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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撒谎精-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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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曾想,林景衡过了惊讶,好像是认真思考,继而竟然微微笑开了,“你说的,可别反悔。”
  顾即欣喜若狂,他开心都来不及怎么可能反悔,他要和林景衡当一辈子的好朋友,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久。
  在那个夜晚,繁星漫天,淡淡的几句对白,却深深刻在了两个孩子的心里——可他们哪里知道,人的一辈子那么长,有时候,誓言也要成为羁绊。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不是写砸了。。。。。。感觉我这篇文要扑街/收藏竟然还没有三位数。。。。。。我滚去反思T^T


第26章 chapter26
  时光如白马过隙,那些快乐的,难过的,笑着哭着在岁月里穿梭,楼区门口的老槐树开花了又落,在一年四季里轮回着,像是永远都不会老去。
  顾即和林景衡一起上了龙山二中,但这可能已经用完他的运气了,他没能和林景衡同个班级,龙山二中是三年同班,这就代表这三年顾即都无法像小学那样坐在后排偷偷看着林景衡的背影。
  好在事情也没有顾即想象中的那么糟糕,至少他和甘小雨也没在同一个班。
  一年半的时光在笑着闹着之中过去,顾即依旧不太受同学们待见,这像是孩子们童年潜移默化的一件事,就不该和顾即一起玩儿,于是长大后也奉承着,谁都没有打破。
  顾即说不在乎也不可能,但是孤单这么多年过来,也算是习惯,况且还有一个林景衡肯和他来往,他比以前要好得太多。
  林景衡在小学就是所有人的焦点,上了初中更是出众,老师对他赞不绝口,身边围绕的朋友不断,收到的情书也比小学要多出几倍。
  顾即深知,林景衡无疑是优秀的,而且还会更加耀眼。
  而甘小雨似乎在上了初中后就越走越偏,顾即偶尔会听见甘小雨的一些消息,大多数是坏的,诸如与班里的谁谁谁打架了,和老师主任顶嘴了,或者是有人看见他和学校外面的混混在交谈。
  顾即路过班主任办公室的时候就见着一次被叫了家长的甘小雨,甘嫂唯唯诺诺的和老师道歉,甘小雨站得歪歪斜斜,丝毫没有悔改的意思,他把头转向窗口,顾即就吓得跑了。
  上了初中后,在顾即拒绝了无数次喝甘小雨的牛奶后,就很少和甘小雨有交集,甘小雨好像终于不把欺负别人的目光放在他的身上,顾即也避免惹事端,见了甘小雨就像老鼠见了猫般跑走。
  但变化最大,最令顾即吃惊的人,其实不是林景衡,也不是甘小雨,而是顾即小学三年级的同桌夏夏。
  三年级以后,夏夏就再也没有和顾即同班了。
  上了初中两个人又在同一个班级。
  令顾即讶异的是,那个当初一百多斤的小姑娘在不知不觉中褪去了儿时的肥胖,初一的时候,还有些圆润,到了初二,抽丝剥茧般高挑了许多,身材也由本来的圆滚滚变得纤瘦,细致的五官显现出来,杏眼翘鼻红唇,像一朵含苞待放的鲜花,走在人群中总能一眼就看到她。
  于是乎,班里那些曾经欺负过她的,漠视过她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恨不得把自己拴在这个破茧成蝶的女孩子身边。
  夏夏性格也变了,由以前的唯唯诺诺,变得骄傲自信了许多,走过银河的时候仰着尖尖的下巴,再也不会畏惧别人的目光洗礼。
  改变了的夏夏多了许多拥护者,但她谁也不待见,却唯独喜欢和顾即一块玩。
  在初二她的强烈要求下,老师实在没法子,就帮她调了座位,和顾即坐在了一块,于是乎两个人又成为了同桌,顾即就又多了一条被班里男生仇视的理由。
  顾即其实很看不起那些男生,在夏夏不好看的时候,他们一个个对夏夏唯恐避之不及,现在像苍蝇一样粘上来,难怪夏夏不拿正眼看他们。
  现在是初二上学期临近期末,外头正飘着小雪,玻璃窗被寒气吹得结了一层薄薄的雾面,从课室往外看,天地都是模糊的。
  讲台上物理老师正激昂慷慨的讲解着串联与并联的区别,讲台下的同学们一个个昏昏欲睡,临近放学,大家都没有把心思放在枯燥无聊的课堂上。
  顾即也是一样,他正望着窗外出神,想待会回家的时候是他先到校门口还是林景衡先在校门口。
  一只手戳了戳他的手臂,顾即回过神,把目光放在同桌夏夏小巧的一张脸上,眨了眨眼睛表示自己的疑惑。
  夏夏用手肘撑着下巴,歪着头,小声问,“你放学有没有安排?”
