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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雄起澳洲-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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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起来,就是汉人属于汉族,但汉族不等于汉人。打比方说,汉人就是一个单独的元素。而汉族,则是一个大的集合。汉人较为狭义,只是汉族的一员。而汉族较为广义,包含了汉人。

    本来汉人取得大明国籍,就有一种先天优势。只是之前,大明官方,都没有摆到台面上来。这让其他申请大明国籍的移民,都或多或少的有些怨言。

    如今大明直接将汉人纳入大汉民族中。算是以官方身份,承认汉人的优势。从法理上,保证了汉人取得国籍的合理性。

    变相的说,就是一种贵宾级的绿色通道。让汉人,更容易融入大明这个大家庭。

    再说必要性:因为大明是个新兴的移民国家,国民们,来自五湖四海。他们原来属于不同的族群,在来到大明后,成为大明人。但和之前的族群,仍有深厚的联系。

    当所在国利益和原族群利益发生冲突时,往往会使当事人,在身份上产生认同危机,从而做出不利于所在国的事情。刚过去不久的孟族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

    所以大明为了割裂移民和原族群的联系,让移民们,认清自己的身份,明确自己的族别。就在汉人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新的汉民族。算是用国家权力,强迫其它族群的移民,接受汉文化,融入汉民族。这和美国创立美利坚民族,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要是放在现代,肯定会招致一堆‘西方圣母’的批判。可这是十八世纪末期,第一次工业革命,也只开展了三十多年。西方各国,都只讲实力,不讲面子。

    没谁为会这个不相干的事情,批判大明的做法。而且相比西方各国对殖民地大肆压榨、盘剥的作风,大明实在太仁慈了。

    因此这宽松的时代环境,也为大明推行民族之策,提供了便利。

    其实早在93年,就有人提出建立新民族的想法。只是当时大明的注意力都放在南洋的战事上,国内又因为工业的事,让大明更没时间顾忌。

    现在大明埋头发展了几年,工业上,也获得了不小的突破。使得生产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再加上南洋风波又起,国内的精力,正从默默发展向全面备战转移。

    这就让大明的决策层,有了少许空闲。

    经过一番详细的讨论,最终将民族之策,定了下来。

    而选在这个时候公布,则是想趁万国来明的档口,扩大影响力,获得世界各国的承认。这样的话,也具有权威性和正统性。

    至于为何将大汉,而不是华夏、中华等字眼作为民族之名?是因为‘大汉’二字,源自中国历史上第二个统一的汉人王朝,也是‘汉人’之名的由来。

    对生活在清国的汉人来说,这个‘汉’字,更有号召力和影响力。是有别于满清,宣示大明正统性的又一佐证。

    看到这则建立大汉民族的消息,除了汉人,其它族群的民众,心情都有些复杂。从现实利益考虑,他们是该欢喜的。因为成为汉族的一员,大明就会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生存权利,基本利益。但从情感上来说,他们又有些抵触。因为成为汉族的前提,是和曾经的族群断绝关系。人到底是有感情的,心里总有些不舍。

    对此,大明也理解。毕竟这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需要时间。且大明培养的重点也不是初代移民,而是新生的二代移民。从小培养,很容易树立对大汉民族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而且就算初代移民不舍,也都是暂时的!让他们放弃大明的生活,回归原来的族群。估计大多数移民,都是不愿意的!毕竟这时代的民族大义,还没有那么强烈。除了少数文明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很多族群的民族意识,都没觉醒。

    且在生存面前,大多数人都会暴露出自·私自·利的一面。因为他们当初想法设法,千辛万苦的来大明,就是为了活得更好。

    所以大明也不怕移民们有抵触情绪,更不怕移民们大批离开大明。相反的是,大明还大开方便之门。想走的人,可以直接提出申请。大明官方,绝不阻拦。

    但这是有期限的!

    在十月一日之后,所有加入大汉民族的人,都不准脱离这个族群。否则,就以‘汉jian’罪论处!

