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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雪舞飘凌-第374章

小说: 雪舞飘凌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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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神殿逐渐消亡于历史一角。

雪舞历1048年,魔族长公主依维雅在原罗曼都城雷欧遗址处建新魔城,即今日魔国皇都巴达斯。依维雅公主以前所未有宽仁之姿在云魔王肆虐雪舞之时拯救了各族无数难民,不分种族歧视,挽救了无数生灵。此后新魔城各族混居自成一家,魔族被雪舞诸族接受始由此起。

同年春末,罗曼末代公主黛琺率黑鹰铁骑返回多罗美苏,高举复国大旗,与魔族长公主依维雅展开大战。

同年夏始,雅特王联合意维坦趁着爱丁斯内乱悍然北攻。

同年秋,落人群之主埃德蒙与新任佣兵王帕博·纳普森重组血狼团,率军西行,与罗曼铁公主结盟共抗魔族大军。

同年,博罗·爱普参军雅特,此后数年内连番血战中步步高升,最终在十年后谋夺雅特王位,自立国号雅意,便是后世所知的血王。

雪舞历1050年,爱丁斯垂死挣扎,身处国灭之险境,老爱丁斯王病重身死,小爱丁斯王即位登基,同时秘密遣使奉降雅特。

雪舞历1051年,其实已位居上将的血王博罗·爱普奉命率军进攻盟友意维坦。血王挑选偏僻荒路,绕原落人群一线急行军,为保绝密,血王下令一路所见各色人等格杀勿论,沿途屠灭雅特意维坦乡村十七,人命数万。此番战役如迅雷不及掩耳,待意维坦女王反应过来前,血王已一路攻至意维坦腹地,遥遥紧逼皇都布雷。意维坦上下官员臣民惶惶不可终日,闻血王之名而噤声,莫不以血屠称之。血王的暴行惹怒了佛尔利斯·西西里亚,在天源小城挺身而出,以一人之力力挽狂澜逼退血王,救下天源小城一众民众。此后,佛尔利斯重建百合骑士团,跃身国战。

时光荏苒,光阴变幻,雪舞历1081年,佛尔利斯·西西里亚击败最后对手血王博罗·爱普,一统雪舞人族,建立百合王朝。

此间三十年,无数英雄群星闪烁,以天地为棋盘纵横驰骋,期间英雄风流枭雄野心阴谋诡计阳谋对战令人神往。但不在本书记录内容之内,就此搁笔。

百合历103年冬末月初九大帝国博物馆第三任馆长百合皇帝第四世孙纳迪亚·西西里亚

——《雪舞异录·黑暗篇章·切分音》

P。S。呃,终于,快结束了……感慨万千,老规矩,最后还有个尾声和后记。嗯,大概,可能,也许,呃,应该没多少吧……还在坚持看的朋友们,谢谢。

嗯,那就先这样。

尾声 只愿此生如此时

 雪舞历1081年,百合王佛尔利斯·西西里亚击败血王博罗·爱普,一统雪舞人族。

天下动乱久已,民心思定,血王残忍好杀,是个人都不希望他最终夺得天下。现在好了,仁爱的百合王终于打败了邪恶的血王,并和魔国女王依维雅、精灵女王希芙结盟修好,从此天下大定,再也没有战乱了。无论是谁,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再过几日,便是百合皇帝正式登基为皇的日子。这些天来,纳迪城来来往往的人比往日多了几倍。还好纳迪城本是原意维坦王都,该有东西一应具有,更是举世少有的大城,否则还真被挤爆了去。

纳迪城外不远有一处小小的森林成了露天的音乐会场。据说,这里原本是传说中的音乐森林,每到夏夜之时,便会传出天籁之音。无数的吟游诗人在此吟唱诗篇赞歌,在这里诞生了无数华丽巨作捧红了无数明星,受此吸引,来的人就更多了。

这般美妙的音乐,便是精灵也会为之吸引,常常有人这么说。自豪的百合帝国人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

而今天,很多人见到了事实。

作为精灵之森内地位特殊的一员,死亡骑士团团长洛丽塔原本是个人类,后来变成死亡骑士,现在又是精灵族的军队统领,作为精灵族的贺使来恭贺人族皇帝的开国大典实在是再适合不过了——对精灵族来说。但是负责接待此事的迎宾使却在心里把精灵女王给腹诽了个遍,派这么一个冷血的活死人来做贺使真不知道那精灵女王在想些什么东西?还好,总算这位使者并不是太难伺候,不过这是怎么了?

