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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我的幸福谁做主-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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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了,叶老师?”她的耳边响起了一个浑厚的男中音,她微微侧头一看,发现自己工作的思洋外语学校的校长郑思洋正一脸关切的望着自己。

  “没什么,我肚子忽然有些不太舒服。”叶眉努力站了起来,答道。

  “要紧吗?我送你去医院吧?”郑思洋轻声问。他三十七八岁,中等身材,戴一副黑边眼镜,样子挺斯文的。

  “不用,我一会儿回家,喝点热的东西就好了。”叶眉忍着丝丝拉拉的疼痛,皱着眉说。

  “你怎么回家?”郑思洋又问道。

  “打车。”叶眉说着,竭力站直身子。

  “我送你吧,你就在这儿等着,我去开车。”郑思洋虽然人长得斯文,但是说起话来斩钉截铁,他不容分说把自己那辆黑色的本田车开到了叶眉近前来。

  “上来吧,叶老师。”郑思洋下车替叶眉打开车门,说道。

  叶眉也不好很推辞,就上了他的车。

  车子开得很稳,叶眉坐在郑思洋的身边,略微觉得有些窘,郑思洋毕竟是她的领导,虽然看上去还算平易近人,但因为平时和他接触不多,所以叶眉难免觉得拘谨。郑思洋似乎不太喜欢说话,一路上都很沉默,

  郑思洋平时不常呆在学校里,他的社会活动很多,他不但学历高,而且很有头脑,他在中海办有好几处外语学校,算是一个有能力有实力的人。

  “我家住在林泉小区。”叶眉说道,她现在觉得肚子疼得没那么厉害了。

  郑思洋此时却把车停在了一家餐馆的门口,说:“下车吧,我带你去喝点热的东西。”

  “不用了,我还是回家吧。”叶眉觉得让郑思洋送她回家,就已经很不好意思了,如果再耽误人家回家,就更不好意思了。

  “你家里现在有人吗?”郑思洋问。

  “没有。”叶眉摇头。

  “那你肚子本来就不舒服,回家后哪还有力气做热汤喝?走吧。”郑思洋仍旧用那种温和而坚定的声音说着,同时打开了车门。

  “真的不用,这么晚了,实在太麻烦你了。”叶眉还在推辞。

  “叶老师,你不用客气。”郑思洋说着,带着叶眉走进了那家餐馆。

  这是一家中式餐馆,装饰得古香古色的,身着中式服装的服务生把他们领到一张餐桌跟前,叶眉坐下来,发现餐桌上象牙色的桌布素雅整洁,白色陶瓷器餐具发散着古雅的光泽,坐在这儿,感觉整个氛围清雅宁静。叶眉很久没到这种档次的餐馆来了,结婚后,她和董建飞为了攒钱买房,尽量缩减开支,偶尔出去吃饭,也是到价格低廉的小餐馆。

  “先上两种粥,要暖身养胃的。”郑思洋对服务生说。

  “莲子百合糯米粥、羊肉银鱼粥,可以吗?”服务员翻开菜谱,推荐道。

  “你觉得呢?”郑思洋用征询的目光看着叶眉。

  “随便什么都可以。”叶眉很随和地说道。

  郑思洋吩咐服务生说:“那就要这两种吧,你先让厨房上粥,我们再点菜。”说罢从服务生手中接过菜谱,递给叶眉,“你看看想吃点什么?”

  “随便吃点什么都可以,真的不用太麻烦。”叶眉把菜谱又推回到郑思洋的面前,“郑校长,今天会不会太耽误你的时间了?”

  “叶老师,你不用这么拘谨。我今天没有什么事情,反正我也要吃饭的。”郑思洋说着,拿起菜谱,说,“我们点几个热菜吧,冷的你吃了恐怕不行。”

  郑思洋的话说得叶眉心里热乎乎的,这个郑校长,真是个细心的人,很擅长体贴别人,他的妻子一定是个很幸福的人吧。

  吃饭的过程中,郑思洋话不多,但是很注意照顾叶眉,他文雅稳重的举止、细心体贴的动作让叶眉觉得很舒服。

  “叶老师,你是南方人吧?”郑思洋又帮叶眉盛了些粥,边问道。

  “奥。”叶眉点点头。

  “那你呆在中海,还习惯吗?”郑思洋又温和地问道。

  “还行,我在这儿呆了四年了,一开始不太习惯,慢慢地就适应了。”叶眉回答。

  “我大学和研究生都是在南方上的,我很喜欢那儿的风物人情,差一点就留在那边了,当时因为我母亲的身体不好,我才回来的。”郑思洋说话的声音浑厚低沉,很有磁性。

  叶眉忽然对他产生了一种亲切感,他在南方呆过,就像她的半个老乡。

  因为两个人并不熟悉,所以谈话也并不深入,只限于一些一般礼节性的交谈,但在这样古朴又有情调的餐厅里,听着清幽缠绵的古曲,坐在这样一个有风度又温和的男人的对面,叶眉觉得很舒服很享受,肚子不痛了,晚餐也吃得特别惬意。

