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最强俏村姑 作者 月落轻烟 >

第111章

最强俏村姑 作者 月落轻烟-第111章

小说: 最强俏村姑 作者 月落轻烟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龙璟的字,与他的人一样,看着就叫人心驰神往。

    沈月萝抚着红纸写的字,心中百感交集。

    再不想承认也没用了,她觉得快要管不住自己的心。

    曲氏走过来,温柔的笑着:“这些都是龙璟准备的,他比你可有心多了,连我跟郑老头的衣服,也一并差小春送了过来,你倒是说说,是不是比你更贴心?”

    沈月萝收回手,嘿嘿直笑,“他这个人就喜欢掌控一切,娘,您可别太认真了,这个时候成亲也是迫不得已,谁又知道以后会是个怎样的情景。”

    “傻丫头,到底是我们看不清,还是你自己看不清!”曲氏笑的意有所指。

    这时,有人过来敲门,又是小春。

    “主子,王爷让我过来问问,还有多久才准备好,午时之前,得迎亲过门,那边已经准备好了,龙家的旁支大多已经到了,朝廷那边,就由成王殿下主持,只是这边,还没定下。”小春说话的时候,一直低着头,不敢抬头看她。新娘子啊,当然得王爷看第一眼才行。

    沈月萝坐在梳妆台前,秋香跟曲氏就站在她身后。

    听了小春的汇报,她拨弄着湿漉漉的长发,看着镜子里的模糊面容,想了下,才道:“这边就让我娘跟郑叔坐长位,其他人都没有资格。”

    曲氏梳头的动作一顿,为难道:“还是让你爹坐长位吧,他是你爹,成亲是一辈子的大事,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不成,生而不养,他不配做我爹,这事就听我的,以后郑叔就是我爹,郑林就是我亲哥,”沈月萝语气不容反驳。

    小春自然听她的,“是,那小的这就去办。”

    “娘,我还有个事得告诉你一声,你还记得郑家二叔吗?他回来了,肯定会来参加婚宴,他这个人不简单,要是找你说话,尽量别理他,也别去过问任何,关于沈家的事,”沈月萝想到沈邪那一双如毒蛇般的眼睛,心里总是感觉不舒服。

    “你说可是沈谐?”曲氏梳头的动作停了。

    “老夫人,把梳子给我吧,”秋香从曲氏手里拿过梳子,等她梳好估计得下午了。

    曲氏心思乱了,也不强求,便把梳子给了她,自己坐到旁边,给月萝挑珠花。

    “娘,你认得沈谐?听说他自小离家,极少回来,昨儿我碰见他,觉得他这人不简单,我怕他找你的麻烦,若是他真的找你了,让阿吉去收拾他,定要打的他抱头鼠窜!”

    她最讨厌蛇了,沈邪更是一巨毒无比的毒蛇,如果他敢轻举妄动,定不会饶了他的性命。

    曲氏面有愁容,“他小的时候,日子过的也苦,那时候,沈奎整日挑着担子,四处做生意,很少在家,我跟他成亲之后,他也是长年在外面跑生意,直到你出生,他也没怎么顾过家,所以那个时候,沈谐年纪虽小,但真的很能干,就是脾气不太好,整天不说话,只要不干活,就一个人躲在草堆里睡觉。”

    曲氏说的断断续续,毕竟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有些细节,她不大记得,或者只记得一些轮廓。

    沈邪那会,只有十二三岁,却要承担起整个家的重任。

    他小的时候,长的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加上身材纤细。

    经常被过路的人误以为是女孩,如果是年纪小,这样的话说也就说了。

    可随着沈谐年纪长大,嘲笑他像女孩的人,也越说越难听。

    主要还是沈谐发育的晚,喉结,胡子什么的,长的都比同龄人晚了很多。

    具体变故是怎么发生的,曲氏并不知道。

    她只依稀记得,有个下雨天,沈谐披头散发的从外面回来,身上还有血迹,整个人的眼睛是空洞的。

    在他回来之后,沈奎很快也回来了,脸色同样不好。

    两人躲到树林子里,大吵了一架。

    接着,沈奎跑走了,沈邪也变了。

    打那天之后,沈奎突然有了一笔钱做买卖,这也是他富贵的开始。

    曲氏曾经追问过,钱从哪来的。

    沈奎只说自己去赌钱了,这些银子都是他挣来的。

    至于沈邪,性情大变,不务正业,好事不干,坏事干了一堆,最后竟离家出走。

    “妮儿,娘总觉得沈邪也是个可怜人,所以你别太针对他了,要是他真的回来接手沈家,就让他接手吧,反正沈家啥也没了,周秀兰再不敢对付你,”曲氏忧心的道。

    “这事我自有分寸,知人知面不知心,我的感觉跟您不一样,不过我也答应您,只要沈邪别来惹我,我不会先下手的!”