迎宾使顺着洛丽塔的目光望去,却发现那是一个很普通的年轻人,眼睛很小,但很亮,嘴角一弯,笑嘻嘻的很讨人喜欢。他腰间插着一根细细长长的奇怪器具,看他手舞足蹈的模样和身旁围观的人倒不难理解他的职业。仔细一听,他正在吟诵一篇短诗,曲风迥异却柔和清音,怪不得围观的人这么多了。



那一夜

我睁开双眼

不为光明

只为寻你的一丝气息

那一月

我从历史中醒来

不为前缘

只为亲吻你的青丝

那一年

我磕长头拥抱尘埃

不为神魔

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

我翻遍南北山河

不为天下

只为路中能与你重逢



眼见精灵特使们都停了下来驻足倾听,迎宾使就觉得倍有面子,我们百合帝国的音乐连精灵们都无法抗拒它的魅力啊。这时候洛丽塔转过头来,她狭长的凤眼中突然亮起一道光,迎宾使心脏怦怦一跳,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被蛇盯上的青蛙一般。他强笑着道:“阁下,这里便是音乐之森,来自各地的吟游诗人将这里当做圣地,无数优美史诗都是从这里弹奏起第一个音符,您觉得如何?”

洛丽塔回望了那个少年一眼,微笑道:“很不错。即便在精灵族内,也很少听到这般奇异美丽的音乐。”

迎宾使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呵呵,您过奖了。精灵族的音乐天赋举世皆知,不过乡音俚曲罢了,您实在是太抬爱了。”

洛丽塔目光一扫,似是不经意的问道:“那少年腰间的物事是什么?看起来似乎是一种新型的乐器,不知是否贵国所独有?”迎宾使一窒,暗暗叫苦,他一个日理万机的大人物哪知道这种吟游诗人用的是什么东西?

倒是有个常年跑这块的音迷侍卫快嘴接道:“我知道,阁下。那个少年就住在那边山脚,那长长的管子叫笛,是他常用的乐器,用嘴吹的,声音清脆,可好听啦。就是他不常用。”

迎宾使假意瞪了那侍卫一眼,一边在心里盘算着回去给这个帮自己解了围的侍卫一点甜头,一边笑道:“下人无状,惊扰阁下了。阁下既然如此有兴趣,不如待我将那少年唤来?”

洛丽塔沉吟了下,摇了摇头,说道:“罢了,正事要紧。”

迎宾使脸上露出钦佩之色,心里不停腹诽正事要紧还停下来干嘛?一边让开身子当先领路而去。队伍同时恢复行走,洛丽塔下意识的一回头,却发现那少年正看过来,满脸好奇。

莫名的,她突然心中一动,也向着他轻轻的笑了笑。笑靥绽放,风华绝代,少年一下子看呆了眼,只一晃,精灵的队伍便离开了森林,只剩下少年痴痴的望着她离去的方向,一脸呆相。

昔日布雷明珠,今日百合帝宫内,已过中年的百合王和洛丽塔已不是第一次相见,甚至还有过多次交手或并肩作战的经验。说来神奇,但在这黑暗三十年里,这般今日对手明天盟友的日子倒是一点也不算什么稀奇的事件。便是佛尔利斯此生最大的对手血王博罗·爱普也曾一起并肩战斗多次。

“咳。”洛丽塔清咳了声,打破了沉默,“陛下,多余的废话我不再重复,女王让我转告你,恭喜你。”

佛尔利斯笑了笑,微微摇头:“女王陛下还是如此直接。”

洛丽塔不以为然也没有多少敬意的回答:“都是死过一次的人,我倒是很理解她的想法。”

佛尔利斯笑笑,对于俩女关系一清二楚的他倒是并无疑惑。作为最先被那个人转化为死亡骑士的两人,希芙女王和洛丽塔之间的奇异关系本就不是什么正常考虑的东西。

洛丽塔抬起头,满脸认真的问道:“说起来,我记得曾听过这么一句传言。据说在你少年时,意维坦女王本就要栽培你,甚至有意将君思公主嫁予你,你却拒绝了荣华富贵。为什么后来却又反悔出来?别和我说为了什么百姓苍生的鬼话,你知道我不信这个的。而且我也不信这是你的理由。”

佛尔利斯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沉默,风吹过两人身边,殿门前的枫又红了。

“有人曾告诉我,每个人都在心里经营一份小小的幸福,为了守护什么,我们一定会失去什么。我的手很小,握不住太多的东西。这里是她的家,是她发誓要守护的地方,而我发誓要守护她。原因,就是这么简单。”

洛丽塔轻笑一声:“倒真像是你的回答。”美目一转,她又笑了,“那么那位公主殿下呢?”

