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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2章

药王传人在都市-第5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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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双双和白云非要把这猎物据为已有,虽说是一点白下的口,可野猪是她们引来的,不过还是十分大方地拿出一大块肋排和一个前腿。
  野猪不是家猪,处理不好的话会有一股子浓重的腥臊味,好在满地的大雪和枯木,最不缺的就是水和燃料了,化上一锅水,把猪肉放到锅里头连抄上几次,腥臊味才小了许多,然后再下重料,炖煮出来的野猪肉很有咬劲,而且不像家猪那么肥腻。
  在这林子里头一连停留了四天,虽说没有深入到老林子里头,可是野鸡野兔也弄了几十只,狍子也打了好几只,再加上后来又打到了一头几百斤重的大野猪,在河里弄上来的大鱼,满满地两大爬犁,回去连送人带自己吃也差不多够用了,而且年年到了年跟前,给孙易送礼的也不在少数,各种稀罕玩意差不多要把仓房堆满了。
  天刚刚大亮,正收拾着东西准备回去的时候,一点白突然站了起来,向着林子的方向发出一阵阵的低吼声,两匹骏马也变得暴躁了起来,停地扬着蹄子想要将后背上的东西甩下来发足狂奔。
  孙易的手上一较力,拽着缰绳将两匹烈马全部拽住,然后就近拴在了大树上,两匹马仍然不停地甩着脑袋,却甩不开尼龙绳编制而成的缰绳。
  “快看,老虎!”柳双双向不远处一指,只见在林子里头,一个黄乎乎的大脑袋探了出来,嘴上还叼着一个硕大的狍子,头角狰狞还是一只公狍子呢。
  那只老虎把狍子向雪地上一扔,然后调头又钻回去了,看得别人眼睛都直了。
  当那只老虎叼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衣服又钻出来的时候,孙易认出来了,这不是那就只恋物虎吗,没想到在林子边上还碰着了。
  孙易赶紧迎了上去,那只恋物虎快步奔跑过来,远远地一个纵跃向孙易扑了过来,如同猛虎捕食一般,看得人头皮一紧,几乎要惊叫出声来。
  孙易却哈哈地大笑着,拦腰抱住这只硕大的老虎就在地上打了几个滚,这个老虎可是救过自己的命呢。
  不料那只老虎却不跟孙易玩闹,只是叼着他的衣襟使劲地拽着,把孙易拽得一晃一晃的,衣服也发出嘎嘎吱吱的声响。
  孙易一脸无奈地将外套脱了下去,这只老虎立刻就把脑袋埋在了外套里头像是撒娇一般地晃着脑袋,看得孙易一脸的无语,直不知道自己的衣服有啥好让它迷醉的,还是一只老虎。
  这衣服是肯定要不回来了,孙易索性把衣服挂到了它的脖子上,松松的一个衣服套,捕食的时候可以把脑袋拽出来,平时可以把脑袋再伸进去带着,至于那件破衣服它肯定是不要了。
  恋物虎似乎就是来找孙易要一件衣服的,把那只大狍子拖到孙易的面前,然后发出几声低吼,摇头晃屁股地又一次没入了山林当中,这倒是让孙易长出了一口气,它要是执意跟自己回家的话还没地方安置它,猛虎可不是那两只啥都吃的黑瞎子,人家可是吃肉的。
  “一只大狍子换一件衣服,这生意做得值了!”孙易笑着道,然后赶紧处理那只狍子,这只灰黄色的狍子皮毛正值巅峰期,裹上在雪地里头过夜都不带冷的。
  而且这种大狍子几乎全身都是宝贝,丝毫不比梅花鹿差,只是它们傻狍子的名气太响了,以至于影响了它们其它的价值。
  孙易乐呵呵地处理狍子的时候,梦岚她们直摇头,孙易身上那件衣服可是国际知名品牌,还是在林市刚开业的时候趁着八折优惠买的,哪怕如此,一件外套也花了两万多块,一只狍子怎么也不值这个价吧。
  不过一只老虎颠颠地跑上门来给送一只狍子,这情谊可就无法用价值来衡量了。
  把狍子都收拾好了,特别是那些狍子尾巴,虽然短小却很肥硕,红烧一下滋味十足,堪比红烧鹿尾。
  这时,孙易身上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对于别人的手机没信号,孙易的手机在哪都能打这种事情已经不值得奇怪了。
  


第806章 再急也要过年

  掏出电话,是一个南方的并不认识的电话号码,孙易微皱着眉头将电话接了起来,跟着脸色微微一变,只说了一句在原处等着就挂断了电话。
  随手把处理好的东西扔到马背上,示意几个女人可以走了,一边走一边拔出了电话号,“赵恒,帮我办一件事情,事情不难也不违法,就是去南方一个小镇上接一个人,唯一难了点就是这个人没有身份!你看着给办一下!”
