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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论衡全译-第1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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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僭(jiàn建):超越本份。指君主骄横。旸(yáng羊):晴。这里指久晴天旱。僭恒旸若:指君王骄横常常会伴随着出现天旱。参见《尚书·洪范》。

  旸若则言从:《汉书·五行志》“言之不从,时则有诗妖。”当据以补“不”字于“从”字上。

  诗妖:参见65·15注。

  【译文】

  毒汁的产生,都是同一种阳气构成的,咬人、蜇人虽然不同,但可以归结为一类。所以人梦见火,卜问是因口舌引起纠纷;梦见蝮蛇,卜问也是口舌引起纠纷。火是口舌纠纷的征兆,口舌纠纷表现于蝮蛇,是因为它们是同一类而共一个本源,承受的是同一种太阳之气的缘故。所以火象征言语,言语象征小人,小人成为一种妖象,就是由于口舌的缘故。由口舌构成的征兆,是小人与天感应而造成的。所以五事中排在第二位的是言,言语显示凶兆,“君王骄横常常会伴随天旱”。超越本分的人讲究奢侈华丽,所以蝮蛇身上多花纹。花纹是由阳气构成的,所以就伴随着产生了花纹。天旱伴随君王的骄横出现,言语便不顺从,所以经常有“诗妖”出现。

  【原文】

  66·8妖气生美好,故美好之人多邪恶。叔虎之母美,叔向之母知之,不使视寝。叔向谏,其母曰:“深山大泽,实生龙蛇。彼美,吾惧其生龙、蛇以祸汝。汝弊族也,国多大宠,不仁之人间之,不亦难乎?余何爱焉!”使往视寝,生叔虎,美有勇力,嬖于栾怀子。及范宣子遂怀子,杀叔虎,祸及叔向。

  【注释】

  叔虎:羊舌虎。春秋时晋国大夫。

  叔向:叔虎的异母兄。参见22·3注。知:《左传·襄公二十一年》作“妒”。视寝:指妻妾服侍丈夫就寝。《左传》无“视寝”二字。杜注作“不使见叔向父”,义较明晰。

  龙、蛇:喻指带来灾祸的子女。

  弊(bì毕)族:势力弱小的家族。“弊”据《左传》当作“敝”。杜注:“衰坏也。”栾怀子:参见63·10注。

  范宣子:参见63·10注。遂:据递修本当作“逐”。《左传》亦为“逐”。祸及叔向:指叔向被囚之事。以上事参见《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译文】

  妖气会使人容貌美丽,所以美貌的人大多是邪恶的。叔虎的母亲漂亮,叔向的母亲明白“美貌之人多邪恶”,所以不让她去服侍丈夫睡觉。叔向劝谏母亲,他的母亲说:“深山大泽,是产生龙、蛇一类毒物的地方。她长得漂亮,我担心她生下如龙、蛇般的子女给你带来灾祸。你是势弱的家族,国家多有受宠的大族,不仁的人如果挑拨离间,你们弱族不是要遭难了吗?我有什么舍不得而不让她去‘视寝’的呢?”就让她去服侍丈夫睡觉,生下了叔虎,叔虎长得健美有勇力,受到栾怀子的宠爱。到了范宣子驱逐栾怀子时,宣子杀了叔虎,灾祸也涉及叔向。

  【原文】

  66·9夫深山大泽,龙、蛇所生也。比之叔虎之母者,美色之人怀毒螫也。生子叔虎,美有勇力,勇力所生,生于美色;祸难所发,由于勇力。火有光耀,木有容貌。龙、蛇,东方木,含火精,故美色貌丽。胆附于肝,故生勇力。火气猛,故多勇;木刚强,故多力也。生妖怪者,常由好色;为祸难者,常发勇力;为毒害者,皆在好色。

  【译文】

  深山大泽是产生龙、蛇的地方,用它比喻叔虎的母亲,是因为容貌美丽的人都怀有毒汁。生的儿子叔虎,健美而有勇力,勇力所产生,产生于美色;祸难所产生,由于有勇力。火有光亮,树有容貌。龙、蛇是配属于东方和木的,含有火的精气,所以色美貌丽。胆附着在肝上,所以胆产生勇力。胆火气猛烈,所以多有勇气;木属刚强,所以多有力气。产生妖怪现象的,经常是因为美色;产生祸难的,经常是来源于勇力;产生毒害的,全都在于美色。

