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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独唱团第一辑_韩寒-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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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说孙美琴脑子里的一根血管爆掉了,所有的血都从那个断口处乱流。孙美琴的脑袋里流满了血。孙美琴就死了。

现在我渐渐明白孙美琴当时为什么死死拽着我的手。一个将死的人生出这么大的力气是她还不想死,想用力留住自己。她正好在手旁抓住了我。可我留不住她的七魂六魄,只留住了她的阴凉,还在我的手指上阴魂不散。我一次次被这种顽固的停留弄得心惊肉跳。

孙美琴的死亡赋予了我某种神秘的使命。我想,也许是她真的舍不得离开这个世界。我只好同时替代了她活着,并且用眼睛观看着,现在又用双手来书写着,以告别她的不舍。

二、遗忘

这个叫陈学平的男人是叙述到这儿才正式出现的。之前他一直呆在一个工地上。那个工地上搭满了脚手架,到处是水泥,钢筋和铁丝。陈学平每天有10多个小时穿梭在其中,将一捆捆钢筋从左边搬到右边,或者从右边搬到左边。这使他的肩膀久经沙场,结实可靠。

叙述是从一个电话开始的。当时陈学平正在休息的间隙。这个男人习惯于将双手插在腰间,朝天空望去。这一天突然下起了雨,他们只好躲在一块跳板的下面。这样一来陈学平只能平视着前方了。接着他就看到一个人越走越近,并开始朝他喊:“喂!陈学平,你家里来电话了。喂,陈学平,你老婆死了。喂,你快回家吧。陈学平。”所以,陈学平连夜回到了辛庄。

当时,已有好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等在了路旁。陈学平一到,两只手臂就被紧紧挽住,有效地阻止了他可能出现的昏倒在地。陈学平的悲伤在几条胳膊中动弹几下,只能爆发出抢天哭地的声音。到了灵堂,他终于挣脱开了手臂,朝孙美琴扑去。这个男人捶胸顿足涕流满面滚倒在地。那已经不能算作是哭了。我们听到沉闷的吼叫声撕心裂肺地从地面上传来,令在场的人都无比辛酸甚至渭然泪下。可在这里我不想再叙述这种悲伤了。因为它与以后的陈学平有如此大的差距。更让人们觉得那仅仅是一场动情的表演而已。

就在孙美琴还未过“六七”的时候,陈学平就在为他以后的生活幸福开始担忧了。终于在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他无声地推开了一个媒婆的家门,支支吾吾地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其中陈学平红着脸说得最多的是:“脚边少个人,太冷啦!”

不久我们就看到,每当黄昏来临时,陈学平都会戴整齐,骑上一辆自行车出门去。他动作迅速,飞快地蹬着脚踏,像是一匹瘸腿的小马,在路上颠来颠去的。有一次我站在路旁,居然听到他用口哨吹着歌曲,看到我的时候,他才惊慌的戛然而止。后来我们才知道,陈学平的幸福来自于一个叫作方柳柳的胖女人。

有一天黄昏,陈学平同往常一样出现在方柳柳的视线里。她看到熟悉的自行车出现在大路的尽头,并且艰难又顽强向她颠簸而来。方柳柳的心里涌上了一阵阵美妙的波纹。

陈学平终于到了跟前。他轻轻地敲了一下铃,猛地一刹车,脚踮地,停了车。然后他像一个少年一样甩了甩头发,把情意绵绵的目光投向了方柳柳。

“你上来。”

方柳柳说:“你下来。”

“你上来。”

“下来。”

“你不上来我打你。”“你不下来我不理你。”……

这个时候,方柳柳忘记了自己刚才是站在河沿洗一堆衣服。她想跺一脚,表示一下自己动人的不满。于是她把自己跺到河里。水面先是凹进了一个深深的旋涡,然后大片的水波朝向四周冲开。几滴水珠一直溅到了陈学平的脸上。在他的眼前出现了巨大的涟漪,涟漪的中间方柳柳浑身湿透,手臂像野草一般东倒西歪。她的头发紧紧地粘在颈脖子里。衣服顿时拥挤不堪地贴在了皮肤上。在方柳柳奋力挣扎向水面的时候,那对饱满的胸脯忽上忽下,忽隐忽现并且摇摇欲坠。

