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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领主咆哮-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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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质非常变态的野蛮人和修炼斗气的战士,基本上对这种毒素都有很强的抵抗力。

    但是艾伦让康斯莱特和老杜夫利用血系魔法,将蓝火巨蜥血液内的毒素不断提纯和淬炼,最终变成了一种会令人导致强烈眩晕效果的液体。

    艾伦在营地里做过实验,别说普通蛮族战士了,就连大巴比伦都抵抗不了这种提纯过的液体。

    然而这种液体却不致命,除了强烈的眩晕效果外,还致幻。

    当苦修者意识到破了他们防御的弩箭有毒时,毒素早已随着血液的流动遍布了他们的五脏六腑。

    这玩意没太大的特点,就是疗程短,见效快,还致幻。

    而当中了毒的苦修者们意识到事情不对时,血蹄战士们已经狞笑着快步奔跑到了他们的身边。

    而当苦修者们开始产生幻觉时,战士们已经举起了屠刀。。。。

    苦修者是个很特殊的战斗职业,也是神圣教廷特有的战斗人员。

    而培养一名苦修者,哪怕是最低阶的,也要花费教廷近十年的时间。

    首先要从各大异教徒讨伐军团里海选,除了背景调查外,身高年龄以及信仰都有严格要求,除了坚定的信仰圣父外,还要有着丰富的战斗经验。

    简直要比高考还要费劲,而且不管你什么种族,一律没有特殊待遇,全都不加分。

    过了海选后就叫前往教廷总部圣山,在圣山期间,教廷会有专门的牧师负责给你洗脑,睡地铺、大锅饭、一起唱歌还不吃火锅。

    直到你变成一个彻彻底底的宗教疯子,没有感情没有欲望只会听从命令。

    然后就是最后的阶段,苦修!!!

    顾名思义,教廷的苦修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惨无人道,通过极度折磨肉体和灵魂后,不断的提高信仰,最终产生信仰之力,无论你以前是修炼魔法的元素使用者,还是修炼物理力量的斗气战士,最后全部转换成信仰之力。

    从成为苦修者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后半生就只剩下了杀戮和毁灭,成为了一个严格执行命令的人形兵器,正因为如此,教廷苦修者甚至要比圣光系牧师的人数还少,除了圣堂骑士,苦修者就是教廷小规模作战中的杀手锏和最终王牌。

    可惜蛮荒古原是一片被众神诅咒过的大地,教廷花费十数年培养出的苦修者,最终栽在了几条凶兽森林里最废物的蓝火巨蜥手里,当然,罪魁祸首是它们的血液,这帮在森林里走哪都被欺负的巨蜥们是无辜的。

    艾伦这个家伙每个月都让大巴比伦带着荒地暴熊们定期抓这种蜥蜴,然后开始抽血放血,等把巨蜥们折腾没半条命后,随便给两口吃的就和扔垃圾似的扔回凶兽森林里。

    血蹄部落的战士们从来不懂得怜香惜玉,更别提一大帮糟老头子了,酋长告诉过他们,对待敌人就要像秋风扫落叶一般无情,虽然他们不知道秋风扫落叶是什么样子的,但是他们知道自己的老大最讨厌的就是教廷的,所以他们拧断了苦修者的脖子后,又在左右胸口各补一刀,因为老板告诉他们,大陆上可能有的傻逼长畸形了,心脏或许在左面。

    当然,血蹄战士们不知道苦修者对教廷的重要性,更不知道培养一名苦修者需要教廷付出多少时间精力,不过就算他们知道了也没什么用,只要是敌人,他们下起手来从来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和怜悯之心。

    已经身负重伤的萨克雷瞠目结舌的望着一大帮蛮族战士,凶残的扭断所有苦修者的脖子,然后一脚踹翻尸体,用一把形状怪异的匕首捅进了他们的心脏里,而且是连捅三下,动作十分娴熟,一看就是对苦修者们十分了解,而且看样子不是第一次干这活了。

    出身教廷的萨克雷十分清楚,苦修者因为受到过信仰之力的改造,身体与常人有很大的区别,只要不是心脏和大脑部位严重受损,圣光系牧师并且能够及时治疗的话,最多在床上躺个十天半个月之后又可以活蹦乱跳的继续出来祸害人。

