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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御宠医妃-第244章

小说: 御宠医妃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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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青玄,你疯了?”
  夏初七愣愣看着他,低着嗓子,终是出了声。
  床上那人微微敛眉,莞尔轻笑,“呵,元小公爷送来的,哈萨尔的舞伎,长得还不错吧?”东方青玄说到这里时,苍白的脸上,有一抹红润,那不是正常情况下的红,而是男人情动时才有的。
  夏初七看得懂,可却觉得很荒唐。
  “你不想要命了?在这个时候,还有工夫找女人?”
  “本座的身子,本座自己清楚。”东方青玄笑了笑,微微抬袖,“再说,有你这个神医在,本座即便想死,也死不成吧?”
  夏初七服气了。
  她知道,在这个时代,像东方青玄这样地位的男人,找女人睡觉那简直就和平常人吃饭喝水那样简单。可大概是见他独来独往习惯了,从来没有见过他的身边有女人,她几乎从来就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东方青玄也有可能和元祐一样,是从来不把玩女人当一回事的。他们这些人与女人上床,从来都与情爱无关。
  只有她的赵十九不是。
  这项认知,让她心里颇为感叹。
  不过,她没法儿去置评别人的私生活。
  于是,笑了笑,她冲东方青玄竖了竖大指拇,似笑非笑,“行行行,大都督您的身体好。可也麻烦你好好计算一下,你如今这破身子,有多少风流的本钱吧?伤口可开裂了?”
  “老孙已经处理过了。”东方青玄半闭着眼,突然朝其中一名舞伎勾了勾手指,她嫣然一笑,乖乖半趴在他的腿上。他抬手,温柔地抚摸着她乌黑的头发,才又瞄了夏初七一眼。
  “这样看我做什么?七小姐,你在嘲笑本座?”
  嘲笑,她有吗?
  夏初七有些无言以对。
  稍顿片刻,他突然又笑着补充了一句。
  “本座过两日回京师了。”
  为了不看人家的闺房乐趣,夏初七一直半垂着眼皮儿,闻言蹙了下眉头,终是看向了床上的“美景”,认真的提醒,“大都督,你这伤势,还是多将养两日再启程好一些。”
  东方青玄微微牵了下嘴角,唇角仍是笑意,“不妨事。如今本座受了伤,不好拖累殿下的北伐行程,自请回京。”说罢,他低下头,修长白皙的手指极为专注仔细地梳理着那名舞伎的长发,就好像他的眼睛里只看见了她,根本就没有注意还有她这个大活人一样。
  既然如此,夏初七也不想自讨没趣儿了。
  “那好,言尽于此,你歇着,我先走了。”
  她拱手告辞,大步出了他的房间。
  东方青玄缠在黑发的手指僵住,调过头来,深深地,深深地看了一眼她的背影,凤眸浅眯着,慢慢松开手,面色苍白的倒在了枕上,明显体力不支的样子。那两个北狄舞伎见状,大惊失色地用蒙语喊着他什么,隐隐听上去有像“诺颜”这样的发音。
  他无力地摆了摆手,阖上眼睛,语调没有起伏。
  “回去告诉大汗,我自有分寸。”
  ……
  陈大牛领着大军启程开赴辽东了,在未来的日子,他将会在辽宁开辟他的主战场,而此次北伐战争的双线作战也再次拉开。按计划,陈大牛打辽东一线,赵樽则会深入漠北。
  东方青玄因为受伤,在第三日返回京师。
  这一天,天降大雪,赵樽率众将校一起送他。
  建平城郊外,一辆黑漆马车慢慢驶来。
  马车是锦衣卫事先准备好的。作为大晏的特务机构,锦衣卫的党羽遍布大晏各个角落,却只受命于东方青玄。而东方青玄只受命于洪泰帝一人,认真说来,东方青玄本身就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他的身份,比起不掌权的皇亲国戚更为矜贵。虽然军中的众将都不喜欢他,暗地里骂他是走狗是鹰犬,可却不得不慎重的对待他。
  “大都督,一路慢行!”
