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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假情真做-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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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交往。”白之音抬起头,眸子里蓄满委屈,“他只请我吃过几次饭,后来就没再联系过。”
  白飞扬把她的怨念看在眼里,权当她是因为没法跟沈牧梵有进一步发展感到遗憾,于是摆出好爷爷的姿态,宽慰了两句,“没联系也好,这种人就是感兴趣玩玩,不会跟你来真的。而且,他的身份地位跟你也不合适。”
  沈牧梵或许是许多人心中的佳婿,不过白飞扬比较务实,比起攀一门高高在上的姻亲,不如找一个能听他话的女婿,或者招一个进来,让白之音死心塌地留在白家卖命。
  “你是我最疼的孙女,婚事上我会帮你张罗的。”白飞扬慈爱地说。
  一听这话,白之音心凉了半截,让他张罗,她这辈子就真的完蛋了。压住急躁的心绪,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爷爷,我现在还不想嫁,等姐姐出嫁再说吧。”
  “你姐跟王鹏就是挑日子的事,倒是你连个对象都没有。”白飞扬继续扮关切,“不过你不用担心,爷爷一定帮你物色个好对象。”
  **
  那天谈心之后,白飞扬果真开始帮她物色对象,并且很快就确定了人选。
  “华仁运输的二公子,叫马瑞兵,32岁。”白飞扬拿出一张照片递到她面前,“你看看,人长得还不错,跟你挺配的。”
  白之音瞥了眼照片上油光粉面的男子,心里怒气翻江倒海。俗话说没功劳也苦劳,她为白家鞠躬尽瘁那么多年,到头来老头子还是想着怎么利用她。
  她知道他为什么选马瑞兵。华仁手握深圳、珠海两条航道,私底下也干点走私倒卖的勾当,如果百叶与他们联姻,以后文物进出会更容易。可这马瑞兵是圈里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前些日子还闹出一宗幼女猥…亵案,老头子居然把他作为第一人选。
  眼底一片酸涩,白之音咬住下唇,缓缓呼出一口气,“爷爷,我还不想结婚,让我再在百叶干几年吧。”
  “就是让你去见见,觉得合适就跟筱薇一样先把婚订了,结婚再等两年也没事。”白飞扬打着哈哈,“至于你想留在百叶,我当然愿意,不过一切都得等你嫁过去,看马家什么态度。”
  听他这语气,白之音便明白,什么去见见,八成他早跟华仁达成了合作协议。
  抑住胸臆间的苦涩,她做最后努力,“爷爷,我不是很喜欢马瑞兵。”
  “人都没见着就说不喜欢。”白飞扬厉声喝道,“是不满意我给你挑的人吗?”
  “没有,我只是……”
  “只是什么?”白飞扬打断她的话,黑眸阴厉,“你自己是什么身份忘了吗?说难听点,马家没嫌弃你已经很好了,你还挑三拣四?”
  白之音垂着头,指甲因为握得太用力,深深嵌进了掌心里。
  看她不说话,白飞扬当她是认错,语气缓了几分,“之音啊,你以为爷爷为什么给你挑马家?还不是为你好。我知道,马瑞兵在外面名声是不怎么好,可男人嘛,都那样。”
  “但你要知道,不管他在外面怎么样,你才是明媒正娶的马太太,谁也撼动不了。你看你爸就是典型例子,筱薇妈没死前,他再怎么乱来,也不敢把女人领进家。”
  见她依旧低着头,白飞扬循循引导,“你可能不屑马太太的身份,可是就算你不考虑自己,你总得想想小天吧。”
  白之音身子一僵,猛地抬起头看着白飞扬,这让他非常满意。这丫头的死穴永远是那个白痴弟弟,只要拿捏住这点,就不怕她不听话。
  白飞扬装模作样的叹口气,“筱薇他们不喜欢小天你是知道的,万一哪天我走了,你又没个靠山,你说小天该怎么办?”
