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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宠我,你上瘾了吗-第26章

小说: 宠我,你上瘾了吗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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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灿烂的时候,我躺在图书馆前面那块充满鸟语花香的草地上,面朝浩瀚无际的天空。
我总是在问,问天,问地,问自己——自己是谁?世界从何而来?上帝是否存在?人死后去了哪里?
我总是喜欢思考——现在所做的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假如现在的一切是为了怀念那过去的,那未来又算什么,为了怀念现在吗?
那天,我习惯地坐在图书馆旁边的草坪上晒肉。所谓的晒肉,说的优雅一点就是日光浴。春日里的阳光很受欢迎。
阳光,草地,伙伴,这些是大学校园最美的场景。而我却是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坐在草地上,沐浴在阳光中。
不远处有扎堆而坐的女生,吸引了我的注意。她们不时地向附近的一个小男孩挥手,表现出母性的温柔。这让我感觉到一股强烈的暖流。
当时的我是多么希望自己就是那个小孩,那样我就会飞奔过去。当时的我有了流泪的冲动,视线已经模糊,泪水在眼眶边打转。
羞涩之下,我强忍着与太阳公公对视了一下,希望他老人家的热情能够蒸发掉自己的泪水。对于这样的一种冲动,我想到的是人世间的真爱。
我想,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得到过真爱,那就是在我们还在蹒跚学步的时候。那时候的你单纯,可爱,不虚伪。
可是为什么后来就变了呢?我为什么流下了眼泪。因为我想到了过去的他们,现在的他们。那些遥远却想念着的朋友。那些近在咫尺却暗恋着的同学。
我们生活的年代,处于日新月异的变幻状态之中。艺术作为生活的表达方式,也丰富多样:音乐,电影,摄影,文字。
而作为艺术的载体更是日新月异,从嗓音,胶片,纸张,到网络。我们生活于四维时空中,艺术何以表现生活?。
说到底,艺术就是时间,空间,可以是三维空间定格于一个时刻,也可以是时光流淌过一个空间。
艺术给人以精神享受,因为其包含的真善美。艺术给人以生活真谛,因为其包含的主旨思想。艺术给人以震撼。
视觉上的,心灵上的。一个瞬间可以包含很多很多,感动,激情,快乐,孤独。于是永恒的影像中有了欢喜有了忧,有了生活。
我觉得,直到有一天,当我们发现自己都渐渐老去的时候,才感悟到人世间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一去不复返的光阴!人世间最值得收藏的东西莫过于那年那地的回忆!
而那个时候,对我而言,最宝贵的记忆,莫过于和涂皓在一起的时光。很快,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便盼来了这一次的大聚会。可是,我却并不知道,那个我日思夜想的人究竟会不会出现呢?