  一众将领拱手告别,看着东方青玄被人扶上马车。
  夏初七骑在马上,就立于赵樽的身侧,看着他仍然苍白的面色,始终没有吭声儿。他却是看了过来,病态之中的样子,一颦一笑,竟如病中的西施一般,妖冶,娇媚,美不胜美。
  “此去漠北,山高水远,青玄不能相陪了,殿下保重。”
  赵樽看着他,几不可见地蹙了蹙眉。
  “托东方大人福,本王自当安全回京。”
  “青玄对殿下,有信心。”
  东方青玄笑,笑得灿若春花。
  然后他靠在马车上,拉下车帘,闭上眼睛。
  “起程。”
  黑漆马车缓缓开动了,那一面“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的黑色旗幡在寒风中猎猎舞动,飘出一种极为凌厉的姿态。夏初七一直没有说话。从始至终,东方青玄一眼都没有看她。当然,她只是一名侍卫,也轮不到她与他辞别。可是,看着黑漆马车远远离去,她还是淡淡从唇边说了两个字……珍重。
  远处的山林里,一群寒鸦被锦衣卫的阵势惊起,拍着翅膀,四处乱飞。城外众人一动不动,马车里的东方青玄紧紧攥着双手,没有睁开眼睛,亦是一动不动。
  画面在移动……
  可画面,又像已经静止。
  就在这时,山林里,依稀传来了一阵砍柴樵夫粗犷的歌声。悠扬,婉转,夹着半生的昆曲调子,越过山头,越过密林,传入了每个人的耳边。
  山青水绿还依旧
  叹人生青春难又
  惟有快乐是良谋
  逢时遇景且高歌
  须信人生能几何
  万两黄金未为贵
  一家安乐值钱多
  一年一度,时光易过
  又是一年了……①
  又是一年了,漠北锡林郭勒草原上的草儿绿了,又黄了,天晴了,又下雪了。草原上一片片广袤的疏林沙地,马儿在纵情的驰骋,偶有鲜血滴落,骆驼在悠闲行走,时而受惊奔走。达里湖上栖息的白天鹅和丹顶鹤回来了,又飞走了。沙似雪,月如霜,湿地、苇荡里鸟声不绝,鸟儿也飞走了。
  风吹草低不见牛羊,只见处处未灭的烽火。
  “赵十九,我帮了你这样多,你该欠我多少银子?”
  “爷的人都是你的。”
  “我不要人,我就要钱。”
  “傻瓜,爷比钱贵重。”
  “哈,你脸皮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厚了?”
  “姑娘,都是跟你学的。”
  落晚的草原上,鹅毛般的大雪纷纷扬扬,两匹并排的战马慢悠悠从湖边走向炊烟四起的军帐。大雪下,两匹马挨得极近,却走得极慢,他们说话的声音很低。
  他们越来越近,像在讨论金钱,更像在讨论爱情,她的脸上带着幸福的笑容,他却是一本正经的严肃着脸。直到一只不知从何处飞来的信鸽在风雪中飞了过来,稳稳地落在了夏初七的肩膀上。
  那是一只通体雪白的鸽子,头顶上有一撮小小的灰绿色绒毛。夏初七微微一愣,托了它下来,抱在怀里,声音满是惊喜。
  “小马?”
  鸽子像是很疲惫,更像是冷得不行,嘴里“咕咕”有声,夏初七又喜又惊,可仔细一看,它却不是小马。因为它的体型比小马大,脑袋也比小马大一点,而且它是一个雄鸽,而小马是一只雌鸽。
  迟疑一下,她看了一眼赵樽深邃的目光,取下鸽子脚上绑着的信筒,在大雪中展开一看。上面的字体如他的人一般妖媚,独有风格,每一个字,都仿佛带着一种难以言状的魔性,又像是他笑容浅浅的脸。
  “这只鸽子和先前被你们捉去的是一对。不忍它们夫妻分离,一并送给你。——东方青玄,洪泰二十五年冬月初十。”
  夏初七的手微微一抖。
  那应该是他回京之后写成的。今天是洪泰二十六年十月二十八,这只信鸽,从南边飞往漠北,竟然经过了一年四季,飞了差不多一年。
  
  ☆、第134章 不仅认巢,还认伴!
  
  边关月冷星相伴,大漠风寒情相依。
  外面的大风雪没有影响帐篷里温度。帐篷里静静的,好久都没有声音,赵樽在火炉边坐着看他的沙盘,夏初七将信鸽身上冻伤的地方仔细处理好,才将它放在了屋角的鸽笼里。
  那只精巧的鸽笼是去年置备的,里面的小马早就已经等不及了。见到了它的“情郎”,头碰着头,亲亲热热的“咕咕”说着话,交流着她完全听不懂的语言。
  “小马,如今你开心了?”
