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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修罗兵王-第1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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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苏老爷子会说那样一句话……

 212:就是不讲理

    

    “丫头,这事你就别操心了。苏家的子孙我会自己收回来,至于那些想母凭子贵的女人,苏家也不会亏待她,不是山里的女人吗。我给她二百万,这已经是大部分人不吃不喝工作一辈子所能赚到的钱了。别的事情连想都不用想。”苏老爷子这句话声音很大,叶曼身边的沈明燕想听不到都不行。

    ;听到这话,叶曼都有点想骂人了。如果不是亲戚关系,对方又是长辈,她都想摔电话了。沈明燕就是想当上苏凡的媳妇,在他住过的房子里住几天,然后就回家。两百万?两百万姜少良从你手里买苏家的独苗,你卖不卖?

    ;如果你都不会卖,别人凭什么卖给你?

    ;“那好,老爷子,这件事不提了。卫国还活着,和外婆在一起,正在赶往斌哈市。这里的气温昼夜温差大,您注意身体。”叶曼挂断电话之后,拍了拍沈明燕的肩膀说道:“你也听到了,我和陆枫会竭尽全力,把孩子带回你身边。至于孩子是不是要交给苏家,这事得你自己定。至于说到钱,有陆枫在,钱就不是问题。有我在,你和孩子可以根本用不着钱。”

    ;沈明燕叹了一口气,她是没钱,而从出生到现在,没有一天不缺钱的。但是孩子是她和苏凡两个人的,别人不能带走。

    ;就在这时,叶曼的手机响了,看到屏幕上的手机号码,叶曼的眼圈红了起来。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才按下接听键说道:“卫叔叔,你还好吗?”她知道他的时间不多了。

    ;“还能叫我一声卫叔叔,不错不错。”电话里中年男人的声音很自然,根本听不出来是一个生命已经即将走到尽头的人。

    ;“没有您,我都死四次了。”叶曼用手抹了一下眼角流下来的泪水,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一些,说道:“您这是要走了吗?”如果不是爷爷的关照,卫叔叔到枪决的那一刻也不可能有机会打电话和外界联系,间谍从来都没有好下场。

    ;“是啊,这次走得有点远。我家里全安排好了,现在最不放心的就是你。你清楚,有的事情到死我都不会说,你只要记得卫叔叔说过的那句话,佣兵要有一颗平常心。该活的时候就活着,该走的时候就迈开大步走过去,犹豫的时间越长,就会越软弱。现在是叔叔走的时候了,以后千万不要去叔叔家,免生嫌疑。”

    ;听着卫叔叔的话,叶曼的脑中突然有个念头一闪而过,可具体是什么,她却是怎么也抓不住。尽管在反恐行动中,由于卫叔叔透露了信息,她的飞机被击落,但是卫叔叔救过她四次,其中有一次卫叔叔搭上了一条腿,现在的义肢还是她亲自从国外网站订购的。

    ;“走了,别难过,有相见的日子。”卫叔叔的声音依然很平静,和平时聊天没有什么两样:“相信我,再见时,既不是在天堂,也不是在地狱,那是一个你现在还无法接受的世界。九洲,记住这个名字。那里会有你许多的熟人,小凡也会在那里等你。不多说了,另一个世界里见。”

    ;九洲是什么地方,尽管她大声的问,但是回答的只是清脆的枪声,和一声长长的叹息。

    ;数千公里外,刑场上,卫锋倒在地上,手里紧紧握着手机,手机里传来的是叶曼的哭泣声。而发出叹息的,则是站在卫锋身边的徐向天。他的手里紧紧握着一个封好口的玉瓶,玉瓶上刻着两个字:卫锋。他发出一声叹息之后,擦了擦嘴角的血迹,把玉瓶放入到一个盒里。

    ;木盒不知是用什么树木制成的,只是当徐天向打开它时,无尽的生机从里面流出。里面有一排玉瓶,其中一个上刻着名字:苏凡!