  吃完饭,郑思洋把叶眉送回家,董建飞还没有回来,连个电话也没打过来,叶眉想,如果董建飞像郑思洋这样性格温和、善解人意,又有风度、有能力,该有多好呀。
30 生日玫瑰
30 生日玫瑰

  时候到了十一月末,中海的天气渐渐变冷了,上下班的路上,很多人已经开始穿大衣了。肖莹却总是穿得很少,似乎对寒冷丝毫没有感觉。办公室的小张说:“肖姐,你总是这么美丽动人,不冷吗?”

  “开车,没觉得多冷。”肖莹边说边袅袅婷婷地走到饮水机旁去接水,短裙下露出细长的*。

  “哪位是肖莹?”肖莹还没有走回到座位上,有个小伙子捧着一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走了进来,口中问着,大家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

  “我是。”肖莹应了一声。

  小伙子捧着花走了过来,对肖莹说:“请签收一下。”

  “哇,好漂亮的花呀!”小伙子刚走,办公室里几个年轻的编辑围了上来,小张伸头嗅一嗅,说:“这么大一束,好香呀,肖姐,今天是什么日子?”

  “生日。”肖莹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快乐在眼角眉梢蔓延开来。

  “这么漂亮的玫瑰,谁送的?”小吴问了一句。

  “这还用说,肯定是老公。肖姐,你老公好浪漫呀。”小张说。

  肖莹取下插在花里的卡片,看了看,说:“没有署名,我也不知道是谁送的。”

  年轻人们又“哇”的一声,小张说:“肖姐,这么说,倾慕你的人不在少数吧?你可真是魅力无穷。”

  肖莹笑了笑,没有作答,似乎故意要保持一份含混的暧昧。

  年轻人们还在啧啧赞叹,林筱秋忽然想起,明天是自己的生日,原来肖莹和自己的生日只差一天。

  林筱秋的生日还从来没有没收到过花,于大志不是浪漫的人,从来不会想到送花,林筱秋也不喜欢很高调很张扬的庆祝方式。以前每到生日,于大志总是提醒林筱秋给妈妈买点东西,也会特意做几个好菜以示庆祝,这两年,悦悦大了,家里的事情又比较多,林筱秋常常忘记了自己的生日,去年生日的时候,妈妈恰好住院了,过了两天之后,于大志才说:“秋,前天是你的生日,我们都给忘了。”忘了就忘了,林筱秋也没觉得有什么,平平淡淡生活惯了,生日过与不过,似乎没什么区别。

  林筱秋正在出神,手机忽然响了,是妈妈,在电话那头说:“秋,晚上带悦悦过来吃饺子。”

  妈妈一定是因为她要过生日了,才让她过去吃饺子的,挂掉电话,林筱秋觉得心里暖暖的。

  晚上,林筱秋一家三口去妈妈那边吃饺子。林筱秋和妈妈一起包饺子,悦悦也扎着大人的围裙帮着忙活。于大志修好了抽水马桶,又在一边问:“妈,还有什么活,我一块干了吧?”

  “厕所那个灯,最近老是扑闪扑闪的,厨房里的水龙头不好使了,还有洗菜盘的那个水漏子不好用,老是不往下下水,你一块给弄弄吧。这些活我都给你攒着呢,单等着你来了一块儿干。”筱秋妈边包饺子边吩咐道。

  “行,我挨个修理,饭前准能弄好。”于大志乐呵呵地干活去了。

  “大志就是灵巧,啥活儿都难不住他。”筱秋妈笑眯眯地说,她看自己的女婿哪哪儿都顺眼。

  “这些活男人都能干。”林筱秋说。

  “那可不一定,咱们楼上的李大妈,她那个女婿就什么也不会干,成半年的不过来一趟,来了什么都不干。他毛病还特别多,每次来了,你李大妈都得好酒好菜伺候着,一个伺候不好,他那个女婿就脸不是脸鼻子不是鼻子的,听说在单位上是个什么科长,架子可大了。”筱秋妈说,“你看咱大志手脚多勤快,进门就干活,从来不嫌脏嫌累的。”

