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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朝阳与夜歌-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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揉了揉小腹,说:“如果在萨尔兰,现在应该是用餐时间了。华史·缪伦阁下,麻烦您去打几只野兔子来做烧烤对象吧。”

“我?”

“是啊,难道让淑女们去追着兔子满山遍野地奔跑吗?”

仿佛是受到公主的暗示,大家同时鼓噪起来。华史一百个不愿意,但却无法忤逆这么多人的命令,于是翻身上马,接过公主抛来的猎弓和箭袋,掉转马头向山坡上奔去。美塞娅坚信,这个华史不仅是优秀的指挥官,同时也是做苦力活的好手及打猎的行家,有他在身边,自己便衣食不愁,没钱了叫他去挣,没粮食了叫他去筹备。

果然,只过了一刻钟,宰相之子就提着两只很肥的野兔回来了。众“淑女”纷纷挽起袖子,为野兔开膛、洗身……好不勤快啊!从前跟着公主出去打猎,她们常常做这些工作,否则就没有美味可以享受;因此现在做起来简直是轻车熟路!

莫兰斯分配到的工作是去拾柴,给他帮忙的是艾宓尔。不用说这又是姐姐的恶作剧,可以预料,等会儿他拾够柴薪回去,姐姐又会用什么话来取笑他了。回头看看艾宓尔,她似乎很拘束,大概因为自己是王子的缘故吧。

“殿……殿下,我没做错什么事吧?”小女孩怯生生地问。

莫兰斯很灿烂地笑起来,说:“没啊,我只是觉得你的肩膀太僵硬了。全身放松嘛,不要想着我是什么王子,就当我是一个朋友——你愿意成为莫兰斯的朋友吗?”

“臣……臣感到荣幸之至,谢殿下恩典!”

“不要老是殿下殿下的,没有旁人的时候,你叫我莫兰斯就行。”

“是,殿……”艾宓尔的反应倒不慢,话到嘴边立刻吞回去了。

莫兰斯走上山岗,那里树木繁茂,地上的枯枝很多。当他举目远眺,看到的是一片广袤平坦的原野。星星点点的农家小院遍布于原野之上。他所能看到的都是克伊尼亚的领土,如今这一片领土却被依斯塔更残暴地统治着,遭受教皇与克里斯王的双重盘剥。莫兰斯叹了一下,现在还不是复兴国家的时机,他和姐姐必须等待。

“莫兰斯,时候不早了,再不回去公主殿下会着急的!”艾宓尔远远地喊道。

莫兰斯的思绪回到自己的工作上,在附近胡乱扯起几根枝条,匆匆跑下山岗。

是夜,大家围坐在篝火四周,美塞娅和华史开始讨论下一步的行动。

荷里底亚城方面,已经确认所有的部队都被安置妥当。绝大部分编入了军队,而公主的卫队则被送往修道院,由好心的修女代为照顾。荷里底亚城有好几座大修道院,从前城主经常从海盗或不法商人手中解救出一些悲惨的妇女,修道院成为了她们最好的去处。

公主的身上带着数百枚金币,华史也携带着同样数量的财富,而其余每一个女侍身上都有至少十余枚金币,可以说他们在两三年之内是不愁没有钱用了——公主和王子的生活虽然不算简朴,但也没有达到奢华的程度。她现在要考虑的是到哪里落脚比较好。

“我倾向于塔芝恩方向。那边暂时还没有被教皇国占领,即便被占领了,克里斯王的势力也没法渗透到那里。教皇控制了整个乌法尔,自然不会对我们这些小角色太注意。我们先在塔芝恩待一阵子,设法聚敛一些钱财,等到克里斯对我们有点爱理不理了,我们再出来活动,暗地里组建一支雇佣兵团。”缪伦折下树枝,在地上画起示意图来。

美塞娅想了想,说:“你的提议很不错,不过我再补充一些。塔芝恩的确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但我们要在那里活动,手脚会有些施展不开。因为克里斯即使不能将势力渗透到那里,至少可以在那里安插一些眼线。我们若组建部队,他很快就会知道。

“所以我倾向于到圣水湖附近去发展我们的势力,可能的话,做个山贼头目也好。自古以来,有不少英雄都是贼兵出身的。我向往的另一个地方是湖风之镇,传闻中,那里是英雄聚集之地,在那里我们可以找到一些志同道合的伙伴。”

“做山贼啊?”华史的脸色不太好看,大概是非常鄙夷这种职业,“有一点要注意,那边已经有很多山贼了,我们再过去占山为王,你想那些山贼头子会不会同意呢?”