    ;“验刑官,动作快,卫锋我是要带走的。”徐向天说着用手拍了拍身边一口纯玉石制做的棺材,然后才对边上看惯了死刑犯尸体,有些不耐烦的验刑官说道:“要敢有一丝的不敬,老子灭你九族!”这一句话出口,刑场上阴风四起,空中隐有厉鬼尖啸。

    ;叶曼拿着手机,足足在原地站了十几分钟,然后才突然跑向了陆枫的房间,劈头就是一句“九洲在哪里,别跟我说是华夏。”

    ;“九洲?”陆枫想了想,似乎除了古华夏之外,还真有一个地方叫九洲。至于说在哪里,他想破头也没有想出来,但是也说不出来是为什么,他有一种感觉,尽管那个地方他可以肯定自己没有去过,但是隐隐又觉得自己和那个地方有过什么联系。

    ;“还真是想不出来,不过总觉得那地方听过,可是又说不出来在哪里听过。”陆枫挠了挠脑袋说道:“想不起来,实在是想不起来。我说你这是受什么刺激了,哭成这样?”

    ;“我卫叔叔走了。”叶曼说道:“临走前,他说会在一个叫做九洲的地方等着我。”

    ;“你卫叔叔,他说在九洲等你?”也不知道是为什么,陆枫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稍稍有一点胖的中年人,他的脸上只有两种表情:平静,微笑。

    ;“卫锋?”这两个字出口时,连陆枫自己都感到一阵惊讶,因为这个名字他绝对没有听说过。

    ;“你怎么知他叫卫锋?”叶曼立即愣了一下,卫锋那可是特工人员,身份地位比车洪文还要高。

    ;“我也不知道,但是你一说卫叔叔和九洲,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想到了一个稍显有点胖的中年人,似乎他就只有平静和微笑两个表情。”陆枫的话让叶曼有一种不真实感,以卫锋的身份来说,和陆枫不可能有过什么接触,为什么陆枫会说得这么准?

    ;“徐向天,这种见鬼的事情得问徐向天。”陆枫摇了摇头说道:“不过向他问这种事情,他不一定会说。”

    ;“你和徐向天怎么会那么熟,我看过你们的资料,按说从你们碰面的机会一共也没有多少,接触时间最长的一次,也不过十几个小时。结果比跟他一起服役三年多的战友交情还深?”叶曼好奇的问道:“还有纳兰德,你们三个同时碰面的时间加起来也没有十天。”

    ;先做了一个高深莫测的表情之后,陆枫才说:“战场上别说是十天,枪林弹雨中十几分钟,一个人的人品、性格就全显露出来了,那种情况下想看错人都难。所以象我这样的品德高尚,义薄云天的人,他们当然愿意结交了。”

    ;“别说梦话了,回去躺着睡吧。”叶曼说完,退出来关上了房门。

    ;“切,哥本来就是品德高尚,别看哥抢钱。但是你们没有听说过盗亦有道吗?”陆枫说到这里打了个哈欠,然后接着说道:“哥是有道之盗,你哪能明白这么高深的东西?”一边说着,一边去洗脸了。

    ;如果不是怕叶曼走不习惯夜里的盘山路,怕出事,他都想现在就叫上她们去找孩子了,现在只能是打个招呼自己先去。

    ;“苏家的人来了,你小心点。你是谁苏老爷子太清楚了,苏凡可是他孙子,以那老爷子的性格,弄不好会专门有对付你的办法。”叶曼听到陆枫准备先返回斌哈市时说道。

    ;“对付我,就凭他那点本事?”陆枫撇了撇嘴说道:“我就是去看看战友的儿子,最好是相安无事。孩子是苏凡的,这没错。但是孩子也是沈明燕的,她不同意的情况下,苏家就是想要,也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现在回想起来,苏凡就是他害死的,要是再敢抢孩子,我还真没打算给他脸!”

    ;听这话,叶曼皱了皱眉头说道:“你把话说清楚,苏老爷子最疼苏凡了。”

    ;“最后公海那次战斗,苏凡连平时八成的实力都没发挥出来,当时我就觉得奇怪。后来遇到沈明燕之后,你又说苏凡之前在家里提过退役之后要娶沈明燕,结果家里强烈反对。现在想起来,当时苏凡的实力发挥失常,只能是这个原因,他觉得对不起明燕。从这一点上看,我说是他害死了苏凡一点都没有错。”陆枫的声音很小,加上是把叶曼叫到外面说的,所以沈明燕不可能听到。

    ;“苏凡那天只发挥出八成实力,这件事还有谁知道?”叶曼立即想到了一件事,如果有人把这话传到了苏老爷子的耳朵里,恐怕老爷子当时就得心梗。

    ;“那次战斗中,只有我活下来了,但是战斗过程中,我们被围在一个没有退路的礁石群时,我允许队员们向回发送遗书,有人抱怨过苏凡没有出尽全力。天知道那些话最后会传到什么人的耳朵里,他们又会把话传给谁。”陆枫对叶曼说道:“要不要我把九五式和子弹给你留下?”