  白之音听出他画外音是告诫她,一旦失去他的支持,小天在白家的日子就堪忧了。
  这么多年,她精心伪装让他以为自己是个给点甜头就感恩戴德的傻子,把他哄得团团转,可一直来有一点他摸得很准,那就是她不可能丢下白天不管,所以他用小天要挟自己,屡试不爽。
  显然这一次,也不会例外。缓缓吁口气,白之音点头应诺,“好,我去见见马瑞兵。”
  白飞扬露出这才对嘛的表情,交待道,“明天晚上六点,在芸香园。到时候我陪你一起去,打扮得端庄点。”
  **
  连曦听到她要跟马瑞兵吃饭,气得跳起来,“你疯了,居然要跟那个登徒子相亲”
  “你忘了,前年在老头子寿宴上,他还偷看你换衣服,想占你便宜。”连曦提起这事就恨咬牙,那流氓一见白之音就两眼放光,故意装醉把一杯红酒撒到她胸前,又趁她上楼换衣服时偷偷跟上去,躲在门口偷看,当时要不是白韦德恰巧路过,把他拎走,指不定他会借酒行凶。
  白之音当然记得那件事,不过她有什么办法呢?谁叫她没能力带走小天。
  见她趴在桌上眼睛直直的,连曦知道越说她越难过,便不再多言,只私下吩咐连朗明晚偷偷跟着她,如果马瑞兵敢乱来,就打得他满地找牙。
  周五的下午,白飞扬特地让她早点回家打扮。按照他的指示,白之音挑了一套中规中矩的衣服,发型上则是疏了个蜈蚣辫,用蝴蝶结盘在脑后。
  白飞扬对她典雅淑女的装扮非常满意,带着她高高兴兴地赴约。马家父子早就等在餐厅,看到她,马瑞兵两眼发亮,那眼神像是苍蝇见了肉,猥…琐得让人作呕。
  酒过三巡,两个老人便找借口离开,临走前白飞扬温柔地叮嘱她,“跟瑞兵好好聊聊,小天我会找人照顾的。”
  婉转地警告,却很受用。至少白之音不敢他前脚走后脚就开溜。
  大人一走,刚才还人模狗样的马瑞兵立马原型毕露,一双眼睛色眯眯地盯着她,“你比原来瘦了。”
  “有吗?”白之音敷衍道。
  “有啊,下巴都尖了。”马瑞兵上下打量她一番,目光停在她胸口,贱贱一笑,“不过胸还是挺大。”
  白之音皱眉,忍住打掉他狗牙的冲动。
  见她没动怒,马瑞兵想起父亲介绍她属于性格偏软型,觉得她好拿捏,语言愈发露骨,“你这么白,胸是不是更白啊。”
  白之音眉头紧蹙,一脸严肃,“马先生,请你说话注意点。”
  这么一句不咸不淡的指责听在老油条耳里,简直跟女人在床上说不要一样,给了他得寸进尺的勇气。伸手抓住她的柔荑,马瑞兵笑嘻嘻地说,“白小姐,我说话不行,但其他方面很厉害,你要不要见识下?”
  白之音被他抓着,气得再顾不得装典雅,手一翻刚想扭断他的咸猪手,突然身侧带过一道劲风,一个黑影闪过,接着就传来马瑞兵的惨叫。“啊,啊,我的手。”
  白之音抬头看去,见到了一脸怒气的连朗。
  “小姐,你没事吧?”连朗着急地问。
  白之音摇头,瞪了马瑞兵一样,刚想吩咐放了他,谁知马瑞兵却突然吼道,“白之音,你疯了,居然找人打我。”
  “谁叫你不规矩。”连朗替她做了回答。
  马瑞兵疼得脸都白了,嘴上却不饶人,“你他妈装什么矜持,你以为你多金贵,不过是个野…种,要不是老子想上你,啊……手、手。”
  “你再说一句,信不信我让你这只手废了。”连朗说着又加了几分力,疼得马瑞兵连话都说不出来,最后两眼一黑,痛晕了。
  望着倒在椅子上一摊烂泥样的马瑞兵,连朗问白之音,“小姐,怎么处理?”