  “您呀,就是怎么看大志怎么顺眼。”林筱秋笑了。

  “他疼我闺女,我怎么能看他不顺眼?”筱秋妈说,“明天才是你的生日,我今天叫你们过来呀,就是寻思着让你们明天在家和你公公婆婆一块过,到时候我就不让你们往这儿跑了。”

  “哎呀,妈,你用不着替我们做这些打算,我公公婆婆根本就不知道我的生日是什么时候。”林筱秋觉得妈妈想得有些过于周全了。

  “我不是让你刻意过什么生日,有长辈在,小辈的也不用特意过生日,我是觉得,你公公婆婆第一年过来,你生日来了,总得对他们表示一下孝心,你给我买的那件毛衣,我也穿不着,你给你婆婆拿去,就说是孝敬她的。”筱秋妈嘱咐女儿。

  “那怎么行呢?衣服是买给您的,孩子的生日是妈的苦日,我孝敬您是应该的。”林筱秋说。

  “那样的毛衣,我有好几件呢,买多了也没用不是吗,你婆婆是没生你,可是他生了大志呀,你们应该孝敬她。你听我的,咱不能在长辈那儿短了理。咱家还有两瓶好酒,你爸没了这些年了,也没人喝,你拿给你公公吧。”

  “妈,您可真是,一辈子总替别人着想,从来不考虑自己。”林筱秋说这话的时候,心头一阵酸楚。

  “我用得着考虑自己?你和大志都这么疼我,我挺知足了。”筱秋妈说着拍拍手上的面,“行了,准备下饺子吧。”

  回家的路上,林筱秋对于大志说:“我妈对你,比对我还好几倍呢。”

  “我知道妈疼我,你呀,要是有妈一半疼我,我就知足了。”于大志笑嘻嘻地说。 … 手机访问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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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幸福和白风衣无关
31 幸福和白风衣无关

  第二天上班不久,邮局就来电话让林筱秋去取邮包。

  每年这个时侯,林筱秋都会收到一个邮包,不用看她也知道里面是一件白色的风衣,沈琛寄的。最初收到这样的生日礼物,林筱秋总会原封不动地退回去,然而那邮包又总是再寄回来,后来她只能收下,却从来没有穿过其中的一件,她把那些风衣装在袋子里,放在母亲那边衣橱顶上的吊橱里。

  沈琛是林筱秋大学时的男朋友,两个人谈恋爱谈了好几年,当时感情很好。他们高中就是校友,沈琛比林筱秋高一级,他早就注意过林筱秋,只是那时候,林筱秋只顾埋头学习,和沈琛并不熟悉。林筱秋考上大学的那年,乘火车去学校,和沈琛恰好在一个车厢,沈琛当时就惊喜地叫道:“林筱秋!”见林筱秋诧异地望着他,他解释道:“我认识你,你是林校长的女儿。”

  沈琛和林筱秋在同一个城市读大学,虽然不在同一所学校,可是两个人相隔并不远,那时候沈琛一有时间就过来看林筱秋,无微不至地关心林筱秋,两个人渐渐地从同乡发展为好朋友,后来又发展为恋人。

  林筱秋和沈琛都是从小城市考到大城市的普通家庭的孩子,生活上都十分节俭。他们谈恋爱的时候,从来没有到校外看过一次花钱的电影,也从来没有进过一家像样的餐厅。有一次两个人出去买书,回来的路上又累又饿,走进了一家面馆,却发现只有沈琛的口袋里还剩三块钱,刚够一碗面钱。那天两个人要了一碗面,用两个碗分着吃,分吃到最后,剩下几根面条他们还你推我让,非要对方吃。那时候他们年轻、快乐,分吃一碗面,谁都没有吃饱,却还是那么开心。

  两个人也曾经一起逛过街,有一次他们手拉手经过一家商场,橱窗里一件简洁雅致的白风衣吸引了林筱秋的目光。林筱秋呆呆地站在窗外有好几分钟,想象着自己穿上它的样子。沈琛笑了:“筱秋,咱们进去看看吧。”那是件名牌的白风衣,贵得很,林筱秋对于自己能够穿上它并不奢望,所以她拉着沈琛的手原地不动,说道:“别进去了,我们又不买,在这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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