第46章:伪装者

“瓯越,你怎么才来呀!我们可是约好的四点半,这都四点四十五了,我都等你好一会儿了。”在公寓门口,刘佳婷急切地说道。
“急什么嘛,还早着呢,吃饭时间哪有这么早,到时候去了那里还不是要等别人!”我为自己的迟到辩解道。
“什么叫等别人呀!我们早点过去,可以多认识几位老乡的嘛,说不定还有我们认识的老同学呢!就比如说,学姐上次提到的那个高富帅,叫什么来着?”刘佳婷假装无意地问道。
“你是说涂皓?”我不知不觉地陷入了这个女人的陷阱。
“没错咯,就是他,看来你们不只是认识,还蛮熟悉的吧!”刘佳婷说完,眯了谜一样的双眼,上上下下细细打量起我的穿着打扮来,说道:
“不对呀瓯越,我怎么发觉,你今天的穿着打扮花枝招展的,该不会就是因为捣鼓这一身的打扮,才耽误时间迟到的吧?”
“就你话最多了,我拒绝回答你的问题!”再次被刘佳婷一眼看穿,我已经懒得做过多的解释了。
坦白说,我今天确实打扮得有点过了。从头到脚,从发型到鞋子,我都经过了精心地整理和搭配。毫无疑问,我确实就是为了和涂皓见面,才精心地进行穿着打扮的。
我们来到这家餐厅,已经有不少老乡到场了。会长预定了三张的宴席,在人群中,寻不着涂皓的身影。怀着忐忑的心情,我等待着涂皓的出现。
“学姐,上次你提到的那个医学院的老乡,今天怎么还没有来?”见到那个分会长,我问道。
“你说涂皓对吧,他本来答应了要来的,但临时说有事来不了了。”学姐回答道。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虽然有点儿沮丧,但更多的是轻松。或许我还没有准备好跟涂皓见面,在一个新的地方从头来过吧!
所幸,老乡会制作了通讯录本子,人手一册。我一拿到手,便翻看了起来,最终被我找到了涂皓的名字,上面有他的学院信息和联系方式。
为了转移自己对涂皓的注意力,我决定把心思先放在现在的同班同学上。
我和范凡彼此熟悉起来,是因为一个社团活动。这个社团叫强学会,以“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为口号。
社团组织有两个活动,一个是晨跑,一个是讲坛。
晨跑是为了响应“野蛮其体魄”的口号,会员每天清晨六点半在湘江边晨跑。
讲坛则是为了响应“文明其精神”的口号,每周有一位会员在台上演讲自己感兴趣的话题。
当时,是我率先看到了社团的招新海报。上面是这样写着的:
致中国少年: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
今号召各位中国少年加入强学会。
学会宗旨: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
活动一:晨跑,
时间:每天早晨六点,
地点:湘江河畔,
活动二:讲坛,
时间:每周二晚七点,
地点:教学楼,
报名方式:明天早晨六点公寓篮球场接受现场报名。
我看过之后,热情高涨,就想找个人陪我一起加入社团,于是我来到寝室宣传起来。但结果,班上只有范凡愿意和我一起加入这个社团。
于是,每天的早晨六点半,当大家还在梦乡的时候,我们悄悄溜出公寓,和另外十多个会员一起晨跑。
时值冬天,黎明的天空一片漆黑。我们沿着沿着湘江风光带,来回跑了大约五公里后,天空越发明亮起来,太阳也缓缓从山头露出脸来,挂在了河东方向的云端,有红又大。
后来,我们之间可以无话不说。我则觉得自己有点离不开范凡了,如果哪一天没有见到范凡,没有和他说上一句话,我的内心就会无比忐忑起来。
那时的我,有了一台属于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关于电脑的配置,我没有太高的要求。对我而言,电脑的用途无非就是三个——浏览网页,交友聊天,看影视剧。
而在我的潜意识中,这三个用途或多或少又都朝着一个目标在发展,那就是认识自己,找到组织。
虽然在读中学的时候,我就意识到了自己的与众不同,但我不曾有时间去认识自己,更没有机会寻找组织,或者说是没有抓住机会。
我曾一度知道,班上有个同学就是自己的同类。上了大学之后,我开始花时间去认识自己。
认识的途经无外乎就是互联网,或是混迹于公寓网吧,或是在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由于按小时计费,我的经济状况不允许花太多时间。
还有其他途径的话,当然就是陈列于生理学和心理学书架上仅有的几本性学书籍——但那里面的有关内容只有寥寥几页。
经过一年多的时间,我终于认识到自己属于一个占有比例为4%到10%的少数群体。利用业余的时间,我学习了有关这个少数群体的所有理论知识。
与此同时,我发现自己的秘密变得越来越沉重,我越来越无法融入那个大多数是异类的集体,我越来越感到寂寞和孤独。
现在有了一台自己的电脑,我便可以每天花上好几个小时查看相关的资料,观赏相关的影视剧。
但没几天的时间,我就意识到了新的问题,即自己已然认识了自己,找到了组织,任何的资料和影视剧都不能再释放我的孤独感了。
于是,我在潜意识中有了一个新的计划——我要从理论走向实践,我要认识一个同类,我要加入这个组织,我要解放自己的孤独。
但显然我没有在互联网里找到组织的根据地,要不然也不会总是泡在校内网和大学论坛里。
直到国庆假期的一天,我按惯例打开互联网浏览器,登入大学论坛,随意地浏览上面各种五花八门的帖子。
这时,我的目光极其敏锐地发现,那个由三个汉字组成的敏感词意外地出现在了一个帖子的标题上。
打开帖子,一个网络聊天工具的群号赫然写在上面。我的内心像一朵花儿绽放开来——我找到了组织的根据地。
迫不及待地,我通过聊天软件加入了这个群。然后机缘巧合般,我在群成员里发现了涂皓的聊天帐号,我惊喜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我果断地把涂皓加为了好友,并假装以陌生人的身份和涂皓进行了第一次交流。在这次的交流中,我们都没有谈及同类的话题,但互相添加了好友关系。
下了线之后,我暗暗窃喜知道涂皓的身份,而没有透露自己的身份给涂皓。我自以为涂皓在明,而自己在暗中守护着秘密。这一次的交流,足以让我高兴了几天。
几天后,我面临着一项重大又好玩的学习课程。学院安排我们学级三个专业的全部学生去工厂实习一个月,在长江以北的十堰市。
每个班级都安排了一位带队教师。全体师生都是乘坐火车(教师硬卧,学生硬座),需要一天或者一夜的行程。
我没有告诉涂皓要去实习的事情,线上聊天的时候,我犹豫了一阵要不要说,最后只是要了涂皓的手机号码。
有时候,我庆幸自己生活在网络技术发达的时代,我们既有电脑那样的神物,又有手机这样的尤物。当手里拽着有涂皓的号码的手机,我一点都不觉得寂寞和孤独了。
我觉得离涂皓好近好近,只要动个拇指就能进行文字交流,就能听到对方的声音——虽然我此时还不敢冒然拨通涂皓的电话。
傍晚的时候,全年级大批人马轰轰烈烈地出发了。我们以班级为单位自行到达火车站,然后全年级集合进站上车。
这次去实习的路上,我竟意外地有一些兴奋,或许是因为极少参加班级的集体活动。这次,我似乎就天真地把实习当成了集体旅行。
我特意带了一本杂志,MP3里则装满了关于旅行的歌曲。但集体旅行终究与一个人旅行不同,一个人旅行可以很文艺,但集体旅行就是要接地气的玩闹起来。
进站上车后,火车外面的天色渐渐暗淡了下来。胖子拿出了扑克牌,喊,打牌打牌,一缺三。很快,范凡响应了胖子的号召,一缺三变成了三缺一。
然后范凡叫了我一声,问,玩不玩,友谊第一,输钱第二。我心想自己除了在教室里上课之外,就难得跟大伙聚在一起了。
于是索性扔下了杂志,摘下了耳机,加入了打牌的阵容里面。在班上其他27位同学中,范凡是让我觉得最亲密的一个。
火车到达实习地十堰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大家走出火车站后,肚子都饿扁了。
九月刚过,长江以北的气温就开始转冷了。街边人气腾腾的早点更加爱让人饥肠辘辘了。
在等待工厂的大巴车来接我们的时候,有些嘴馋的同学就在路边的小摊上吃起了早餐。
临近八点的时候,大巴终于还是到了。我们被一路载进了城郊山麓间的大工厂里。
工厂,我们这些即将终生奉献于工厂的大学生们,有绝大部分人还是第一次来到工厂。
我们被安排住进了单身公寓。原本有传言说是住在宾馆,如今看看,八人间,上下铺,条件比他们的大学公寓还要艰苦一些。
只有那一台电视机的存在,倒还让人有住进宾馆的感觉。下午我们整理了宿舍,买了一些生活必需品。