  “扔这儿。”白之音扯来湿毛巾狠狠地擦了擦被他抓过的手,再把毛巾啪地摔在他脸上,临走前不解气,还把桌上的水和饮料一股脑泼他头上,顺便照着他下面踹了两脚,这一踹把马瑞兵疼醒了,单手捂着下…身直呻…吟。
  白之音厌恶地扫了他一眼,带着连朗走出餐厅。上车后,她坐在后面一声不吭。连朗以为她难过,忙不迭安慰道,“小姐,你别生气,为那种人不值得。”
  白之音靠在椅背上没说话。她是在生气,胸口有翻腾的怒火,可这些不全是因为马瑞兵,还气沈牧梵,更气自己的无能,想到今后可能真的会嫁给一个马瑞兵那样的混蛋,她眼眶一酸,眼泪猝不及防跌落眼眶。
  连朗从后视镜里看她哭了,顿时慌了,“小姐,你别哭,要不我把车开回去再揍那混蛋一顿。”
  白之音抽噎着摇头,别开脸看向窗外,路过一副舞蹈班的招生广告时,她心念一动,拍了拍连朗的肩膀,“去上环,我想去酒吧。”
  “小姐……”连朗欲言又止,“我们还是回家吧。”
  “那不是我家。”白之音用手背擦干眼泪,“我更不想回去。”
  连朗知道劝不动,只好把车开到上环,不过特意挑了口碑较好的酒吧,免得里面鱼龙混杂。
  白之音坐下就点了一瓶烈酒,看她一杯接一杯灌,劝阻又无效,连朗只好给连曦打电话,“哥,你快来happy hour,小姐快喝醉了……”
  他怕大哥没听清地址,挂了电话又编了一条详细信息,等发完抬头一看,发现刚才还在吧台喝酒的白之音没了。
  作者有话要说:  晋江大抽,抽得我都想死了
  换了一种浏览器,终于能更上了,要不都准备发给编编帮忙更了
  行了,大家看着,我继续去写后面。趁现在思路尿涌……

☆、巧遇
  连朗脑袋一懵,赶紧站起来寻人,四周一圈巡视终于看到了正在舞池里跳舞的白之音。
  白之音有厚实的舞蹈功底,这会儿喝了酒,心里又憋着股怨气,舞跳起来更是肆意张扬,令人倍感奔放活力。
  Happyhour属于高档酒吧,来这儿的大多有点身份且都是常客,白之音的突然闯入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加上她出众的外貌,没多久她身边就聚了一群男人,不过还算规矩,只是乖乖站在外围。
  连朗大步走过去,拨开人群拉住舞得开心的白之音,“小姐,咱们回去吧。”
  “我不回去。”白之音挥开他的手,不悦地拧眉,“我只是想跳舞,这也不行吗?”
  连朗知道她一肚子的委屈是需要宣泄的途径,便不再劝,而是默默站在边上,警戒地盯着四周的男人,肃穆的眼神明明白白地写着,谁要是敢轻举妄动,他就能拧断他们的脖子。
  身边杵着个大山一样的男人,其余人自然不敢乱来,不过离开的人并不多,倒不是真想趁连朗不注意对她怎样,而是她的舞跳太好,看着就赏心锐目。
  白之音越跳越起劲,可胸口那热腾腾的怒气好像怎么都发泄不完。愤愤地脱掉外套,她伸手扯散盘好的发髻,一头乌亮的头发瞬时披散下来,衬出跟刚才迥然不同的风格——洒脱、飘逸带着点火辣辣的狂野。
  她里面穿着Gucci的合身连衣裙,包裹在洋装下的娇好身段让不少人看傻了眼,不知是谁带头吹了个口哨,接着人群里便想起此起彼伏的哨声,灯光和DJ非常配合地把光束聚在她头顶,一时间整个酒吧的目光都被她吸住。
  **
  二楼的VIP包房内,沈牧梵望着对面沙发上已经灌下整瓶红酒的好友,不疾不徐地问:“是不是又跟林因吵架了?”
  “别提她。”严征咬牙切齿地说,“我今天不想听到她的名字。”
  沈牧梵依言点点头,端起红酒呷了一口,带着松木香的佳酿滑过齿间,有点涩,就像他今天的心情。
  下午他在圆方碰见唐糖和那个她爱上的男人,看着她能放下顾虑开始一段恋情,还有了宝宝,他应该高兴,可那些育婴用品和她脸上幸福的笑却刺得他心脏突突的疼,特别是宋博彦那番言论,让他在恍然大悟的同时又迷茫了。
  宋博彦说,爱一个人是有各自的世界却彼此依赖。如果真是这样,那他对唐糖的感情算爱吗?他懂她,事事迁就,专注倾听她的喜怒哀乐,却从未好奇过她的世界;他可以把世界捧到她的面前,却不一定能爱屋及乌。
  注视着水晶杯中的红色液体,沈牧梵悠悠地问,“严征,你是真的爱林因,还是因为习惯了守候。”
  正在倒酒的严征动作一滞,握着酒瓶陷入沉默。夜阑人静时,他不止一次问过自己这个问题,每一次都用千百个理由说服自己是真爱,可是心理医生告诉他,“当你对一件事产生质疑时,从某种意义上,你已经否定了它。”
  他不敢想,如果守了那么多年的感情都不叫爱,那这世上还会有爱么?如果有,又该是什么样?
  给空杯续上酒,严征端起杯子缓步走到包房的落地玻璃前,用沉默回答了沈牧梵的提问。
  这间房间的玻璃是特殊材质,外面看里面是黑漆漆的,里面看出去却一清二楚。所以,他一眼就看到了聚光灯照耀下的白之音。
  严征一愣,惆怅的情绪刹那被冲淡,忙不迭回头招呼沈牧梵,“你赶紧过来。”
  “干嘛?”沈牧梵淡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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