  说完孙易就挂断了电话,如果连这么点小事都办不好的话,赵恒也不用混了。
  “有事你就去办事吧,家里还有我们呢,别忘了年后……”
  还不等梦岚说完,孙易就摆手打断了她的话,“没关系,再急的事情也要等过了年再说,而且现在就算我心急火燎地赶出去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孙易说着轻叹了口气,他已经开始怀念当初只顾一些农活,忙碌着跑山的年月了,随着他越走越远,越走越高,事情也变得越来越多,多得让他有些不耐烦了,就比如过年送礼这种事情,在别人看来,孙易是人脉惊人,可是谁又知道,孙易宁可在家里头弄点美食一家子人围坐着天天吃喝玩乐。
  拖着猎物,赶着马匹慢悠悠地向家中走,用了两天的时间才到了家,刚刚一进门,就看到院门里头放着几个编织袋子,里头都是一些夏天采摘的山货,蘑菇、猴头还有山木耳之类的东西,虽说东西在孙易看来并不值钱,却是一些难得之物,至少一般的城里人想吃这种纯正的野生猴头和木耳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时候都是有钱也没地方可买。
  “太好了,今天就吃猪肉猴头,再来一个辣根蘸木耳就足够了!”
  “要是再有个小鸡炖蘑菇就最好了!”斯嘉丽一边说着一边从旁边的袋子里头向外翻野鸡,很快就被她拎出个四五个,也不怕把自己撑死。
  野山鸡的味道非常鲜美却不出什么肉,不过斯嘉丽有办法,独占了一个大锅,把一只农村散养的白条鸡剁了一半,然后再剁成小块放到大锅里头炒。
  这种散养小鸡都是两三年的公鸡,一个个膘肥体壮,不过怎么也比不过自家的花花,当然,花花的主意不是谁都敢打的,人家小鸡还有一个狗爹呢!小小白可不是白给了,曾经把斯嘉丽追得都上了房。
  鸡肉块在锅里炒出油来,也不用再加油了,直接放入花椒大料还有姜片等调料,然后再把柴瘦的野鸡块扔进去翻炒一阵子,再加上水,然后将发好的蘑菇下进去,把锅盖一扣,剩下的就是等着吃了。
  在别人看来,斯嘉丽就算是再是吃货也只不过就是一个纯吃的吃货罢了,眼睛里头也只有小鸡炖蘑菇,猪肉炖粉条子之类的,全然不知真正的美味是那些毛茸茸黄莹莹的,只有一拳头般大小的野生猴头菇。
  再好吃的东西也是需要料理了,猴头菇如果做不好的话,非但没什么味道,反而还会有一种淡淡的苦味。
  把发好的猴头菇撕成条状,先过水抄再用凉水拔去除苦涩味,野猪肉挑取最肥嫩的肋排肉切成大姆指般大小的肉块,因为野猪肉的腥味,所以同样先要用水抄过之后才可以下锅炒,加上调料之后猛火快炒,直到炒出一锅底油来,猪肉也变得微有些干糊的时候,再把猴头菇放入一块炒,直到油已经将猴头菇没过之后,少加入一点水,最好再加一些啤酒,毕竟这是野猪肉和野生猴头菇,腥土味都比较重,而啤酒是去腥的极品,看着孙易把上千块一桶的德啤向锅里头倒当成做菜的调料时,会过日子的梦岚和罗丹都有些舍不得。
  把锅盖一扣焖着,然后开始收拾发好的木耳,野生木耳与人工种植的木耳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整体呈黑褐色,而且耳朵更加肥大厚实,看着就有食欲,木耳这种茵类是需要摘取晒干再泡发后食用,否则的话很容易引起腹泄等食物中毒的情况。
  辣根更好办了,辣根还是冷玉从倭国那边带回来的原味辣根,是用植物根茎磨制而成,味道辣而纯正,稍稍调上一些海鲜酱油就是极品美味了。
  梦岚又焖了一锅米饭,只不过每次孙易做美食之后,焖好的米饭只能留着第二天做炒饭,因为根本就没人吃。
  大锅里的菜还要等上一阵子才能上桌,否则的话滋味进不去可惜了食材,现在能吃的只有辣根蘸木耳了,孙易弄了一瓶茅台启开喝了起来,喝了半杯就把酒塞给了柳双双,这种酱香型的酒他并不喜欢,哪怕价格贵得要死,都是别人送的,而且大部分都被他转送给别人了。
  拽过一箱子不知是哪国产的啤酒开喝,再加上木耳辣根这道小菜,倒是喝得有滋有味的。