    “主子,梳好了,”秋香这时放下梳子,提醒她。

    沈月萝朝镜子里看,“好大啊,而且还很重,你到底插了多少支珠花?”

    “别乱摸,也没插多少,七八支,主子,今儿是大喜的日子,待会王爷过来接您,等拜完了天地,还得在永安城中走一圈,好让百姓们都看见您,自然要打扮的富贵一点,免得叫人看了说咱们寒酸,还以为永安穷呢!”

    “那你干脆给我做个金帽子,扣在头上,多好啊,”沈月萝好笑的道。

    曲氏佯怒打了下她的肩膀,“就会胡说,今儿是成亲的日子,我们着急紧张的不行,可你倒好,一脸的无所谓,待会出了门,可千万不能说岔了,给娘争点气,端个该有的样子出来。”

    沈月萝无语的撇了撇嘴角,“我哪里不给您争气了,你瞧我在永安开的店,哪个不是日进斗金,带动了好多没活干的百姓,光是这一点,我也是你的骄傲,对不对?”

    沈月萝亲昵的抱住曲氏的腰,头倚在她的肩上。

    曲氏眼一热,鼻子一酸,眼泪便掉了下来,“是,是,你做生意比沈奎还厉害,我们村里老人都说,你将来是个干大事的,娘不在乎你是不是要干大事,娘只想让你找个好男人,踏踏实实的过一辈子,现在好了,你嫁给了龙璟,离娘也不远,娘就放心了。”

    沈月萝松开手,神情凝重起来,“现在的安宁,未必能长久,不过我既然做了永安的王妃,这一份负任,我便会替龙璟承担一半。”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是不容易。

    前有狼,后有虎。

    孙芸一路大笑着,从外面飞奔进来,“月萝丫头呢?快给我瞧瞧,哟!这一打扮,麻雀变凤凰了,不错,很不错,站在我儿身边,能配得上!”

    沈月萝故作生气的瞪她,“您可真会说话,我啥时候成了麻雀,本姑娘天生丽质,即便不打扮,也不会丢了龙璟的人,哼!”

    “呵呵,开个玩笑,看把你急的,这要是进了京,可千万不能使小性子,听见了没!”孙芸笑呵呵的伸手戳在着她的脑门。

    “进京?为啥要进京?”沈月萝顿觉不妙。

    “自然是要进京的,你是永安王的新王妃,理应进京拜见皇上,皇后,皇太后,要是迟一点,等到腊月再去也成,正好跟拜新年一起了,”孙芸解释道。

    沈月萝若有所思,“那就等过年的时候再去吧,眼下永安忙的很,没那个闲功夫。”半年时候,她的报纸就能传遍南楚各地。到时,有了话语权在手,就能操控舆论。

    有了护符在手,就有了保障,她也能有底气。

    “这事不急,来来,把这一套首饰戴上,”刚才的话,不过是孙芸顺口说的。送东西,才是她来这边的目地。

    沈月萝看着她又拿出一整套首饰,一条金项圈,一副金手镯,还有两个大金耳环,“不是吧,您还真要让我把永安的财宝都戴身上哪!你不怕我重死?”

    “呸呸呸!说什么傻话呢,大喜的日子,不许胡说八道!”

    曲氏跟孙芸两个同时骂她,连骂的话都一样。

    沈月萝心虚的缩了缩脖子,灿灿的笑,“开个玩笑,活跃下气氛,瞧把你们急的。”

    “妮儿,这是能开玩笑的事吗?这是成亲,你一辈子的大事,怎可胡言乱语,待会出去之后,要是再敢胡说,娘可不会轻饶你!”曲氏也是被逼急了,否则哪能放出这等狠话来。

    孙芸也故意板起脸,“就是,连你娘都听不下去了,你记着,出去之后,不管认不认识的人,不管他们说了什么,都别理会,反正你蒙着盖头,啥也看不见,等拜过了天地,还得去见见永安的百姓,不管认不认识,只能对他们笑笑就可以了。”

    接下来,她俩揪着沈月萝,开始大讲特讲细节。

    曲氏还想说洞房的事呢!