  “咕咕……”
  “就知道你会这样说。”
  夏初七笑眯眯的看着它们,心脏的一处很是暖和。
  小马是去年北伐大军刚入漠北的时候飞过来的。当时它还带来了一个远在京师的消息,梓月公主于洪泰二十五年十月二十八生了一个女儿,乳名唤着丫丫。
  说来,老皇帝确实疼爱赵梓月这个女儿,并没有按她先前提出来的将她遣出宫去,也没有随便为她选一个驸马遮掩此事,而是采用了另外一种更为极端的办法。
  据说云月阁一个宫女与侍卫私通怀上了孩儿,生了一个女儿,结果洪泰帝仗毙了云月阁的几名宫女,还有知情不报的几名太监,却因贡妃娘娘信佛,又深宫寂寞,于是将“宫女”所生的那个女儿收为了义女,养在宫中,顺理成章地给了她一个合适的身份,又保全了赵梓月的名节。
  不得不说很滑稽,外孙女儿变成了养女。
  夏初七往日常听梅子八卦说,宫闱之中多荒唐。那会儿她也只是一笑而过,如今听闻这个消息,她却不得不承认,对于皇室来说,声名大过天,他们宁愿做出这样掩人耳目的荒唐事,也绝不愿意毁了公主的名节,毁了皇室的高贵。
  赵梓月是抗争过的。
  可对于她来说,这样的结果是最好的。
  知情的人,差不多都死光了。从此不会有人知道她曾经与男人有过“露水一日”,也不会有人知道她怀过孩儿,更不会有人知道她曾经生过女儿。而贡妃娘娘就近抚养,她还可以时时与她名义上的“妹妹”朝夕相处,不会引人话柄。
  孩子出生很健康的,可赵梓月年纪小,在生孩子的时候,却大出血,差一点就性命不保。听闻这个消息的二鬼,在漠北草原上大醉了一场,然后在寒风中策马狂奔了一夜,天明时回来,什么话也没有说,正常的就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时光的流逝,是最都无法避免的天道循环。
  它不仅可以轮转春秋冬夏,还能掩埋一切痕迹。
  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发生的事情很多。
  比如陈大牛挥师直入辽东之后,经过一年的苦战,基本控制了整个辽东全域,将辽宁纳入大晏版图,设铁岭布政使司,几次得到洪泰帝的嘉奖,赏赐不计其数,包括定安侯府里皇帝亲赐的侍妾,又多了不少。
  比如赵樽在漠北草原上与哈萨尔斗了一年,可哈萨尔狡诈如狐,竟然汲取了赵樽当初在大宁的战法,改为了“游击作战”,利用他的军队对漠北草原的了解和熟悉,化整为零,在这一片广袤的大草原上,与赵樽玩起了猫与老鼠的游戏,北伐军虽然一直有推进,却打得相当艰难。
  又比如,夏初七以去年建平突击战中剩下的八百人为基础,在赵樽的北伐军中成立了一个“红刺特战队”。在与哈萨尔的游击战和骚扰战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可偏生,哈萨尔是一个善于汲取对手经验的人,不仅习得一切汉人的知识礼仪,就连兵法亦是如此。在吃了红刺特战队几次大亏之后,北狄军里组建了一个叫着“草原之鹰特战队”的机构,这让夏初七又想哭又想笑,觉得哈兄真是一个人才,假以时日,让他成为了北狄大汗,将会是大晏真正的对手。
  再比如,她的个头长高了一点,脑袋及得到赵樽的肩膀了,身子也发育得好了一些,最让她感到骄傲的是,必须要使用束胸才能穿上甲胄扮男人了,为此,她曾经在赵樽面前数次显摆,结果被嗤之以鼻不说,还被袭击得体无完肤。
  更比如,她的皮肤……悲催的比入漠北的时候更黑了一些。没有办法,大漠的天气情况如此,她觉得自己整日与男人为伴,日晒雨淋风吹雪打,没有变成一具黑炭已属万幸。
  幸而不论她变成什么模样,在赵十九的眼睛里都是一个样子。他不计较,她也就省了心。在这一年中,两个人可谓相依为命,就像寻常的夫妇,虽然时时有战火萦绕,却真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远离了京师的繁华,她有时候觉得,一直这样过下去,也是极好的。
  冬天雪大,闲着的时候很多。一闲下来,夏初七就会告诉赵樽许多她知道他却不知道的东西。包括用自己拙劣的画技在纸上画出高楼大厦,画出飞机汽车和大轮船,告诉他地球上的国家,告诉他人类有一天可以飞到月亮上去,告诉他大到核武器的摧毁能力,也告诉他有一种灯,只要一摁就亮,不需要引火。在告诉他的同时,她也总怀念那些现代文明,只可惜,慢慢的,她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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