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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极品富二代-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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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我干啥?纯良,你该不会是把哪个女孩儿的肚子搞大了吧?”叶芊芊惊疑不定的问道。
  “你看我像那样的人么?”赵纯良反问道。
  “不是像,就是那种人!”叶芊芊认真的点头道。
  “你太让我伤心了,我不管跟谁做,都是有戴T的好不,下回你可以亲自试试!”赵纯良说完,一个激灵从床上爬了起来,然后一边往门口走,一边说道,“芊芊,我先走了,一会儿林总他们要是问到我,你就说我生病了。”
  说完,赵纯良直接拉开门走了出去。
  “啊?你要去哪里啊!”叶芊芊连忙叫道,只可惜,回答叶芊芊的只有关门声。
  虽然不满赵纯良这突然离去的举动,但是叶芊芊还是将赵纯良的床铺给收拾了一下。
  “哼,用完了人家就跑,混蛋!”
  叶芊芊一边整理床铺一边嗔怒地说道。
  这刚收拾着呢,办公室的门就被人从外推开了。
  林思伊从外面走了进来,刚一进门,她就听到了叶芊芊那句用完了人家就跑的话,然后又看到了叶芊芊在整理床铺,林思伊瞬间脑补了整个故事的开始发展高潮结局。
  “芊芊,你们!!”林思伊不敢置信的看着叶芊芊。
  “林,林总!”
  叶芊芊没想到赵纯良才刚说了让她帮忙跟林思伊说生病不能来上班的事儿,林思伊竟然就出现了,这一下子就把叶芊芊给搞的有点不知道该怎么说话了。
  “芊芊,你怎么这么傻呢!!”
  林思伊一脸惋惜愤恨的走到叶芊芊面前,拉着叶芊芊的手,说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你怎么,怎么就这样了呢?”
  “林,林总,我,我只是……”
  叶芊芊有点说不出话来,林思伊却是立即又说道,“你放心,我一定会替你做主的,我不管他跟谁怎么样,但是我,一定不会让他欺负了你的!”
  “欺负我?”
  叶芊芊有点羞涩地说道,“他,他也没怎么欺负我拉。”
  “这都没欺负你呢?!”林思伊愤恨道,“都这样了还不叫欺负,哼,刚才火急火燎的走了,我还以为是什么天大的事呢,没想到竟然是跟你……不说了,芊芊,一切由我给你做主,没事儿的!”
  叶芊芊疑惑的看着林思伊,这,这赵纯良不过是让自己帮忙请个假,怎么好像,事情有点不对劲儿呢?


第四十二章 上帝之手
  今天的佣兵界,出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那就是三年前被一夜之间灭掉的上帝之手佣兵团,正式开始进入重建的程序。
  一个佣兵团的重建,对于整个佣兵界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事儿,每天都会有佣兵团被灭,可能是在非洲战场,可能是在太平洋的某个岛国上,也可能是在某个地下停车场。
  佣兵这一行,是淘汰率跟死亡率非常高的一个行业,进入这一行的几乎每个人,都有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觉悟,可能上一秒你还在跟你的朋友聊天讲话,下一秒你朋友的脑袋就会被某处的狙击手给爆掉。
  所以,任何一个佣兵团被灭或者某个佣兵死了,那就好像是今天张三去偷瓜了明天李四去嫖妓了一样,根本是无足挂齿的小事。
  可是这个上帝之手,却是不同。
  他在五六年前,如彗星一般突然崛起,一出现在佣兵界,就打响了他们的招牌,完成了很多的雇佣任务,也成为晋级最快的一个佣兵团,从最菜的1级,用了三两年的时间,就晋级为6级,可谓当时佣兵界最为闪亮的新星,只可惜后来,这个组织突然在某一次的行动雇佣任务中被人给灭了,这在当时可是一个轰动性的新闻,很多人都好奇到底是谁灭了这样一个冉冉升起的新星,只可惜一直没有人查到有价值的东西,这件事情也就慢慢的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可是现在,上帝之手佣兵团的团长夜枭,竟然重新出现在了佣兵界里,并且以上帝之手团长的身份向整个佣兵界召集成员。
  很多人看到这消息以后都怀疑是不是有人假冒夜枭,毕竟当初传闻,整个夜宵可是全军覆灭,死的一个都不剩,只不过,经过佣兵协会的检验,最终确认了夜枭的身份确实属实。
  这一下子,沉寂许久的佣兵界,突然变得热闹了起来。
  当初的上帝之手能够从默默无闻快速的变成超新星,最重要的倚仗就是其团长夜枭,对于很多佣兵而言,夜枭绝对是一个枭雄级人物,虽然人看起来年轻,但是不管是做事还是战斗能力,都是非常强悍的,而现在,这样一个人在沉寂三年后突然付出,必然是经过了一番磨练或者说是沉淀的,相较于三年前必然会更加成熟。
  如果能够进入这样一个人的手下做事,那扬名立万,也许只是时间问题啊!
