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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章

乱世女主-第1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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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这话,狼奴本能的在喉头发出低鸣,似在威胁这术葬住嘴。可是这低鸣只持续了极短暂的一瞬间,在狼奴低下头,触及到朝凤的时候,这略带杀意就消失了。似害怕因为本性暴露,而被抛弃一般。狼奴的喉头发出了小狗一般的‘呜呜’声,甚至连头都微微地低下,耳朵也软软的垂下。

“那又怎么样,若是杀光了所有人,那剩下的不就是最安全的所在吗?杀掉一个人是杀人犯,杀掉十个人是罪大恶极,杀掉一百个人,是恶贯满盈。杀掉一千个人,就变成了让人畏惧。杀掉十万个人,那就是王。若是杀掉了所有人,那我就是神。”朝凤轻轻地笑了笑,甩出袖子中的匕首,划开狼奴的裤子,露出血淋淋的伤口“而且,我相信他不会伤害我的。”

墨色的裤子的已经被鲜血浸湿了,狼奴腿上的伤口很深,可是切口却很完整。狼奴的身手是极好的,若是一般人只怕连近他身都做不到,怎么可能再没有丝毫挣扎痕迹的伤到他。可见这伤口是他自己扎出来的,在联系上术葬之前说的咒法,不难想象这伤口是怎么来的。

伤口虽深,不过还好避开了主要的血管。可是即使是这样,还是流了极多的血,若是要再这么流下去,却恐怕还是对身体造成祸患。朝凤皱皱眉,先是在狼奴的腿上点了几下,封住了各大穴道。好叫血不要流的这么快。紧接着便从自己的裙摆上扯下一块布,小心的包扎。

要真的拉笼人心,就必须真正给他想要的东西,真心只是维持这段关系长短的条件。如果你没有真心,只是利益交换,必不能长久,货到收手。如果你能给他想要的,又能表达出你的真心,那就是非常完美的关系;如果你只能付出真心,却不能给他想要的东西,他只会把你的真心看作是一种负担,慢慢疏远,所谓得人心者得天下了。

“我的包扎虽是及不上清露,却是还不算差。若是疼了,你就喊我一声。”虽是已经封上了狼奴身上的穴道了,可是看着狼奴已经变得更加苍白,却还是强撑着脸,朝凤还是小心的嘱咐了一声。

“恩。”听见朝凤的话,狼奴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就温顺的不再说话,低下头静静的看着朝凤。墨黑的发丝,被璀璨的珠宝固定起来。金玉碰撞在一起的声音极其的悦耳,可是狼奴却并不喜欢这样这样的声音。

想了一会,狼奴伸手,轻轻地触碰了一下朝凤的发簪。感受到头上的异样,朝凤疑惑的抬了抬头。这一抬头,刚好和狼奴四目相对。大多数人的眼眸,都是褐色的,可是朝凤与狼奴的眼睛,却都是纯粹的黑,就像是包揽万象的夜空。可是朝凤却知道,自己的眼睛包含了太多的东西,而狼奴呢?朝凤凝视着他的眼睛,那墨色的眼睛中,只有自己。

“怎么了?喜欢这个?”见狼奴一直沉默,朝凤便亲自动手,取下发簪递到狼奴的手边。这发簪还是朝凤从大夏带来的,听说是百年前一位有名的工匠所造,价值连城。可是现在,朝凤却只把它当做一样孩子的玩具般,递到了狼奴的手中。

见到朝凤取下发簪,狼奴先是愣了愣,然后便接过随意的放在桌子上,便再也不看一眼了。见到狼奴这样的动作,朝凤挑了挑眉,正想继续包扎的时候,却听见狼奴开口道:“这样的东西,压在头上很重吧。你戴了一路了,不辛苦吗?若是辛苦,为何还要戴着。我记得,你并不喜欢这些。”

“若是不喜欢,就不会有,那该多好。有很多的事情,都是情非得已,不得不做。”听见狼奴这样孩子气的感慨,朝凤先是轻轻地笑了笑,然后淡淡的说道“包扎好了,记住不要碰水,也不要有太过剧烈的运动。还有,多吃一点饭,莫要叫人觉得我苛待下人了。而且,我也没有把你当做下人看了。”