    要不是被沈月萝以尿遁打断,她就得介绍步骤了。

    拖着及地的嫁衣,沈月萝逃也似的,从新房里跑了出来。

    因为头上戴的东西太多,一跑起来,叮当作响。

    其实她根本没有去小解,而是甩掉跟来的尾巴,找了个地方躲着。

    正巧遇到,趴在廊上休息的小景,乍一看见她,愣是没认出来,眼神带着戒备。

    沈月萝感觉到它的敌意,撅着嘴,不爽的凶道:“咋的,换一身衣服,你便不认得了,小样,欠扁啊!”

    她一开口说话,小景便立马放松了戒备,重新趴回原位睡它的觉。

    沈月萝靠过去,头枕在它的肚子上,随地而躺,也不管会不会把衣服弄脏。

    躺下之后,刚好可以看见头顶的一方蓝天。

    “晴空万里,连雾霾都没有,空气又好,你说……这里是不是真的很好?”

    没人回答她,小景连眼皮都没抬过。

    “可是我总感觉不踏实,你也知道,我不属于这里,连身体也不属于这里,我好奇啊,原本的沈月萝去哪了呢?难道她跟我互换,她去了现代?”

    “好玄幻的猜测,可是除了这个,我真的猜不出还有什么可能。”

    小景终于肯发出两个简单的音符,算是对她的回应。

    沈月萝挪了个姿势,盯着天空的一片云,手指无意识摸着身上的东西。

    本以为龙璟没给过她什么,可是这一摸,又是玉佩,又是印章,又是簪子。

    好像还不少呢!

    “唉!过了今天,我就是已婚人士,感觉好怪异,就算进了洞房,不洞房,也没法改变已婚的事实,这样的话,我以后还怎么逍遥自在?”

    说到底,她是对自己不放心。

    万一把心失落在龙璟身上,该要怎么办?

    “可是要怎么回去呢?难道再去跳一次河?好像不对啊,跳河如果能穿越,这世上穿越的人也太多了,小命宝贵,还是不要试了。”

    微风拂过,带来一阵清悠的香气。

    这香气并非龙璟独有的兰香,但是以沈月萝狗般灵敏的鼻子,立即察觉到不同寻常。

    她猛的坐起来,四下寻找,只见在一棵红叶枫树下,坐着个男子,侧对着她,手里捧着一本书。

    端正而坐,身上水蓝色的长袍像扇子似的铺在地上。

    几片红色的枫叶,从树上落下,有的落在他身上,有的落在水蓝色的长袍上,还有些落在他的身边。

    他似乎沉静在书中,堪然若神的侧脸,挺直的鼻梁,唇形美好。

    那人静静坐在那,就如一副完美到极致的水墨画,教人不忍心去打扰。

    “那不是苏沐之吗?我的天,之前都没有注意到,原来他长的这么好看,跟龙璟有的一拼哦!”

    之前她当然不会注意到,当有些人气息内敛时,跟旁人站在一起,很容易就教人忽略他的存在,显的那么的不起眼。

    可是当他气息外放时,天生的气场,便随之而出,教人过目不忘。

    沈月萝挠着下巴,思索着什么,“要是有个照相机就好了,拍下来,再拿去贩卖,一定大火,可是……没有照相机,我也不会作画,否则我的报纸一定大火……”

    古时的绘画手法,她的确不会,但是换一种呢?换成简笔画,再将线条勾的细一些,刻成印版。

    对!只有简笔画,才能印到报纸上,而不会晕染。

    说干就干,她提着裙摆,跟做贼似的溜进书房,偷拿了几张适合作画的纸,然后又从炉灶里拿了几根烧了一半的木棍。

    急踹着跑回来时,还好苏沐之没走,还在那坐着。

    她跟苏沐之中间隔了个荷花池,所以,只要她趴在廊下的长椅上,苏沐之便不容易发现她。

    简笔画她好久没摸过了,穿越之前,偶尔给犯人画肖像,有机会用到。

    而她自己也比较喜欢,所以练的较多。

    相比浓墨画出来的人物,她更喜欢用木炭做画,可以很轻松的画出层次感。

    前面几张,画的都不满意,画到一半就被她扔了。

    直到最后一张纸,总算是有了苏沐之的神韵。

    正当她得意的欣赏,自己的画作时,身后冷不丁站着个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