  至于加入这个佣兵团会不会惹来当年灭掉上帝之手的那股势力,这些胆子比女人胸还大的佣兵可不管。
  干佣兵为了啥?一个物质,一个精神,简单点说就是一个为了钱,一个为了扬名立万。
  谁都想出名,谁都想当名人,走到哪里人家见你都叫你一声哥,这多牛气?
  在佣兵界,要出名,单打独斗绝对不行,独行侠适合干杀手,佣兵,那讲究的就是团队,而一个好的团队如果有好的队长带,那要混出名堂来,绝对是易如反掌。
  谁干佣兵这一行没几个仇人,要是天天怕这怕那,那就不是佣兵了。
  消息发出以后,立即就有很多人想要加入上帝之手,只不过,这一次上帝之手的招人的门槛,限定的比以往高了。
  想要进入上帝之手,至少需要成为四级佣兵才可以进入。
  所谓的四级佣兵,就是佣兵界的一个等级制度,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行业都会有相应的等级制度,比如做厨师的,就有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和新东方级,那佣兵自然也是如此,初入行业的是1级佣兵,随后慢慢熬资历,完成相应难度的雇佣任务,一点点的升级,一般在佣兵界里熬个一两年就能成为一个二三级的佣兵,至于四级,那就比较难了,因为需要完成佣兵协会的指定任务,所以四级佣兵就是一个分水岭,每一个四级以上的佣兵都是可以独挡一面的高手,而如果一个佣兵团里有两个四级佣兵,那这个佣兵团就是四级佣兵团,以此类推,一个佣兵团如果有两个六级佣兵,那就是六级佣兵团。
  四级的准入资格算是一个相当高的门槛,要知道,就算是一些七八级的佣兵团,他们的收人标准一般也都是在三级佣兵左右,当然,他们的干部阶层有很多五六级的高手,但是普通兵员,三级足够,只有九级,乃至于最高的十级佣兵团,才会将入团的门槛设定在四级,或者往上。
  像是夜枭这样的六级佣兵所带领的团队,一般二三级的准入门槛就差不多了,四级那几乎是有点异想天开了。
  尽管很多人都觉得夜枭有点脑抽疯,但是依旧有人将上帝之手的重建视为今年佣兵界的一件大事。
  广阔无垠的亚马逊原始森林里。
  一头举世罕见的亚马逊豹正匍匐在水面上饮水。
  这种豹子因为身上的皮毛而在几十年前被大规模的捕杀,一直到现在,整个世界上这种豹子的总数量都不超过三十头。
  每一头,都价值千金。
  包子的耳朵警觉的竖着,他的耳朵可以三百六十度的旋转,能够轻易接收最微弱的声音,进而通过他高度发达的大脑判断出声音的主人对自己是否有威胁。
  这是通过这几十年的捕杀而锻炼出来的超强的技能,所以很少有人可以捕捉到这种豹子。
  就在这时。
  咔嚓嚓。
  远处的林中突然传来树枝断裂的声音。
  豹子猛的抬起头,警惕的盯着传来声音的地方,也就是在这时候,一个参杂着水草与泥土的脑袋,慢慢的浮出了水面。
  豹子看了声音传来的方向几秒钟,发现没有什么威胁后,转过头打算继续喝水,就在这时候。
  哗!
  一阵剧烈的水动声响从豹子身前传来,一个漆黑的人影从水里如炮弹一样弹射而出。
  那人张大着手臂,在豹子没有做出任何反映之前,一把将豹子给抱住了!