    而蛮族战士们的动作娴熟,手法老练并且态度十分认真,扭断脖子、心脏部位连捅三刀,然后一帮人蹲在地上对着尸体仔细观察数十息后才算完事。

    萨克雷无语的想到,特么的你们这帮丧心病狂的家伙,就算杀一头巨龙也没这么费事吧。

    不过他随之又发现苦修者还算不上最惨的,那帮神殿圣骑士比苦修者还要惨。

    由参孙和克利俄斯带领的加尼亚平原一帮巨人团伙,在加入血蹄部落之前基本上都是自己地盘上横着走的主,别说铁锤堡的矮人和平原强盗不敢惹他们,这要是放在几十年前,他们没事的时候都敢跑到大荒原上打秋风,不过后来发现荒原上的野蛮人比他们还穷,最终也就不去骚扰野蛮人部落了。


第二百章 不堪一击

    可惜这帮心比天高命必纸薄的巨人们,踏入世俗第一战就差点惨遭滑铁卢,让南部教区的神殿圣骑士好好教了他们一顿怎么做人,搞的他们在血蹄营地里面好长时间抬不起头。

    毕竟战绩在那摆着呢,血蹄战士没有伤亡,揍的铁骑兽军团四处溃散。

    就连不善于战斗的矮人们,在那场战役中也可圈可点,不说他们打造的装备,战斗第一线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唯独刚刚找到新东家的巨人们,基本上人人挂彩,虽然不严重,但是也够狼狈的。

    其实当初那一场战斗十分诡异,艾伦所带领的巨人们和南部教区的援兵不约而至,双方都有些措手不及。

    如果当初没有艾伦带领战士去帮忙,并且康斯莱特也没有插手的话,巨人们或许就要被神殿圣骑士给全歼了。

    就是因为这一战,原本心高气傲的巨人们,这才毫无怨言的在血蹄营地里面任劳任怨,为血蹄营地的二期建设添砖加瓦。

    没办法,谁叫他们那么能吃,而且除了打架斗殴也没啥特殊才能,所以巨人们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而且他们十分怀疑,这段时间艾伦让他们拆房子盖房子干苦力的原因,就是因为当初第一战太丢人。

    不过巨人们都是敏而好学的好孩子,痛定思痛后每日跟着自己的新老板学习团队配合技巧、熟练使用武器、如何利用优势等等。

    所以当面对神殿圣骑士这帮老对手的时候,巨人们知道,扬眉吐气一雪前耻的机会来了。

    血蹄营地如今虽然阔气,但是还没有到给巨人打造全身铠甲的程度,但是在艾伦的提议下,每个巨人都佩戴一副厚达三十公分的钢制护腿。

    不过这也够了,他们的一个护腿就要比常人高出近一米

    所以他们用十多米长的精钢长棍削的很卖力,他们不再像以前打架斗殴一样乱糟糟的一拥而上,而是在本身就狭小的战斗场地分成三排前进,不停切割敌人阵型的同时又层次分明的进行攻击。

    当神殿圣骑士一剑砍在了巨人们的脚丫子上面的时候,巨人们仗着厚实的护腿,兜头就是一棒子。

    当神殿圣骑士一剑砍在了巨人们的小腿上的时候,巨人们仗着厚实的护腿,兜头就是一棒子。

    当神殿圣骑士。。。。。。反正不管他们干什么,巨人抡起精钢长棍照着他们的脑袋就是一顿削。

    神殿圣骑士们很憋屈,这帮精英武士在如此狭小的战斗场地根本发挥不了多大的战阵优势,而且为了追击萨克雷和莱西二人,平常随身携带的重剑重铠巨盾之类的都没带,只是带了把随身佩剑轻装上阵。