第47章:血色浪漫

睡过第一夜,为期一个月的参观实习就拉开了帷幕。我们在临近八点的时候起床,洗漱后在路边一大片的摊位上吃早餐,然后集合开始一天的参观。
在教师的带领下,我们参观了铸造厂、焊接厂、机加厂、装配厂等等。头上戴着红色的鸭舌帽,作为我们实习生的标志。
在某个瞬间,我感觉仿佛回到了小学时代,那些春游、秋游的时光。
每天,我们都写着实习笔记,因为实习结束后,每人都要上交一份实习报告,才能拿到这门课程的学分。
周末的时间,工厂的工人大多数是休息一天,大学生们也就休息。有时候,我会和范凡他们几个一起到城区的网吧上网,有时候,我又一个人在工厂周边逛逛街道,找找书店。
有个书店可以出租书籍,多是青春言情武侠玄幻的小说。我对这些书都不是很感兴趣,就买了一本郭敬明的新书,上面印着一串数字,说是限量版。
工厂偶尔也有双休的时候,这时候我他们可就计划着走得远一些了。有些同学搭车去了附近的一个风景名胜之地,另一些同学则是就近爬爬山,看看水。
我当然是跟随后者一起游山玩水了。我们沿着长江的一条支流,踩着一支窄窄的山路,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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