  顾即看了眼讲台,老师并没有注意到他们,也降低音量回,“我去林景衡家做作业。”
  他和林景衡这段在别人看起来有点诡异的友情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
  夏夏嘟嘟嘴,哦了一声,好像不太开心的样子。
  顾即不明所以,但想起好像每次自己说起林景衡,夏夏就是这样子的反应,于是大胆猜测道,“你,是不是喜欢林景衡?”
  他问得直白,夏夏顿时鼓了鼓嘴,气恼的转过头去,嘟囔道,“活该你没人喜欢。”
  顾即半是好笑半是无奈的歪歪头,不知道怎么就扯到他没有人喜欢这件事上了。
  放学顾即特意走快了,地面水漉漉的有点滑,他小心的看着路,没有在校门口看到站得笔直的身影,心情愉悦起来,今天他比林景衡早到。
  他缩在略显单薄的风衣里,像只鸵鸟,翘首以盼着林景衡的到来。
  等了几分钟,他哈着白气,搓着手,终于看见不远处推着自行车漫步过来的身影——林景衡在校服外头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 ,围着驼色的围巾,看起来很暖和的样子,连带着顾即也觉得没有那么冷了。
  林景衡远远就见着像他招手的顾即,天气冷了,顾即还是秋天那件灰色风衣,没有围围巾,也没有戴手套,整个人打着抖,缩成一团的样子。
  他眉头皱了皱,不禁加快了脚步。
  林景衡一到,顾即就咧开嘴冲他笑,脸上被冻得红扑扑的,林景衡把自行车停好,不赞同的说,“我给你的围巾呢?”
  顾即一怔,不好意思的笑笑,“早上赖床,忘记围了。”
  林景衡几欲张嘴,像是要教训他,但最终什么都没有说,麻利的把自己的围巾取下来,然后不顾顾即的抵抗三两下就把围巾缠在顾即的脖子上。
  围巾还残留着林景衡的体温,很是暖和,顾即立马伸手去扯,念叨着,“你不要给我,我不冷。”
  却被林景衡一个目光噎得说不出话,只得接受了林景衡的好意,挠挠头绕到自行车的后座,等着林景衡出发。
  林景衡长腿一跨上了自行车,示意顾即上来,顾即刚坐稳,林景衡就踏出去了。
  冷风吹拂着,顾即缩在林景衡的身后,手抓在冰冷的后座铁丝上,没话找话说,“今天我们教了电路,那个并联我听不懂。”
  林景衡越长大话越少,此时只是嗯的一声表示听见了顾即的话。
  顾即也不尴尬,继续叨叨,“你说天气怎么突然就怎么冷,前两天还没有下雪呢,我以为还会过一段时间才冷的。”
  车头钻进小巷子里,刮起一阵寒风,顾即打了个哆嗦,但又不敢和林景衡让他骑慢一点,只得咬牙忍着,不说话了。
  到了红秀路林家的楼下,林景衡把自行车停好上锁,示意顾即一起上楼。
  林妈在家,顾即已经可以很熟稔的和她打招呼了,边脱鞋边甜甜的问好,“林阿姨。”
  林妈拿了条毯子盖在沙发上打毛衣,笑道,“今晚我煲了鲫鱼汤,留下来吃饭。”
  顾即笑笑道谢,见林景衡已经走到放门口,急忙跟进去。
  这个时候北方暖气已经普遍了,林家开着暖气,顾即赤脚踩在林景衡房间的地毯上一点儿都不觉得冷,两个人把书包一放,顾即舒服得叹了一声。
  顾家不开暖气,倒不是暖气管没有落实,是顾即舍不得电费没有开,所以他每次到林家都会异常珍惜。
  顾即把外套脱了,露出里头白色的毛衣,毛衣有些脱线,但并不影响其实用性,他再把围巾给拿下来,见林景衡不知道在柜子里面找什么,没有过去打扰,便问,“围巾放在床上可以吗?”