    反观巨人们,齐膝的护腿,十多米长的精钢长棍。

    所以当萨克雷搀扶着老杜夫刚喘了两口气时,苦修者和神殿圣骑士已经全军覆没了。

    苦修者是蛮族战士用上了毒的弩箭阴死的,神殿圣骑士是被巨人们活活砸死的。

    中间还有变为灰熊的鲁尼下阴手打太平拳,包括在空中的康斯莱特,不断指导小扎克释放一些低级暗黑魔法骚扰神殿圣骑士。

    在神殿圣骑士的信仰里,从来没有逃跑这一说,所以他们悍不畏死的用手中佩剑。。。去不停的砍巨人们的护膝,最终全都被敲死。

    没办法,谁叫他们是神殿圣骑士呢,就是这么死脑筋,就是这么任性。

    此时捂着断臂的菲尔德心头在滴血,这才一个照面,自己所率领的由苦修者、神殿圣骑士、圣光系牧师组成的精锐小队,已经全军覆没了。

    神殿圣骑士基本都快被砸成肉饼了,苦修者胸口上没一块好肉。

    就连他自己也是身受重伤,非但遭受到了元素反噬,而且整条右臂也是齐根而断。

    菲尔德可不是什么心志坚定的苦修者,更不是享受痛苦的神殿圣骑士。

    不过能够成为魔导师的人,哪一个不是心智坚韧之辈,他们遭受的痛苦未必就要比苦修者和神殿圣骑士少。

    但是菲尔德觉得身体上的痛苦并不如内心的创伤,他妈的,一个半大的蛮族小子,居然随身佩戴一条空间类的魔法道具,一眨眼就变出一大帮身高两米多武装到牙齿的肌肉壮汉,这帮壮汉一看就是荒原上的土著野蛮人,而且从他们麻利的身手和娴熟的杀人技巧,一看就是常年刀头舔血的战争狂人。

    如果单单是一帮野蛮人,菲尔德到不会落差如此之大,问题是还有一大帮巨人们,教廷常年缴杀异教徒,也就是异族,什么精灵啊巨人啊之类的,别说圣山那帮宗教疯子了,就连菲尔德他自己的手上也没少沾染异族的鲜血。

    可是他从没见过这么多疯狂的巨人,冷漠的眼神、朝圣般的战斗方式、无与伦比的配合默契,这帮大块头放到了任何小规模战斗中,那都是能起到决定性的战略级武器杀手锏。

    除了意料之中的野蛮人和意料之外的巨人,居然还有一头能变成巨熊的德鲁伊,一个最低也是魔导士级别的木系德鲁伊,菲尔德觉得这个世界太疯狂了,你他妈的落日沼泽混日子的德鲁伊跑大荒原上干什么来了?

    要知道一个木系魔导师德鲁伊,要是放在他们自己的族群,怎么说也是个万人之上的实权人物,你说你不在自己家里待着,跑这来跟一大帮野蛮人瞎混什么。

    这就如同美国的一个市长,不在自己地盘上作威作福,反倒跑到非洲跟在一帮部落野人后面打工一样,实在是令菲尔德费劲。

    不过康斯莱特出现后,菲尔德也就释然了,曾经叱咤大陆,人人谈之色变的亡灵大魔导都跟在野蛮人屁股后面混了,一个魔导士德鲁伊也就没什么大惊小怪了。

    所以菲尔德很好奇小扎克的身份,你他妈的就是大酋长的私生子,保镖阵容也不用这么豪华吧?

    但是令菲尔德最最最最最震惊的,还是血蹄战士们和巨人们的战斗方式,以及装备。

    野蛮人和巨人们在大陆上,最令人津津乐道的是什么,那就是一个字……穷,两个字很穷三个字非常穷。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野蛮人和巨人们已经穷的出神入化了。


第二百零一章 完胜

    神殿圣骑士的标配装备已经很好了,虽然他们因为是轻装上阵,巨剑等重型武器没有携带,但是还是携带了一把随身佩剑。

    为了跟的上苦修者的速度,也为了节省马力,神殿圣骑士们也没有携带巨盾,但是最起码还有半身轻盔甲能够起到防护作用,

    圣光系祝福过的随身佩剑,由人族大师级铁匠亲手打造,全身采用包钢工艺,熟铁为外皮,中间夹杂百炼钢,部分刃口采用局部淬火技术,刃口非常狭窄,造型非但优美流畅,而且极其善于破甲。

    神殿圣骑士随身佩剑的打造技术,基本上可以算的上圣卡西斯大陆最先进完美的工艺了。

    而由魔法加持过的半身轻盔甲,也起到了非常强大的防护作用,制造过程甚至要比他们的佩剑还要繁琐。

    这种半身轻盔甲严格意义来讲已经算的上是魔法道具了,而且针对每个神殿圣骑士都是定制打造,除了初期的模具外,后期大量的魔力冲压将钢铁不断的压制,最终刻录上魔法符文关注法力元素,平常刀剑根本难以破防,别说破防,砍在上面,连个印迹都未必会留下。

    首先是钢铁本身的抗击打性,其次魔力元素能够很好的抵御伤害,最终魔法符文激活了铠甲上的风系魔法,可以不停的分散伤害以达到保护身体的效果。

    可以说一套神殿圣骑士的标配装备,就要比一百套常规军中装甲还要昂贵。

    可令菲尔德极度震惊的是,神殿圣骑士和苦修者们,不是输在了武技和实力上,而是装备上。

    巨人们的精钢长棍,抡在神殿圣骑士身上,后者不是口吐鲜血就是原地倒飞,面对这种无比的元素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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