“那样正好啊,把他们一起收编,我们的势力就很强了!”

公主说得真是轻松。“大家有没有意见啊?”

包括莫兰斯在内,大家都摇摇头。美塞娅知道,莫兰斯是向来都听她的;而身边这些女侍,论武力的确都能独当一面,可是智谋方面却没有任何主见。一旦讨论起谋略来,通常都是她与华史拿主意,然后大家就照着他们俩说的去做。

“没有意见,那就表示全体通过了!好,从今天开始我要努力成为一个合格的山贼头目!”美塞娅向自己的宝剑发誓,那认真劲儿真有些可笑!

山道上,十二骑正以疾风过境一般的速度奔驰。已经是四月二十七日了,他们要在这个月结束以前到达塔芝恩城。

他们的身影映入几名山贼小喽罗的眼里,好像发现了巨大宝藏一样,一个喽罗留下来继续监视,其余的人欣喜若狂地回去报信了。或许是这条山道位置比较偏僻,今年开春以来一直没有客商经过,取而代之的是一队队的官军。山贼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给官军找麻烦,因此几个月下来山寨已经财政透支,翻遍库房也难再找出半个克罗泽(铜币名)。

实际上报信之人并未到达山寨,半路上他们碰到了一个头目及六十多名同伴。听说对方才有十二人,而且妇女占了大多数,大家都狂叫起来。重点不在人数,而是在于“妇女”一词!太久得不到生理满足的男人们,一听说有女人,两只眼睛便大放光彩,假如这一票让山寨里的兄弟们也参与了,说不定他们头上就不会有女子分摊过来,那怎么可以!

“抢女人去!抢女人去!”小头目做出了他出生以来最英明的决策。

“好啊!抢女人,抢回来做我家的小老婆!”

“我那里已经涨得快顶不住了!”

……

种种粗言秽语夹杂在粗鲁的笑声中,响彻山脊。头目吩咐部下分成两队,采取前后夹击之势,务必要将对方的所有女子全数拿下,大家干劲十足,由报信的小喽罗带路,向山道奔去。远远的就望到了负责监视的喽罗放出的狼烟,由此确定了对方的位置。

果然如报信者所说,在十二人中,只有两名男子;剩下那些女子,都是十多岁或二十刚出头的年轻货色!虽然只是远远望到她们的身影,但是能够确定,她们可都是一流的美丽女孩,光是想到这一点,大家就已经血脉扩张,瞳孔放大了!

再说美塞娅这一方,仍旧蒙在鼓里,忽然公主身边的一名女侍大声喊:“大家快停下!”

十二人都勒马停住。

“怎么了,拉秀贝尔?”公主问道。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却从女侍的脸上看到了危险的讯号。这个拉秀贝尔,从小跟随着一群山贼生活,其叔父就是一名受政府通缉的杀人逃犯。后来叔父受良心谴责,主动投案自首,临刑前将年仅七岁的侄女托付给城主照顾。后来拉秀贝尔进入了公主卫队,对山贼的敏感性则一直保留下来。

拉秀贝尔指着前方的路,说道:“这附近有山贼,我们一通过那个弯道,山贼就会从前后夹击过来。请大家务必小心应付。”

“有多少人?”华史插嘴问道。

拉秀贝尔又向山道边的树林张望片刻:“大概有六十人。”

“六十人,好对付!”

公主忽然策马前行,根本不把六十名山贼放在眼里。其他人连忙跟上,他们很快就接近了弯道口,假如山贼们不出现,他们就会这样疾驰而过。

树林里一阵响动,山道的前面、后面,都被剽悍的骑兵堵住去路。因为从未见过如此年轻美貌女子,他们都显得激动万分,各种粗俗的语言组成第一波攻击,向公主一行人袭来。

“滚开滚开!”美塞娅对这些人厌恶之极,恨不得一鞭子抽过去,让对方的臭嘴裂成四半,从此不能再说话。

“哟,小美人儿生气了,敢情是一朵带刺的玫瑰!你看她那两条弯弯的细眉,真是美死人了!”一个高挑的家伙笑嘻嘻地说,听得出来他读过一些书。美塞娅果真一鞭子抽过去,对方的脸上顿时留下一道血痕,人也从马背上跌落下去,杀猪似的又滚又叫。

小头目见对方先动手了,连忙大叫“抄家伙”,顿时刀剑出鞘之声大作。贼兵们用的通常都是单刀、单剑,也有用长枪或九节鞭的,而地位较高的头目们则使用较名贵的长剑来表明自己地位的不同。

美塞娅这一方,只是齐刷刷的一声,十一把刻着迪南多家纹的精制长剑,外加一把又宽又厚带着缪伦家纹的大剑一齐出鞘。

“谁先来送死?”华史大声吼着,那气势先镇住了对方,过了不久大家的神情才恢复过来,小头目一声令下,三名贼兵一齐攻上。女人的诱惑太大了,以至他们抛弃了死亡的恐惧。

华史也直冲上前,一剑斩下,立刻有一人身首异处,身躯尚留在马背,头颅却飞至小头目的脚边。

“突击!”