    ;就在这时,刚刚敲过陆枫门的两个差官又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看到陆枫和叶曼都在,脸上才出现一丝放心的神色。

    ;年长一些的差官说道:“陆先生,我们得到了一个消息,您能不能帮我们分析一下,也许可以大幅缩小嫌疑范围。”

 213:段不三

    

     ;其实陆枫真不想管,可是看着一个快四十的差官大半夜为破案这么跑,还真拉不下脸说不管。

    ;看到陆枫没有拒绝,年长的差官立即说道:“现场法医查看伤口之后得出的结论是,凶手使用的不是一般的匕首,而是一种类似于佣兵专用刺刀又有点宽的长刀,把骨头都刺碎了,您看这是传过来的图片。”说着把手机递给了陆枫。

    ;只看了一眼,陆枫的脸色就变了,缓缓的说出了两个字:“夺魄。”几秒钟之后,他才说道:“如果我没有看错,造成这种伤口的只有一把刀,它叫夺魄。照片没有拍好,伤口附近应该呈蓝色,看上去就像是被冻伤一样。向上级汇报吧,对付这个人超过你们的能力了。”

    ;“啊?”年长的差官可不是一般的意外。由于是夜里拍照,所以伤口边上的蓝色很难拍出来,但是电话里却是说得清清楚楚。他们这还没有说呢,人家就一眼看了出来。

    ;可是两个差官说什么也不信,他们队里十几个人,就算对方是一个持枪犯,他们也不怕,怎么可能连个拿刀的人都对付不了?

    ;看到两个差官的表情,陆枫当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不过该说的他已经说了,至于信不信就不是他的事情了,于是说道:“这把刀以前的持有者叫段智,如果是他的话,现在年龄在三十七岁左右,右脸有一道很深的伤疤。而且从照片上伤口特征看,也符合他反手持刀的习惯。河洲人志县人,曾经用过很多外号,其中啃骨鬼,段不三两个绰号最为响亮。***,去年我武器不趁手叫这小子给跑掉了,没想到跑这来了。”

    ;听到段智这个名字,两个差官还没有什么表情,但是当他们听到啃骨鬼和段不三这两个绰号,两个差官立即紧张了起来。那可是曾经因为抢地盘,一个人一把大砍刀,一夜之间砍了对方八十多个人,其中三个有枪的全是一刀致命。另外八十多个人甭管怎么救,全是一天死三个,一直到死干净为止。因为那小子自己常说他有好生之德,一天杀人不超过三个。

    ;据现场探头的录相看,当时段不三完全是迎着那三个持枪的人杀过去的,就跟看电影一样,一群人冲过去要砍他,他也是迎着这群人冲,每走一步就有两三个人躺下。当初看录相时都不怎么信,认为视频是编辑过的。

    ;可是后来据那些当时没有死的人说,太吓人了。段不三跟鬼一样,无论怎么砍,总是离他差上那么几毫米砍不着人,但是他只要一抬手,准躺下一个人,八十六个人,硬是没有能挡住他一分钟。段不三一路冲向老板打不着火的汽车,然后隔着车门一刀把老板给扎了个半死。

    ;段不三,那是一般人能抓捕的吗?难怪陆枫会说超过了他们的能力呢。

    ;当他们看着陆枫把一支九五式步枪和十几个弹夹交给叶曼时,才想到了陆枫之后的话:“上次武器不趁手,叫那小子跑了。”不用说,肯定不是枪,身上的配枪不可能不趁手。可是他们也一样无法想像,陆枫当时手里拿的是什么冷兵器,竟然在武器不顺手的情况下把段不三给打跑了。

    ;“陆先生,您能不能协助我们……”没等他们说完,陆枫就摇了摇头:“我还有别的任务,你们最好现在就上报,让佣兵公会派高手对付那小子,另外,如果真抓到了人,告诉叶中校一声,那把刀我很喜欢。”说完之后,陆枫开着猛士离开了火车站旅馆。

    ;如果陆枫亲眼看到那尸体上的刀口,就可以看出来,刀是段不三的刀,但是使这把刀的人绝对不是段不三本人。因为刀口不是刀背的方向皮肤被磨损,就是刀刃的方向有多余的破损。尽管这些如果不是仔细的去看,极难发现。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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