    当下距离十月一日还有段日子,正好让各个‘不舍’的移民们,好好考虑,早做决定。


第二百章 新政(二)……国籍法

    第二个是国籍法,全称是《大明共和国国籍管理条·律》。定在九月一号实施,比汉族庆典,提前了一个月。

    它的前身是《大明共和国移民管理条·律》。只是随着大明的发展,移民方式和移民来源的改变。移民法,越来越不适应大明的管理体制。在很多方面,都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于是大明特意邀请了社会学、管理学、人类学、法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就当前的移民形势,以及大明对移民种类的不同要求,对移民法进行大幅度删改。并将‘移民’二字改成了‘国籍’。听上去,也更正式一些。

    和之前的移民法相比,这新出台的国籍法。在内容和细节上,都更为具体。很多没注意到的地方,也都得到补充,并进行注释说明。那些不合时宜的规定,也都被尽数删除。

    不过相关书籍,还在刊印中。大概和《大汉民族详解》同时期出售。

    而今天的报纸,则对国籍法的重点内容,进行简单的介绍。

    当然,说汉话、写汉字、穿汉服、行汉礼这个前提条件,是定然不会改动的。报纸上,也不过多赘言。

    国民、公民、人民三个等级,也都有保留。只是在权利、义务以及申请方式上,有不少变化。

    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大明针对不同的移民,实行不同的移民政策。

    这里面,汉人是个特例,必须单列出来。

    因为汉人申请最低等的国民资格,只需要在大明住满半年,没有任何犯·罪和不良记录,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考试资格。通过了,就正式成为大明国民。享受居住、工作、医疗、教育等基本权利。

    还有新加入的政·治权利……村社级别以下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若是想种地,还可以获增二十亩水田,三十亩旱地的二十年耕地权。这期间,种地的收入,要和大明三七分成。也就是大明三,农户七。算是一种变相的农业税。

    等期限一到,这五十亩田地,就尽归农户个人所有。享有完全的支配权。当然,大明也可以直接将田地送给农户。但这样的话,来得太容易。反而让人不知珍惜,违背了大明的初衷。

    所以大明,就想出了这么个折中的法子。既让农户得到好处,又让他们明白来之不易。也容易培养他们对大明的感恩之情。

    而申请公民国籍,则要在大明住满二十年,才能获得考试资格。那难度,包含了小学数学、语文、自然科学等简单的学科知识,属于笔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个人对大明共和国政体的理解、对大汉民族的理解。

    和国民考试完全不是一个等级。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就是天壤之别。

    其实大明也不是有意要出这么难的题目,为难那些参加公民考试的考生们。只是因为公民权享有司级以下职位的考试权,选举权以及被选举权。影响到了大明的行政体系。

    这知识、素质、能力都必不可少!

    所以大明对公民的要求,也就水涨船高。

    最后则是人民资格。这个的话,就是汉人也别想了。因为这只对接受小学五年、中学和高级中学合在一起的四年,大学三年的全面素质教育,以及在大明生活二十年以上,年龄不大于三十岁的公民开放。

    这样的初级条件,基本上是为在大明出生的二代移民而特意设置的。那些初代移民,根本不可能符合要求。不过那些从小在大明接受教育的小孩除外。

    后面还有更高难度的考试以及特别条件,有点像登珠穆朗玛峰那样艰难。

    但所谓难度越高,获得的回报越大。这人民资格,就印证了这一点。不但能参选除总统之外的,任何职位,还能享受到大明超高的福利待遇。比如免费医疗、免费住房、生活补贴等等难以想象的好处。

    只是能获得人民资格的人,大多都是很有能力的。否则大明也不会允许他们竞选部长职位,进入大明的决策层。

    所以这些福利对获得人民资格的人来说,并没有多大吸引力。

    不过凡事有例外!

