的那个鼻窦。”
  “……”
  “人的鼻窦有好几对,分布在我们的鼻腔周围,说直白一点,就像是我们发声系统的小音箱一样。”阿勤一脸认真,细致地解释起来,“对于唱歌的人来说,蝶窦是最特别的一对,通过蝶窦的共鸣,可以提高声音的广度和穿透力,给人带来非比寻常的享受。”
  占薇看着面前的人,他说得有些专业,她似懂非懂。
  阿勤继续道,“这种共鸣虽然是种技巧,但几乎不可能靠练习获得,是天生的。”
  “是吗。”
  “嗯,算上那些国际有名的歌手,运用自如的人也是屈指可数。在我所有见识过的现场表演者中,你是第一个。”
  占薇还是有些迷糊。聂熙过来安慰她,“听不懂也不用太自责,阿勤原来学声乐的,是我们乐队有名的‘理论帝’。平时他说的那些条条框框,我和老豺也听不大懂。”
  “哦。”原来是这样。
  占薇的乐队生涯,就这样懵懵懂懂地开始了。
  ***
  傍晚,一辆黑色的宾利慕尚驶入了花园深处的私人用地。沿着窄小的专用车道缓缓地前进时,窗外的视野渐渐开阔。草坪那头,身形巨大的德牧朝这边狂吠起来。
  汽车不紧不慢地停在了路尽头处一座双层别墅旁,直到熄火,车里的人才隐约听到了屋里传来的钢琴声。
  是那首叫做《小星星》的儿歌。弹的人似乎对歌曲并不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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