  【原文】

  66·10美酒为毒,酒难多饮。蜂液为蜜,蜜难益食。勇夫强国,勇夫难近。好女说心,好女难畜。辩士快意,辩士难信。故美味腐腹,好色惑心,勇夫招祸,辩口致殃。四者,世之毒也。辩口之毒,为害尤酷。何以明之?孔子见阳虎却行,白汗交流。阳虎辩,有口舌,口舌之毒,中人病也。人中诸毒,一身死之;中于口舌,一国溃乱。《诗》曰:“谗言罔极,交乱四国。”四国犹乱,况一人乎!故君子不畏虎,独畏谗夫之口。谗夫之口,为毒大矣。

  【注释】

  说:通“悦”。

  快意:指讲得天花乱坠,使听者感到满足、痛快。

  阳虎:即阳货。参见28·58注。

  引诗见《诗经·小雅·青蝇》。

  【译文】

  美酒也是毒,美酒不宜多饮。蜂液是蜂蜜,蜂蜜不宜多吃。勇士能强国,勇士不宜多接近。美女使人喜悦,美女不宜畜养。辩士口若悬河使人听了痛快满意,但对辩士不宜相信。所以美味会腐坏腹部,美色会迷惑心性,勇士会带来祸患,辩士之口会惹起祸殃。这四方面,都是世间上的毒。其中辩士之口的毒,为害特别厉害。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孔子见到阳虎吓得向后退走,脸色苍白大汗淋漓。因为阳虎有辩才,会引起口舌之祸。口舌的毒,击中人会使人生病。人中了各种毒,一人自身死亡;君王听信谗言,会使一国衰亡。《诗》上说:“谗言泛滥,会使天下大乱。”天下尚且会被搅乱,何况一个人呢!所以君子不害怕虎,唯独害怕谗夫的口。谗夫的口,产生的毒特别大呀! 


薄葬篇第六七
  【题解】

  本篇的中心议题是主张薄葬反对厚葬,故篇名“薄葬”。

  王充认为厚葬恶习一是来源于墨家“以为人死辄为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的有鬼论,一是由于儒家为了维护封建礼义,“惧开不孝之源”,“示不负死以观生”而竭力提倡的厚葬主张。本文兼批儒、墨二家之议,力图从理论上解决这个问题。

  王充指出,墨家的有鬼论和他们的薄葬主张是自相矛盾的。墨家有鬼论的错误认识,来源于“信闻见于外,不诠订于内”。儒家“不明死人无知之义”的厚葬主张,将会导致“财尽民贫,国空兵弱”,最后“国破城亡,主出民散”的恶果。他明确指出,要从根本上铲除厚葬恶习,必须坚持无神论,让大家都明白“死人无知,厚葬无益”的道理,否则是不可能做到的。

  【原文】

  67·1圣贤之业,皆以薄葬省用为务。然而世尚厚葬,有奢泰之失者,儒家论不明,墨家议之非故也。墨家之议右鬼,以为人死辄为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故引杜伯之类以为效验。儒家不从,以为死人无知,不能为鬼,然而赙祭备物者,示不负死以观生也。陆贾依儒家而说,故其立语,不肯明处。刘子政举薄葬之奏,务欲省用,不能极论。是以世俗内持狐疑之议,外闻杜伯之类,又见病且终者,墓中死人来与相见,故遂信是,谓死如生。

  【注释】

  奢泰:同奢汰,奢侈无度。

  右:古时尚右,指崇尚,重视。

  “神”字衍,宜删。

  杜伯:参见16·14注。

  赙(fù富):拿财物帮助别人办理丧事。

  负:背弃。观:通“劝”。《礼记·缁衣》注:“周田观,观当为劝,劝勉”。陆贾:参见8·10注(14)。陆贾依儒家而说:意即陆贾按照儒家观点谈论葬礼问题。关于这一点,在现存陆贾的《新语》中并无记载。

  刘子政:即刘向。参见13·5注。举薄葬之奏:汉成帝时刘向曾上书劝阻修建奢侈的陵墓,主张薄葬。参见《汉书·楚元王传》。

  【译文】

  圣贤的事业,都是以薄葬节省财物为宗旨。然而世间崇尚厚葬,有铺张浪费的恶习,是由于儒家论述不清楚,墨家的论述又不正确的缘故。墨家的观点崇尚鬼,认为人死就变为鬼而且有知觉,能变成活人的形象来害人,所以引用杜伯变鬼之类的事例来作为证明。儒家不相信这一点,认为死人没有知觉,不能变成鬼,然而在帮助别人办理丧事和举行祭祀时却备办了各种东西,这是为了不背弃死去的人借以劝勉话着的人。陆贾依照儒家的观点而论葬礼,所以他在提出自己的主张时,却不愿明确地判定有没有鬼。刘子政呈递关于薄葬的奏章,宗旨是想节省财物,但没有透彻地说明道理。因此世俗之人内心持有怀疑的看法,外面又听见杜伯变鬼之类的传说,又听说将要病死的人往往有坟里的死人来和他相见的事,所以就相信了有鬼的说法,认为死人像活人一样。