佛尔利斯沉默着摇了摇头:“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

洛丽塔微微一怔,突然又想起城外那个少年,想起面前男人曾经追寻的痕迹,她迟疑了下,低低问道:“你找到他了吗?”

佛尔利斯脸色平静:“没有。从那时候开始,我再也没有听过他的消息,二十年前起更是一丁点痕迹都找不到了。不知是死是活,但是,我想他一定活在这世上的某个角落里吧。”

你就没想过利用君思公主找到他?这话洛丽塔没有问,佛尔利斯更不用回答。她想了想,却是问道:“你不恨他?”

佛尔利斯反问:“我若恨他,该有多少人来恨我?”

“果然,当了皇帝后心态也好了许多呢。”

佛尔利斯沉默片刻,轻轻说道:“恨又如何,她又活不过来了。”

洛丽塔轻轻叹息一声,却不知是在感叹面前男子,还是在为那风华绝代的君思公主而感伤。即便她父亲有毁天灭地之能,在这事上怕是也无法给她任何帮助吧?更何况,即便君思公主即便知道也不见得会想联络他吧?新月女王和他之间终于没有再在一起的机会了,虽是性格使然,却也令人扼腕。也无怪每次只要有人提起他,君思公主便是一副怒气冲冲的模样了。却不知这一段孽缘,最后又会如何?

精灵特使的会面在无人旁听的老朋友见面状态下结束了,今日的佛尔利斯·西西里亚已不是当日仅仅一军统帅而已,登基大典前他要忙的事情也是很多。例行会面后,该打的招呼都打了,洛丽塔自然不会再去烦他,除了在这座人族新都逛逛之外,倒一下子清闲下来。人一闲下来便会胡思乱想,这几天来,她倒是有大半时间泡在新的音乐之森那边,连带着随侍精灵也跟着往那跑,人类精灵的音乐交流倒是意外的变得频繁起来。但是她一直想见的那个少年却是再也没有出现过,问起其他常驻的吟游诗人,倒是得知那少年也是客串居多,不过他使用的诸多乐器都是新奇,曲调风格与众不同却又清新讨喜,每次来倒总是多人围观。

如此过了几天,百合大帝的登基大典风平浪静的度过了,该杀的都杀光了,该打击的对手都打击完了,如日中天都不足以形容现在的佛尔利斯,纵使有人想不开眼,他麾下那百万虎卉也不答应。典礼过后,该散的都散,她虽然有些挂念,却也无法可想,几次想去那山脚寻找那少年,却终因某些莫名的念头没有付诸行动。

要走了。她叹了口气,终于还是放弃了探究的意思。精灵特使的队伍低调缓慢的离开了纳迪城,离开的时候路过那座音乐森林时,洛丽塔神使鬼差的看了看,却突然发现那少年竟然再次出现了。他这次拿着一把大葫芦似的乐器,上面拉着六根粗细不等的弦,头尾用一根宽一寸的布带连着挂在肩膀上靠在胸口放在腿上,用手一拨便是一阵清音。她看见他的时候,少年也看到了她。他兴奋的挥舞大手,突然用精灵族的话语唱起了古老的歌谣。

洛丽塔一听,心锁微松,白皙的脸蛋突然绯红一片。那是精灵的情歌,每一个精灵一生只会唱响一次。但是她怎么可以?她皱了皱眉,放下面罩,下令加速前行,车队离纳迪城越来越远,留下身后的少年一脸失落。

是日,精灵一行竟走出了近三百里,又不是战斗期间,这般快行倒是出乎众人意料,好在洛丽塔治军甚严,倒没多少人有异议,便是对那少年对他们首领的示爱也视若无睹。反倒是洛丽塔心中有鬼,扎营安顿好后便借故一个人避了开去,躲到附近的小山丘上,回望着纳迪城的方向,心中多少有些怅然。

突然,她冷冷喝道:“出来。”

顺着她的视线望去,隔得远远的一块巨石孤零零的立在偏道之中,看起来格外怪异。若说是跟踪,这跟踪的经验未免不足到家了,若只是玩笑,这个人的实力竟然能躲过精灵哨兵的感觉,要嘛他的实力远在精灵哨兵之上,要嘛他和大自然的亲近能力更在精灵之上。而无论哪一种,这般不声不响的偷偷跟在众人之后,实在很难让人感觉到什么善意。

肉眼不可见的微微颤动了下,“巨石”装聋作哑的保持不动,全然不知这块片刻前根本不存在的大石头出现在道路中央是一件多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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