只要指挥着骑兵,美塞娅就少不了这句口头禅。现在正值冲锋突破的好机会,她把长剑一挥,女侍们向前掩杀,立即将挡道的贼兵冲散。然后她们来回冲击,整个战场混乱不堪,水准低劣的山贼们很快就被消灭殆尽。

拉秀贝尔跃下马背,在头目的尸体上摸索片刻,只搜到十多枚克罗泽。“好穷啊,敢情这儿的山寨闹饥荒!”

美塞娅皱着美眉:“只搜到这么一点私房钱吗?真是个穷光蛋!不过他做梦也想不到,他这个土山贼会被堂堂克伊尼亚的公主打劫吧!”

大家哄笑起来。这个公主无论什么时候都能找到一点笑料。本来莫兰斯还想说,这样是不是有些残忍,听到姐姐的话,也跟着哈哈地笑,进言被抛诸脑后,再也想不起来。

他们继续在山道上疾驰,拉秀贝尔指着半山腰树林中的那些若隐若现的木头建筑,说:“那就是山贼的巢穴了。如此规模的山寨,大概聚集有三、四百人吧。因为是在山里,而且此地也属于三不管地带,山贼们才会猖狂起来。”

“有好几百人啊,如果要把这个贼窝端掉,怕是得花费不少工夫!”美塞娅感叹着。能够将山贼降服,才是她的本意,但是己方才寥寥十余人,首先连声势都造不起来。

“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在到达塔芝恩之前,我们还会经过两个山寨的势力范围,每个山寨都有数百人的规模。从前我的叔父在这一带过流亡生活,对山寨的境况了解得比较清楚。”

“没想到著名的渔都附近有这么多山贼,真是治安不力!”

陆有山贼,海有海盗,从两边威胁着做生意的商人们。实际上,每一个商人的发迹,都是构筑在无数伙伴伤亡的基础上。等到商人们有足够的钱,养得起武装商船,或者数量可观的商队护卫,终日提心吊胆的生活才算有所缓解。这一点华史了解得很清楚,从前他曾经听父亲说过这些令商人们头疼的问题。

“公主殿下,假如我们继续保持这种模样,很容易招来山贼的围攻。我建议我们在前面的村子停留片刻,换上男装,这样就不那么惹人注目了。”拉秀贝尔提议道。

“玩化装游戏吗?好啊,听起来很不错,我们所有的女孩都装成男孩,而华史和弟弟则换装成为女孩!”

“我¥#……。%”华史·缪伦气歪了嘴,要他扮女孩,对大家的视力可真是不折不扣的虐待啊!天知道公主从哪里得来的令人作呕的恶作剧想法,如果眼前的公主是男孩子,他早就一拳揍过去!只因为她是公主,这股气就没地方发泄了。

“开玩笑啦!你看人家莫兰斯多镇定,哪像你,把脸都憋红了!”美塞娅转头对华史微笑,越笑就越使人感到她的可恶之处。其实莫兰斯是已经对她这种不定时的作弄习以为常,见怪不怪。

大家一路上有说有笑,只是女方在人数上占据了绝对优势,所以华史和莫兰斯基本上一直处于精神上惨遭肆虐的境地;他俩偶尔也反击一下,但是在女侍们的鼓噪之后,本已力量微弱的反击便宣告完全无效。不知不觉中,来到一座村庄,拉秀贝尔和夏侬到小小的市集上买衣服,抱回一堆被公主贬斥为“粗俗的大男人才穿的衣服”。大家换了装(其中要数公主最不情愿),盘了青丝,原先的秀气被掩饰得差不多了,拉秀贝尔才点头说可以上路。

换了男装果然方便得多,再加上山贼出身的女侍指点大家排成两列纵队,最前与最后的两人都要与中间的同伴相隔十五加斯。据拉秀贝尔强调,这是山贼小队在行军时一贯保持的队形,以这种队形前进,会让沿途的山贼受骗。一般说来,山贼是不宰同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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