  等不及的柳双双和白云一个去弄了点鸡蛋酱,一个跑去菜窖里头拽了一颗大白菜和一个大萝卜回来。
  大萝卜只要萝卜皮,而快有一抱粗的大白菜扒得只剩下菜芯,绝对属于败家仔那一伙的,还是罗丹给收拾的残局,扒下来的菜叶和萝卜明天可以用来做菜和做汤。
  嘴馋的斯嘉丽已经向厨房跑了三趟了,每一趟回来嘴边都是油光光的,也不知道烫着没有,不过到后来,斯嘉丽在偷吃的时候已经不吃小鸡炖蘑菇了,改吃猪肉炖猴头菇,还专向猴头菇上挑。
  孙易做菜有着北方人特有豪气,无论做什么菜,都会做出满满的一大锅,装菜也不用小气八拉的盘子,而是用更加豪气的盆子,就算是来客人也是这么招待的,所以孙易家一向都是盘子少盆子多。
  两个大盆子被端了上来,油汪汪的猴头菇还有油汪汪的松蘑,看着都喜人,所有人同时伸筷子,而且专奔蘑菇下茬子,里头的肉其实才是配菜。
  果然如孙易所料的那样,一顿饭吃完,焖好的米饭纹丝没动,不对,斯嘉丽动了,她以超人般的速度动了,只见她将最后菜汤都倒到了一个盆子里头,然后冲向饭锅,向里头狠狠地挖了两大勺子米饭,菜汤泡饭,绝对是最美味的吃法。
  斯嘉丽如狼似虎的吃饭方式把白云和柳双双都看傻了,她们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能吃的女人,桌上几乎有一半的菜都是被她吃掉的,现在还要再加上这么多的菜汤米饭,她就不撑吗?
  自从斯嘉丽来了以后,要说意见最大的,肯定是熊大熊二这两口子,从前都是它们划拉剩饭剩菜的,可是自打斯嘉丽横空出世以后,它们就没有闻到过剩饭剩菜是什么味道,全靠出去各家各户帮忙干活蹭饭吃。
  眼看着到了年跟前,大雪扬扬洒洒地下,地面上已经堆了尺厚的积雪,房顶上的雪也堆得老厚,看起来就像是涂满了奶油的大蛋糕似的,看着挺好看的,实际上最伤房子了,孙易对这个自己赚来第一笔钱盖的房子还是很有感情的,一大早就忙活着将房顶的雪推下来。
  家里的雪也不用向外头运,直接就堆到那个池塘里头就行了,这里是流水,到了开春自然化成干净的水流出去了,连池塘换水都省了,其实也是自家的一个游泳池,城里泳池里的水拍马也赶不上孙易家这个流水池里的水干净,就是凉了点。
  两头黑瞎子头拱地似的将雪向外头推,很快就推出一条道来了,孙易一边忙活着一边琢磨哪天把东西都装上,趁着还没放假,离年跟前还有段日子还不太忙的时候都送一圈,然后到了年跟前就专心吃杀年猪,消停的过年。
  去年自家杀了几腔从内蒙弄来的羊,今年是不是也杀点啥?总吃别人家的感觉挺不好意思的,似乎托人从内蒙那边弄来几头牛也不错,就当是自己这个当镇长的分福利了。
  正琢磨着呢,一辆十分不起眼的面包车停到了孙易家的门口,一名中年壮汉下了车,在半开的大门上轻轻地敲了敲,在农村,不管家里有没有人,基本上都是不锁门的,除非是出门远一整天不回来,才会象征地挂上一把锁头,孙易家也一向如此,哪怕孙易不在家也是这样,没有哪个不开眼的敢明目张胆地闯到家里头来,至于那些小毛贼都是有些道行的,总能无声无息地从家里摸走一些东西,后园子里的药材占多数,对这方面孙易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只要不过份他就当做不知道了。
  孙易将手上的锹一扔,正砸到了熊大的后背上,然后大步地迎了上去,这个中年男人孙易认识,正是赵恒最得力的手下也是轻易不会露面的手下云中海,哪怕赵恒诈死逃生的时候他都没有放弃,可算是患难见真情了。
  “易哥,人带来了!”老云说着,先递给孙易一张身份证,制做精良,上面的照片是一个看起来干瘦的少年,身份地址写的也是广南那边某个山中小村。
  老云笑道:“托了人,花了一些小钱,那边的户藉管得不是很严格就夹了个塞,除非下大力气查,否则不会有任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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