  林景衡应了声,转过头来,手中却多了一双手套,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径直走到顾即的书包前面,当着顾即的面把手套塞进了书包里。
  顾即立马走过去,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他已经接受林景衡给他太多的好意,想把手套拿出来,林景衡这时候开口了,“去洗手。”
  顾即拿手套动作一顿,不明所以的望着林景衡,林景衡倒是一副不容拒绝的模样,他嗫嚅着,“手套。。。。。。”
  林景衡不理会他,转过身就去翻自己的书包了,顾即在原地站了一会,最终并没有把手套拿出来,他知道就这么还给林景衡的话,林景衡一定会生气。
  这两年来,除了外貌外,林景衡其他没变,脾性倒是见长了。
  顾即只得出房间去洗手,因为手冻伤了,骨节都是通红的,就算是温水洗着也是一股刺痛,顾即忍着痛呲牙咧嘴的洗好手擦干。
  回来的时候,林景衡已经在写作业了,他也想走过去写作业,林景衡把头一转,下巴抬了抬,目光看向床上,顾即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只见床上放着一管护手霜。
  “抹好再过来。”林景衡发话了。
  顾即盯着把话说完就又只留给他一个背影的林景衡,却抑制不住笑了起来,走到床边拿起护手霜,护手霜是草莓味的,散发着甜腻的清香。
  林景衡是不会用这样子娘唧唧的味道,肯定是林阿姨买的——顾即笑得傻里傻气,将护手霜挤了些涂在手上。
  房间里暖气很足,像是要流淌进他的心里去。
  作者有话要说:
  给你们撒点糖~~天气真的好冷啊,大家注意保暖


第27章 chapter27
  天气就像是急冻箱,气温骤然直下,顾即翻箱倒柜把去年的衣服都翻出来,不是发现衣服薄了就是发现衣服短了,到最后只剩下一件勉强可以御寒的旧棉衣能凑合过这个冬天。
  周末的时候,顾即去了一趟旧市场,买了针线,又花了几块钱到黑网吧去找了织毛衣的教程,想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就不用再多花钱去买那些死贵死贵的毛衣。
  顾即这两年的针线活突飞猛进,但织毛衣还是第一回 ,因此他还特地带了笔记本到网吧把织毛衣的流程和细节一一写下下来,惹得左右打游戏的同年级学生频频侧目。
  学生来黑网吧大多数是打游戏,顾即不禁被看得有些羞赧,想着差不多就该离开了,又盯着电脑上教程看了一会,确认无误后,提着一大袋毛线从网吧出来。
  他算是做了到网吧记录如何织毛衣的第一人了,顾即自己想想都觉得有些好笑,脚步也因此轻快起来。
  搭公车回家,挤到后头去坐,他最爱公车末尾靠窗的位子,那样就没有人会注意到他,回家的路并不长,半个小时就能到。
  他百般无聊的把玩着前些日子林景衡送给他的手套,手套是黑色纯棉的,手腕处有两条白边,他以前见林景衡戴过,思及此,不知道为什么,心中突然就跳得有点儿快。
  很快就下车,毛线虽不算很重,但提久了,顾即难免手酸,他加快步伐,想要快点回家,却远远看见小巷子口的一个熟悉人影。
  是甘小雨,顾即下意识就想躲,但甘小雨没有看见他的样子,继续和人交谈。
  顾即一看,和甘小雨站在一块的是两个年纪比他们要大上几岁的少年,穿着皮衣牛仔裤,有一个还染着金发,面黄肌瘦的,带着一股不符合年龄的流里流气。
  他一下子就想到,班里的同学说过,甘小雨最近和社会上的人走得很近,他直觉这是不对的,但又没有立场,更没有胆子去制止。
  于是顾即只能躲起来,看着那个金毛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来塞给甘小雨,甘小雨犹豫了下,接过,金毛替他点燃,然后甘小雨就云里雾里的抽起来——他像是新手,吸一口就咳嗽一声,很难受的样子。
  顾即看得皱起了眉头,提着塑料袋的手一紧,等到甘小雨和那两个少年消失在小巷子深处,他才凝重着脸敢走出来。
  已经看不见甘小雨了。
  顾即虽然并不喜欢甘小雨,但也深知甘小雨这样的做法是错的,他紧抿着嘴,一言不发迎着上楼,等反应过来,他已经扣响了甘家的门。
  他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但什么都不做的话,甘小雨可能就会这样陷下去,到底甘家曾经帮助过他,知恩图报这四个字他还是懂的,甘嫂为甘小雨操碎了心,想来也不会要甘小雨学坏。
  是甘嫂开的门,一见顾即,倒是惊讶了一会,看见他手中的塑料袋,笑道,“去了市场啊?”
  顾即讷讷的点头,突然不知道该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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