陈学平毫不犹豫地跳下了水。在水中,他奋不顾身地朝方柳柳游去,一把抱住了这个胡乱扑腾的女人。钢筋搬运工轻而易举的将圆滚滚的方柳柳扛上了肩膀。在凌空飞起的一瞬间,陈学平听到轻轻的“啊”的一声。方柳柳成了一把竖琴,奏响了第一个音符,横在一个厚实的肩膀上,令人激动的回到了家。当天晚上,陈学平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乐手。他将方柳柳身上的每一根琴弦纷纷奏响。时而晴空万里,时而狂风平地起,时而则是秋风秋雨连绵不断。

很快,陈学平的后座上就幸福地带回了一个女人。方柳柳理直气壮地将自己的脸贴在了他弓起的背上,又镇定自若的朝着围观的人群微微笑。这个后来成为陈学平“脚边人”的女人坦率地表达了自己的幸福。正如她后来所说:“那个时候,是被爱情冲昏了头。”

在孙美琴尸骨未寒的时候,陈学平一方面全身心的开始了他的第二次幸福之旅,另一方面还想竭力表现出一些悲伤。这个男人大清早便坐在门前,面朝太阳响亮地哭泣。他的哭声里充满了干燥的嚎叫。我们听到他在喊:“我的命好苦啊——我的命好苦啊——”这一直持续到陈学平将方柳柳正式过门,才得以停止。

在陈学平身上我看到了令人心寒的遗忘。原来死亡就是一种消失。不但是肉体,精神和思想的消失,更重要的是在人们的记忆中慢慢成为了空白,就像这个人从没在这个世界上来过一样。孙美琴消失了。

对我而言,这个死亡之夜并没有过去。它像是暴雨前的乌云迅速占据着我的想象。我承担着它的重量和恐惧,同时也隐隐感到,有一天它会将我引到一个地方。它与我有着纠缠不清的关系。

因此,我和陈小兵建立了一种奇妙的关系。我在他的脸上看不到悲伤。每天他都会站在路口平静地说起他的母亲。有一天他和我说起孙美琴最喜欢吃的糖糕。一种米粉做成的长方形的糕,上面涂了一些糖粉。

“先拿在手上。这么捏一下,捏一下。然后,用舌头舔一舔,再舔一舔。轻轻咬上一口。要用前面的牙齿一点一点地咬,慢慢的咬。啊!甜的,软的。”

陈小兵说得眉飞色舞,仿佛那块糕就在眼前一样。阳光穿过树缝的阴影斑斑驳驳地印在他的脸上。使得这张脸如同一面生锈的铜镜。最后他压低了嗓门,对我说:“现在,我就要回去和她一起吃了。”说完,陈小兵迈起天真的脚步,几乎是蹦蹦跳跳向前跑去。

过了好久我才明白过来,陈小兵居然遗忘了孙美琴已经死去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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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淇:一如玫红色的蔷薇之于夏日

那年的阴历三月初六,初春,天气还带着几分寒意,时常下雨。这是我到上海的第二年,读对外汉语研究生。

三月初六是我的生日,一早妈妈就打电话给我,说“要好好照顾自己”,又问起程南,我说“分手了”。妈妈在电话那头迟疑片刻,说:“那更要好好照顾自己。”我笑起来。

因为我是学生,生活就十分简单,加上每天的课程不多,时间就大段大段地空荡出来。这也是我始终不想离开校园的原因,譬如可以像现在这样,吃过午饭独自在树下安静地坐一会儿,我因此时常能够听见时光从身边流过的声音,有时很喜欢,有时又不胜悲伤。

手机突然响了,是程南的短信息:生日快乐!我不在你身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我看了一会儿,慢慢把消息从手机中删除,接着是这个名字。

初春的羊倌不够温暖,我坐在石凳上,不远处有一只麻雀,跳前跳后,很是忙碌。头发已经长至腰际,我想了想,起身向校外走去。

从校门向南的这条路走过太多遍,马路两边长着貌似苍老的梧桐树,刚经历了冬季,枝叶还不甚繁茂。地面因为下过雨还没有完全干透,我小心地避开水洼,直到走进那家干净明亮的理发店。

阿良是香港人,看见我一贯开朗地打招呼,用不标准的普通话问我:“洗一洗哦?”