  【原文】

  67·2闵死独葬,魂孤无副,丘墓闭藏,谷物乏匮,故作偶人以侍尸柩,多藏食物以歆精魂。积浸流至,或破家尽业,以充死棺,杀人以殉葬,以快生意。非知其内无益,而奢侈之心外相慕也。以为死人有知,与生人无以异,孔子非之,而亦无以定实然。而陆贾之论,两无所处。刘子政奏,亦不能明儒家无知之验,墨家有知之故。

  【注释】

  偶人:俑。古代殉葬用的陶或木制的假人。

  “非”字下脱“不”字。内:通“纳”。指把殉葬品放在棺内。

  之:指上文“死人有知,与生人无以异”。

  两:指死人有知无知。无所处:没有作出肯定的回答。

  故:当为“效”之误。本书常以效验对文。

  【译文】

  人们哀怜死人单独埋葬,灵魂孤单无人陪伴,丘墓封闭掩藏,谷物缺乏,所以制作偶人去侍奉装有死尸的棺材,在坟墓中多多储藏食物以便让鬼享用。这种风气逐渐发展影响所至,有的人倾家荡产,用殉葬品装满死人的棺材,甚至杀人用以殉葬,以满足活人的心愿。他们并不是不知道把殉葬品放在棺内没有好处,而是受奢侈之心的影响在外表上相互炫耀,讲究排场。认为死人确实有知觉,跟活人没有什么不同,孔子反对这种说法,但也无法去断定事情的真象是怎样的。而陆贾的论述,两方面都没有作出肯定的回答。刘子政的奏章,也不能阐明儒家关于鬼无知的证明是什么,墨家关于鬼有知的理由是什么。

  【原文】

  67·3事莫明于有效,论莫定于有证。空言虚语,虽得道心,人犹不信。是以世俗轻愚信祸福者,畏死不惧义,重死不顾生,竭财以事神,空家以送终。辩士、文人有效验,若墨家之以杜伯为据,则死无知之实可明,薄葬省财之教可立也。

  【注释】

  道心:精微之理,根本之理。

  辩士:能言善辩的人。文人:擅长引经据典写文章的人。

  “死”字前当有“人”字,寻上文自明。

  【译文】

  没有比有效验更能说明事情真象的了,没有比有证据更能肯定论点正确的了。空洞虚假的语言,即使符合根本的道理,人们仍然不会相信。因此社会上鄙陋无知轻信祸福的人,怕得罪死人而不怕违背道理,只看重死人而不顾全活人,耗尽财产以侍奉鬼神,不惜倾家荡产办理丧事。如果辩士、文人论证人死无知确有根据,就像墨家用杜伯变鬼的例子来论证人死有知一样,那么人死无知的真实情况就可以明白,薄葬节省财物的教化就可以树立了。

  【原文】

  67·4今墨家非儒,儒家非墨,各有所持,故乖不合,业难齐同,故二家争论。世无祭祀复生之人,故死生之义未有所定。实者死人暗昧,与人殊途,其实荒忽,难得深知。有知无知之情不可定,为鬼之实不可是。通人知士虽博览古今,窥涉百家,条入叶贯,不能审知。唯圣心贤意,方比物类,为能实之。

  【注释】

  业:事业。这里指实行厚葬或薄葬。

  死生之义:指人死后能否变鬼及是否有知的道理。

  荒忽:同“恍惚”。捉摸不定。

  条入叶贯:比喻看书深入细致,能融会贯通。

  【译文】

  现今墨家否定儒家,儒家否定墨家,各有各的主张,所以互相矛盾,观点难以一致,因此两家争论不休。世上没有因为受到祭祀而复活的人,所以关于死生方面的道理没有定论。实际上死人的情况不明,与活人存在于不同的世界,死人的真实情况是捉摸不定的,难以深刻的了解。死人有知与无知的真情不能断定,人死后到底是否变鬼也就不可能确定。知识渊博的有见识的人,虽然博览古今,遍阅诸子百家著作,深入细致,能融会贯通,也不能清楚地了解此事。只有圣贤的心思,将各种事物进行对比研究,才能肯定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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