    国民、公民资格的获得,除了通过考试外,还可以经过大明内阁批准,授予相应的身份。但这只针对那些对大明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人。

    人民资格则必须经过正规的途径获取,谁都没有开放绿色通道的权利。

    接下来,大明按照大陆的位置,以及和大明的亲疏远近。将世界划分成东亚和东南亚大区、北亚、中亚和南亚大区,欧洲和非洲大区,北美和南美大区四个部分。

    这里面,东亚和东南亚大区,因为受中华文化的影响较深,和大明隔得也近。所以是除汉人外,移民条件最低的族群。只要在大明住满三年,没有任何犯·罪和不良记录,就可以申请国民资格考试。

    北亚、中亚和南亚大区的移民,则要住满五年,才会获得资格。

    欧洲和非洲大区,要住满七年。北美和南美大区,要住满九年。可能会有移民觉得这是歧·视,与大明向来倡导的平等不符。

    但他们忘了一个前提!

    大明的歧·视法只保护享有国籍的移民,不包括那些没有获得国籍的移民。谁若抱怨,那大明只能请他哪里来,回哪里去。

    在公民资格上,不管来自哪个地区,都是一个条件。只不过在汉人的基础上,加上了每月必须缴纳一万华元以上的公民税。这中间,是不允许间断的。

    否则资格取消,公民税也不会退还。

    居住时限,则是汉人的两倍。也就是四十年。以当前移民年均二十六岁,以及这个时代人均寿命来算,活到那时候,初代移民的身体,也基本不行了。

    这样的话,汉人和非汉人移民。在公民人数上,会有比较明显的差距。这也保证了汉人在大明的统治地位。

    至于人民资格,则与汉人大致相同。不过针对的是第三代非汉人移民。这一条是不会写进法律里面的。但在实施的时候,那些考试官,会特别注意这些。

    并且在考试次数上,也有特别规定。通常情况下,一年内,只允许考两次。若是没通过,就要间隔一年。再没通过,就要间隔两年。到了第三次,再没通过。那相关人员,就会怀疑考试者的智力和能力了。


第二百零一章 新政(三)……宗教改革

    如果熟悉地图的话,一定会发觉,国籍管理中,唯独少了西亚地区。这当然不是大明决策者们忘了,也不是故意忽略,而是另有安排。

    总结起来,就是因为西亚地区都是虔诚的穆·斯·林教徒。在思想上,深受宗教控制。且伊·斯·兰教和其他宗教相比,更具有排它性、封闭性和保·守性。这与大明开放包容的社会风气,严重对立。

    使得大明的决策层认为,西亚地区的移民,是最难被同化的族群。

    所以新出台的国籍法中,唯独空出西亚地区的移民。

    不过大明也不是把他们拒之门外!毕竟大明从不嫌人多!

    只是他们没有保障性的国籍法,又没有相应的补充政策,所以入境的话,只能依照大明《非·法入境管理条例》来办理入境手续。

    于是他们顺理成章的违法了,自然而然的进入劳改营。一般情况下,非·法移民如果表现得好,是可以获得国民考试资格,离开劳改营的。但西亚地区的移民,尤其是男性移民除外。

    无论他们表现得多麽好,都不可能离开劳改营。只能一辈子在那里,活到老,做到老。他们的孩子,则在进入大明或在大明出生的那一刻,被剥夺了监护权。由大明的官方机构育儿所抚养。

    因此他们这些初代移民,注定了是被遗忘的一代人。生来轻如浮云,死后胜似黄土。没有人会挂念。

    可能这有些残酷,但大明的决策层被后世的圣·战、暴·恐等极·端事件吓到了。所以从大明的安全出发,不得不出此下策。

    但在待遇上,和经济罪·犯相等。可以做工赚钱,以此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只是不能离开。也算是让他们享受到了部分人类该有的权利。说到底,还是大明的决策层受现代思想的影响,心底还保留着部分良知以及人道主义精神。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就是大明利用法律漏洞,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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