听见朝凤说这样的话,不但是狼奴,就是一边安静站着的术葬都愣了愣。自己从来不了解她的,虽是不想承认,可是术葬的心中,还是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说来也奇,自己曾看见猫在潜水,却没有看到她的过去。自己曾看见狗在攀岩,却没有看见她的内心。自己曾看见夏天飘雪,却没有看过她长久的快乐。自己曾看见冬雷震震,却没有看见她的一滴泪水。

自己遇到了所有的不平凡,宇宙万象也好,星盘云集也罢。可是却一直遇不到平凡的朝凤。即便是已经和她相处过一段时日了,可是术葬却还是觉得,自己不明白她的心思。师傅说,女人心,海底针果然是不错的。或许,自己的朝凤,从来就不是一个平凡的人罢了。可是那又怎样,自己想要做的,不过就是留在她的身边罢了。

“大司命知道吗,在我离开匈奴来到北彝的那一天;我曾经遇见过一个穿着花衫子的男子。虽然他并没有说些什么,可是我却他与大司命有些联系。”是虽是性格,语气都有着极大的不同,可是若自己没有记错,他身上那淡淡的香火味,却是和术葬如出一辙的。还有他的眼神,虽是看起来轻佻了一些,可是其中包含的洞悉世事的韵味,却不是一般人。

“花衫子?”术葬先是沉吟了一下,然后便开口道“他是不是大约这么高,眼神有些轻佻?动作极其的不规矩,喜欢说不到两句话,就跳到桌子上?”

第一百六十五章:两脚羊

听见术葬这样形容,朝凤挑了挑眉。他们之间果然是认识的吗?而且看样子还是极其亲密的关系。

“他说,他叫若水。”见术葬越说越激动,朝凤便开口直接说出了男子的名字,看着术葬突然间瞪大的眼睛,朝凤就知道自己猜对了。术葬并不是什么善于交际的人,字也从没有听他说过,身边又什么人。唔,他好像曾经提起过什么,朝凤先是顿了顿,然后开口问道“我记得你常和我提起你的师傅,莫非,他就是。。。。。。”

听见朝凤怎么说,术葬轻轻地叹息了一声,有些无奈的点了点头,开口道:“不错,来拜访你的,便是我那不成器的师傅了,若是有什么冒犯的地方,还请见谅。”

“果然认识吗,还真的是辛苦你了。”回想起若水放浪不羁的样子,在看看术葬那一脸沉痛的表情。不难猜测两个人在一起,到底是发生了什么样事情。在想一想术葬告诉自己的,那些师傅所教导的话语,朝凤突然觉得自己的童年还是不错的“你的性子和他的极其不相同,为何会成为他的徒弟?莫非真的是像小说话本上写的一样,骨骼精奇,或者是天生的算卦奇才?”

听见朝凤这样调侃,术葬慢慢的摇了摇头:“因为我欠师傅一头牛,所以才把自己抵押给师傅,跟着师傅学习占星算卦,然后继承师傅的衣钵,作为新的大司命待在匈奴。不过比起大司命,我更加想陪在你的身边,所以我又去把师傅请回来了。”

“一头牛吗?”朝凤愣了愣,自己不过是随口问了问,谁知道居然还得到了这样的结果。仔细想来。上一次在青楼,术葬好像的确是表现出了,对钱财的一种执着。这恐怕和他的过去有关系。

关于牛这件事,真的是术葬不可触及的伤痛。那时的自己年纪还小。或许还没有桌子高。那一年是自然灾害频发的时节,数百年不见的大旱,使得匈奴本就不富饶的水土,更加的干涸。自己所在的村落,也受到了波及。即便是现在,也可以在史料中勘测到,那年的历史。

即便是《史记》中。也详细的记载道:大旱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人饿倚墙壁间,俘人而食。日杀数千。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