  这样的举动对于普通人来说无异于是找死,虽然豹子比老虎狮子什么瘦弱,但是一只成年豹子绝对可以轻松的干掉六七个人类。
  豹子疯狂的怒吼了一声,扭动着脑袋想要将那个胆敢抱住自己的人类的脖子咬断,只是那人的动作灵活的就跟一只猴子一样,不管豹子如何晃动脑袋,都没有办法咬到那个人。
  “放轻松,放轻松,我不是来杀你的!”
  那抱住豹子的人一边说着,一边翻身骑到了豹子身上,随后他的身子猛然往下一弯,一只手环过豹子的脖子,然后猛的用力一勒。
  豹子哀嚎一声,轰然倒地,那人抬起另外一只手,将一根针管插进了豹子的后颈处。
  豹子彻底的昏迷了过去。
  “呼,等了你三天,我可算等到你了!”
  骑着豹子那人从豹子身上跳了下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水草,随后将脸上的泥浆什么的都给擦掉。
  这是一个长的很清秀的年轻男子,他的脸色有点苍白,整个人的身形十分的消瘦,身高大概在一米八左右,体重估计没超过一百二。
  “小杰,你可算是成功了,太难得了!”
  一个激动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只见一个穿着把迷彩服带着帽子的老头正一脸兴奋的跑过来。
  “徐教授,你刚才可差点把这宝贝给吓走了。”被叫做小杰的年轻男人心有余悸地说道,“我在这水里躲了三天,要是因为你刚才发出的声音把这宝贝吓走了,那我一定不会再接您的任何雇佣任务的,我发誓。”
  “刚才真不是故意的,只是看到他出现了有点激动,不小心动了一下。”徐教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随后小跑到豹子身边,蹲下身,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一些针管之类的东西出来。
  “活的亚马逊豹的血液非常难采集,我等了一年,总算是等到了,唉,太难得了,多谢你了,小杰。你可实在是太厉害了,呆水里呆了三天,要换做是普通人早泡的不成人样了。”
  “不用谢,收您的钱,给您办事,这是我们佣兵的职业规则。”小杰笑了笑,伸手进口袋里摸了摸,摸出了一块手表一样的东西。
  嘀嘀嘀。
  手表突然发出微弱的声响。
  小杰看着手表,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
  “夜枭竟然没死,还要重新建团,难道是打算复仇了么?”小杰惊讶的自语道。
  “什么?”徐教授问道。
  “我当年的偶像重出江湖了,徐教授,反正也没我什么事情了,我就先走了,这头牲口就交给您了,剩的不多了,您下手轻点,别弄死了,钱打我账户就行!”
  小杰一边说着,一边朝着旁边走去。
  “你要去哪里?”徐教授问道。
  “我要去找我偶像了。”小杰回头笑道,“我入这行的时候最崇拜的一个人,我是他的脑残粉,哈哈哈。他竟然没死,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啊,哈哈。”
  “那你去找他干嘛?”
  “当然是去跟他混咯!”
  小杰的声音回荡在亚马逊原始森林里,而他的人影,早已经消失不见。


第四十三章 收账
  神州榕市。
  这里是福省的省会,也是整个福省最热的城市。
  号称火炉。
  此时,在炎炎烈日下。
  一个年轻女子正在跑步。
  这样的日照,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那都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没有一个女人会选择在这样的时候出门,因为皮肤会晒黑。
  而眼前这个女人,却好似一点都不在意。
  汗水已经湿透了她的背心,一头马尾辫随着她的动作左右摇晃着,看起来煞是可爱。
  路上的野狗趴在树荫底下,听到脚步声的时候没有任何反应,事实上,这个熟悉的脚步声,在最近的一个小时里,已经出现在野狗耳朵里八次了,不用看野狗也知道,肯定又是刚才那个女人。
  那个变态的在这样的日子里跑步的女人。
  “第八圈,三十二公里,完成!”
  女人突然停了下来,喘息着看了一下手表,她已经绕着这个环城路跑了八圈,一圈有四公里长,她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跑了八圈三十二公里。
  在如此的烈日下,正常人别说跑步,就算是走上四公里,都得中暑,可是眼前这女人却好像才刚热完身一样。
  “接下去要做……要做负重山地!”
  女人思索了片刻,就走向了旁边的几个沙袋。
  刚将沙袋绑好,女人的手机就响了。
  女人将手机接了起来。
  “王思颖,你听到今天大家都在传的消息了么?”电话那头激动的问道。
  “消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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