“剪掉。”我回答他。

“剪掉哦?为什么剪掉?这么长……”他一边用手拨弄着我的头发,以便对着镜子问我。

“不要了……不想留了。”我在镜子里看阿良,他认真的样子真可爱。

每一个男人都比程南可爱,任何一个。

洗过头发,我再次坐在镜子前。仔细端详这张脸,它真是普通,找不出一丝美好的细节。(美好近似幻觉,略有常无。)

见到在“喀嚓”声中把原本属于我的东西一点一点从我身体里剔除,我感知着某种失去,却没有疼痛,也毫不迟疑。

“挥剑断情哦……”阿良突然在我饿案轻声说。

我笑。

真的不是,我并不在意。几乎想不起来怎么和程南走到一起,原本就是个错误吧(总要到穷途末路我们才发现一个又一个错误)。错误早早就蛰伏其中,如同之前种种遗痕漏迹,漫长的时光,职位等候一个结局。可为什么总由他来选择?程南曾经不懈地选择过我,而当他拿到洛杉矶大学奖学金的时候,又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美国。

但我又真的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名正言顺地留下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的身边,说“爱”,还是说“求你”?他在美国一定发展得不错,不然不会有闲暇时间记起我——面对名利谈爱情,最后总是荒诞。

再次看镜子,自己的样子已经完全不同:头发被剪齐至耳根,从额前三分之一的地方分开,两边细发夹至耳后……

抛却即为重生,原来如是,简单选择即可重新开始。程南只是比我更早地了解人世常理。

与阿良告别,我习惯性朝“always”的方向走去。那一家离学校不远的二层楼的小书店,一楼可以喝茶喝咖啡,二楼还有舒服一点的躺椅用来看书。我到上海不久就成了这里的常客,楚平望是书店老板,密云是这里唯一的店员。

密云来之前,楚平望曾让我来这里帮忙,而我不想把朋友关系变得太复杂,更何况我并不像大多数学生那样缺钱,我宁可像一个普通顾客那样随时来坐坐。生活是用来享受的,不是用来努力的。

楚平望常给我“过于”开朗的感觉,他随性大度得令人怀疑。我相信开这样一家书店的人一定不是为了钱,至少要有足够能力驾驭金钱才能有这样的眼光和品位。

书店两个楼四周都是书架,从底层到天花板放满了书,各种领域都有涉猎,还有一些原版的小说和杂志。底楼中间摆放开小方桌,每个桌子上面都有台灯,配套的椅子小巧精致,冬季有靠垫,夏季有凉席,高低舒适。从侧边拐角处楼梯上楼,有更舒适的长桌和躺椅,躺椅边装着小音响,配套耳机,可以自己带cd来放。这里与其说是一个书店,还不如说是一个小小规模的图书馆。店里木制家具和书的味道,加上茶和咖啡的香味,让人心生欢愉,轻信生命自此丰沛。

从二楼朝南窗口望出去,可以看见街道后面一户户被青藤缠绕的庭院,有时看着看着,会以为人生平和顺义,并无四季之别。那次,平望指了指窗前对我说:“清辰,以后不管你来不来,这个位置都留给你。”说话时,我看见他身后的密云,谨慎地望着我。

一踏进“always”,平望就过来招呼我:“清辰,你把头发剪啦?”

我快乐地在他面前转个身,问:“怎么样?”

“不错,挺好,像学生的样子。”

“我本来就是学生,我以前不像吗?”我问他。

平望安安静静地看着我,说:“以前是自己拖累自己。”

我明明听懂了却故意问:“头发算什么拖累?”

他笑起来,大叫一声:“啊,生日快乐!”

密云从里间端出一个托盘,里面有一块插着一根蜡烛的小蛋糕和一件包装好的礼物。我惊讶的不知所措,眼泪湿热,平望毫不在意地在书店里为我唱生日歌,我笑着在他们面前吹掉蜡烛,店里有不少客人鼓起掌来。我有些羞涩,平望却很大方,说:“今天是我好朋友祁清辰小姐生日,本店请在座每位朋友吃一块小蛋糕作为庆祝……”

我不说话,默默走到旁边,打开礼物,是一个玫瑰红色的苹果mp3,很漂亮。我对平王说:“你居然知道我生日……”

“密云告诉我的,哈哈……别说什么了,我带你去门口拍张照片留个纪念……”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数码相机,拉着我走出门外。

四处围栏上缠满绿色藤蔓,翠绿枝条间充盈春天的气息。平望见了,说:“这里好,可以看见春天。”于是我面对平望,站在葱茏的绿意钱,就在平望对我说“笑一笑”的时候,我看见了他……

(回想起来,那个瞬间仿佛真的看见了春天。)

在离我们稍远一点的地方,书店门栏的右边,他穿着牛仔裤和深蓝色薄绒格子衬衫,手里有一只烟,身边的地上放着一瓶橙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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