由于天灾。战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饥荒,人们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类为食。人是要吃饭的,权贵还可以靠着朝廷的补给,家中的存款衣食无忧。可是城中的老百姓,却嚼着树皮。吃着草根和观音土。等到连根和观音土都没有了,实在活不下去的时候,就只能吃人了。

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中,异类动物之间活捕生吃,同类动物之间,也有互相残杀这是动物界生存竞争的需要,并不奇怪。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甚至还有人,带着人肉集市上贩卖,专门派人杀戮他们,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竟然一声也不喊叫。

“那时的匈奴远不如现在强盛。匈奴军兵败后回到匈奴,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乾。他们把这人肉乾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说话时,术葬的声音很是平淡,可是他微微颤抖的肩膀,还是透露出这些事情对他的影响是如何巨大的。

不止是普通的老百姓,就连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其馀的部分扔掉。种种酷毒做法,难以详述。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

“那时城内粮尽,百姓不忍心杀自己的孩子,俩家交换,你杀我们家的,我杀你们家的,作为自己的食物。”自己便是其中的一源,术葬现在还能想起,那时被绑缚在木桩上的感觉。疼痛倒是不痛,最叫人难受的,是别人看着自己的目光。

当时在场的人很多,自己已经想不起哪一个是自己的父母了。他们的眼神都是一样的,看自己就像是在看一道快要烧熟的菜肴。就连自己也不抱有任何的希望了吧,可是就在自己以为一定会死的时候,师傅却出现了。

“喂,小孩子的肉能有多少,我这里有一头牛,就和你换吧。”天神一般,师傅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师傅的脸上虽还是笑的很轻佻,可是自己知道,自己又重新活过来了。

虽然师傅总是会用“哎呦呦,当初我用一头牛换了你,所以你要乖乖听话。”“一头牛呢,好贵的。快一点吃饭,要变的牛一样壮实,要不然我就把你丢掉。”这样的话,来威胁自己,可是他却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

“师傅是一个很率性的人,当我告诉他,我找到了自己的卓文君之后。师傅即便是再不喜欢大司命的位子,却还是回到了匈奴,代替我继续做为大司命。”术葬的声音有些轻,若是说,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又什么愧疚的人,那便是自己的师傅了“他一直待我极好,可以说,就像是我的父亲一般。”

或许天下之间,那个会一边骂着自己不懂事,一边为自己打点好一切的,恐怕就只有师傅了。自己一直不能明白,为什么在这么淡漠的世间,却还有一个和自己没有丝毫血缘关系的人,与自己这样深厚情谊。可是当自己遇见朝凤之后,自己才明白,原来为一个人付出,也可以这样的快活。

“父亲吗?我虽然没有从父亲那里体会过这种感觉,可是那种温暖的感觉,我却是明白的。”看着术葬的脸,朝凤轻轻地笑了笑“我不想欺骗你什么,也不想去许什么空洞的诺言。我连自己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更不能给你去指明些什么。巧言令色鲜矣仁,只怕说的就是像我这样的人吧。你曾经看见的吃人行为,算是可怕的吧。可是我,莫离,甚至我身边的许许多多的人。他们都是在用另一种更加残忍的方法,在‘吃人’,甚至是做出比吃人更加不堪的行为。。。。。。”

朝凤的话还没有说完,却突然被狼奴捂住了嘴:“主人不是这样的,主人的手很暖,动作也很轻,那是比阳光更加美好的感觉。而且主人的身上,有一种能够让人留下来的力量,即便是失去生命,也在所不惜。我愿意用生命,来守护您。”

“这也是我的答案,我说过的,哪怕我永远都不能进入你的心里。可是我还是只想跟在你的身边,哪怕只是远远地看着。而且我吃的少,也可以做很多的事情,很省钱。”说道省钱的时候,术葬的眼睛立刻变得亮晶晶的,就像是天上的星星一样。就连他怀中的青蛇小乖,都努力把自己卷做小小的一团,以显示自己很‘省钱’。

见到术葬这样,朝凤也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好。人就是这样的,在彼此都还陌生的时候,可以肆无忌惮的利用。可一旦你真正的了解了他的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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